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李天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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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李天佑
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英雄多自屠狗辈。
并非上天眷顾穷苦孩子,而是经历过生活困苦,在艰苦条件下长大的孩子更懂得生活甚至是生存的不易,所以他们更愿意为了荣华拼尽浑身力气,如果上天为他们打开一扇窗,他们会拼死了往上爬。所为的不过是活出尊严,争一世声名鹊起。
李天佑就是这样一个出生在辽宁普通农村家庭的孩子。他爷爷只有他父亲一个儿子,他也是父亲唯一的儿子,两代单传,生活拮据。名字是爷爷给起的,老人家信命,他出生的时候老人说“咱家穷,没法给孩子铺路,希望老天看在咱家不偷不抢不坏人的份上能保佑这个孩子,就叫李天佑吧。”
虽然是独生子,但是父母并不溺爱,相反和很多农村家庭一样,信奉棍棒之下出孝子,所以家教很严。李天佑生性活泼,很是淘气,好在脑袋灵光,小时候是班里最让老师头疼的家伙,不仅因为调皮捣蛋惹祸,关键的是学习成绩还非常好,语文数学都是班里头名,让老师是既爱又气。
但没有一个老师是真心讨厌这孩子,相反,相比其他老实肯学的孩子,大家都更看好他的性格。所以小学时候总是奖状与批评相伴,从来没做过真正的三好学生,而作为父亲的李治来说更是头疼,因为总是要思考老师找自己是夸孩子还是因为他又打架了。
李天佑小学有个音乐老师叫费大海,说是音乐老师,其实根本不懂音乐,农村的音乐老师就是拿着一台录音机给大家放歌听,而且只能安静的听,不能跟着唱。李天佑很喜欢这个老师,因为在他之前的音乐老师根本不来学校,每次音乐课都被班主任占了,所以对这个老师很有好感。
费大海原来是个混子,家里在农村是个小财主,所以整天游手好闲。家里给安排个学校老师工作也不珍惜,总是在外边喝酒打闹,也不顾家。后来酒后失手杀人,钱赔了一大笔不说还把他爹给气死了,自此之后仿佛一夜之间明悟了,开始种地,也正式上起了老师的班。
学生都很怕费大海,但唯独李天佑不怕,还能跟他聊天,慢慢的费大海每次放了音乐不是睡觉就是拉着李天佑聊天打屁,有时挨不住李天佑墨迹,还会讲一些他的江湖。
在李天佑上初中之后,费大海有一次下班路过李家,还特地进屋看看这个孩子,热情好客的李爷爷和李治夫妇自然不会慢待,杀了只公鸡,陪费大海一起喝了点小酒。临走前费大海借着酒劲对李治夫妇说了一句“这孩子啊,不用管,不管以后是读书还是走上社会,都不含糊。”
上了初中之后李天佑开始称王称霸,也许是处于逆反期,又或者是东北农村尚武风气太浓,大家都喜欢做大哥的感觉,李天佑也不例外,甚至可以说这种脾性与生俱来。
很能打的李天佑很快就笼络了一群小弟,也学会了抽烟,成绩也开始下滑。虽然语文数学很是BUG,但是英语的出现让他猝不及防。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这JB比和我家大黄说话都费劲。”
也许对于一个刚上初中的孩子来说,读书的意义他并不能完全体会,父母望子成龙的心也单纯的理解为以后挣大钱或者当大官,所以对于横空出世的英语他选择暂避其锋芒,也就导致了他在学习这条道路上越走越偏。
