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8章 我是袁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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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时分,秦牧再次来到乌衣巷尾的祠堂,把好人好事进行到底。
用过药后,那大汉身上的伤口已不再溃烂,情况好转了一些,除了药品之外,秦牧还带来了一只烧鸡,一坛好酒,他撕下一只鸡腿,慢条斯理地嚼着。
那大汉该是已饿极,一把将整只鸡给抢了过去,大口一咬,整个鸡屁股顿时荡然无存。
秦牧停下咀嚼,感觉有些难以下咽。
“他娘的,你的选择能不能高尚点?”
“那是你们读书人不懂吃,这鸡屁股脆而嫩,就象少女的.,一口下去,满嘴酥香..........咳咳..........换你们读书人的说法,这叫肮脏的地方荷花长得总是特别艳。”
“这跟少女..........呃,跟荷花有个屁关系,常言道,宁为鸡首,不作牛后。一口选个鸡屁股,你还真德姓。”
不管秦牧怎么说,大汉甘之如饴,一脸畅快地消灭掉鸡屁股后,又猛灌了几口酒,才问道:“还是那句话,为何要救我?”
“我也还是那句话,你欠我十万两。”
“你............”
“好吧,给你加一句,我挺佩服袁督师的。”
“锵!”的一声,寒气森然的大刀一下子横在了秦牧的脖子上,那大汉已经站起,正侧耳倾听着祠堂外的动静,“你竟然勾结东厂阉人,要谋害于我。”
好快的刀,而且分寸拿捏得如此之好,绝对是高手。
秦牧微微向后仰了一下,让自己脖子离那冷森森的刀口稍远一些。
“你脑子进水了吗?赶紧把你的破铁皮拿开,他娘的,你哪只眼看到我勾搭东厂番子了?现在我宣布,你欠我十二万两,一个仔也别想少。”
“你若不勾结东厂,如何得知我是袁督师部下?”
“只要还有点脑子的人都能猜到,媚香楼上,东厂番子大喊捉拿叛党,如今的大明朝,叛贼满地都是,但称得上叛党的还真不多,你的,明白?”
“袁督师身受奇冤,他没有背叛朝廷,他没有!袁督师是被那些阉人陷害的!”大汉的声音显得有些激动,可见他对袁崇焕是非常敬佩的。
“再不把你的破铁皮拿开,就涨到十五万两。你他娘的冲我喊什么,我不是说了吗,我挺佩服袁督师的。”
袁崇焕是忠是歼,是功臣还是罪臣,秦牧才懒得去管,至于他说佩服袁崇焕,那倒是真的。
这家伙利害啊!“五年平辽”一声吼,让崇祯这个破落户把棺材本都押在了他身上,后世那些传销头子连给老袁提鞋都不配,大手笔啊!
秦牧承认,至少自己就做不到,否则他也早来个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了。
现在若是也能捞个督师做做,让崇祯把棺材本押给自己(如果他还有棺材本的话)那该多好啊,至少可以让自己省去几年的奋斗时间。
袁崇焕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应该不止是人有多大胆,田有多高产这么简单,一定还有其他法门,虽然秦牧想不出,但人家袁崇焕确实做到了让崇祯相信他能五年平辽。
虽然地球人都知道,满身贴着狗皮膏药的大明朝,想要五年平辽,跟国足想拿世界杯冠军是一个概念。
唯一的可能,除非是朱重八能从棺材里爬出来,嗯,看来崇祯一定以为自己得了朱重八的隔代真传,或是得到朱重八附体了。
秦牧跟本无视大汉的威胁,独个在心里权衡着,自己要不要也站出来大吼一声“两年平辽!”
不,一年,一年就够了,一年之后崇祯已经在煤山上找到那根歪脖子树,应该不会计较自己是不是栋梁之材了。
那大汉见秦牧说到袁崇焕时露出一脸佩服之情,连忙把刀收起,心里充满了感激。
要知道如今天下百姓对袁崇焕是骂声一片,绝大多数人认定他勾结满清鞑子,袁崇焕被千刀万剐时,满京城的百姓争抢吃他的肉,可见人们对他是何等的憎恨。
今曰在这祠堂之中,难得遇上一个袁粉,大汉便如他乡遇故知,对秦牧的态度一下子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
秦牧也从而得知了他的名字叫蒙轲,其它的大汉没说,他也没问。
秦牧回到客栈时,房里的灯还亮着,那桔横色的灯光有一种温暖的感觉,这虽然不是家,但对一个魂游数百年的人来说,能在夜归时看到一缕灯光,和别人自有不同的感觉。
门开时,那双明亮的眼睛让秦牧不由得露出一抹舒心的微笑,他仿佛看到了一个煎饼,估计谁也不会相信,这个漂亮得不象话的小美人是他用一个煎饼换来的。
“你不困吗?”
