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心上人【粉红150+ 继续求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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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了爬犁,这几日在全城百姓的通力合作下,城中的积雪大半都清理到郊外军营里去了,整个街面又恢复了往日的热闹。甚至,因为时近年关,比平日更加热闹。
依云楼的头牌思思姑娘,眼看今日天气晴好,路面干爽,也打算出门逛逛。唔,顺便送份小礼。
一对卤猪蹄快给她包成花了,满怀柔情的抱在怀里,就象是抱着一对最宝贝的金娃娃。
她直到昨晚,才无意中听说心心念念的男人前几天来了,但是,打包了一对楼里的招牌猪蹄,就走了。
思思很懊恼,为什么这么晚才得知这样重要的消息。所以今天,她无论如何也要抽空,去军营里给男人送一对猪蹄。
他特意来打的包,应该是很喜欢吃吧?如果他喜欢,她可以天天给他送的。
就算得不到回应,但能尽到自己的一点小小心意,思思也是开心的。当然,要是能得到一丁点回应,哪怕是远远的看上一眼,她会更开心。
可惜的是,人不从人愿。
营长大人不在。猪蹄可以收下,人就请回吧。
思思忧伤的坐着车走了,回到城中,也不想回依云楼。
小丫鬟看她心情不好,就建议她到胭脂坊去逛逛。
如果说潞州城里最好的美酒,最好的美食,最好的美人都集中在依云楼,那么装扮美人的地方,就在这依云楼不远的胭脂坊里。
绸缎脂粉,金银首饰,所有女人要用到的东西,这里应有尽有。无论是贫富贵贱。有钱没钱,总能在这里找到合心意的东西。
而女人,尤其是一个失意的女人,更加抵抗不了这里的诱惑。
在买了一大堆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之后,思思总算打起点精神来了,决定最后再给自己做件新衣。
不为了见客,而是为了见那个男人。做一件新衣。
快到年下了。各种应酬酒会特别的多,依云楼的生意也格外的好,说不定那个男人哪天就会来呢?
当然。他也或许永远都不会来。但思思姑娘仍然决定为他做一件新衣,这是她对那个男人的一点心意。
女为悦已者容,更为已悦者妆。
从小在风月场里打了不知多少滚的思思姑娘,第一次对一个男人有了这样特殊的情感。
她喜欢他。
就算秦彦明明白白告诉过她。他不会喜欢她,可她还是控制不住的喜欢他。
或许是上天垂怜。思思姑娘没想到,自己的运气居然如此之好,她在最后走进那家绸缎庄时,竟然一眼就看见那个男人。在挑选衣料。
把营里的兄弟安顿下来,李雍今天好不容易抽个空,来给小地瓜买斗篷。
答应小孩子的事情就要做到。至于顺便给那个女人带身衣料,是为了谢谢她发出豆芽。为自己解决吃菜的难题。
就这么单纯,放哪儿也不能有闲话的对不对?
只是,原以为很容易,买了就能走的事,却在走进绸缎庄时,才觉得麻烦。
倒不是因为店里的女客多男客少,也不是因为那些花花绿绿的布料看得人眼花,而是因为那个伙计,一看他进来,就在他耳边不停的聒噪。
“大爷,是要给自己挑布料,还是给夫人挑?哦,是给个女子啊,那一定是您的心上人吧?她有多高,多胖?肤色白不白,平时喜欢什么颜色……”
男人从来不知道,一个男人也可以啰嗦到这种地步。再说了,她有多高有多胖,白不白,喜欢什么颜色,他为什么要告诉他?
思思没留意到男人臭着脸,一副准备掉头就走的表情,只是在看到他时,就惊喜得眼睛都开始发亮了,什么也顾不得的,快步扑了上去,“大人!”
李雍微惊,眸光莫名的闪了闪。这谁呀?
幸好思思的脑子还不糊涂,这些年历练出来察颜观色的本事还在,忙盈盈一拜,“我思思啊,我们在依云楼见过一次,您不记得我了吗?”
哦,男人想起来了,“弹月琴的。”
“是的是的!”思思激动得两颊都有些微微发红了,“您还记得我?”
看男人没什么答话的意思,思思忽地灵光一闪,找到了话题,“您这是要挑布料吗?有没有中意的?”
呃……男人眼睛眨了眨,这个问题问得挺好,将眼光投在一匹偏灰的湖蓝色面料上,他其实会走进这家店来,就是因为相中它。
这回伙计总算不乱说话了,“大爷是相中了这块?真是好眼力,这料子可是从南楚国运来的,算是我们店的招牌货了,就是贵了点。”
谁管它贵不贵?男人只是看中它在一片花红柳绿中,显得格外素净大方,上面也只织着简单的细细方胜纹,显得极为典雅,想来穿在那女人身上应该不错。
他这是要送给谁?思思小心的说,“这料子倒是极好的,不过是用来做裙子和斗篷多些。”
男人难得开了口,“她不穿裙子。”
从来没看她穿过,都是长袄和裤子。没裙子那么摇曳多姿,但男人觉得,这样干净利落,挺适合她。
至于斗篷,也得再等等。硝制虎皮需要时间,这个颜色也不配。
思思愣了愣,不穿裙子的女人?那岂不是丫鬟村妇之流?
