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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水果摊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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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烈坐在大街上的一角,想起从前的事情,轻轻的摇了摇头。在他的面前,是他贩卖的东西,有苹果,香蕉,桔子,火龙果,鸭梨,另外还有红枣,花生,板栗等。

    他这些年,就是靠卖这些东西养活自己,脚下的那条老狗陪着他生活了这么多年。

    范烈一直困惑自己为了什么活在这个世界上,这样孤单一人为了什么?他不明白。

    范烈所在的地方是江南的一座小城,这里临着太湖,素有鱼米之乡的称呼。这些年来,国家的政策不错,像他这样懒散的人,凭着出售水果就能养活自己。

    现在是冬末的一个下午,太阳就要山,小城的人匆匆的从他身边走去,有的停下来,在他的摊位上买些水果,然后拎着买到的水果继续跟着人流走。

    “阿黄,去,给我拿张晚报回来。”

    范烈将一张一元的纸币放在一个塑料袋里,让阿黄叨了。他拍了拍阿黄的脑袋,阿黄摇着尾巴去了。

    阿黄已经跟了他九年,是一条淘汰下来的德牧,已渐显老态。阿黄的左前腿微微有些瘸,不过不仔细看,是看不出来的。

    范烈有看报纸的习惯,他对国家大事有些兴趣,另外的就是那些花边新闻了,这个习惯还是他在年轻时养成的。

    他的摊位在小城一处菜市场的边角,临着大街,地理位置不错,如果生意好,每天有五六百的进帐,这些钱,如果不大手大脚,足够他花销了。

    他的住处是父母留下来的,是一处破旧的院落,小区的名字叫做明月小区。这种小区和这些年新建的那些高楼小区不一样,在明月小区内,最高的楼不过是三层,还他二十几家像他家这样的院子。

    每到清晨,范烈要去离他住处三公里远的一个公园,他骑着他的电摩托车。

    这个公园是他每天都要来的一个地方。把电摩托放好,步行进入公园,他会绕着公园走三圈,距离约有七八公里。

    一年前,他感觉头很晕,明明没有喝酒,却像喝了四五两酒似的。检查之后,医院的大夫告诉他,他这个年纪,要注意了,酒要少饮,肉要少吃,吃鸡蛋不要吃蛋黄。

    开了几幅药让他按时服用,最后大夫对他说:每天最好走七八公里,这是最好的药,如果不上心,就要当心自己的命了。

    范烈听了大夫的话,点着头说了一句:“哦,我知道了。”

    拎着药从医院出来,他看着一家商店橱窗上的玻璃,这才感觉他早已经不年轻了,四十四岁了,头发已经苍白,脸色因为经常喝酒露出一种不正常的色彩。

    从那一天起,范烈就常常在自己的摊位坐着想以前的事情——再加上每天清晨雷打不动的公园绕行。

    公园里清晨锻炼的人很多,跑步的,做体操的,吊嗓子的。范烈快步走着,有些人从他身后跑了过去,有些人被他赶了上来。

    每天三圈,三圈下来,有七八公里,汗出来了,就会感觉身体轻松很多。

    在清晨锻炼的时候,在公园一角,时常会遇到一个扫园子的清洁工。

    清洁工一边扫地一边说话:“早给你说了,你偏不听,现在好了。”

    “知道了,知道了。你天天说,天天讲,老是这种话,我怎么去和人家说。”

    “昨天我让你砍竹子,你不来,你不来就算了,却又和别人说,这下可好,竹子没有了,你倒是一点也没捞着。”

    “好了,好了,不说了,不说了,好好干,好好做。日子会好起来的。”

    这位清洁工每天都说着不同的话,一直不停的说,他嘴里的人最少是两人,最多是四五人。这些话都从他一人的嘴里说出来,倒也不显得突兀。

    每天都有很多人从这个清洁工的身边走过,倒也没有几个表示惊讶的,好像他的这些话,和正常人的话没有什么区别。

    范烈遇到他,总是将脚步慢下来,慢慢的走过去,听这个清洁工每天早上的话,似是成了他的一大乐趣。

    “你不来,早给你说了,你不来,现在来了,还管什么用。以后再说吧,只能以后说。”

    “这个事情不是一个小事儿,再斟酌斟酌。对了,那竹子你拨了没有,早点去,去晚了可别怪我没有提醒你。”

    “唉,这树也是,开了花就不要败,却要长出叶子来,到了该落的时候还得落,不如一直开着花,多好。”

