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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9章 我在想今天晚上怎么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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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梓欣的话就像一块石头堵在对方的心口上,让人胸膛憋闷,喘不过气来。
安梓欣没想到自己的那点小心思,根本没逃过二姐的眼睛。
不错,因为原本安家是想安排安梓桐嫁进叶家的,而且,她也见过叶晟,对男方的相貌和家事比较满意,甚至多多少少产生了好感,认为将来结婚了自己虽然过不上大富大贵的生活,也能衣食无忧。
岂知,刘美芳是多么狡猾的一只狐狸精。
她和圈里的太太团们打麻将时,偷偷打听了一下叶家的情况,得知叶母胡芬是极度虚荣自大,自私自利又多事侥幸的老女人,在上流社会的风评特别不好。
刘美芳左思右想,精明如她,最终决定将安梓欣嫁了过去。
毕竟,彼时的安家今非昔比,已经再不是从前那个在生意场上呼风唤雨的家族,随时面临破产的风险。
这场婚姻是安家给叶家挖了一个坑,小肚鸡肠的胡芬怎么可能善待亲家,将来的日子势必要变着法子刁难未来的儿媳妇。
果然不出所料,事情败露后,叶母就像发疯的母狮一般,无论在什么场合,她见到叶家的人就又吼又叫,可想而知,在家里面对安梓欣时,会是怎样一个态度。
对此,刘美芳有些暗暗得意,还是自己老谋深算,把眼中钉推向火坑,把女儿及时换了回来。
谁承想,安梓桐对母亲明智的做法并不领情,反而因为没嫁给叶晟,又哭又闹,还在家绝食了好几天。
“二姐这是心情不好,拿我出气?”安梓桐厉声反驳,“姐夫在外面养小三, 我好心告诉你,你不领情,反而说我不如她,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你不清楚吗?”安梓桐平静反问,“那我问你,三妹,你大半夜的不睡觉,一个人跑到天逸公寓去干嘛?”
那里是冰城有名的单身公寓,业主清一色全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哥,有的已婚有的未婚,他们住在那里的目的只有一个——包养情妇。
因此,天逸公寓还有一个别名,叫做小三公寓。
“我,我,我是来看一个朋友的……”安梓桐有些心虚,有些事当然不能说,自己前几天刚刚认识一个王姓台商,两人的感情发展迅速,才几天,她就已经偷偷搬到那里,跟对方同居了。
但是,这件事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尤其是亲爹亲妈,毕竟她还是安家的三小姐,虽然家族败落了,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总比平常人家的姑娘好嫁得多,父母当然是希望女儿能找到一个既有感情又有地位的对象。
“是个男性朋友吧,”安梓欣的笑声发冷,“然后,顺便住在他家?”
“你……”
“传闻天逸公寓过了九点,大门就实行门禁,除非业主本人,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出,防的就是某些正室太太们聚众上演捉奸的戏码,你刚刚说你是半夜见到叶晟的,那就说明你也没离开那里,并且留宿在男性朋友的家中,我的分析有错吗?”
“都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安梓桐被驳得哑口无言,她打电话,本来是想羞辱安梓欣一番,自己解解气心情也能好一些,没想到反而把同居的秘密泄露出去,自然惹了一肚子气,“安梓欣,我告诉你,不许到处乱说,尤其是在爸爸妈妈那里。”说完,啪嗒一声,撂下电话。
无疑,这场口仗的胜利者是安梓欣,然而,她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想到刚刚结婚便和其他女人同居的丈夫,一颗心犹坠冰窟,全身寒透。
叶家,二楼卧室。
脱下衬衫的叶晟,见安梓欣一双清澈的杏目死死盯着地面,发呆,他立刻变得脸色阴郁。
难道,她是在想那个男人?
荣少臻,一个花名在外的公子哥,他有什么好的?
回家的路上,叶晟特意搜索了一下荣家公子的个人档案,才发现人家的各方面条件居然这样出众。
百度百科上是这样写的:
荣少臻,三十一岁,身高185厘米,体重75公斤,荣氏企业独子。
因为父亲荣威远与荣母曾倩感情不睦,导致父子关系极为冷淡。
故而,他没有在家族企业任职,反而在好兄弟时林昆所在的公司,出任董事。
荣少小时候一直在冰城长大,十五岁后随母亲搬到美国定居,几年前回国。
他不但人长得帅气,而且风流倜傥,绯闻遍地,传闻交往过无数女友,且多数是娱乐圈的三流小明星。
但荣少臻对外未曾公开承认过任何一位女友的身份,因此,目前他的情史只能称之为零。
不过,据许多曾经和荣少有过感情瓜葛的女性私下透露,荣少自身条件优秀,不但温柔体贴,俊美帅气,出手阔绰,坊间最为流传的是“物大活好”一说。
物大活好?
