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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九章 茹毛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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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那的确很有意思。世间万物,都是轮回交替的,也许你说的有一天真的会实现呢。不过就是不知道来世咱们还能不能成为夫妻?如果喝了孟婆汤,可能你就再也记不得我了。”寂寥的沙漠之中,她甜美而清丽的声音带着一丝娇嗔,一丝怅然。
一阵淡淡的风吹过,她软软的发丝撩拨在他的下巴上,细细痒痒。他眼里的笑意更深了:“那我就不喝。如果那姓孟的老婆婆非要我喝的话,我就把她踢入忘川,然后拆了她的奈何桥,趁乱找到你的魂魄,咱们一起再从地府逃出来,反正,不管你投生在哪儿,我都一定会找到你的。”
暮雪抬起灿若星河的眼眸,嗔怪一般的看着他:“你真坏啊!连老婆婆都要踢。你知不知道,一旦掉下去忘川,就永世无法转生,你好坏啊!”
“就算我不踢她,她也年复一年的守在奈何桥旁,同样不得转生啊!”他的语气何其天真,何其无辜。
“我听过一个传说,好像那位姓孟的老婆婆以前是一位很美很美的女子。后来不知因为什么,她和他的丈夫都双双亡故了,他们约定在奈何桥相见,然后一起转世投胎,可是孟婆婆一直等,一直等,总也等不到她的夫君,地府里的鬼差都纷纷劝她放弃,但是她不肯,她就那样年复一年的等着,渐渐的,人们忘了她的名字,只记得她姓孟,在等她的丈夫。后来,阎王见她可怜,就给她一个差事,让她在奈何桥那里发放可以让人忘记前世的汤药,而那汤,就是我们所说的孟婆汤。”她说着心里微微发酸。
云霆用自己的下巴抵住她的头顶柔声道:“很凄美的故事,那孟婆婆也真是一个痴情人。不过如果我是她,我一定不会傻等,哪怕把阎王绑了,也要让他说出你的下落,其实阎王什么都知道,只是他不肯说而已。”
“你啊!”暮雪被他逗笑了:“就冲你这混世魔王的性子,阎王都不肯收你!生怕你去了地府,会把那里搅得鸡犬不宁,又是踢人,又是拆桥,又是绑阎王的。真是搞不懂你胆子怎么这么大,连神鬼都不敬畏。”
“嘿嘿,这叫神鬼怕恶人!所以啊,他们都怕我,不敢收我,那咱们两个就一定会长命百岁的。其实只要有你陪着,不管是一天还是一百年,我都很开心,我不会贪心,不在乎时间长短,真的只要有你就好。”说完,他翻身,重重的吻上她的唇。彼此用唾液湿润对方干涸的唇,想必这就是相濡以沫了吧?
呜呜——
云霆猛的抬起头,用他惊人的耳力寻找这一丝狼嚎的方向。
暮雪大喜的从地上做了起来:“天无绝人之路啊!这下有吃的了!”
经过了一番恶战,三匹公狼纷纷倒在了云霆的剑下。
暮雪欢快的叫着:“这下有喝的了,不用死了。”说完,她直接爬在地上,顺着狼脖颈上的伤口,吸允它依旧温热的血。
云霆皱了皱眉,修长的指节握紧,然后将心里所有乱七八糟的想法都抛开,学着暮雪的样子,直接喝狼血。这血真是难喝啊!那种血腥的味道让他几近呕吐,可是他都强行忍住了!现在什么感觉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要活下去!这狼血就是他们的生命之源,他要是吐了,那就只有死路一条!
况且他刚刚还说过,只要是她能做到的,他都会做到!既然她都能忍受,他堂堂男子,又有什么受不了的呢?
暮雪抬起头,用袖子将自己唇边的血迹擦拭掉。以前在神机宗受训的时候,各种严苛的环境她都呆过。说实话,能在神机宗的炼狱里活着出来,她没有什么矜持是放不下的。一直最让她担心的是云霆,他一直生在皇宫,长在皇宫,从没吃过这样的苦,茹毛饮血,这四个字说起来容易,可是让一个自小锦衣玉食,养尊处优的皇帝来做,真是难如登天。
可是他的表现超出了她的预料,也许这种历练对于他以后的人生来说也是一种难能可贵的财富吧?