摇头。
“对了,当初你是怎么看出我是天下第一号好人的?我很好奇啊。”
摇头,接着点头。
秦牧恨得咬牙切齿,一把将小丫头抱到床上,“抬臀!”紧接着啪啪两声,秦牧总算解气了,“你知道吗,人要经常说话,否则舌头会变得越来越短,最后就没了。”
“公子骗人。”小丫头满脸涨红,象观音座下的玉女偷了酒喝。
“你有权保持沉默,但必须承担沉默的后果。”
“什么后果?”
啪啪..............
小丫头捂着屁股蛋,去把药端来,秦牧这才记起,自己还是个病号,嗯,为了不让人民大众批评自己不爱惜身体,这药必须喝。
“这药是你亲手熬的?”
点头,紧接着连忙加了一声“嗯!”
“你加了什么?这药怎么这么甜,这么香?”
“我没加呀。”
“不可能,你尝尝。”
小丫头见他惬意地“嗒!”着嘴巴,象吃了山珍海味,便将碗接过去轻呷一口,一张漂亮的小脸顿时纠结成了一团,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西施变无盐,只在转瞬之间。
“公子骗人,苦死了。”
“哈哈哈,谁让你一眼就看出我是好人呢,咱们今后自然是有福同享,有苦同尝。”
“谢谢公子。”
“等你长大点再谢吧,快去睡觉,小孩子作息要有规律,才能发育良好。”
小丫头似懂非懂,眼神有些闪烁,低着头帮秦牧铺好被子后,才自个去睡。
秦牧独自躺在床上想着自己的事,侯方域和冒襄二人来访,让他改变了尽快投奔谁的想法。
这副身体如今手无缚鸡之力,尚需锻炼才行,如今除了江南这片世外桃源,外头可是真正的乱世,无论是兵还是贼,都不是什么好鸟,搞不好没几天自己就变成了路边的一堆白骨(肉被吃了)。
而且去投奔人家,得小心翼翼地装孙子,这也是他不情愿的,自己身上好歹有个举人的身份,举人已经有了当官的资格,如今自己的大名已经传得人尽皆知,若是再针对时事发几篇有针对姓的大论,即使不能象袁崇焕那样捞个督师做做,补个缺还是很有可能的。
有了官职这张虎皮之后,往往就能事半功倍,还能落个好名声,这年头名声非常重要。
李自成和张献忠虽然势大,但少有人才愿意投靠,就是因为他们名声不好,而想有所作为,人才是不可或缺的。
秦牧躺在床上左思右想,辗转反侧,到四更天,理出大概的头绪后,才酣然睡去。
***
ps:曹艹赤壁大败,只身仓皇北逃,路上风雪交加,光景惨淡,一白发苍苍的老卒一边帮他牵马,一边拿着破锣在风雪中敲响,用沙哑的声音一声声地重复着:招贤纳士喽!求点击推荐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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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时分,秦牧再次来到乌衣巷尾的祠堂,把好人好事进行到底。
用过药后,那大汉身上的伤口已不再溃烂,情况好转了一些,除了药品之外,秦牧还带来了一只烧鸡,一坛好酒,他撕下一只鸡腿,慢条斯理地嚼着。
那大汉该是已饿极,一把将整只鸡给抢了过去,大口一咬,整个鸡屁股顿时荡然无存。
秦牧停下咀嚼,感觉有些难以下咽。
“他娘的,你的选择能不能高尚点?”
“那是你们读书人不懂吃,这鸡屁股脆而嫩,就象少女的.,一口下去,满嘴酥香..........咳咳..........换你们读书人的说法,这叫肮脏的地方荷花长得总是特别艳。”
“这跟少女..........呃,跟荷花有个屁关系,常言道,宁为鸡首,不作牛后。一口选个鸡屁股,你还真德姓。”
不管秦牧怎么说,大汉甘之如饴,一脸畅快地消灭掉鸡屁股后,又猛灌了几口酒,才问道:“还是那句话,为何要救我?”
“我也还是那句话,你欠我十万两。”
“你............”
“好吧,给你加一句,我挺佩服袁督师的。”
“锵!”的一声,寒气森然的大刀一下子横在了秦牧的脖子上,那大汉已经站起,正侧耳倾听着祠堂外的动静,“你竟然勾结东厂阉人,要谋害于我。”
好快的刀,而且分寸拿捏得如此之好,绝对是高手。
秦牧微微向后仰了一下,让自己脖子离那冷森森的刀口稍远一些。
“你脑子进水了吗?赶紧把你的破铁皮拿开,他娘的,你哪只眼看到我勾搭东厂番子了?现在我宣布,你欠我十二万两,一个仔也别想少。”
“你若不勾结东厂,如何得知我是袁督师部下?”
“只要还有点脑子的人都能猜到,媚香楼上,东厂番子大喊捉拿叛党,如今的大明朝,叛贼满地都是,但称得上叛党的还真不多,你的,明白?”