    清洁工自说自话,旁若无人。

    范烈很羡慕他,活在自己的天地中,还有工作可以做,很不错。

    晨练之后,范烈就会骑车往家走,在离家不远的地方有一个早点摊子,有豆浆,油条,煎饼果子,包子等早点。通常,他的早饭都在这里吃。

    范烈大都要两根油条,一碗豆浆来,他在吃油条时会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塑料瓶子,里面是他自己做的一种菜——银鱼酱。他把银鱼酱夹在油条里,那味道,真是很美。

    他用的银鱼是太湖四种银鱼中的大银鱼,这种鱼在太湖中产量最高,味道也最美。

    吃过早饭,他再要两个肉包子,就骑车回到家中。阿黄摇着尾巴迎上来,他把两个包子给阿黄,然后把电摩托放下,再把要出售的水果收拾好,装在另一辆三轮电摩托上。

    一开始,他的晨练阿黄陪他去过几次,但是阿黄的体力竟是不如他了。明显赶不上他的样子。几次后,范烈就让阿黄呆在家中,摆摊的时候,他是要带上它的。

    范烈出生就在这里,他在这里已经住了四十多年,和其他的邻居也相处融洽,他们都不管大小,都阿烈阿烈的叫他,邻居们这样喊他,范烈很高兴,就笑着打招呼。

    有些年长的邻居,碰见了。像什么婶子大娘都免不了要埋怨他还不找一位妻子,这把年纪了,再晚还怎么延续后代。

    碰到她们,范烈唯有笑着跑走,如果和她们说上话,他的水果摊就不能摆了。

    阿黄遇到她们,总是夹着尾巴要叫几声的,然后跳上范烈的车子。对于她们,阿黄也是怕的。

    从家里到他摆摊的地方,要骑行十分钟左右,到了地方,阿黄要先跳下来,绕着他转上几圈,眼神中满是讨好的意思。范烈就用塑料袋子裹起十元钱,递给阿黄,它就跑去了菜市场,在那里的肉食摊子上,十元钱足可以买一根骨头的。这骨头是阿黄晚上的大餐。

    到这里的时间,范烈算的很准,都是七点。十多分钟摆好摊子,这个时候,人流就上来,水果就开始有人买了。

    范烈在闲的时候,就会让阿黄给他买一份报纸来,是这个城市中的晚报,里面有国内和国外的新闻大事,一些明星名人的八卦消息,这些范烈是爱看的。

    范烈和阿黄的午饭是两份一样的盒饭,除去大米外,有几样菜式,不外是红烧肉,豆角,包菜,西红柿鸡蛋这几种。

    这种盒饭每一个要十五元,很是实惠,红绕肉范烈只是尝一块,其他的都会给阿黄,阿黄每到这个时候,就会拿头拱范烈的手,以表示它的谢意。

    每天范烈收拾摊子比其他的摊主要早,别的摊主是宁愿多摆一会儿的。范烈却早于他们一个多小时收摊,这也是他的习惯。

    钱是赚不完的,够吃够喝就行。

    回到家里,他把车上没有卖完的水果搬下来,把三轮车停好了,就会给阿黄把骨头炖上,这骨头是要炖一个小时的,然后他会在里面加些面条。等凉些,就会端给阿黄吃。

    晚餐范烈会冲一杯燕麦片或者一杯牛奶喝,照例他也会拿出一些银鱼酱来吃。

    银鱼酱是他从小的至爱,这是妈妈拿手的菜,是他最爱吃的。

    这些天,范烈总会想起以前,想起他们一家三口在一起的时间,那是多么美好的岁月啊。

    可惜,现在剩下他一个人了。

    可能自己真的老了,范烈有时也会感叹自己的年纪。自己就像小时候嘲笑的那些蹲在墙根下晒太阳的老人,那些老人边晒太阳边眯起眼睛,想些从前的,当年的事情。

    自己渐渐也和他们一样了。

    妈妈带着爸爸去深山里寻找神仙去了。爸爸在十七年前得了重病,所有的医院都说治不了,在家等着就是了。

    可是妈妈不死心,她告诉当时二十八岁的范烈:“烈儿,妈妈带你爸爸去山里找那些长生的神仙,我会治好你爸爸,等我们回来。”

    妈妈的话让范烈不知所措,他知道爸爸的病很重,却怎么也想不到妈妈在无望之下竟然带着爸爸去寻找神仙治病。

    范烈在父母走后的三年,一直似是活在梦里一样,他不知道是想笑,还是想哭——他的妈妈,为了他的爸爸,丢了他的儿子,就这样走了。

    精神不好的范烈丢了自己体面的工作。又过了一年,在他要陷入断粮的时候,算是清醒了过来,想了想,他做起了卖水果的生意。

    卖了四年水果,他得到了阿黄,直到现在,他摆水果摊已经十三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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