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五章黄权,法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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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城!
这是一座繁荣的大城市,同样也是上下森严的大城市。如刘璋的府邸便是在城中心,而权贵,大族的府邸,也多在刘璋府邸的附近。
反之,偏远的小门小户,那便是不得志的人,以及轻贱人的居所。虽然不是全部,但是大部分都是如此了。
此时此刻,坐落在城东门附近的一座小院落内,有两个人坐在一起饮酒。这两个人容貌都是不俗,其中一人三十余岁,容貌十分英俊,身形修长是个美男子,肤色白皙,养尊处优。
这人的一双眸光十分特别,其中既蕴含有无匹的智慧,有又愤世嫉俗的狭隘,十分的复杂。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扶风人法正。
与法正坐在一起的男子二十八九岁的模样,容貌雄毅,身材壮硕,有一种武将气,这一股气势不弱,似可吞虎。
正是同乡人孟达。
两个赫赫有名的人物,此时此刻住的是破旧的小院子,膝盖下的垫子也是陈旧破败,身前的案几,更是掉漆的。
案几上的菜不过是腌菜,一丁点的腊肉,酒也不是什么好酒。闻一闻只有一点酒香味,喝一喝,似掺了水一般寡淡。
“咕噜!”
不过喝惯了这劣酒也就习惯了,孟达端起案几上的大碗,仰头喝了一口,有滋有味的砸吧了一下嘴巴,嘀咕道:“好酒。”
“哼!”
法正冷哼了一声,看也不看这案几上的酒菜一眼。这让孟达觉得十分的没趣,摸了摸鼻子,嘀咕道:“孝直,你真是没有一点幽默,不知道有句话叫做苦中作乐吗?”
“麒麟安可以久与驽马为伍???我辈之人,迟早喝御酒,食龙凤。”法正冷哼一声,眸中狭隘愤世嫉俗之色越发的浓郁了。
有一种戾气,有一种憋屈。
孟达张了张嘴,本想调侃几句,活络一下气氛。但最终却是没能看开,他当然知道身边这一位朋友的才能,乃是绝世无匹的。
但可惜,身不逢明主,埋没了一身才学。不仅如此,还被人诽谤,狼狈不堪。今时今日,住的这小院子,喝的是劣酒。
偶尔家里还会发生揭不开锅的事情。
“如果这益州换个人来坐,恐怕我们会一飞冲天吧。”孟达心中想着,十分的憧憬。正是男儿大丈夫,当锦衣昼行,富贵当世。
与此同时,孟达也想起了现在成都的这件大事。不由自主的问道:“孝直,依你之见,这一次主公邀请刘燕一起攻打汉中,依为臂膀,到底是好还是坏?”
“引狼入室。”法正眯起了眼睛,嘿然一笑,眸中涌现出一种快哉。孟达深深的佩服朋友的才智,自也知道法正的判断极准。
便也嘿然一笑道:“快快变天吧。”
说话间,孟达又为自己倒了一碗酒,咕噜一声,一口干了。然后大笑道:“正是风云际会,虫子也变成一条龙了。我们二人咸鱼翻身就指望着这场风云了。”
孟达虽然粗鄙,但是言语间却是颇豪放,有一种气概。俗话说的好,人以群分。法正何等高傲的人,与他结交的孟达虽然不是绝世,但也是一般优秀。
历史都是有脉络可寻的。不管是骑墙派,忠臣派形成的原因,除了性格因数,也有环境的因数。
法正,孟达都不是死板的人,反而非常活络。二人都是扶风人,也就是从三辅进入蜀中的东州士。
不过二人的地位相对较低,与吴懿这等东州士顶尖人物十分遥远,所以与东州士的关系并不算紧密。
相反,法正与张松比较友善。法正有奇才,却不获得重用,还被人诽谤,有数次被刘璋罢免,训斥。