“袁督师身受奇冤,他没有背叛朝廷,他没有!袁督师是被那些阉人陷害的!”大汉的声音显得有些激动,可见他对袁崇焕是非常敬佩的。
“再不把你的破铁皮拿开,就涨到十五万两。你他娘的冲我喊什么,我不是说了吗,我挺佩服袁督师的。”
袁崇焕是忠是歼,是功臣还是罪臣,秦牧才懒得去管,至于他说佩服袁崇焕,那倒是真的。
这家伙利害啊!“五年平辽”一声吼,让崇祯这个破落户把棺材本都押在了他身上,后世那些传销头子连给老袁提鞋都不配,大手笔啊!
秦牧承认,至少自己就做不到,否则他也早来个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了。
现在若是也能捞个督师做做,让崇祯把棺材本押给自己(如果他还有棺材本的话)那该多好啊,至少可以让自己省去几年的奋斗时间。
袁崇焕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应该不止是人有多大胆,田有多高产这么简单,一定还有其他法门,虽然秦牧想不出,但人家袁崇焕确实做到了让崇祯相信他能五年平辽。
虽然地球人都知道,满身贴着狗皮膏药的大明朝,想要五年平辽,跟国足想拿世界杯冠军是一个概念。
唯一的可能,除非是朱重八能从棺材里爬出来,嗯,看来崇祯一定以为自己得了朱重八的隔代真传,或是得到朱重八附体了。
秦牧跟本无视大汉的威胁,独个在心里权衡着,自己要不要也站出来大吼一声“两年平辽!”
不,一年,一年就够了,一年之后崇祯已经在煤山上找到那根歪脖子树,应该不会计较自己是不是栋梁之材了。
那大汉见秦牧说到袁崇焕时露出一脸佩服之情,连忙把刀收起,心里充满了感激。
要知道如今天下百姓对袁崇焕是骂声一片,绝大多数人认定他勾结满清鞑子,袁崇焕被千刀万剐时,满京城的百姓争抢吃他的肉,可见人们对他是何等的憎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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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牧也从而得知了他的名字叫蒙轲,其它的大汉没说,他也没问。
秦牧回到客栈时,房里的灯还亮着,那桔横色的灯光有一种温暖的感觉,这虽然不是家,但对一个魂游数百年的人来说,能在夜归时看到一缕灯光,和别人自有不同的感觉。
门开时,那双明亮的眼睛让秦牧不由得露出一抹舒心的微笑,他仿佛看到了一个煎饼,估计谁也不会相信,这个漂亮得不象话的小美人是他用一个煎饼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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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当初你是怎么看出我是天下第一号好人的?我很好奇啊。”
摇头,接着点头。
秦牧恨得咬牙切齿,一把将小丫头抱到床上,“抬臀!”紧接着啪啪两声,秦牧总算解气了,“你知道吗,人要经常说话,否则舌头会变得越来越短,最后就没了。”
“公子骗人。”小丫头满脸涨红,象观音座下的玉女偷了酒喝。
“你有权保持沉默,但必须承担沉默的后果。”
“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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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丫头捂着屁股蛋,去把药端来,秦牧这才记起,自己还是个病号,嗯,为了不让人民大众批评自己不爱惜身体,这药必须喝。
“这药是你亲手熬的?”
点头,紧接着连忙加了一声“嗯!”
“你加了什么?这药怎么这么甜,这么香?”
“我没加呀。”
“不可能,你尝尝。”
小丫头见他惬意地“嗒!”着嘴巴,象吃了山珍海味,便将碗接过去轻呷一口,一张漂亮的小脸顿时纠结成了一团,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西施变无盐,只在转瞬之间。
“公子骗人,苦死了。”
“哈哈哈,谁让你一眼就看出我是好人呢,咱们今后自然是有福同享,有苦同尝。”
“谢谢公子。”
“等你长大点再谢吧,快去睡觉,小孩子作息要有规律,才能发育良好。”
小丫头似懂非懂,眼神有些闪烁,低着头帮秦牧铺好被子后,才自个去睡。
秦牧独自躺在床上想着自己的事,侯方域和冒襄二人来访,让他改变了尽快投奔谁的想法。
这副身体如今手无缚鸡之力,尚需锻炼才行,如今除了江南这片世外桃源,外头可是真正的乱世,无论是兵还是贼,都不是什么好鸟,搞不好没几天自己就变成了路边的一堆白骨(肉被吃了)。
而且去投奔人家,得小心翼翼地装孙子,这也是他不情愿的,自己身上好歹有个举人的身份,举人已经有了当官的资格,如今自己的大名已经传得人尽皆知,若是再针对时事发几篇有针对姓的大论,即使不能象袁崇焕那样捞个督师做做,补个缺还是很有可能的。
有了官职这张虎皮之后,往往就能事半功倍,还能落个好名声,这年头名声非常重要。
李自成和张献忠虽然势大,但少有人才愿意投靠,就是因为他们名声不好,而想有所作为,人才是不可或缺的。
秦牧躺在床上左思右想,辗转反侧,到四更天,理出大概的头绪后,才酣然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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