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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6章 :怪味之美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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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风清了清嗓子,喊道:“我冰城虽然远在东北,算是内陆,河流不多,但也有点儿小河小流,尤其是松花江。想必各位也都了解虾肉的鲜美,我这第一道菜比之虾肉,也是不遑多让,甚至更胜一筹。而且,它素有‘飞虾’的美誉,它就是蝗虫,俗称蚂蚱、蚱蜢、蹬倒山,菜名就唤作‘醉飞虾’。”

    五人一阵猛翻白眼,任你名字说的再怎么好听,蝗虫就是蝗虫,又不会变成凤凰。

    木风一人面前碟子内放了三只,只见,这蝗虫呈酱色,而且头身分开了。这头,酱色的头颅,显得分外的恐怖。尤其是头还割了下来,显得有些渗人,那硕大的眼睛,貌似瞪着五人,好似在说:你吃呀,你倒是吃呀,你敢吃的话,我就在你肚子里,咬你的肚烂肠穿。

    要是没有这头的话,酱色的身子,倒也显得有些诱人。关键,是这个头啊。

    火老爷子年纪大了,还真是给吓了一跳。

    李灵芸虽然才十八岁,但性格大大咧咧,古里 古怪,倒也没怎么吓到,只是眼睛有些微微发直。

    洪日烽跟李军,虽然做官,但做的都是警察这一行。冷不丁看到断头的蚂蚱,下意识的就想到了古代的死刑犯,两人同时哆嗦了一声。

    至于……齐凰,身为女皇,木风原以为她不应该害怕才对。谁知道,她的反应最是夸张,差一点吓的跳起来,嘴巴都有些哆哆嗦嗦了。

    木风乐了,这五个勇士就这个样子了,其余的人更是吓的一个寒颤。

    在古代,很少有人吃虫子的,尤其还是蝗虫。

    唐朝、宋朝等等古时候,甚至黄蝗虫定义为‘蝗神’,唐初大旱蝗灾席卷整个关中地区,甚至有人祈祷蝗神熄火神马的。反正,这些虫子被定义为邪恶的东西,古人是不吃的。别说这些虫子了,河里的海鲜,古代的人吃的也少。只有沿海、沿河的人才会经常吃。

    别提古代了,就算是现代,敢吃这虫子食物的人,也不多。

    毕竟,虫子的样子,有些太渗人了。

    主要是虫子小啊,整只整只的吃,哪里会切开?而且,样子不做的时候,还感觉不出来,真做出来了,更改了人的认知,绝对吃不下去。人类对于未知的东西,都是心存恐慌的。

    比方说貂,貂肉有吃的,那是切下来做熟的,根本看不到本尊的样子。你让他红烧一个整只的貂试试,那凄惨的样子,看看他还敢不敢吃?

    再打个比方,人类认知中,蝗虫是草绿色、土黄色的。倘若有人见到通体紫色、黑色的蝗虫,会不会害怕?

    答案自然是肯定的。

    “几位,这是用烧酒、盐、糖、生抽、咖喱粉等调制成的卤料,然后将蝗虫浸入,腌渍一个时辰后,再用大火爆炒而成,味道十分的鲜美。各位,得仔细的品尝,倘若一口吞下去,是为违规哦。”木风邪恶的笑了笑,“违规的话,下面的东西可是尝不到了,即可出局的哦!”

    靠!

    五人给了木风一个幽怨的眼神,不管是最大的火老,还是最小的李灵芸,其实都是冲着木风的哪一个愿望去的。要是出局了,那直接找块豆腐拍死的了。

    火老老当益壮,但真心没吃过这些东西啊。当年战争的时候,倒是吃过地鼠什么的,但那也是后勤切了肉,炖的。要是给他上一只拔了毛,又烤焦的老鼠,他也不敢下嘴啊。刚才只是不想在小辈面前丢了脸,这才大着胆子,挤了进来。

    可,一看到那惨死的蝗虫,他立马吓的,胆子退了回去。

    “靠!”火老瞅了那‘瞪’着他的蚂蚱头,胆向恶边升,架起一个头,就怒道,“老头子我当年杀人如麻,岂会怕这个小东西?我吃……”

    张开嘴,‘吃’字落下,却是死活不敢咬下去了。

    众人都晓得,火老那可是经历过战争的,在血与火的地狱中,活下来的牛人。轮着大刀,近身砍杀小鬼子,都是不在话下。血污沾了一身,都看不出本来的样子了。这样子的狠人,都在一个拇指盖大小的脑袋下,畏惧了,其他人……

    洪日烽跟李军对视了一眼,再看那头颅,皆是咕咚咕咚了几口口水。不是馋的,而是……怕的!