心中正积累了大量的愤怒,他为人也十分狭隘,睚眦必报。这种抱负,包括报恩。一饭之恩,一言之怨,皆报复。
法正可以说是果敢敢行,恩怨分明的人。孟达则与法正穿同一条裤子。而法正与李恢类似的地方,就是不受重用,又同样心思活泛。
而张松身为骑墙派,则是单纯出自于益州本土势力,对于刘璋父子的仇恨。所以历史上,不管是李恢,法正,孟达,张松都是早早的与刘备好上了。
总而言之,益州是天府之国,但不是谁都能坐上这个位置的。如果能耐不足,恐怕便是烫手山芋。
法正不仅知道引刘燕入汉中,乃是引狼入室,更知道黄权,郑度等人的劝说是无用功。
刘璋愚蠢起来,那便是倔牛。
“走,去看看。”法正忽然说道,拉着孟达一起。
“喔!”孟达应了一声,又有些嘴馋,抄起筷子又吃了一块腊肉。这才跟法正走了,二人乘坐一辆破旧的牛车,往刺史府而去。
二人到达刺史府门前的时候,刚巧看到了黄权出来。这个才智之士,仿佛是斗败了的公鸡一般,脸色十分的难看,眸中尽是忧虑。
黄权。
这人也是三十多岁,与法正的年纪相仿,出身于本土大族的黄权,十分的俊美,肤色白皙,留着美胡须。
有一种倜傥风流。
法正极少佩服人,但是黄权恰恰就是其中之一。“若问奇计,他不如我。若是领兵悍与强敌战,我不如他。”
法正看见了黄权,黄权也看见了法正,二人其实不是很好的朋友,但同在刘璋麾下效命,也算面善。
黄权便对法正点了点头,然后才快马加鞭的离开了。法正也点头还礼,看着黄权快速的离开,便猜测他可能是回去想策略去了。
但可惜,终归是无用功。刘璋其人,非雄主也。
“能成大事者,必非常之人。如曹操,孙权,刘备,刘燕,皆才智绝人,勇气无穷之雄主。此战刘燕有大机缘。待他入主益州。”
法正的眸中也闪烁着期待之色,正如他自己说的一样,麒麟怎可久与劣马为伍???麒麟乃是昂然独立的存在。
我法正迟早会一飞冲天。
要爵禄有爵禄,要权势有权势。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这是法正的野心,这是法正的渴望,这是常年被人看不起,被人轻视所积累的庞大的怨气。
风云际会,便生羽翼化作飞鸟扶摇直上九万里。
成都城!
这是一座繁荣的大城市,同样也是上下森严的大城市。如刘璋的府邸便是在城中心,而权贵,大族的府邸,也多在刘璋府邸的附近。
反之,偏远的小门小户,那便是不得志的人,以及轻贱人的居所。虽然不是全部,但是大部分都是如此了。
此时此刻,坐落在城东门附近的一座小院落内,有两个人坐在一起饮酒。这两个人容貌都是不俗,其中一人三十余岁,容貌十分英俊,身形修长是个美男子,肤色白皙,养尊处优。
这人的一双眸光十分特别,其中既蕴含有无匹的智慧,有又愤世嫉俗的狭隘,十分的复杂。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扶风人法正。
与法正坐在一起的男子二十八九岁的模样,容貌雄毅,身材壮硕,有一种武将气,这一股气势不弱,似可吞虎。
正是同乡人孟达。
两个赫赫有名的人物,此时此刻住的是破旧的小院子,膝盖下的垫子也是陈旧破败,身前的案几,更是掉漆的。
案几上的菜不过是腌菜,一丁点的腊肉,酒也不是什么好酒。闻一闻只有一点酒香味,喝一喝,似掺了水一般寡淡。
“咕噜!”
不过喝惯了这劣酒也就习惯了,孟达端起案几上的大碗,仰头喝了一口,有滋有味的砸吧了一下嘴巴,嘀咕道:“好酒。”
“哼!”
法正冷哼了一声,看也不看这案几上的酒菜一眼。这让孟达觉得十分的没趣,摸了摸鼻子,嘀咕道:“孝直,你真是没有一点幽默,不知道有句话叫做苦中作乐吗?”
