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大鹏一日同风起(求推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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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战带着李同良、李二宝等一批有经验的“地下工作者”,提前出发赶往长沙去了。秦牧手上现在总共只剩下一千三百多人马,加上黄连山那一千刚挑选出来的青壮,都在苦练骑术。
还是那句话,秦牧不求他们立即能成为合格的骑兵,只要能骑着马跑路就行了,除了傻瓜,一般人学会骑马都不太难;
乡村里的牧童,在冬天里骑着水牛撒欢地跑,还能东张西望呼朋呼友,这战马都带着鞍,这些放牛娃出身的家伙,若是骑不跑,秦牧不介意让马骑着他们跑。
帐门外,朱一锦探进脑袋来,露出一抹意味难明的笑容,然后又缩了回去,秦牧忙着写信寄回赣州给司马安,没理他。
他刚低头沾墨,帐门突然一暗,一个细碎的脚步声走了进来,秦牧倒奇怪了,哪个家伙不通报一声就敢进帐?
抬头一看,只见红娘子捧着一个小铁锅,里面也不知炖着什么肉,一时间大帐里香气四溢。
秦牧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往她那撑衣欲裂的双峰扫了一眼,这个女人颜色在六七分间,但那修长健美的身材,还有那股掩饰不住的英气,让人倍感飒爽,再有就是她那身红装,热烈得就象一团火焰,让人一见难忘。
“你还不走?来这做什么?”印象深刻是一回事,秦牧语气依然很冷漠。
红娘子仿佛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一样,将小铁锅直接放到他的帅几上,往边上一坐说道:“我今天好不容易打到只山鸡,可惜没酒,想来你这里一定有,快拿出来。”
她一边说话,一边往秦牧手里塞筷子,那样子仿佛她跟秦牧是打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哥们似的。
秦牧不得不搁下笔,把信收好,红娘子不待他出声,又接着说道:“你这人舍了姓命也要救几万百姓,还不错,不象那些狗官,专干草菅人命官逼民反的事。不过,你这人就是太小心眼,太记仇,跟个娘们似的,我们好歹帮你拼命阻敌过,因为点小纠纷,你连一口吃的都不愿给我们,我没你那么小气,有好吃的分你一半,快吃吧!放心,你外头的亲兵尝过了,没死。”
“我是官,你是贼,少跟我攀交情,要不是看在你帮着阻敌的分上,本官早就把你们灭了。”
呯!红娘子一掌击在帅几上,铁锅差点没被震翻,她一脸带煞地盯着秦牧斥道:“叛贼怎么了?你们这些狗官把人逼得活不下去,还不该反吗?你在赣州做的那些事,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不过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跟我们这些反贼没什么差别?”
“没差别?你说没差别?”秦牧冷冷地看着她道,“老子做的事对得起天地良心,老子没祸害过百姓,没吃过人肉,没歼银掳掠过,你们那位大顺王呢?所过之处,烧成一片白地,逼着百姓跟他造反,他害死了多少百姓?啊?他比关外的建奴还该死,李自成若是不死,老子迟早有一天要拿他的脑袋做夜壶。”
“你们这些狗官就没祸害百姓吗?你们若是没祸害百姓,我们用提着脑袋造反吗?”
“谁祸害你们,你们找谁去,那些无辜的百姓碍你们什么事?你们去祸害百姓,逼得他们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异子而食,你还有理了?”
“你............”
“你什么你?你们这些反贼,全部斩了再审,一个也不会冤枉。”
“你少血口喷人,反正我红娘子的人马就没祸害过百姓!”
“狗不吃屎,狼不吃肉,你信吗.........”秦牧说到这,突然收声了,因为他看到红娘子眼中竟隐隐有泪光在闪动。
“爱信不信?”红娘子高傲地昂起头,胸前那巍峨的双峰越发坚挺了,随时可能裂衣而出,她直接用手抓起一个鸡腿,狠狠地厮咬着,仿佛那鸡腿是秦牧一般,“拿酒来!”
