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九章:在村里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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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就伸出一只黑手,我无意识的躲了一下,因为实在又黑又脏,想必平日里也操劳得多。
但听姗姗说,她这个未来婆婆也不过比我大十一二岁,可就老成了这般模样。
不过,这个农村妇女依旧很热情,招呼着我们在中间的堂屋坐下,又进里屋叫了一声,
“老头子,快出来吧,客人都到了。”
“蒽。”
只听里面沉闷的答应了一声,走出来一个穿着黑色布鞋,披着军绿色很破旧的布衣,手拿一个长烟袋,还留着已经被黑色填满的长指甲,看上去,更让我有些接受不了。
尤其是他的脸,也特别黑,脸上的褶子足足有三层厚。
我抱着孩子,本来就不是很方便,但还是伸出一只手想跟他握手,结欧果他看到我们之后,竟然一句话不说,就坐在桌子正中央的位置,像是一个旧社会的老封建一样。
而我的手也只好从半空中抽了回来。
刘大英说这是他男人,齐大壮,简单介绍了一下,就做饭去了。
我想跟这位父亲说说话,但人家一点儿都不热情,我也不好主动贴上去。
不过,看他爸爸的样子,就知道在摆着自己是一家之主的样子,感觉女人们就该动来动去的。
就连姗姗的男朋友招呼了我们几下,都显得极为不乐意,可是,又感觉不太好意思说出来,一直劝他儿子坐下歇歇。
农村这么多年,这重男轻女的毛病还真是没改。
我倒不担心别的,就是担心这一点。如果以后要因为这件事说我们姗姗,我第一个就不依他。
“好了,我们快坐吧,家里炒的几个菜,农村人,随便吃点吧!”
我看见菜还不错,他说都是他家里自己种的,想来就应该新鲜得很。尤其是那只鸡,还是吃稻谷长大的,而且我亲眼看见他妈妈宰了那只鸡,想必味道真的鲜美得多。
可是,一看到鸡我就想起到刚刚那血溅了一地的场景,我感觉瞬间就吃不下了。
刘大英说还有一个汤,说我们城里人都爱喝个汤,就做了一个,让我们等一下。等到她做好了端出来以后,齐大壮终于又说了一句话,“开饭吧!”,我们所有人这才开始动筷子。
吃饭的时候面无表情,感觉冷冰冰的,好像不愿意见我们一样。
我觉得或许是我们来这一次,他们要费好大的功夫,尤其是这只鸡,可能平日里都舍不得,只有过年才吃。所以,我在想,走之前,不如备一些薄礼,就当是见面礼了。
别看我们拿了好些个营养品,但是我觉得他们真正也不爱吃那些,可能都不知道那些什么,倒不如一些寻常的东西实在。
吃了一会儿饭之后,我总感觉齐大壮的眼神停留在我身上,不知道是我多想了,还是他真的一直看我,反正总感觉有些不对劲儿。
“来,喝两杯吧,儿子。”
吃到一半,这个满脸褶子的男人总算开始说话了,要和他儿子喝酒。
既然我们晚上也不回去,他们喝点儿酒也无所谓。
可是,几杯黄酒下肚,我发现这个一家之主,竟然打开了话匣子,原来他也不是话不多的那种人,可能第一次见我们,和我们不熟悉,不知道怎么说罢了。
渐渐的,忽然说起来姗姗跟他儿子,他说姗姗一看就是个好姑娘,他们这里没有这么漂亮的文化又高的女孩儿,大多都是只有样貌,没有学历。
而且,还听说姗姗是大明星,在台子上唱歌的那种,真是不错,虽然他们不太理解歌星到底是啥,不过还挺好的,只要有钱赚就好,不像他们一样,一辈子都守在这里。
我说不会的,以后孩子们的事儿成了,就是一家人了,他们住到城市里也理所应当。
“哎,去弄那麻烦作甚,这里其实挺好的。”
这句话是对我说的没错,但说完之后,他依旧目不转睛的看着我,似乎在跟我笑,这是我第一次和他对上眼,赶忙躲过,却不知为什么,忽然打了个冷颤。
再后来,吃着饭好好的,他爸爸竟然拍了下桌子,笑了起来,指着我跟姗姗说,这城里人还真是年轻得很,一点儿都看不出来年纪。
特别是我,看上去年轻的很,跟他女人就像差了一个辈分一样。
当时,他老婆还在旁边坐着,他就这么说,显然,一点儿都没把他老婆放在眼里。而那个女人看起来不高兴,却依旧笑着跟我们说着话,看起来有些凄凉,我想在家里一定很没有地位。
“亲家母怎么这么年轻,看上去真不像是有这么大的女儿,都有女儿了还有个小儿子,这跟我们农村也差不多啊!”