“麒麟安可以久与驽马为伍???我辈之人,迟早喝御酒,食龙凤。”法正冷哼一声,眸中狭隘愤世嫉俗之色越发的浓郁了。
有一种戾气,有一种憋屈。
孟达张了张嘴,本想调侃几句,活络一下气氛。但最终却是没能看开,他当然知道身边这一位朋友的才能,乃是绝世无匹的。
但可惜,身不逢明主,埋没了一身才学。不仅如此,还被人诽谤,狼狈不堪。今时今日,住的这小院子,喝的是劣酒。
偶尔家里还会发生揭不开锅的事情。
“如果这益州换个人来坐,恐怕我们会一飞冲天吧。”孟达心中想着,十分的憧憬。正是男儿大丈夫,当锦衣昼行,富贵当世。
与此同时,孟达也想起了现在成都的这件大事。不由自主的问道:“孝直,依你之见,这一次主公邀请刘燕一起攻打汉中,依为臂膀,到底是好还是坏?”
“引狼入室。”法正眯起了眼睛,嘿然一笑,眸中涌现出一种快哉。孟达深深的佩服朋友的才智,自也知道法正的判断极准。
便也嘿然一笑道:“快快变天吧。”
说话间,孟达又为自己倒了一碗酒,咕噜一声,一口干了。然后大笑道:“正是风云际会,虫子也变成一条龙了。我们二人咸鱼翻身就指望着这场风云了。”
孟达虽然粗鄙,但是言语间却是颇豪放,有一种气概。俗话说的好,人以群分。法正何等高傲的人,与他结交的孟达虽然不是绝世,但也是一般优秀。
历史都是有脉络可寻的。不管是骑墙派,忠臣派形成的原因,除了性格因数,也有环境的因数。
法正,孟达都不是死板的人,反而非常活络。二人都是扶风人,也就是从三辅进入蜀中的东州士。
不过二人的地位相对较低,与吴懿这等东州士顶尖人物十分遥远,所以与东州士的关系并不算紧密。
相反,法正与张松比较友善。法正有奇才,却不获得重用,还被人诽谤,有数次被刘璋罢免,训斥。
心中正积累了大量的愤怒,他为人也十分狭隘,睚眦必报。这种抱负,包括报恩。一饭之恩,一言之怨,皆报复。
法正可以说是果敢敢行,恩怨分明的人。孟达则与法正穿同一条裤子。而法正与李恢类似的地方,就是不受重用,又同样心思活泛。
而张松身为骑墙派,则是单纯出自于益州本土势力,对于刘璋父子的仇恨。所以历史上,不管是李恢,法正,孟达,张松都是早早的与刘备好上了。
总而言之,益州是天府之国,但不是谁都能坐上这个位置的。如果能耐不足,恐怕便是烫手山芋。
法正不仅知道引刘燕入汉中,乃是引狼入室,更知道黄权,郑度等人的劝说是无用功。
刘璋愚蠢起来,那便是倔牛。
“走,去看看。”法正忽然说道,拉着孟达一起。
“喔!”孟达应了一声,又有些嘴馋,抄起筷子又吃了一块腊肉。这才跟法正走了,二人乘坐一辆破旧的牛车,往刺史府而去。
二人到达刺史府门前的时候,刚巧看到了黄权出来。这个才智之士,仿佛是斗败了的公鸡一般,脸色十分的难看,眸中尽是忧虑。
黄权。
这人也是三十多岁,与法正的年纪相仿,出身于本土大族的黄权,十分的俊美,肤色白皙,留着美胡须。
有一种倜傥风流。
法正极少佩服人,但是黄权恰恰就是其中之一。“若问奇计,他不如我。若是领兵悍与强敌战,我不如他。”
法正看见了黄权,黄权也看见了法正,二人其实不是很好的朋友,但同在刘璋麾下效命,也算面善。
黄权便对法正点了点头,然后才快马加鞭的离开了。法正也点头还礼,看着黄权快速的离开,便猜测他可能是回去想策略去了。
但可惜,终归是无用功。刘璋其人,非雄主也。
“能成大事者,必非常之人。如曹操,孙权,刘备,刘燕,皆才智绝人,勇气无穷之雄主。此战刘燕有大机缘。待他入主益州。”
法正的眸中也闪烁着期待之色,正如他自己说的一样,麒麟怎可久与劣马为伍???麒麟乃是昂然独立的存在。
我法正迟早会一飞冲天。
要爵禄有爵禄,要权势有权势。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这是法正的野心,这是法正的渴望,这是常年被人看不起,被人轻视所积累的庞大的怨气。
风云际会,便生羽翼化作飞鸟扶摇直上九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