还记得要酒?秦牧切底被这个女人打败了。
一锅鸡肉吃完时,秦牧也“醉”了,红娘子在帐中找了一遍,也没找到他那个破筒子,“白白浪费我一锅鸡肉。”临去时她狠狠地说道,还偷偷给了秦牧一脚才解恨。
秦牧的人马突然滚滚北去,李兆光不禁大松一口气,秦牧这支人马虽然不多,但在军中已经被传为了“魔军”,袁州城下一战,他也亲眼看到了这支“魔军”的惊人战力,李兆光被派来防备秦牧,一直如履薄冰,不敢有丝毫大意,没让秦牧找到丝毫破绽;
现在秦牧这个瘟神终于带着他的“魔军”撤走了,李兆光派人一直跟出数十里,才总算相信秦牧是真的撤军了。
黄连山三十岁左右,身材壮硕,以前是个江湖侠客,武功不凡,而且爱打抱不平,所以袁州城里的百姓都服他。秦牧将他任命为那一千青壮的副将,只屈居刘猛之下;
得到秦牧重用的黄连山心怀感激,到万载后,得知此行竟是去突袭长沙,便主动找到秦牧并报。
“大人,末将前些年游历长沙,与城牛氏兄弟不打不相识,交情莫逆,牛氏兄弟姓情豪爽仗义,可为朋友两肋插刀,在长沙开有一间武馆,有弟子一百多人,武功都不错,而且城中习武之人多数与牛氏兄弟有交情,大人欲取长沙,末将愿去劝说牛氏兄弟作内应。”
“哦,好,连山你既然有这样的门道,怎么不早说。”
“大人.........到了万载,末将才刚刚知道咱们这次是去袭击长沙,之前真不知道,所以没想起和大人提这一茬。”黄连山有些不好意思。
秦牧一拍额头,带着歉意对黄连山说道:“连山莫怪,为了保密,此行的目的地霍胜等将领也都是起程前才知道,普通士卒至今仍瞒着,此事没有提前知会于你,是本官不对,今后军中高级将领议事,连山可以一起参加。”
“多谢大人信任,末将必将肝脑涂地以报。”黄连山心中甚为惊喜,郑重地给秦牧行了一个军礼,可以参加高级将领会议,这标志着他真正取得了秦牧的信任,真正进入了秦军的核心,他投奔秦牧时曰还不长,能这么快进入这支军队核心,这是他想也没敢想的事。
“嗯,连山既然有这样的门路,就先赶往长沙游说牛氏兄弟吧,本官派凌战带有数十名兄弟先去了,到时连山你可去城中仁通分号与凌战取得联系,一同行事,若能顺利拿下长沙,本官到时自不会忘了你的功劳。”
“末将绝不辜负大人信任,一定说服牛氏兄弟来投,大人若是没有其它吩咐,末将这就先赶往长沙了。”
“去吧,愿你一切顺利。”
黄连山又是一个军礼,然后带着几个行力助手,绝尘而去。
两千多大军一人三骑,在万载匆匆补给了一些粮草之后,向西一折,带着一路黄尘向西奔去。
红娘子对此诧异非常,想方设法蹭到秦牧身边,用讽刺的口气说道:“你逃错了方向吧?不是该往南昌方向去吗?”
秦牧也奇怪,按说红娘子这样英姿飒爽的美人,彼此还一同并肩作战过,秦牧却始终对她不假词色,这种不假词色绝对不是做作,是发自内心的。
此刻又见她一副傲慢的样子,秦牧突然明白自己为什么懒得答理她了,这个女人傲慢不驯的眼神,让他深藏骨子里的男人自尊在不知不觉中受到刺激,偏偏自己还打不过她,所以对她不免有些排斥。
“怎么?逃跑就逃跑,连这也不敢承认,张献忠二十万大军,你就几个歪瓜劣枣,逃跑不丢人,只是你逃错了方向.......”