等到高中时候,李天佑走进了县城,花花世界的姹紫嫣红让他失去了方向,虽然县城不过是巴掌大的小地方,更谈不上繁华,但是他看到了汽车, 游戏厅,台球厅,还有打扮的跟电视里一样妖艳的女人。
学习也只是将就着出于对语文数学天然的喜好以及所带来的成就感。而他有了自己心中奋斗的方向,他想开个汽车修理店,毗邻台球厅。因为他喜欢打台球,不同于其他混混的霸气大力击打,他喜欢控制白球,用合理的力量和杆法打出舒服的进球,这种细腻的控制带来的愉悦让他沉迷其中悠然自得。
喜欢台球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每次在台球厅都能看到很多人带着高质量的女孩去玩,他觉得这是泡妞的一个很好的方法,也就自然的把台球理解为一个很高端的生活方式,这一切的思想不过拜这个巴掌大县城的文化所赐。
高中是寄宿生活,李天佑的宿舍有个小富二代,父亲在县城财务局做科长,为人很慷慨,但是做人很嚣张,整天一副天王老子第一我第二的感觉,而这个天王老子还得是他爹。李天佑对他的评价就是“总想上天和太阳肩并肩”,不过两个人处的很好,虽然看不上他的嚣张,但是为人确实讲义气,敞亮。
因为有了这个兄弟,李天佑经常可以出入台球厅而不必自掏腰包。也不再只是抽自己的6块钱人民大会堂,偶尔会抽到芙蓉王这样的香烟。
在高二的时候他鼓起勇气向自己喜欢的女孩表白了,女孩叫做潘思佳,是班上最漂亮的女孩,长相清纯,梳着马尾辫。刚到班上,李天佑就看上了她,但是因为不自信所以迟迟不敢追求。也是因为潘思佳漂亮,一直没人敢追,所以当他带着潘思佳去台球厅玩了一下午,又请她喝了一杯快客奶茶,一切便水到渠成,他的表白被她瞬间接受。
那一刻李天佑觉得这样的日子就是最理想的生活方式,他单纯的想,高中毕业就开个修理铺,努力挣钱开上一辆好车,抽好的香烟,和这个自己看来最漂亮的女人享受生活,然后再把父母爷爷接到县城,一切就圆满了。
然而生活却总是在不经意间改变一切,高三时候爷爷大病不治,临死之前拉着李天佑的手跟他说“爷爷这辈子就喜欢大学生,一定要考上大学,让咱老李家也走出个大学生。”说完这一句话,撒手人寰。
李天佑对爷爷最亲,因为父母严厉的教育,他更亲近爷爷。爷爷虽然上学不多,但是读书不少。教他下象棋,教他写字,教他练书法,小时候连学校的老师都很少谈论书法这个词,而李天佑四年级写的字就能让所有老师汗颜,因为爷爷在他两岁的时候就叫他提笔写字,当然老师们只看到了他的楷书,没见过他的草书,否则只能无地自容了。
草书并不是爷爷逼着练的,是他无意间看到爷爷有本这样的书法,他觉得这样的字更豪放不羁,更彰显霸气,所以他最喜欢练草书,爷爷也就顺了他。
他数学成绩好是因为聪明的头脑,语文读的好完全是觉得自己的成绩可以让爷爷很高兴,爷爷还会奖励他想吃的糖果。亲眼看着爷爷就这样永久睡去,李天佑头一次体会到了生活的残酷,虽然见惯了谁家办丧事,但是从来没有想过这种事情会发生在自己最亲的人身上,奶奶走的时候他还没出生,所以从未体会这种痛苦的李天佑深深地茫然。
回到学校的李天佑也暂时搁置了自己高中毕业就走向社会的打算,决定为了爷爷也要考上大学,相约潘思佳一起争取考上同一所大学,虽然本科很难,但是语文和数学成绩的高分让李天佑想走一所稍好一点的专科还是不成问题。潘思佳学习成绩虽然一般,但是考个专科也不成问题,最后高考结束李天佑打了410分,语文148,数学145,英语加上理化生一共打了117分。潘思佳的成绩是374分,两个人一起商量很久决定报考长春金融学院,虽然不能在同一个专业,但是同校是稳稳的事情。