我看了姗姗一眼,有些尴尬的接过话,说我不是姗姗的亲生母亲,姗姗立马接着说,但是,这是她最好的妈妈。
那一刻,听到姗姗这么认可的话,我的心都要碎了。
不得不说,姗姗也是我很优秀的女儿。
“爸,你吃饭吧!”
姗姗男朋友插了一句嘴,才岔开这个话题。
那天晚上,我几次想说道孩子们的婚事,都被他父亲硬生生的打断了,后来只好默不作声,只听他父亲一个人说话。
但是,后来的话题不是过于尴尬,就是太生硬了,或者说,我根本不懂他们的意思(那种方言还是很难听懂的。)
最后吃完饭,已经很晚了,小贝也困得不行,我就想找个屋子哄孩子睡觉,结果,这时候,姗姗她男朋友却告诉我们一件非常尴尬的事情,他们家只有两个屋子可以睡觉。
那这么多人怎么住得下呢?
我当时很想问问这里有没有宾馆之类的,但是一想起这个村子的条件,顿时不问了。
没想到,当了妈妈这么多年,才终于体会到杜甫当时那首《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的感受。
他说本来这里是三间的,但有一个屋子漏水,又加上现在是梅雨季节,那间屋子最好不要睡人,一旦下起雨来,肯定会漏的。
他这些年在外面,很多次都想要修缮家里的祖屋,可面积实在太大了,需要的资金也不少,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这里会修房子的人不多,需要去外面找,总之,很少有人愿意来做这种活儿,久而久之,就耽搁了下来。
“这样吧,今晚你们住在我的那个屋子,我去外面堂屋要睡一夜就好。”
我们观察了下情况,也只能如此了。
不过即使这样,那张床依旧很挤,还有一股发霉的味道。
但姗姗男友很主动的给我们拿了一床新被子,据说这还是他妈妈给他准备结婚用的,今晚只好先拿来用了,我拿着还挺不好意思的。
姗姗和他去外面铺床的时候,我看见其实就是拿了几把椅子,对起来,再铺上一层被子,看上去简陋的很,我觉得他比我们更需要厚被子,不然晚上会冷,可是,他硬是要塞给我,怕冻坏我们,他说他都习惯了,我们才刚来,一定得多注意些。
从这点看上去,我还挺放心这个小伙子的,起码真的知道关心人。
于是,那晚,我带着小贝睡在里侧,姗姗睡在外侧,因为小贝睡得早,我也早早地陪他睡了,但是那边的环境真不怎么舒服,总是睡不踏实。
姗姗睡了一会儿还下床了,我隐隐约约感觉到她男朋友拉着她在外面说话,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过了一会,我还是觉得浑身不舒服,就起来了。
感觉自己晃晃悠悠的,而且腿上特别痒,像是被什么东西咬了一口一样,就想问问姗姗,那些药放在哪儿了。
我看见外面灯没开,就把灯打开了,结果,刚好看见,姗姗和她男朋友亲热,顿时尴尬死了。
“妈,你怎么出来了?”
“那个,姗姗,我,我好像被什么虫子咬了一口,你能不能帮我找些药啊!”
