第二十八章 狼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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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战斗结束,余波散尽,剩余的衙役这才按着惊悸蹦跳的心脏小心翼翼地走进院内。
这些人先是看到高阿朵的尸体,这个先前给他们带来死亡恐惧的男子现在却像一滩烂肉一样堆在墙角,哪还有先前神挡杀神的威风,唐仲的那一锤已经震碎了他全身的骨骼。
在他身后的院墙上,一道道裂纹如蛛网一般蔓延开来,墙体摇摇欲坠,唐仲脚下立足之地也是青石粉碎,却是被唐仲发力时无意间震碎,整个院子一片狼藉,仿佛飓风过境一般。
这些人都是暗自乍舌,他们此前从未见过真正的高手生死相搏,见此情景,都有些被吓到了。
等见到腾季的尸体时,衙役们先是不敢相信,走进看清之后,一个个面露悲容,他们中的许多人自打成为衙役的第一天起就由老班头手把手的教导,感情十分深厚。
之前腾季一个人留下来,让他们去找唐仲,这些人就有预感老班头可能躲不过这一劫了。但心里是这么想的,真正见到时,他们还是无法接受眼前的事实。一些人禁不住嚎啕大哭,恨自己太过软弱,留老班头一个人对付那个煞星。
唐仲在一旁看着这一幕,心里叹气,经此一役,县衙里的武力可以说废掉了一半。死掉的自不用提,幸存下来的这些,怕也是吓破了胆子。
这些人虽然在边境生活了这么久,但是由于定山军把他们保护的太好,以至于很多人都没怎么见过血,真遇到危急时刻,一个个全都抓瞎了。
他此时心里还有些疑惑没有解决,从表面上看上去,这件事情已经解决了,但他总觉得好像自己错过了什么。仔细想想,自己在腾大山尸体的伤口上看出杀他的凶手用的虽然是刀,但内里却是烈风秘剑的路数,可刚才被他锤杀的这个人却自始至终用的都是刀法,在生死关头暴露出的东西要远比平时更加真实。
他可以确定这人并不会剑法,这样一来,凶手是谁,可就有说道了。
唐仲想的并没错,这一点在明眼人看来,绝对是个大破绽。可是高阿朵心里也很委屈啊,他也知道应该掩饰一下自己的武功路数,但是唐仲带给他的压力实在太大了,生死关头他的出招纯凭二十多年练刀养成的本能,这是无论如何也掩盖不了的。若是换一个人,高阿朵必然会想办法做出自己会烈风秘剑的假象来。
这些分析唐仲并没有跟其他人说,他能看出来,这件事眼见的越来越诡秘,指望他们继续追查下去是不太可能了。
所幸,他已将腾大山的死讯告知了定山军,估计很快,军方的高手就会到来。
……
一下子死了这么多人,消息根本瞒不住。
在县衙中等腾季回报的萧严没过多久就得知了抓捕凶徒的结果,可这和他想象中的相去太远。他看着跪在自己面前,满脸冷汗,浑身颤抖犹如筛糠的衙役,眼神冷的像要射出刀剑一样:
“……腾季死了,带去的衙役伤亡过半,混账,简直就是混账!”他气的心口发痛,恨不得自己是在做梦,一觉醒来一切又是海晏河清,可惜这只是他的幻想。
几分钟后,衙役一脸死里逃生的表情从萧严的房间里退出来,此时,他里里外外的衣服已经全部湿透了,不是那个衙役都有这份幸运见到县尉雷霆大怒的。
房间里,萧严用手指按压着额头,感觉脑袋快要炸了一样。他如果知道事情会发展到这个地步的话,说什么也不会让腾季带人去的。可是现在想这些,已经太晚了。
死了这么多人,年终奖没了,升职加薪也不用想了!他现在还得考虑如何善后,缺少的衙役需要尽快补全,班头也要重新再选一个。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叹口气,他在新丰县做县尉也有近十年了,腾季一直是他的属下,他本以为这个老家伙会一直干到走不动的那天,不曾想就这么突然地去了。
……
高阿朵作为凶手已经伏诛,牢房中关着的其他匈奴商人也就被放了出来,赫连勃勃也在其中。
他一个人回到家,先是安抚了一下妻子和年幼的女儿,这两天的担惊受怕,让他的妻子形容憔悴了许多。
夜深之后,他独自坐在院子中央,拿出一袋珍藏多年的马奶酒,在桌子上摆好两个杯子。全部盛满之后,他将面前的一杯酒饮尽,另一杯则缓缓倒在了眼前的空地上。
“兄弟,一路走好……”
高阿朵自然不是杀腾大山的凶手,他之所以在衙役冲进门时没有否认,正是为了替赫连勃勃脱罪。
至于,匈奴一方是如何让新丰县的衙役相信,他就是凶手,这一点,就连赫连勃勃也不清楚。他只知道,这一切背后不知有多少人为之奔走效力。
大楚衙役们得到的关于高阿朵的资料大部分都是真的,只是一些细节上有所出入。
他的确是匈奴金狼卫的一员,也与一名贵人的小妾有染,但真相是这个女人与高阿朵是青梅竹马的恋人。可那个姑娘却被偶然间路过的贵人看中,强要了过去纳为小妾。
在权势面前,爱情显得那么脆弱,不堪一击。高阿朵只能躲在一边,眼睁睁的看着心爱的恋人躺在别人的床上,纵使心如刀割却什么都做不了。
但很快,那名贵人就因为一次意外坠马而死。高阿朵大喜,两个恋人自然而然地旧情复燃,可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他们的私情很快被人发现。
按照草原上的规矩,高阿朵原本是要被群马践踏而死的。但大祭司把他救了下来,与赫连勃勃一起送到了大楚,让其戴罪立功。
赫连勃勃在幽州潜伏的这些年,一直没有与高阿朵见过面,他只知道,身边有这样一个人存在。直到这次他面临暴露的危机,他才托人给高阿朵送了一封信。
信是空白的。
但两人都明白,到高阿朵牺牲的时候了。大祭司当初让他一起来大楚,为的就是今天!