八月末,两人都收到了录取通知,在学校取了录取通知书,两人相视傻笑,彼此心间藏匿温暖,也许这就是上天眷顾的缘分,那一刻李天佑觉得很幸福。
两个人一起去小旅店开了房间,住了下来,那一晚李天佑第一次尝到了接吻的感觉,那种美妙的感觉以及潘思佳的丁香小舌,让他流连忘返。
情到深处,李天佑开始手忙脚乱的为潘思佳宽衣解带。但潘思佳说“这里太脏了,不知道多少人睡过”。
李天佑眨了眨眼,虽然有点欲 火降温的难适,但还是搂着她幸福的给出了一个男人对女人的第一次承诺“嗯,以后我们去星级酒店,今晚我们就相濡以沫吧”,那一晚李天佑久久难以入眠,拥着自己的爱人,看她甜甜的睡去,心理是激动,是兴奋,是幸福。
考上大学家里都要设宴庆祝,李天佑和潘思佳在彼此家里共庆金榜题名之喜,当然两个人是以同学的名义。
对于很多人来说时间就是:你的课堂一眼万年,我的假期转瞬之间。但对于李天佑来说却不是如此,因为家庭的拮据,并不能过多的参加同学的升学宴,而且很多同学在他收到通知书的时候已经踏上了大学的旅途,所以失去了与潘思佳约会的机会就让他每天象一个病猫一样苟延残喘。
虽然盼开学盼的很辛苦,每天也只能通过QQ寄出思念,但日子总算是迈着婀娜多姿,一步三摇的步伐走到了九月。9月5日便是报道的日子,要离开家了,虽然路程并不遥远,但是李妈对于没去过城市,更别提出省的儿子很是担忧,拉着儿子的手交代这个,讲讲那个。“马上秋天了,天儿开始冷了,多穿点衣服,别总穿那么单薄,只要干净儿的屡挂的就行,衣服勤洗点,裤头袜子别一起洗,多往家打电话,别打架,好好念书,人家大学都是有文化,有素质的,不能像在家那样,要懂点礼貌,多会来事儿”。
面对母亲的絮叨,这一次李天佑并不如以往那样不耐烦,相反,虽然住过校,离开过家,但是真的要远走了,也有些不习惯。
“没事儿,妈,我不是住过校么,放心吧,再说大学打啥架,也没人跟我打啊,哈哈”
他用轻松的方式来对待这种离别的惆怅,不是他学过,而是看着母亲眼里满怀挂牵,他实在是怕母亲哭出来。
9月3日凌晨五点起来,他要座客车去沈阳,再到沈阳坐火车,母亲执意要送他到屯门口上车,他不想让母亲送,但扭不过母亲。走在路上,李母依然不忘千叮咛万嘱咐,嘱咐嘱咐着两人眼里满含泪花,但他们都不敢看彼此,生怕被对方发现自己的情绪。
上了客车,李天佑收拾心情,对母亲说“放心吧,你儿子老尿性了,不用惦记”。
李母笑了,看着小客车扬长而去,笑着笑着就哭了。
有道是儿行千里母担忧,这种情绪不为人母,不知其味。
一路颠簸来到沈阳,第一次到省城,可是没有太多欣赏的机会,与潘思佳会合之后一起吃了个早饭,然后就直奔火车站。
到火车站李天佑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人山人海,面对买票大军,李天佑把潘思佳留在外边看行李,拿着潘思佳的身份证就孤身杀入人群,那一刻他竟然有种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感觉。
买完票之后两人就你侬我侬的在候车厅等待列车的到来,虽然要等两个小时,但是卿卿我我亲亲当中,时间转瞬即逝,当大堂的广播喊道“由济南始发途径本站终到哈尔滨的K295次列车即将进站”的时候,李天佑有种时空错乱的错觉。收拾行李踏上列车,伴着列车的轨迹,李天佑走上一条新的道路,他以为是简单的求学,但是在长春发生的故事是他在踏上列车之前万万没有想到的。
到了长春,下了火车,看着脚下的路,他满心期待新的生活,然而他不知道,这一生经历的无奈、心酸都从这个城市开始;这一世的繁华、荣耀也是在这里滋生。
长春,长春,你是延长了谁的青春,还是助长了谁的青春?
