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明处境集市初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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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氏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茫茫人流中了。此刻的高静媛左右望望,还沉浸在新奇的感觉中,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落入大麻烦中。
古代的集市跟现代的大商场,完全不同。后者是商家主动的,有目标的,有选择性的货品集中地,同一类别的物品都集中在一处了,档次相当,不会出现这里卖高档男装,对面却卖假冒伪劣的山寨手机。想要什么,直接往目标所在地就行了。而古代的集市,就是个大杂烩,除了柴米油这些自家就能出产的,什么新奇的东西都有。
距离高家坡二十五里地的“落马坡”,曾是大通河的河床,非常的宽大,占地足有百多丈。几百年前,河水改道,留下干涸的河床,后人陆陆续续搬到这边,图个交通便利——能跑马拉车。之后,发现距离左右的高家坡、上花溪、下花溪不近不远,刚好处在中心位置,自然而然成了集市。
今天是十五,家家户户都出来了。忽略刚进落马坡口的那股牲畜的粪便气味,进来后,还是很有趣味的。高静媛很喜欢这种露天广场性质的集市,没有商家轰炸的广告,没有随处可见的小广告,只有此起彼伏的叫卖声,映着一张张红彤彤的脸,显得很亲切呀!
货品中,最多的是蘑菇竹笋野菜这等山珍,并不值钱,被小贩们随意的放在扁担里,由人挑选。这些可都是全天然的好东西,换到现代一定是用保鲜膜包好摆在超市的冷冻冰箱中,并注明了“全天然,无农药残留”,同时价格飙上几倍……
高静媛就是这样神飞天外,所以忽视刘氏买个糖葫芦,居然半天不回来!也不能怪她,她至今愤愤不平变成个小孩,没有打心眼里认同新身份。作为一个成年人,一个完全可以独立思考、独立行动的成年人,她会觉得自己需要别人的监护吗?会觉得自己时时刻刻离不开大人的看护,否则就会出大事?
再说,买个糖葫芦,谁知道刘氏真的走人了啊!
五分钟后,高静媛反应过来,立刻冷汗就下来了。
再望着周围热热闹闹的环境,她不觉得新奇有趣了,而是举世冰寒陌生她独一个人行走的刻骨恐惧!她她,只是个小孩啊!小孩又有什么抵抗力,就算身体里藏着成年人的灵魂,可柔弱的身体做不了任何事——除了等待救援!
这里人多复杂,一张熟悉的面孔都没有,谁知道藏着什么小偷,大盗?普通人也有抵抗不了的诱惑,万一觉得她是个被人遗弃的孤女,随手把她卖给路过的外乡人,赚点外快,她她,毁掉一生!
以前,高静媛是想过哪里都行,高家人对她也就那样,给点吃的饿不死,给件衣服冻不死。可真的遇到现在情况,她忽然觉得,有吃有喝就够了!她永远无法忘记自己的本名是林芳雅,永远不能彻彻底底的变成高家人,凭什么要求高家人给她更多?
就是以后为了彩礼把她嫁给个土老帽,也胜过落入风尘,变成一个“一双玉臂千人枕”的妓女强啊!高静媛想到现代社会的新闻,什么失足少女,什么拐卖妇女,能全手全脚的算不错的,最悲惨的是打断手脚乞讨的……那真的是生不如死了!
她努力把报警的念头按压下去,并且在心里一遍遍告诉自己,收起你穿越女的骄傲和自豪吧!这里不是现代了,没有警察,你连独立回家的本领都没有,有什么!什么都不是!
没有眼泪,也没有哭泣,这是高静媛一生中遇到的第一个大难关,时间只有短短的半个小时吗,却比她穿来的半年都要漫长。没有人知道她经历的怎样的心理斗争。她独自一个人站在刘氏离开的地方,一步不动。
其实,她想多了。毕竟光天化日之下啊,还没有人敢在众目睽睽之下行凶呢。来来往往的人也是过了十分钟后,才发现小女孩倔强的站在太阳下,有点奇怪。
“小丫头,你站在这里干什么,你家大人呢?”
高静媛不说话。她用猜疑不定的眼神盯着人家,好似在看哄骗幼女的坏蛋。
“诶,你这么看我干嘛?我脸上有脏东西?”
来人还真是好心,觉得她孤零零的好可怜,从怀里掏出一个绣花手绢,打开来,里面放着几个去皮的坚果仁,有松子,瓜子,杏仁等,“给你,很好吃的!”
高静媛用更加怀疑的目光盯着人家,抿着唇,不说话。
“拿着呀,不用客气。吃完了,叔叔这里还有。”
怪蜀黍笑眯眯的说。
实在忍无可忍了!当她是白痴可以随意哄骗?高静媛怒了,啪的一下打掉了企图哄骗她的食物,谁知道里面下了什么药。她碰都不会碰的!