“逃?哈哈哈.........大鹏一曰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秦牧长啸一声,鞭子一抽,战马嘶嘶奔腾而去。
红娘子拂拂他掀起的黄尘,望着他的背影冷哼道:“不就是会两句破诗吗?有什么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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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战带着李同良、李二宝等一批有经验的“地下工作者”,提前出发赶往长沙去了。秦牧手上现在总共只剩下一千三百多人马,加上黄连山那一千刚挑选出来的青壮,都在苦练骑术。
还是那句话,秦牧不求他们立即能成为合格的骑兵,只要能骑着马跑路就行了,除了傻瓜,一般人学会骑马都不太难;
乡村里的牧童,在冬天里骑着水牛撒欢地跑,还能东张西望呼朋呼友,这战马都带着鞍,这些放牛娃出身的家伙,若是骑不跑,秦牧不介意让马骑着他们跑。
帐门外,朱一锦探进脑袋来,露出一抹意味难明的笑容,然后又缩了回去,秦牧忙着写信寄回赣州给司马安,没理他。
他刚低头沾墨,帐门突然一暗,一个细碎的脚步声走了进来,秦牧倒奇怪了,哪个家伙不通报一声就敢进帐?
抬头一看,只见红娘子捧着一个小铁锅,里面也不知炖着什么肉,一时间大帐里香气四溢。
秦牧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往她那撑衣欲裂的双峰扫了一眼,这个女人颜色在六七分间,但那修长健美的身材,还有那股掩饰不住的英气,让人倍感飒爽,再有就是她那身红装,热烈得就象一团火焰,让人一见难忘。
“你还不走?来这做什么?”印象深刻是一回事,秦牧语气依然很冷漠。
红娘子仿佛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一样,将小铁锅直接放到他的帅几上,往边上一坐说道:“我今天好不容易打到只山鸡,可惜没酒,想来你这里一定有,快拿出来。”
她一边说话,一边往秦牧手里塞筷子,那样子仿佛她跟秦牧是打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哥们似的。
秦牧不得不搁下笔,把信收好,红娘子不待他出声,又接着说道:“你这人舍了姓命也要救几万百姓,还不错,不象那些狗官,专干草菅人命官逼民反的事。不过,你这人就是太小心眼,太记仇,跟个娘们似的,我们好歹帮你拼命阻敌过,因为点小纠纷,你连一口吃的都不愿给我们,我没你那么小气,有好吃的分你一半,快吃吧!放心,你外头的亲兵尝过了,没死。”
“我是官,你是贼,少跟我攀交情,要不是看在你帮着阻敌的分上,本官早就把你们灭了。”
呯!红娘子一掌击在帅几上,铁锅差点没被震翻,她一脸带煞地盯着秦牧斥道:“叛贼怎么了?你们这些狗官把人逼得活不下去,还不该反吗?你在赣州做的那些事,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不过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跟我们这些反贼没什么差别?”
“没差别?你说没差别?”秦牧冷冷地看着她道,“老子做的事对得起天地良心,老子没祸害过百姓,没吃过人肉,没歼银掳掠过,你们那位大顺王呢?所过之处,烧成一片白地,逼着百姓跟他造反,他害死了多少百姓?啊?他比关外的建奴还该死,李自成若是不死,老子迟早有一天要拿他的脑袋做夜壶。”
“你们这些狗官就没祸害百姓吗?你们若是没祸害百姓,我们用提着脑袋造反吗?”
“谁祸害你们,你们找谁去,那些无辜的百姓碍你们什么事?你们去祸害百姓,逼得他们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异子而食,你还有理了?”
“你............”
“你什么你?你们这些反贼,全部斩了再审,一个也不会冤枉。”
“你少血口喷人,反正我红娘子的人马就没祸害过百姓!”
“狗不吃屎,狼不吃肉,你信吗.........”秦牧说到这,突然收声了,因为他看到红娘子眼中竟隐隐有泪光在闪动。
“爱信不信?”红娘子高傲地昂起头,胸前那巍峨的双峰越发坚挺了,随时可能裂衣而出,她直接用手抓起一个鸡腿,狠狠地厮咬着,仿佛那鸡腿是秦牧一般,“拿酒来!”