第一章 李天佑
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英雄多自屠狗辈。
并非上天眷顾穷苦孩子,而是经历过生活困苦,在艰苦条件下长大的孩子更懂得生活甚至是生存的不易,所以他们更愿意为了荣华拼尽浑身力气,如果上天为他们打开一扇窗,他们会拼死了往上爬。所为的不过是活出尊严,争一世声名鹊起。
李天佑就是这样一个出生在辽宁普通农村家庭的孩子。他爷爷只有他父亲一个儿子,他也是父亲唯一的儿子,两代单传,生活拮据。名字是爷爷给起的,老人家信命,他出生的时候老人说“咱家穷,没法给孩子铺路,希望老天看在咱家不偷不抢不坏人的份上能保佑这个孩子,就叫李天佑吧。”
虽然是独生子,但是父母并不溺爱,相反和很多农村家庭一样,信奉棍棒之下出孝子,所以家教很严。李天佑生性活泼,很是淘气,好在脑袋灵光,小时候是班里最让老师头疼的家伙,不仅因为调皮捣蛋惹祸,关键的是学习成绩还非常好,语文数学都是班里头名,让老师是既爱又气。
但没有一个老师是真心讨厌这孩子,相反,相比其他老实肯学的孩子,大家都更看好他的性格。所以小学时候总是奖状与批评相伴,从来没做过真正的三好学生,而作为父亲的李治来说更是头疼,因为总是要思考老师找自己是夸孩子还是因为他又打架了。
李天佑小学有个音乐老师叫费大海,说是音乐老师,其实根本不懂音乐,农村的音乐老师就是拿着一台录音机给大家放歌听,而且只能安静的听,不能跟着唱。李天佑很喜欢这个老师,因为在他之前的音乐老师根本不来学校,每次音乐课都被班主任占了,所以对这个老师很有好感。
费大海原来是个混子,家里在农村是个小财主,所以整天游手好闲。家里给安排个学校老师工作也不珍惜,总是在外边喝酒打闹,也不顾家。后来酒后失手杀人,钱赔了一大笔不说还把他爹给气死了,自此之后仿佛一夜之间明悟了,开始种地,也正式上起了老师的班。
学生都很怕费大海,但唯独李天佑不怕,还能跟他聊天,慢慢的费大海每次放了音乐不是睡觉就是拉着李天佑聊天打屁,有时挨不住李天佑墨迹,还会讲一些他的江湖。
在李天佑上初中之后,费大海有一次下班路过李家,还特地进屋看看这个孩子,热情好客的李爷爷和李治夫妇自然不会慢待,杀了只公鸡,陪费大海一起喝了点小酒。临走前费大海借着酒劲对李治夫妇说了一句“这孩子啊,不用管,不管以后是读书还是走上社会,都不含糊。”
上了初中之后李天佑开始称王称霸,也许是处于逆反期,又或者是东北农村尚武风气太浓,大家都喜欢做大哥的感觉,李天佑也不例外,甚至可以说这种脾性与生俱来。
很能打的李天佑很快就笼络了一群小弟,也学会了抽烟,成绩也开始下滑。虽然语文数学很是BUG,但是英语的出现让他猝不及防。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这JB比和我家大黄说话都费劲。”
也许对于一个刚上初中的孩子来说,读书的意义他并不能完全体会,父母望子成龙的心也单纯的理解为以后挣大钱或者当大官,所以对于横空出世的英语他选择暂避其锋芒,也就导致了他在学习这条道路上越走越偏。
等到高中时候,李天佑走进了县城,花花世界的姹紫嫣红让他失去了方向,虽然县城不过是巴掌大的小地方,更谈不上繁华,但是他看到了汽车, 游戏厅,台球厅,还有打扮的跟电视里一样妖艳的女人。
学习也只是将就着出于对语文数学天然的喜好以及所带来的成就感。而他有了自己心中奋斗的方向,他想开个汽车修理店,毗邻台球厅。因为他喜欢打台球,不同于其他混混的霸气大力击打,他喜欢控制白球,用合理的力量和杆法打出舒服的进球,这种细腻的控制带来的愉悦让他沉迷其中悠然自得。