    李灵芸努力了几把,还是没忍住下手。

    倒是齐凰,看了看那惨不忍睹的蝗虫,心下一狠,飞快的夹起一只,丢在嘴里,闭着眼咀嚼了起来。

    木风暗赞一声,女皇就是女皇,虽然一开始害怕了一点儿,但很快就恢复了女皇的气场。

    看这咀嚼的架势,十足的女皇霸气范啊。

    四人一见有人表率抢先了,也不急了,扭头看着齐凰,想听一听感受。

    齐凰现在可是双目紧闭啊,故此没有注意那么多,不然她非得气的吐血不可。这蝗虫刚刚入口,她神经还是紧绷的,可是随即一股芳香传出,登时让她的神经松弛下来,开始忘乎所以,投入在了这美味当中,眉头渐渐舒展开来,大口咀嚼也变成了细嚼慢咽。

    过了一会儿,她忽然双眼猛整,赞道:“不错啊,木风,看不出来啊,居然还有这一手厨艺。嗯,不错不错,这蝗虫确实比那虾好吃的多了。”

    “真的?”四人瞬间问了起来。

    感情,这四个家伙把她当成小白鼠了啊,心中不忿,齐凰轻哼了一声:“当然!”

    既然有人做了表率,四人也不做作了,夹起一只就吃了起来。

    这一入口,四人顿时呆了,芳香美味,肉质饱满,口齿留香,虽是怪味,却也怪的十足。

    火老不可思议的点了点头:“不错不错,真如你这‘怪味居’一般啊,就是‘怪’!不过,这味道……却是怪的出奇啊!”

    洪日烽跟李军也不甘落后的赞道:“确实美味,鲜美跟虾不遑多让,却是没有腥味,确实要更胜一筹啊。”

    李灵芸却是气呼呼的鼓着嘴,她觉得,她落后了,第一肯定不是她了。

    片刻过后,木风揭开了第二个坛子,一股浓郁香味扑鼻而来,又见木风从坛子中夹出一条条拇指大小,呈金黄色的不明物体来。

    五人一看,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油炸蜻蜓?”

    “不,这是油炸水蜻蜓。”

    “靠!”五人纷纷冲木风竖起一道中指,妈蛋,不就多一个字么,用得着纠正?

    木风感觉很委屈,凭什么啊,这水蜻蜓,可不是蜻蜓啊,这是蜻蜓的幼虫。

    这水蜻蜓在冰城可不好弄啊,北方一般是六至九月,蜻蜓才产卵。而冰城,八月份最晚,现在早过了产卵的季节了。而且,现在很少能见到蜻蜓了,即便在农村也很少了。不像九十年代、二十世纪初那会,农村里一到庄稼收成时,蜻蜓满天飞。

    小孩子们,更是喜欢追着蜻蜓跑来跑去的。

    根据品种不同,刚产下的卵有淡黄色、米黄色、淡褐色以及淡蓝色等,通常经过24小时,卵颜色会变深变黑,在夏季通常只需6-10天即可孵化,少数蜻蜓会以卵来越冬。

    木风可是花了好长时间,才找到一家饲养蜻蜓的呢,而且还是高价收购的。就这么一盘蜻蜓,光成本就得一百了。

    这可是会吃的人,才懂得吃的东东。

    据说这道菜以前在茶马古道的马帮中颇为盛行。但对于很多人来说,这道菜是很残忍的,好吃的东西那么多,干嘛非吃对人类有益可以捉蚊子的蜻蜓?吃,还是不吃,全在自己。这有可能是你在丽江遇到的一个难题。看来最好的办法是边吃边念:“阿弥陀佛”了。

    水蜻蜓是从水里捞出来的蜻蜓幼虫,个头和蜻蜓成虫差不多大小,但没有翅膀。经油一炸,体呈金黄。看着水蜻蜓一排排陈列在盘子了,没有一点胆量是下不了筷的。但一经入口,又酥又香,消灭一盘子的水蜻蜓就不是难事了。

    这蜻蜓比那断头的蝗虫更恐怖,长长的,尤其是那变了颜色的复眼。要不是个头大,大家还真以为是在吃蚊子呢!

    “这东西容易做,只要处理干净,经过腌制后,放入油锅里炸成金黄色。做这个掌握火候特别重要,高手做出来的蜻蜓保存完整,甚至复眼都还完整。”木风颇为牛气的说道。

    李灵芸扫了一眼,那复眼果然很完整,哼笑道:“你直接说你自己是高手的了!”

    “那是,我要不是高手,你能死乞白赖的,天天往我家跑么?”木风很牛叉的说道。

    “你!”

    李灵芸气急,这混蛋,她明显是冲着学武去的。不过,此刻她也不想解释,就被人误会,她是去蹭美食的好了。

    这水蜻蜓恐怖的更渗人,不过齐凰短暂的震惊后,还是夹起来塞进了嘴里,边吃边说道:“嗯,味道实在不错,那种鲜香沁于唇齿,久久不会散去啊。好吃,好吃!”

    看来,这妮子没去过丽江。

    不过,貌似老子也没去过,木风歪着脑袋想到。

    好吃?

    四人一愣,快速的夹起,美美的吃了起来。他们已经知道了,第一肯定不是他们的了,与其那么纠结,还不如享受一下美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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