狼血虽然难喝,可是却为他们疲乏至极的身体提供了能量。
此刻,黑暗渐渐过去,沙漠的尽头升起了一丝晨曦的曙光。
两人找来了一些干柴,然后升起火堆,将狼拨皮之后,直接架在火上烤。
被烤熟的狼肉散发出阵阵香气,不过那香气中也同样弥漫着让人作呕的血腥的味道。但是如今,他们已经顾不得许多了,狼吞虎咽的吃了个饱,随后趁着太阳还未完全升起,赶忙上路。
其实眼下他们已经迷失了方向,谁都不知道他们究竟是在朝着那个方向走,更不知道他们与原来的路线偏离了多远。
沙漠的昼夜温差变化很大,天才刚刚大亮,日头就烤的人全身发烫。
暮雪和云霆均是口干舌燥,正在迷茫间,他们好似看到前方的沙漠上出现了一处绿洲!
“雪儿,我听说在沙漠里,会有海市蜃楼,你说那绿洲是真的,还是假的?”云霆的脸被太阳烤的通红,可是他的目光依旧坚定,半点涣散都没有。
暮雪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反正事已至此,咱们过去看看。”
“好。”
他们奋力的朝着那处绿洲走着。渐渐的,暮雪觉得那绿洲里自己越来越近,空气中也好像有些植物湿润的味道。
她兴奋的看了云霆一眼:“这个绿洲是真的!而且,这里就是神机宗总坛!”
云霆琥珀色的瞳孔里泛出一丝金光,他感叹道:“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想不到咱们被风暴吹到了总坛附近,这下子倒是省去了咱们不少时间!”
二人渐渐的靠近绿洲,之间绿洲的上,有一座黑色的宫殿傲然耸立,气势非凡。宫殿的四面八方,都有带着面具的侍卫看守。
暮雪低声对他道:“这地上宫殿只是总坛很小的一部分,地下宫殿才是真正的雄伟!壮观!”
云霆点了点头,随后示意暮雪跟着他的脚步。
宫殿的后面,云霆和暮雪躲在一个大树后,云霆取出两根极其细小的银针,这是他自己改良的,这种银针比暮雪以前给他的小了四五倍,简直和发丝一样细。
“嗯,那的确很有意思。世间万物,都是轮回交替的,也许你说的有一天真的会实现呢。不过就是不知道来世咱们还能不能成为夫妻?如果喝了孟婆汤,可能你就再也记不得我了。”寂寥的沙漠之中,她甜美而清丽的声音带着一丝娇嗔,一丝怅然。
一阵淡淡的风吹过,她软软的发丝撩拨在他的下巴上,细细痒痒。他眼里的笑意更深了:“那我就不喝。如果那姓孟的老婆婆非要我喝的话,我就把她踢入忘川,然后拆了她的奈何桥,趁乱找到你的魂魄,咱们一起再从地府逃出来,反正,不管你投生在哪儿,我都一定会找到你的。”
暮雪抬起灿若星河的眼眸,嗔怪一般的看着他:“你真坏啊!连老婆婆都要踢。你知不知道,一旦掉下去忘川,就永世无法转生,你好坏啊!”
“就算我不踢她,她也年复一年的守在奈何桥旁,同样不得转生啊!”他的语气何其天真,何其无辜。
“我听过一个传说,好像那位姓孟的老婆婆以前是一位很美很美的女子。后来不知因为什么,她和他的丈夫都双双亡故了,他们约定在奈何桥相见,然后一起转世投胎,可是孟婆婆一直等,一直等,总也等不到她的夫君,地府里的鬼差都纷纷劝她放弃,但是她不肯,她就那样年复一年的等着,渐渐的,人们忘了她的名字,只记得她姓孟,在等她的丈夫。后来,阎王见她可怜,就给她一个差事,让她在奈何桥那里发放可以让人忘记前世的汤药,而那汤,就是我们所说的孟婆汤。”她说着心里微微发酸。
云霆用自己的下巴抵住她的头顶柔声道:“很凄美的故事,那孟婆婆也真是一个痴情人。不过如果我是她,我一定不会傻等,哪怕把阎王绑了,也要让他说出你的下落,其实阎王什么都知道,只是他不肯说而已。”
“你啊!”暮雪被他逗笑了:“就冲你这混世魔王的性子,阎王都不肯收你!生怕你去了地府,会把那里搅得鸡犬不宁,又是踢人,又是拆桥,又是绑阎王的。真是搞不懂你胆子怎么这么大,连神鬼都不敬畏。”
“嘿嘿,这叫神鬼怕恶人!所以啊,他们都怕我,不敢收我,那咱们两个就一定会长命百岁的。其实只要有你陪着,不管是一天还是一百年,我都很开心,我不会贪心,不在乎时间长短,真的只要有你就好。”说完,他翻身,重重的吻上她的唇。彼此用唾液湿润对方干涸的唇,想必这就是相濡以沫了吧?