喜欢台球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每次在台球厅都能看到很多人带着高质量的女孩去玩,他觉得这是泡妞的一个很好的方法,也就自然的把台球理解为一个很高端的生活方式,这一切的思想不过拜这个巴掌大县城的文化所赐。
高中是寄宿生活,李天佑的宿舍有个小富二代,父亲在县城财务局做科长,为人很慷慨,但是做人很嚣张,整天一副天王老子第一我第二的感觉,而这个天王老子还得是他爹。李天佑对他的评价就是“总想上天和太阳肩并肩”,不过两个人处的很好,虽然看不上他的嚣张,但是为人确实讲义气,敞亮。
因为有了这个兄弟,李天佑经常可以出入台球厅而不必自掏腰包。也不再只是抽自己的6块钱人民大会堂,偶尔会抽到芙蓉王这样的香烟。
在高二的时候他鼓起勇气向自己喜欢的女孩表白了,女孩叫做潘思佳,是班上最漂亮的女孩,长相清纯,梳着马尾辫。刚到班上,李天佑就看上了她,但是因为不自信所以迟迟不敢追求。也是因为潘思佳漂亮,一直没人敢追,所以当他带着潘思佳去台球厅玩了一下午,又请她喝了一杯快客奶茶,一切便水到渠成,他的表白被她瞬间接受。
那一刻李天佑觉得这样的日子就是最理想的生活方式,他单纯的想,高中毕业就开个修理铺,努力挣钱开上一辆好车,抽好的香烟,和这个自己看来最漂亮的女人享受生活,然后再把父母爷爷接到县城,一切就圆满了。
然而生活却总是在不经意间改变一切,高三时候爷爷大病不治,临死之前拉着李天佑的手跟他说“爷爷这辈子就喜欢大学生,一定要考上大学,让咱老李家也走出个大学生。”说完这一句话,撒手人寰。
李天佑对爷爷最亲,因为父母严厉的教育,他更亲近爷爷。爷爷虽然上学不多,但是读书不少。教他下象棋,教他写字,教他练书法,小时候连学校的老师都很少谈论书法这个词,而李天佑四年级写的字就能让所有老师汗颜,因为爷爷在他两岁的时候就叫他提笔写字,当然老师们只看到了他的楷书,没见过他的草书,否则只能无地自容了。
草书并不是爷爷逼着练的,是他无意间看到爷爷有本这样的书法,他觉得这样的字更豪放不羁,更彰显霸气,所以他最喜欢练草书,爷爷也就顺了他。
他数学成绩好是因为聪明的头脑,语文读的好完全是觉得自己的成绩可以让爷爷很高兴,爷爷还会奖励他想吃的糖果。亲眼看着爷爷就这样永久睡去,李天佑头一次体会到了生活的残酷,虽然见惯了谁家办丧事,但是从来没有想过这种事情会发生在自己最亲的人身上,奶奶走的时候他还没出生,所以从未体会这种痛苦的李天佑深深地茫然。
回到学校的李天佑也暂时搁置了自己高中毕业就走向社会的打算,决定为了爷爷也要考上大学,相约潘思佳一起争取考上同一所大学,虽然本科很难,但是语文和数学成绩的高分让李天佑想走一所稍好一点的专科还是不成问题。潘思佳学习成绩虽然一般,但是考个专科也不成问题,最后高考结束李天佑打了410分,语文148,数学145,英语加上理化生一共打了117分。潘思佳的成绩是374分,两个人一起商量很久决定报考长春金融学院,虽然不能在同一个专业,但是同校是稳稳的事情。
八月末,两人都收到了录取通知,在学校取了录取通知书,两人相视傻笑,彼此心间藏匿温暖,也许这就是上天眷顾的缘分,那一刻李天佑觉得很幸福。
两个人一起去小旅店开了房间,住了下来,那一晚李天佑第一次尝到了接吻的感觉,那种美妙的感觉以及潘思佳的丁香小舌,让他流连忘返。