既然自己已经平安出狱,那就代表高阿朵已经死了。虽然两人认真说起来并不相识,连一句话也没有说过,但他此时的心情还是很复杂,心里有一种难言的悲凉。
他一杯接一杯的喝着酒,酒液顺着他的嘴角流下,不等在刺骨的严寒作用下凝结成冰,便被他用袖子混不在意的一抹。他也没有可以运转体内的真气化解酒力,他只求一醉!
这一刻,他不再像是一个斤斤计较的商人,而是变回了一个历尽风霜的匈奴汉子,这才是他的本色。
赫连勃勃忽然有些意兴阑珊,不知道自己离开家乡,到一个遍地都是敌人的陌生之地一潜伏就是十多年究竟有没有意义。
辛苦和寂寞都是次要的,他都可以忍受,但如果他牺牲了这么多,到最后匈奴还是像一个无知的小姑娘一样在大楚的铁蹄下无助的呻吟的话,他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好了。
实际上,在大楚待的时间越长,他的心中就越是恐惧。
大楚太强了!
这种强不是体现在某个方面,而是在各个领域都要远远强过匈奴。就连以往匈奴为之骄傲自诩无敌于天下的骑兵,现在也在楚帝年复一年的庞大军费支持下迎头赶上。而自己一方虽然也在拼命加快速度,但一只兔子再怎么奔跑也不可能撵上天空上翱翔的雄鹰。
他回忆起当初大祭司把他叫到帐篷中的情形,记得那时正是草原上“黑毛风”肆虐的时节。
当年的大祭司已经很老了,他有些浑浊的眼睛中藏着难以掩饰的疲惫,苍老的脸上满是风霜与岁月的痕迹,五尺有余的身体有些佝偻。但就是这样一个看上去风烛残年,不知何时就会一命呜呼的老人却是天下间有数的大宗师之一,他的威望之高在匈奴不作第二人想。即便是大单于到他面前,也只能乖乖地低下自己高傲的头颅。
但这却并不是因为大祭司的武力,而是因为这个老人这一生都在为他的族人奋斗,至死方休!
那时还很年轻的自己走进帐篷时,满心的激动和惶恐,见到大祭司后,直接跪下来想要亲吻他的鞋子,然而却被这个老人阻止,用双手扶了起来。在大祭司说出要交给他的任务后,他连犹豫都没有犹豫一下,直接答应了下来。
当时自己到底是如何想的,现在已经记不清了,唯一记得很清楚的就是大祭司那双破烂的鞋子,还有从中露出的脚趾,满是泥土和草屑。
他知道,大祭司在见自己之前,一定已经跋涉了很久,更不知救下了多少迷失在黑毛风中的牧民。这么多年,大祭司就是这样,靠着一双脚走遍了草原的每一个角落,风雨无阻。
在他准备离开出发时,大祭司交给他一枚狼牙,什么话都没有说,但匈奴人是狼的子孙,他自然明白这枚狼牙背后代表的是什么。
这枚狼牙到现在为止一直被他贴身收藏着,睡觉时也没有取下。多年下来,狼牙的表面已经变得像玉质一般,原本锋锐的棱角也被摩擦的圆润起来。
将满满一袋酒全部喝光的赫连勃勃终于有些醉了,他睁着朦胧的醉眼,右手握着那枚狼牙,恍惚中好像见到了已经逝去的大祭司,他有些呆住了,伸出手想再触摸到那个老人,向他诉说这么多年自己是多么的疲惫,可哪里能摸得到。
清醒过来的他,就在这一刻,哭的象个孩子……
等到战斗结束,余波散尽,剩余的衙役这才按着惊悸蹦跳的心脏小心翼翼地走进院内。
这些人先是看到高阿朵的尸体,这个先前给他们带来死亡恐惧的男子现在却像一滩烂肉一样堆在墙角,哪还有先前神挡杀神的威风,唐仲的那一锤已经震碎了他全身的骨骼。
在他身后的院墙上,一道道裂纹如蛛网一般蔓延开来,墙体摇摇欲坠,唐仲脚下立足之地也是青石粉碎,却是被唐仲发力时无意间震碎,整个院子一片狼藉,仿佛飓风过境一般。
这些人都是暗自乍舌,他们此前从未见过真正的高手生死相搏,见此情景,都有些被吓到了。
等见到腾季的尸体时,衙役们先是不敢相信,走进看清之后,一个个面露悲容,他们中的许多人自打成为衙役的第一天起就由老班头手把手的教导,感情十分深厚。
之前腾季一个人留下来,让他们去找唐仲,这些人就有预感老班头可能躲不过这一劫了。但心里是这么想的,真正见到时,他们还是无法接受眼前的事实。一些人禁不住嚎啕大哭,恨自己太过软弱,留老班头一个人对付那个煞星。
唐仲在一旁看着这一幕,心里叹气,经此一役,县衙里的武力可以说废掉了一半。死掉的自不用提,幸存下来的这些,怕也是吓破了胆子。