叶晟的嘴角挑起一丝嘲弄般的笑容,这是男人的骄傲, 更是令女人趋之若鹜的资本。
荣少臻真的有那么好?比自己还出众?
他承认,对方的家事远远胜过自己,外形也比自己优秀些许,但除此之外,姓荣的简直一无是处。
那样的人不过是命好,生在了有钱人家,倘若是普通人家的子女,说不定哪天就被饿死了。
可叶晟不同,还不到三十岁,就在市政府部门做到副科级的职位,将来,年纪大的领导退下来,厅长的位置除了他还能谁来接任?将来的仕途势必平步青云。
这也是叶家一直骄傲的资本,对安梓欣一直看不上的原因。
哪怕安家将安梓桐嫁给自己,叶晟或许都能勉强将就,没这样反感和抵触。
可他的妻子偏偏是安梓欣,一个身体被烧伤的瘸子,这明显是安家的一种侮辱,试想,未来的厅长,往更远了想是市长、省长,在接待贵宾时,身边站在一个残疾人,叫人情何以堪?
叶晟越想越气,火气烧到头顶。
他郁闷的心情无处宣泄,只能把眼前人当出气筒,“安梓欣,你发什么呆?想什么呢?是不是一个野男人?你说呀!”
安梓欣蓦然回神,表情呆愣不变,而后微微摇头,“没有,我在想今天晚上怎么睡?”
叶晟没想到对方竟然这样回答自己,他愣神的功夫,就看见坐在床上的女人缓缓站起身,一步步向门口走去。
“站住!”
“嗯?”
“你干嘛去?”
“我到隔壁的次卧休息。”
安梓欣明白,这个男人是绝对不可能和自己睡在一起的,或许,他们同处一室,都会令他厌恶恶心。
叶晟又一次惊呆了,他咽了口唾沫,恶狠狠的骂道:“谁让你走的,今晚,你就留在这个屋子里,不许离开!”
安梓欣虽然吃惊,但她多多少少猜到,大概丈夫是怕公公的训斥,才勉为其难让自己住在这里的。
毕竟,叶父叶中天对她还算和善,更不希望儿子和儿媳的关系闹得太僵。
于是,她慢慢走回来,搬起床上的被子,放在沙发上,打算晚上在这里过夜……
安梓欣的话就像一块石头堵在对方的心口上,让人胸膛憋闷,喘不过气来。
安梓欣没想到自己的那点小心思,根本没逃过二姐的眼睛。
不错,因为原本安家是想安排安梓桐嫁进叶家的,而且,她也见过叶晟,对男方的相貌和家事比较满意,甚至多多少少产生了好感,认为将来结婚了自己虽然过不上大富大贵的生活,也能衣食无忧。
岂知,刘美芳是多么狡猾的一只狐狸精。
她和圈里的太太团们打麻将时,偷偷打听了一下叶家的情况,得知叶母胡芬是极度虚荣自大,自私自利又多事侥幸的老女人,在上流社会的风评特别不好。
刘美芳左思右想,精明如她,最终决定将安梓欣嫁了过去。
毕竟,彼时的安家今非昔比,已经再不是从前那个在生意场上呼风唤雨的家族,随时面临破产的风险。
这场婚姻是安家给叶家挖了一个坑,小肚鸡肠的胡芬怎么可能善待亲家,将来的日子势必要变着法子刁难未来的儿媳妇。
果然不出所料,事情败露后,叶母就像发疯的母狮一般,无论在什么场合,她见到叶家的人就又吼又叫,可想而知,在家里面对安梓欣时,会是怎样一个态度。
对此,刘美芳有些暗暗得意,还是自己老谋深算,把眼中钉推向火坑,把女儿及时换了回来。
谁承想,安梓桐对母亲明智的做法并不领情,反而因为没嫁给叶晟,又哭又闹,还在家绝食了好几天。
“二姐这是心情不好,拿我出气?”安梓桐厉声反驳,“姐夫在外面养小三, 我好心告诉你,你不领情,反而说我不如她,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你不清楚吗?”安梓桐平静反问,“那我问你,三妹,你大半夜的不睡觉,一个人跑到天逸公寓去干嘛?”
那里是冰城有名的单身公寓,业主清一色全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哥,有的已婚有的未婚,他们住在那里的目的只有一个——包养情妇。
因此,天逸公寓还有一个别名,叫做小三公寓。
“我,我,我是来看一个朋友的……”安梓桐有些心虚,有些事当然不能说,自己前几天刚刚认识一个王姓台商,两人的感情发展迅速,才几天,她就已经偷偷搬到那里,跟对方同居了。
但是,这件事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尤其是亲爹亲妈,毕竟她还是安家的三小姐,虽然家族败落了,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总比平常人家的姑娘好嫁得多,父母当然是希望女儿能找到一个既有感情又有地位的对象。
“是个男性朋友吧,”安梓欣的笑声发冷,“然后,顺便住在他家?”