情到深处,李天佑开始手忙脚乱的为潘思佳宽衣解带。但潘思佳说“这里太脏了,不知道多少人睡过”。
李天佑眨了眨眼,虽然有点欲 火降温的难适,但还是搂着她幸福的给出了一个男人对女人的第一次承诺“嗯,以后我们去星级酒店,今晚我们就相濡以沫吧”,那一晚李天佑久久难以入眠,拥着自己的爱人,看她甜甜的睡去,心理是激动,是兴奋,是幸福。
考上大学家里都要设宴庆祝,李天佑和潘思佳在彼此家里共庆金榜题名之喜,当然两个人是以同学的名义。
对于很多人来说时间就是:你的课堂一眼万年,我的假期转瞬之间。但对于李天佑来说却不是如此,因为家庭的拮据,并不能过多的参加同学的升学宴,而且很多同学在他收到通知书的时候已经踏上了大学的旅途,所以失去了与潘思佳约会的机会就让他每天象一个病猫一样苟延残喘。
虽然盼开学盼的很辛苦,每天也只能通过QQ寄出思念,但日子总算是迈着婀娜多姿,一步三摇的步伐走到了九月。9月5日便是报道的日子,要离开家了,虽然路程并不遥远,但是李妈对于没去过城市,更别提出省的儿子很是担忧,拉着儿子的手交代这个,讲讲那个。“马上秋天了,天儿开始冷了,多穿点衣服,别总穿那么单薄,只要干净儿的屡挂的就行,衣服勤洗点,裤头袜子别一起洗,多往家打电话,别打架,好好念书,人家大学都是有文化,有素质的,不能像在家那样,要懂点礼貌,多会来事儿”。
面对母亲的絮叨,这一次李天佑并不如以往那样不耐烦,相反,虽然住过校,离开过家,但是真的要远走了,也有些不习惯。
“没事儿,妈,我不是住过校么,放心吧,再说大学打啥架,也没人跟我打啊,哈哈”
他用轻松的方式来对待这种离别的惆怅,不是他学过,而是看着母亲眼里满怀挂牵,他实在是怕母亲哭出来。
9月3日凌晨五点起来,他要座客车去沈阳,再到沈阳坐火车,母亲执意要送他到屯门口上车,他不想让母亲送,但扭不过母亲。走在路上,李母依然不忘千叮咛万嘱咐,嘱咐嘱咐着两人眼里满含泪花,但他们都不敢看彼此,生怕被对方发现自己的情绪。
上了客车,李天佑收拾心情,对母亲说“放心吧,你儿子老尿性了,不用惦记”。
李母笑了,看着小客车扬长而去,笑着笑着就哭了。
有道是儿行千里母担忧,这种情绪不为人母,不知其味。
一路颠簸来到沈阳,第一次到省城,可是没有太多欣赏的机会,与潘思佳会合之后一起吃了个早饭,然后就直奔火车站。
到火车站李天佑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人山人海,面对买票大军,李天佑把潘思佳留在外边看行李,拿着潘思佳的身份证就孤身杀入人群,那一刻他竟然有种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感觉。
买完票之后两人就你侬我侬的在候车厅等待列车的到来,虽然要等两个小时,但是卿卿我我亲亲当中,时间转瞬即逝,当大堂的广播喊道“由济南始发途径本站终到哈尔滨的K295次列车即将进站”的时候,李天佑有种时空错乱的错觉。收拾行李踏上列车,伴着列车的轨迹,李天佑走上一条新的道路,他以为是简单的求学,但是在长春发生的故事是他在踏上列车之前万万没有想到的。
到了长春,下了火车,看着脚下的路,他满心期待新的生活,然而他不知道,这一生经历的无奈、心酸都从这个城市开始;这一世的繁华、荣耀也是在这里滋生。
长春,长春,你是延长了谁的青春,还是助长了谁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