不过看男人明显心仪这块料子,她还是忍着微酸,给出中肯的建议,“那用这种料子,做一身袄裤也不错,做成斜襟样式,喏,就象那女子身上的样子,出一圈白色的风毛,也挺好看的。”
男人唔了一声,似乎还比较认同她的建议,只是对伙计又拿出来的皮毛,不大看得上眼。
其实他们营里就有最好的皮毛。什么颜色品种的都有。只是男人从前不在意,得了也就随手送人了。如今想要的话,倒有些麻烦。
若一张口,只怕那些人又要问东问西,最后不知给传得怎样乱七八糟。男人就是不愿意被乱打听,才独自一人出来买东西。
只若是比起乱花钱来,男人又觉得给人说说闲话也没什么了不起的。顶多给他们多找点事做。他们也就没时间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了。
眯眼不知想到什么的男人。迅速做出决定了,“就拿这种料子。要一身大人,一身孩子的。再拿一块跟我斗篷一样的料子。要给小孩子做件斗篷。”
啊?还,还有孩子?思思吃了一惊,又莫名的欢喜起来。
有孩子,就绝不可能是男人的心上人了。说不定只是同僚的夫人孩子。是这样,一定是这样!
伙计有点吃惊。“大爷,这料子可真的不便宜,您给孩子也做这么好的?”
一个不穿裙子的女人,身份能高贵得到哪里去?用得着这么好的料子吗?
男人有点不高兴了。直接把一锭金子拍了出来,“够么?”
十两黄金百两银,伙计再不啰嗦。立即去裁布了。
男人却在想着自己第一次见到那女人时,她就和儿子穿得一模一样。男人觉得这样挺好。走到人群中,一眼就能认出来。
到时,再让女人给地瓜缝对大圆耳朵,他每回看到都想摸一摸。可之前不熟,也不好意思,这回弄块好皮子,他可以多摸几下。
如果,如果女人也戴一顶那样的帽子……
男人突然觉得手有点痒,嘴角也有些控制不住往上弯的冲动。
看他出神的表情,思思觉得有点不对劲。怎么可能给别人的夫人孩子买东西,露出这样的表情?是怎么看,也怎么象是想着心上人的样子吧?
于是,思思多了个心眼,问了一句,“那她们是在潞州吗?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知道一家老裁缝铺子,手艺特别好,我们楼里的姑娘大半都是在他那儿做衣裳,大人要是愿意,我可以告诉你地方。”
李雍想了想,忽地就想起某日朱方氏笑话叶秋“天生六个指头”的话来,再想想女人最近忙着做小菜呢,于是便说了声,“好。”
和男人分手后,思思立即也买了一样的蓝色衣料,去了那家相熟的裁缝铺子,说是要订做一条裙子,然后暗塞给伙计一锭银子,“要是有人拿一样的料子过来做衣服,赶紧跟我说。”
她想看看,男的这块衣料到底会送给怎样的女人。
只是思思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女人此刻就在她们依云楼里。她回去时还从她身边走过,都没有留心多看一眼。
倒是叶秋欣赏了一下潞州城挂头牌的大美女,啧啧,瞧这长得,真是不错。可惜没投好胎,要是到了后世,就凭这样的颜值,不说嫁入豪门,当个明星绝对不成问题。
只没欣赏多久,依云楼的老鸨杜大娘,听说请的人来了,出来相见。
“你就是那位叶老板?真是年轻啊。”
叶秋笑笑,“客气了,老板谈不上,一个小生意人罢了。”
杜大娘道,“多少大老板,不都是从小生意做起的?请坐,喝茶。我请你来,你应该也知道是为什么事了。那日,我家小厮在胡家卤水铺子里买到几样小凉菜,味道都不错,听说是你做的,所以我想找你谈谈,能不能转卖给我。”
这可是好事。叶秋心动了,问,“不知杜老板要怎么买?”
※
某猪:你家营长就是个小气鬼!
某马:才不是呢,他只是比较会过日子。
某猪:别以为我不知道,他打算让你去偷皮子。
某马:偷那么没有爽点的事情,哥会去做咩?咱直接开抢!