“你……”
“传闻天逸公寓过了九点,大门就实行门禁,除非业主本人,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出,防的就是某些正室太太们聚众上演捉奸的戏码,你刚刚说你是半夜见到叶晟的,那就说明你也没离开那里,并且留宿在男性朋友的家中,我的分析有错吗?”
“都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安梓桐被驳得哑口无言,她打电话,本来是想羞辱安梓欣一番,自己解解气心情也能好一些,没想到反而把同居的秘密泄露出去,自然惹了一肚子气,“安梓欣,我告诉你,不许到处乱说,尤其是在爸爸妈妈那里。”说完,啪嗒一声,撂下电话。
无疑,这场口仗的胜利者是安梓欣,然而,她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想到刚刚结婚便和其他女人同居的丈夫,一颗心犹坠冰窟,全身寒透。
叶家,二楼卧室。
脱下衬衫的叶晟,见安梓欣一双清澈的杏目死死盯着地面,发呆,他立刻变得脸色阴郁。
难道,她是在想那个男人?
荣少臻,一个花名在外的公子哥,他有什么好的?
回家的路上,叶晟特意搜索了一下荣家公子的个人档案,才发现人家的各方面条件居然这样出众。
百度百科上是这样写的:
荣少臻,三十一岁,身高185厘米,体重75公斤,荣氏企业独子。
因为父亲荣威远与荣母曾倩感情不睦,导致父子关系极为冷淡。
故而,他没有在家族企业任职,反而在好兄弟时林昆所在的公司,出任董事。
荣少小时候一直在冰城长大,十五岁后随母亲搬到美国定居,几年前回国。
他不但人长得帅气,而且风流倜傥,绯闻遍地,传闻交往过无数女友,且多数是娱乐圈的三流小明星。
但荣少臻对外未曾公开承认过任何一位女友的身份,因此,目前他的情史只能称之为零。
不过,据许多曾经和荣少有过感情瓜葛的女性私下透露,荣少自身条件优秀,不但温柔体贴,俊美帅气,出手阔绰,坊间最为流传的是“物大活好”一说。
物大活好?
叶晟的嘴角挑起一丝嘲弄般的笑容,这是男人的骄傲, 更是令女人趋之若鹜的资本。
荣少臻真的有那么好?比自己还出众?
他承认,对方的家事远远胜过自己,外形也比自己优秀些许,但除此之外,姓荣的简直一无是处。
那样的人不过是命好,生在了有钱人家,倘若是普通人家的子女,说不定哪天就被饿死了。
可叶晟不同,还不到三十岁,就在市政府部门做到副科级的职位,将来,年纪大的领导退下来,厅长的位置除了他还能谁来接任?将来的仕途势必平步青云。
这也是叶家一直骄傲的资本,对安梓欣一直看不上的原因。
哪怕安家将安梓桐嫁给自己,叶晟或许都能勉强将就,没这样反感和抵触。
可他的妻子偏偏是安梓欣,一个身体被烧伤的瘸子,这明显是安家的一种侮辱,试想,未来的厅长,往更远了想是市长、省长,在接待贵宾时,身边站在一个残疾人,叫人情何以堪?
叶晟越想越气,火气烧到头顶。
他郁闷的心情无处宣泄,只能把眼前人当出气筒,“安梓欣,你发什么呆?想什么呢?是不是一个野男人?你说呀!”
安梓欣蓦然回神,表情呆愣不变,而后微微摇头,“没有,我在想今天晚上怎么睡?”
叶晟没想到对方竟然这样回答自己,他愣神的功夫,就看见坐在床上的女人缓缓站起身,一步步向门口走去。
“站住!”
“嗯?”
“你干嘛去?”
“我到隔壁的次卧休息。”
安梓欣明白,这个男人是绝对不可能和自己睡在一起的,或许,他们同处一室,都会令他厌恶恶心。
叶晟又一次惊呆了,他咽了口唾沫,恶狠狠的骂道:“谁让你走的,今晚,你就留在这个屋子里,不许离开!”
安梓欣虽然吃惊,但她多多少少猜到,大概丈夫是怕公公的训斥,才勉为其难让自己住在这里的。
毕竟,叶父叶中天对她还算和善,更不希望儿子和儿媳的关系闹得太僵。
于是,她慢慢走回来,搬起床上的被子,放在沙发上,打算晚上在这里过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