呜呜——
云霆猛的抬起头,用他惊人的耳力寻找这一丝狼嚎的方向。
暮雪大喜的从地上做了起来:“天无绝人之路啊!这下有吃的了!”
经过了一番恶战,三匹公狼纷纷倒在了云霆的剑下。
暮雪欢快的叫着:“这下有喝的了,不用死了。”说完,她直接爬在地上,顺着狼脖颈上的伤口,吸允它依旧温热的血。
云霆皱了皱眉,修长的指节握紧,然后将心里所有乱七八糟的想法都抛开,学着暮雪的样子,直接喝狼血。这血真是难喝啊!那种血腥的味道让他几近呕吐,可是他都强行忍住了!现在什么感觉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要活下去!这狼血就是他们的生命之源,他要是吐了,那就只有死路一条!
况且他刚刚还说过,只要是她能做到的,他都会做到!既然她都能忍受,他堂堂男子,又有什么受不了的呢?
暮雪抬起头,用袖子将自己唇边的血迹擦拭掉。以前在神机宗受训的时候,各种严苛的环境她都呆过。说实话,能在神机宗的炼狱里活着出来,她没有什么矜持是放不下的。一直最让她担心的是云霆,他一直生在皇宫,长在皇宫,从没吃过这样的苦,茹毛饮血,这四个字说起来容易,可是让一个自小锦衣玉食,养尊处优的皇帝来做,真是难如登天。
可是他的表现超出了她的预料,也许这种历练对于他以后的人生来说也是一种难能可贵的财富吧?
狼血虽然难喝,可是却为他们疲乏至极的身体提供了能量。
此刻,黑暗渐渐过去,沙漠的尽头升起了一丝晨曦的曙光。
两人找来了一些干柴,然后升起火堆,将狼拨皮之后,直接架在火上烤。
被烤熟的狼肉散发出阵阵香气,不过那香气中也同样弥漫着让人作呕的血腥的味道。但是如今,他们已经顾不得许多了,狼吞虎咽的吃了个饱,随后趁着太阳还未完全升起,赶忙上路。
其实眼下他们已经迷失了方向,谁都不知道他们究竟是在朝着那个方向走,更不知道他们与原来的路线偏离了多远。
沙漠的昼夜温差变化很大,天才刚刚大亮,日头就烤的人全身发烫。
暮雪和云霆均是口干舌燥,正在迷茫间,他们好似看到前方的沙漠上出现了一处绿洲!
“雪儿,我听说在沙漠里,会有海市蜃楼,你说那绿洲是真的,还是假的?”云霆的脸被太阳烤的通红,可是他的目光依旧坚定,半点涣散都没有。
暮雪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反正事已至此,咱们过去看看。”
“好。”
他们奋力的朝着那处绿洲走着。渐渐的,暮雪觉得那绿洲里自己越来越近,空气中也好像有些植物湿润的味道。
她兴奋的看了云霆一眼:“这个绿洲是真的!而且,这里就是神机宗总坛!”
云霆琥珀色的瞳孔里泛出一丝金光,他感叹道:“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想不到咱们被风暴吹到了总坛附近,这下子倒是省去了咱们不少时间!”
二人渐渐的靠近绿洲,之间绿洲的上,有一座黑色的宫殿傲然耸立,气势非凡。宫殿的四面八方,都有带着面具的侍卫看守。
暮雪低声对他道:“这地上宫殿只是总坛很小的一部分,地下宫殿才是真正的雄伟!壮观!”
云霆点了点头,随后示意暮雪跟着他的脚步。
宫殿的后面,云霆和暮雪躲在一个大树后,云霆取出两根极其细小的银针,这是他自己改良的,这种银针比暮雪以前给他的小了四五倍,简直和发丝一样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