这些人虽然在边境生活了这么久,但是由于定山军把他们保护的太好,以至于很多人都没怎么见过血,真遇到危急时刻,一个个全都抓瞎了。
他此时心里还有些疑惑没有解决,从表面上看上去,这件事情已经解决了,但他总觉得好像自己错过了什么。仔细想想,自己在腾大山尸体的伤口上看出杀他的凶手用的虽然是刀,但内里却是烈风秘剑的路数,可刚才被他锤杀的这个人却自始至终用的都是刀法,在生死关头暴露出的东西要远比平时更加真实。
他可以确定这人并不会剑法,这样一来,凶手是谁,可就有说道了。
唐仲想的并没错,这一点在明眼人看来,绝对是个大破绽。可是高阿朵心里也很委屈啊,他也知道应该掩饰一下自己的武功路数,但是唐仲带给他的压力实在太大了,生死关头他的出招纯凭二十多年练刀养成的本能,这是无论如何也掩盖不了的。若是换一个人,高阿朵必然会想办法做出自己会烈风秘剑的假象来。
这些分析唐仲并没有跟其他人说,他能看出来,这件事眼见的越来越诡秘,指望他们继续追查下去是不太可能了。
所幸,他已将腾大山的死讯告知了定山军,估计很快,军方的高手就会到来。
……
一下子死了这么多人,消息根本瞒不住。
在县衙中等腾季回报的萧严没过多久就得知了抓捕凶徒的结果,可这和他想象中的相去太远。他看着跪在自己面前,满脸冷汗,浑身颤抖犹如筛糠的衙役,眼神冷的像要射出刀剑一样:
“……腾季死了,带去的衙役伤亡过半,混账,简直就是混账!”他气的心口发痛,恨不得自己是在做梦,一觉醒来一切又是海晏河清,可惜这只是他的幻想。
几分钟后,衙役一脸死里逃生的表情从萧严的房间里退出来,此时,他里里外外的衣服已经全部湿透了,不是那个衙役都有这份幸运见到县尉雷霆大怒的。
房间里,萧严用手指按压着额头,感觉脑袋快要炸了一样。他如果知道事情会发展到这个地步的话,说什么也不会让腾季带人去的。可是现在想这些,已经太晚了。
死了这么多人,年终奖没了,升职加薪也不用想了!他现在还得考虑如何善后,缺少的衙役需要尽快补全,班头也要重新再选一个。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叹口气,他在新丰县做县尉也有近十年了,腾季一直是他的属下,他本以为这个老家伙会一直干到走不动的那天,不曾想就这么突然地去了。
……
高阿朵作为凶手已经伏诛,牢房中关着的其他匈奴商人也就被放了出来,赫连勃勃也在其中。
他一个人回到家,先是安抚了一下妻子和年幼的女儿,这两天的担惊受怕,让他的妻子形容憔悴了许多。
夜深之后,他独自坐在院子中央,拿出一袋珍藏多年的马奶酒,在桌子上摆好两个杯子。全部盛满之后,他将面前的一杯酒饮尽,另一杯则缓缓倒在了眼前的空地上。
“兄弟,一路走好……”
高阿朵自然不是杀腾大山的凶手,他之所以在衙役冲进门时没有否认,正是为了替赫连勃勃脱罪。
至于,匈奴一方是如何让新丰县的衙役相信,他就是凶手,这一点,就连赫连勃勃也不清楚。他只知道,这一切背后不知有多少人为之奔走效力。
大楚衙役们得到的关于高阿朵的资料大部分都是真的,只是一些细节上有所出入。
他的确是匈奴金狼卫的一员,也与一名贵人的小妾有染,但真相是这个女人与高阿朵是青梅竹马的恋人。可那个姑娘却被偶然间路过的贵人看中,强要了过去纳为小妾。
在权势面前,爱情显得那么脆弱,不堪一击。高阿朵只能躲在一边,眼睁睁的看着心爱的恋人躺在别人的床上,纵使心如刀割却什么都做不了。
但很快,那名贵人就因为一次意外坠马而死。高阿朵大喜,两个恋人自然而然地旧情复燃,可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他们的私情很快被人发现。
按照草原上的规矩,高阿朵原本是要被群马践踏而死的。但大祭司把他救了下来,与赫连勃勃一起送到了大楚,让其戴罪立功。
赫连勃勃在幽州潜伏的这些年,一直没有与高阿朵见过面,他只知道,身边有这样一个人存在。直到这次他面临暴露的危机,他才托人给高阿朵送了一封信。
信是空白的。
但两人都明白,到高阿朵牺牲的时候了。大祭司当初让他一起来大楚,为的就是今天!