姗姗立刻就跑过来问我伤到了哪里,严不严重,小齐也关心的问我怎么样,要是严重的话就得去县里的卫生局看看了。
“应该是被蚊子咬了一口,没关系的,我觉得抹一些药就好了。”
于是,姗姗赶忙给我腿上抹了点儿药。
我很不好意思的说自己先回去睡了,让姗姗也别太晚睡。
她男友说再看一会星星就让姗姗回去了,因为据说今晚有流星,所以他们想等一等。
年轻人就是年轻人,和我们一样,当时也爱看流星,但我们现在都不在乎那些如梦一般的祈祷了,更愿意相信现实,也活得更实际,更平淡了。
“那你们注意点,别着凉。”
说完,我转身回去睡了。
于是这两个人就从屋里搬到了屋外,说不定就是我打扰了人家,人家才找了这样一个借口,因为那天看上去全都是云,似乎并不会有流星出现,他们的气象可能一点儿都不准。
说着,就伸出一只黑手,我无意识的躲了一下,因为实在又黑又脏,想必平日里也操劳得多。
但听姗姗说,她这个未来婆婆也不过比我大十一二岁,可就老成了这般模样。
不过,这个农村妇女依旧很热情,招呼着我们在中间的堂屋坐下,又进里屋叫了一声,
“老头子,快出来吧,客人都到了。”
“蒽。”
只听里面沉闷的答应了一声,走出来一个穿着黑色布鞋,披着军绿色很破旧的布衣,手拿一个长烟袋,还留着已经被黑色填满的长指甲,看上去,更让我有些接受不了。
尤其是他的脸,也特别黑,脸上的褶子足足有三层厚。
我抱着孩子,本来就不是很方便,但还是伸出一只手想跟他握手,结欧果他看到我们之后,竟然一句话不说,就坐在桌子正中央的位置,像是一个旧社会的老封建一样。
而我的手也只好从半空中抽了回来。
刘大英说这是他男人,齐大壮,简单介绍了一下,就做饭去了。
我想跟这位父亲说说话,但人家一点儿都不热情,我也不好主动贴上去。
不过,看他爸爸的样子,就知道在摆着自己是一家之主的样子,感觉女人们就该动来动去的。
就连姗姗的男朋友招呼了我们几下,都显得极为不乐意,可是,又感觉不太好意思说出来,一直劝他儿子坐下歇歇。
农村这么多年,这重男轻女的毛病还真是没改。
我倒不担心别的,就是担心这一点。如果以后要因为这件事说我们姗姗,我第一个就不依他。
“好了,我们快坐吧,家里炒的几个菜,农村人,随便吃点吧!”
我看见菜还不错,他说都是他家里自己种的,想来就应该新鲜得很。尤其是那只鸡,还是吃稻谷长大的,而且我亲眼看见他妈妈宰了那只鸡,想必味道真的鲜美得多。
可是,一看到鸡我就想起到刚刚那血溅了一地的场景,我感觉瞬间就吃不下了。
刘大英说还有一个汤,说我们城里人都爱喝个汤,就做了一个,让我们等一下。等到她做好了端出来以后,齐大壮终于又说了一句话,“开饭吧!”,我们所有人这才开始动筷子。
吃饭的时候面无表情,感觉冷冰冰的,好像不愿意见我们一样。
我觉得或许是我们来这一次,他们要费好大的功夫,尤其是这只鸡,可能平日里都舍不得,只有过年才吃。所以,我在想,走之前,不如备一些薄礼,就当是见面礼了。
别看我们拿了好些个营养品,但是我觉得他们真正也不爱吃那些,可能都不知道那些什么,倒不如一些寻常的东西实在。
吃了一会儿饭之后,我总感觉齐大壮的眼神停留在我身上,不知道是我多想了,还是他真的一直看我,反正总感觉有些不对劲儿。
“来,喝两杯吧,儿子。”
吃到一半,这个满脸褶子的男人总算开始说话了,要和他儿子喝酒。
既然我们晚上也不回去,他们喝点儿酒也无所谓。
可是,几杯黄酒下肚,我发现这个一家之主,竟然打开了话匣子,原来他也不是话不多的那种人,可能第一次见我们,和我们不熟悉,不知道怎么说罢了。
渐渐的,忽然说起来姗姗跟他儿子,他说姗姗一看就是个好姑娘,他们这里没有这么漂亮的文化又高的女孩儿,大多都是只有样貌,没有学历。
而且,还听说姗姗是大明星,在台子上唱歌的那种,真是不错,虽然他们不太理解歌星到底是啥,不过还挺好的,只要有钱赚就好,不像他们一样,一辈子都守在这里。
我说不会的,以后孩子们的事儿成了,就是一家人了,他们住到城市里也理所应当。
“哎,去弄那麻烦作甚,这里其实挺好的。”
这句话是对我说的没错,但说完之后,他依旧目不转睛的看着我,似乎在跟我笑,这是我第一次和他对上眼,赶忙躲过,却不知为什么,忽然打了个冷颤。
再后来,吃着饭好好的,他爸爸竟然拍了下桌子,笑了起来,指着我跟姗姗说,这城里人还真是年轻得很,一点儿都看不出来年纪。
特别是我,看上去年轻的很,跟他女人就像差了一个辈分一样。
当时,他老婆还在旁边坐着,他就这么说,显然,一点儿都没把他老婆放在眼里。而那个女人看起来不高兴,却依旧笑着跟我们说着话,看起来有些凄凉,我想在家里一定很没有地位。
“亲家母怎么这么年轻,看上去真不像是有这么大的女儿,都有女儿了还有个小儿子,这跟我们农村也差不多啊!”