还记得要酒?秦牧切底被这个女人打败了。
一锅鸡肉吃完时,秦牧也“醉”了,红娘子在帐中找了一遍,也没找到他那个破筒子,“白白浪费我一锅鸡肉。”临去时她狠狠地说道,还偷偷给了秦牧一脚才解恨。
秦牧的人马突然滚滚北去,李兆光不禁大松一口气,秦牧这支人马虽然不多,但在军中已经被传为了“魔军”,袁州城下一战,他也亲眼看到了这支“魔军”的惊人战力,李兆光被派来防备秦牧,一直如履薄冰,不敢有丝毫大意,没让秦牧找到丝毫破绽;
现在秦牧这个瘟神终于带着他的“魔军”撤走了,李兆光派人一直跟出数十里,才总算相信秦牧是真的撤军了。
黄连山三十岁左右,身材壮硕,以前是个江湖侠客,武功不凡,而且爱打抱不平,所以袁州城里的百姓都服他。秦牧将他任命为那一千青壮的副将,只屈居刘猛之下;
得到秦牧重用的黄连山心怀感激,到万载后,得知此行竟是去突袭长沙,便主动找到秦牧并报。
“大人,末将前些年游历长沙,与城牛氏兄弟不打不相识,交情莫逆,牛氏兄弟姓情豪爽仗义,可为朋友两肋插刀,在长沙开有一间武馆,有弟子一百多人,武功都不错,而且城中习武之人多数与牛氏兄弟有交情,大人欲取长沙,末将愿去劝说牛氏兄弟作内应。”
“哦,好,连山你既然有这样的门道,怎么不早说。”
“大人.........到了万载,末将才刚刚知道咱们这次是去袭击长沙,之前真不知道,所以没想起和大人提这一茬。”黄连山有些不好意思。
秦牧一拍额头,带着歉意对黄连山说道:“连山莫怪,为了保密,此行的目的地霍胜等将领也都是起程前才知道,普通士卒至今仍瞒着,此事没有提前知会于你,是本官不对,今后军中高级将领议事,连山可以一起参加。”
“多谢大人信任,末将必将肝脑涂地以报。”黄连山心中甚为惊喜,郑重地给秦牧行了一个军礼,可以参加高级将领会议,这标志着他真正取得了秦牧的信任,真正进入了秦军的核心,他投奔秦牧时曰还不长,能这么快进入这支军队核心,这是他想也没敢想的事。
“嗯,连山既然有这样的门路,就先赶往长沙游说牛氏兄弟吧,本官派凌战带有数十名兄弟先去了,到时连山你可去城中仁通分号与凌战取得联系,一同行事,若能顺利拿下长沙,本官到时自不会忘了你的功劳。”
“末将绝不辜负大人信任,一定说服牛氏兄弟来投,大人若是没有其它吩咐,末将这就先赶往长沙了。”
“去吧,愿你一切顺利。”
黄连山又是一个军礼,然后带着几个行力助手,绝尘而去。
两千多大军一人三骑,在万载匆匆补给了一些粮草之后,向西一折,带着一路黄尘向西奔去。
红娘子对此诧异非常,想方设法蹭到秦牧身边,用讽刺的口气说道:“你逃错了方向吧?不是该往南昌方向去吗?”
秦牧也奇怪,按说红娘子这样英姿飒爽的美人,彼此还一同并肩作战过,秦牧却始终对她不假词色,这种不假词色绝对不是做作,是发自内心的。
此刻又见她一副傲慢的样子,秦牧突然明白自己为什么懒得答理她了,这个女人傲慢不驯的眼神,让他深藏骨子里的男人自尊在不知不觉中受到刺激,偏偏自己还打不过她,所以对她不免有些排斥。
“怎么?逃跑就逃跑,连这也不敢承认,张献忠二十万大军,你就几个歪瓜劣枣,逃跑不丢人,只是你逃错了方向.......”
“逃?哈哈哈.........大鹏一曰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秦牧长啸一声,鞭子一抽,战马嘶嘶奔腾而去。
红娘子拂拂他掀起的黄尘,望着他的背影冷哼道:“不就是会两句破诗吗?有什么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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