怪蜀黍惊异了,伸手就想摸她的头。高静媛深怕对方手里有什么蒙汗药之类,发出一声惊恐的急促叫声,惹得周围的人都来看。
“怎么了?”
“别碰我!我爹爹等会就来了,他会打跑你这个大坏蛋!”
怪蜀黍被周遭很多人用怪异的眼神谴责着,他的脸腾的通红,想要发怒,可小女孩才六岁大,粉嘟嘟的可爱无比,周遭都是不明情况的,就是发怒也找不到对象。只能气咻咻的离开了。
他一走,高静媛拒绝了很多人的帮助,仍旧站在原地,不管谁问,她都高声道,“我爹妈会来找我的。”
她在赌,刘氏再讨厌她,也不至于蠢到弄丢了她,回到高家面对高老太的狂风暴雨。果不其然,漫长的等待后,刘氏从人群中钻了出来,眉目略有不自然,随后先一步的把话堵上,“小元元你怎么乱跑,到处找你找不到。”
拽着高静媛就走了。
这本是一段涟漪过后,水波不兴的小事。周遭人谁都没放在心上,最多有人嘀咕两句“那个小女孩明明没有乱跑”就完了。唯一一个愤愤不平的,是那位怪蜀黍。
说他是怪蜀黍,其实人家还没有十八岁呢。因为习武,所以长的膀大腰圆,面目粗旷。
“少爷,那个小丫头也太坏了!我看她可怜兮兮,才给她东西吃。她不吃就算了,干嘛还陷害我?”
被称之为少爷的少年,也才十一二岁大小,生的面如冠玉,眉目湛然,举止中带着不属于这个年龄的成熟和气势。
“你没注意到吗?她没有接受任何人的帮忙,紧紧盯着每一个靠近她的人。这丫头,防范心思太强了,谁也不信。你要是不靠近,她不会当你是坏人。”
“可我没有恶意啊!”
“哦,她可能是害怕吧!”嘴里这么说着,傅胤之却皱着眉,想到刚刚高静媛站在那里时的警惕目光,看谁都像是害她的人。明明那么害怕了,但忍住一声不吭。
很奇怪的小丫头。
刘氏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茫茫人流中了。此刻的高静媛左右望望,还沉浸在新奇的感觉中,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落入大麻烦中。
古代的集市跟现代的大商场,完全不同。后者是商家主动的,有目标的,有选择性的货品集中地,同一类别的物品都集中在一处了,档次相当,不会出现这里卖高档男装,对面却卖假冒伪劣的山寨手机。想要什么,直接往目标所在地就行了。而古代的集市,就是个大杂烩,除了柴米油这些自家就能出产的,什么新奇的东西都有。
距离高家坡二十五里地的“落马坡”,曾是大通河的河床,非常的宽大,占地足有百多丈。几百年前,河水改道,留下干涸的河床,后人陆陆续续搬到这边,图个交通便利——能跑马拉车。之后,发现距离左右的高家坡、上花溪、下花溪不近不远,刚好处在中心位置,自然而然成了集市。
今天是十五,家家户户都出来了。忽略刚进落马坡口的那股牲畜的粪便气味,进来后,还是很有趣味的。高静媛很喜欢这种露天广场性质的集市,没有商家轰炸的广告,没有随处可见的小广告,只有此起彼伏的叫卖声,映着一张张红彤彤的脸,显得很亲切呀!
货品中,最多的是蘑菇竹笋野菜这等山珍,并不值钱,被小贩们随意的放在扁担里,由人挑选。这些可都是全天然的好东西,换到现代一定是用保鲜膜包好摆在超市的冷冻冰箱中,并注明了“全天然,无农药残留”,同时价格飙上几倍……
高静媛就是这样神飞天外,所以忽视刘氏买个糖葫芦,居然半天不回来!也不能怪她,她至今愤愤不平变成个小孩,没有打心眼里认同新身份。作为一个成年人,一个完全可以独立思考、独立行动的成年人,她会觉得自己需要别人的监护吗?会觉得自己时时刻刻离不开大人的看护,否则就会出大事?
再说,买个糖葫芦,谁知道刘氏真的走人了啊!
五分钟后,高静媛反应过来,立刻冷汗就下来了。
再望着周围热热闹闹的环境,她不觉得新奇有趣了,而是举世冰寒陌生她独一个人行走的刻骨恐惧!她她,只是个小孩啊!小孩又有什么抵抗力,就算身体里藏着成年人的灵魂,可柔弱的身体做不了任何事——除了等待救援!