我看了姗姗一眼,有些尴尬的接过话,说我不是姗姗的亲生母亲,姗姗立马接着说,但是,这是她最好的妈妈。
那一刻,听到姗姗这么认可的话,我的心都要碎了。
不得不说,姗姗也是我很优秀的女儿。
“爸,你吃饭吧!”
姗姗男朋友插了一句嘴,才岔开这个话题。
那天晚上,我几次想说道孩子们的婚事,都被他父亲硬生生的打断了,后来只好默不作声,只听他父亲一个人说话。
但是,后来的话题不是过于尴尬,就是太生硬了,或者说,我根本不懂他们的意思(那种方言还是很难听懂的。)
最后吃完饭,已经很晚了,小贝也困得不行,我就想找个屋子哄孩子睡觉,结果,这时候,姗姗她男朋友却告诉我们一件非常尴尬的事情,他们家只有两个屋子可以睡觉。
那这么多人怎么住得下呢?
我当时很想问问这里有没有宾馆之类的,但是一想起这个村子的条件,顿时不问了。
没想到,当了妈妈这么多年,才终于体会到杜甫当时那首《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的感受。
他说本来这里是三间的,但有一个屋子漏水,又加上现在是梅雨季节,那间屋子最好不要睡人,一旦下起雨来,肯定会漏的。
他这些年在外面,很多次都想要修缮家里的祖屋,可面积实在太大了,需要的资金也不少,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这里会修房子的人不多,需要去外面找,总之,很少有人愿意来做这种活儿,久而久之,就耽搁了下来。
“这样吧,今晚你们住在我的那个屋子,我去外面堂屋要睡一夜就好。”
我们观察了下情况,也只能如此了。
不过即使这样,那张床依旧很挤,还有一股发霉的味道。
但姗姗男友很主动的给我们拿了一床新被子,据说这还是他妈妈给他准备结婚用的,今晚只好先拿来用了,我拿着还挺不好意思的。
姗姗和他去外面铺床的时候,我看见其实就是拿了几把椅子,对起来,再铺上一层被子,看上去简陋的很,我觉得他比我们更需要厚被子,不然晚上会冷,可是,他硬是要塞给我,怕冻坏我们,他说他都习惯了,我们才刚来,一定得多注意些。
从这点看上去,我还挺放心这个小伙子的,起码真的知道关心人。
于是,那晚,我带着小贝睡在里侧,姗姗睡在外侧,因为小贝睡得早,我也早早地陪他睡了,但是那边的环境真不怎么舒服,总是睡不踏实。
姗姗睡了一会儿还下床了,我隐隐约约感觉到她男朋友拉着她在外面说话,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过了一会,我还是觉得浑身不舒服,就起来了。
感觉自己晃晃悠悠的,而且腿上特别痒,像是被什么东西咬了一口一样,就想问问姗姗,那些药放在哪儿了。
我看见外面灯没开,就把灯打开了,结果,刚好看见,姗姗和她男朋友亲热,顿时尴尬死了。
“妈,你怎么出来了?”
“那个,姗姗,我,我好像被什么虫子咬了一口,你能不能帮我找些药啊!”
姗姗立刻就跑过来问我伤到了哪里,严不严重,小齐也关心的问我怎么样,要是严重的话就得去县里的卫生局看看了。
“应该是被蚊子咬了一口,没关系的,我觉得抹一些药就好了。”
于是,姗姗赶忙给我腿上抹了点儿药。
我很不好意思的说自己先回去睡了,让姗姗也别太晚睡。
她男友说再看一会星星就让姗姗回去了,因为据说今晚有流星,所以他们想等一等。
年轻人就是年轻人,和我们一样,当时也爱看流星,但我们现在都不在乎那些如梦一般的祈祷了,更愿意相信现实,也活得更实际,更平淡了。
“那你们注意点,别着凉。”
说完,我转身回去睡了。
于是这两个人就从屋里搬到了屋外,说不定就是我打扰了人家,人家才找了这样一个借口,因为那天看上去全都是云,似乎并不会有流星出现,他们的气象可能一点儿都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