既然自己已经平安出狱,那就代表高阿朵已经死了。虽然两人认真说起来并不相识,连一句话也没有说过,但他此时的心情还是很复杂,心里有一种难言的悲凉。
他一杯接一杯的喝着酒,酒液顺着他的嘴角流下,不等在刺骨的严寒作用下凝结成冰,便被他用袖子混不在意的一抹。他也没有可以运转体内的真气化解酒力,他只求一醉!
这一刻,他不再像是一个斤斤计较的商人,而是变回了一个历尽风霜的匈奴汉子,这才是他的本色。
赫连勃勃忽然有些意兴阑珊,不知道自己离开家乡,到一个遍地都是敌人的陌生之地一潜伏就是十多年究竟有没有意义。
辛苦和寂寞都是次要的,他都可以忍受,但如果他牺牲了这么多,到最后匈奴还是像一个无知的小姑娘一样在大楚的铁蹄下无助的呻吟的话,他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好了。
实际上,在大楚待的时间越长,他的心中就越是恐惧。
大楚太强了!
这种强不是体现在某个方面,而是在各个领域都要远远强过匈奴。就连以往匈奴为之骄傲自诩无敌于天下的骑兵,现在也在楚帝年复一年的庞大军费支持下迎头赶上。而自己一方虽然也在拼命加快速度,但一只兔子再怎么奔跑也不可能撵上天空上翱翔的雄鹰。
他回忆起当初大祭司把他叫到帐篷中的情形,记得那时正是草原上“黑毛风”肆虐的时节。
当年的大祭司已经很老了,他有些浑浊的眼睛中藏着难以掩饰的疲惫,苍老的脸上满是风霜与岁月的痕迹,五尺有余的身体有些佝偻。但就是这样一个看上去风烛残年,不知何时就会一命呜呼的老人却是天下间有数的大宗师之一,他的威望之高在匈奴不作第二人想。即便是大单于到他面前,也只能乖乖地低下自己高傲的头颅。
但这却并不是因为大祭司的武力,而是因为这个老人这一生都在为他的族人奋斗,至死方休!
那时还很年轻的自己走进帐篷时,满心的激动和惶恐,见到大祭司后,直接跪下来想要亲吻他的鞋子,然而却被这个老人阻止,用双手扶了起来。在大祭司说出要交给他的任务后,他连犹豫都没有犹豫一下,直接答应了下来。
当时自己到底是如何想的,现在已经记不清了,唯一记得很清楚的就是大祭司那双破烂的鞋子,还有从中露出的脚趾,满是泥土和草屑。
他知道,大祭司在见自己之前,一定已经跋涉了很久,更不知救下了多少迷失在黑毛风中的牧民。这么多年,大祭司就是这样,靠着一双脚走遍了草原的每一个角落,风雨无阻。
在他准备离开出发时,大祭司交给他一枚狼牙,什么话都没有说,但匈奴人是狼的子孙,他自然明白这枚狼牙背后代表的是什么。
这枚狼牙到现在为止一直被他贴身收藏着,睡觉时也没有取下。多年下来,狼牙的表面已经变得像玉质一般,原本锋锐的棱角也被摩擦的圆润起来。
将满满一袋酒全部喝光的赫连勃勃终于有些醉了,他睁着朦胧的醉眼,右手握着那枚狼牙,恍惚中好像见到了已经逝去的大祭司,他有些呆住了,伸出手想再触摸到那个老人,向他诉说这么多年自己是多么的疲惫,可哪里能摸得到。
清醒过来的他,就在这一刻,哭的象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