这里人多复杂,一张熟悉的面孔都没有,谁知道藏着什么小偷,大盗?普通人也有抵抗不了的诱惑,万一觉得她是个被人遗弃的孤女,随手把她卖给路过的外乡人,赚点外快,她她,毁掉一生!
以前,高静媛是想过哪里都行,高家人对她也就那样,给点吃的饿不死,给件衣服冻不死。可真的遇到现在情况,她忽然觉得,有吃有喝就够了!她永远无法忘记自己的本名是林芳雅,永远不能彻彻底底的变成高家人,凭什么要求高家人给她更多?
就是以后为了彩礼把她嫁给个土老帽,也胜过落入风尘,变成一个“一双玉臂千人枕”的妓女强啊!高静媛想到现代社会的新闻,什么失足少女,什么拐卖妇女,能全手全脚的算不错的,最悲惨的是打断手脚乞讨的……那真的是生不如死了!
她努力把报警的念头按压下去,并且在心里一遍遍告诉自己,收起你穿越女的骄傲和自豪吧!这里不是现代了,没有警察,你连独立回家的本领都没有,有什么!什么都不是!
没有眼泪,也没有哭泣,这是高静媛一生中遇到的第一个大难关,时间只有短短的半个小时吗,却比她穿来的半年都要漫长。没有人知道她经历的怎样的心理斗争。她独自一个人站在刘氏离开的地方,一步不动。
其实,她想多了。毕竟光天化日之下啊,还没有人敢在众目睽睽之下行凶呢。来来往往的人也是过了十分钟后,才发现小女孩倔强的站在太阳下,有点奇怪。
“小丫头,你站在这里干什么,你家大人呢?”
高静媛不说话。她用猜疑不定的眼神盯着人家,好似在看哄骗幼女的坏蛋。
“诶,你这么看我干嘛?我脸上有脏东西?”
来人还真是好心,觉得她孤零零的好可怜,从怀里掏出一个绣花手绢,打开来,里面放着几个去皮的坚果仁,有松子,瓜子,杏仁等,“给你,很好吃的!”
高静媛用更加怀疑的目光盯着人家,抿着唇,不说话。
“拿着呀,不用客气。吃完了,叔叔这里还有。”
怪蜀黍笑眯眯的说。
实在忍无可忍了!当她是白痴可以随意哄骗?高静媛怒了,啪的一下打掉了企图哄骗她的食物,谁知道里面下了什么药。她碰都不会碰的!
怪蜀黍惊异了,伸手就想摸她的头。高静媛深怕对方手里有什么蒙汗药之类,发出一声惊恐的急促叫声,惹得周围的人都来看。
“怎么了?”
“别碰我!我爹爹等会就来了,他会打跑你这个大坏蛋!”
怪蜀黍被周遭很多人用怪异的眼神谴责着,他的脸腾的通红,想要发怒,可小女孩才六岁大,粉嘟嘟的可爱无比,周遭都是不明情况的,就是发怒也找不到对象。只能气咻咻的离开了。
他一走,高静媛拒绝了很多人的帮助,仍旧站在原地,不管谁问,她都高声道,“我爹妈会来找我的。”
她在赌,刘氏再讨厌她,也不至于蠢到弄丢了她,回到高家面对高老太的狂风暴雨。果不其然,漫长的等待后,刘氏从人群中钻了出来,眉目略有不自然,随后先一步的把话堵上,“小元元你怎么乱跑,到处找你找不到。”
拽着高静媛就走了。
这本是一段涟漪过后,水波不兴的小事。周遭人谁都没放在心上,最多有人嘀咕两句“那个小女孩明明没有乱跑”就完了。唯一一个愤愤不平的,是那位怪蜀黍。
说他是怪蜀黍,其实人家还没有十八岁呢。因为习武,所以长的膀大腰圆,面目粗旷。
“少爷,那个小丫头也太坏了!我看她可怜兮兮,才给她东西吃。她不吃就算了,干嘛还陷害我?”
被称之为少爷的少年,也才十一二岁大小,生的面如冠玉,眉目湛然,举止中带着不属于这个年龄的成熟和气势。
“你没注意到吗?她没有接受任何人的帮忙,紧紧盯着每一个靠近她的人。这丫头,防范心思太强了,谁也不信。你要是不靠近,她不会当你是坏人。”
“可我没有恶意啊!”
“哦,她可能是害怕吧!”嘴里这么说着,傅胤之却皱着眉,想到刚刚高静媛站在那里时的警惕目光,看谁都像是害她的人。明明那么害怕了,但忍住一声不吭。
很奇怪的小丫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