某猪:那,带我去吧。
地瓜:我是乖宝宝,我不偷也不抢。我来谢谢大家的投票和打赏,并群亲亲。粉红终于第三了,可后面追得好紧。大家刷刷后台,要是还有票的别忘了投哈,最后两天半了,亲妈也是拼了。答应后面30+,就不会跳票的!(未完待续)r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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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云楼的头牌思思姑娘,眼看今日天气晴好,路面干爽,也打算出门逛逛。唔,顺便送份小礼。
一对卤猪蹄快给她包成花了,满怀柔情的抱在怀里,就象是抱着一对最宝贝的金娃娃。
她直到昨晚,才无意中听说心心念念的男人前几天来了,但是,打包了一对楼里的招牌猪蹄,就走了。
思思很懊恼,为什么这么晚才得知这样重要的消息。所以今天,她无论如何也要抽空,去军营里给男人送一对猪蹄。
他特意来打的包,应该是很喜欢吃吧?如果他喜欢,她可以天天给他送的。
就算得不到回应,但能尽到自己的一点小小心意,思思也是开心的。当然,要是能得到一丁点回应,哪怕是远远的看上一眼,她会更开心。
可惜的是,人不从人愿。
营长大人不在。猪蹄可以收下,人就请回吧。
思思忧伤的坐着车走了,回到城中,也不想回依云楼。
小丫鬟看她心情不好,就建议她到胭脂坊去逛逛。
如果说潞州城里最好的美酒,最好的美食,最好的美人都集中在依云楼,那么装扮美人的地方,就在这依云楼不远的胭脂坊里。
绸缎脂粉,金银首饰,所有女人要用到的东西,这里应有尽有。无论是贫富贵贱。有钱没钱,总能在这里找到合心意的东西。
而女人,尤其是一个失意的女人,更加抵抗不了这里的诱惑。
在买了一大堆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之后,思思总算打起点精神来了,决定最后再给自己做件新衣。
不为了见客,而是为了见那个男人。做一件新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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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他也或许永远都不会来。但思思姑娘仍然决定为他做一件新衣,这是她对那个男人的一点心意。
女为悦已者容,更为已悦者妆。
从小在风月场里打了不知多少滚的思思姑娘,第一次对一个男人有了这样特殊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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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秦彦明明白白告诉过她。他不会喜欢她,可她还是控制不住的喜欢他。
或许是上天垂怜。思思姑娘没想到,自己的运气居然如此之好,她在最后走进那家绸缎庄时,竟然一眼就看见那个男人。在挑选衣料。
把营里的兄弟安顿下来,李雍今天好不容易抽个空,来给小地瓜买斗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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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原以为很容易,买了就能走的事,却在走进绸缎庄时,才觉得麻烦。
倒不是因为店里的女客多男客少,也不是因为那些花花绿绿的布料看得人眼花,而是因为那个伙计,一看他进来,就在他耳边不停的聒噪。
“大爷,是要给自己挑布料,还是给夫人挑?哦,是给个女子啊,那一定是您的心上人吧?她有多高,多胖?肤色白不白,平时喜欢什么颜色……”
男人从来不知道,一个男人也可以啰嗦到这种地步。再说了,她有多高有多胖,白不白,喜欢什么颜色,他为什么要告诉他?
思思没留意到男人臭着脸,一副准备掉头就走的表情,只是在看到他时,就惊喜得眼睛都开始发亮了,什么也顾不得的,快步扑了上去,“大人!”
李雍微惊,眸光莫名的闪了闪。这谁呀?
幸好思思的脑子还不糊涂,这些年历练出来察颜观色的本事还在,忙盈盈一拜,“我思思啊,我们在依云楼见过一次,您不记得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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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伙计总算不乱说话了,“大爷是相中了这块?真是好眼力,这料子可是从南楚国运来的,算是我们店的招牌货了,就是贵了点。”
谁管它贵不贵?男人只是看中它在一片花红柳绿中,显得格外素净大方,上面也只织着简单的细细方胜纹,显得极为典雅,想来穿在那女人身上应该不错。
他这是要送给谁?思思小心的说,“这料子倒是极好的,不过是用来做裙子和斗篷多些。”
男人难得开了口,“她不穿裙子。”
从来没看她穿过,都是长袄和裤子。没裙子那么摇曳多姿,但男人觉得,这样干净利落,挺适合她。
至于斗篷,也得再等等。硝制虎皮需要时间,这个颜色也不配。
思思愣了愣,不穿裙子的女人?那岂不是丫鬟村妇之流?
不过看男人明显心仪这块料子,她还是忍着微酸,给出中肯的建议,“那用这种料子,做一身袄裤也不错,做成斜襟样式,喏,就象那女子身上的样子,出一圈白色的风毛,也挺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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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他们营里就有最好的皮毛。什么颜色品种的都有。只是男人从前不在意,得了也就随手送人了。如今想要的话,倒有些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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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还,还有孩子?思思吃了一惊,又莫名的欢喜起来。
有孩子,就绝不可能是男人的心上人了。说不定只是同僚的夫人孩子。是这样,一定是这样!
伙计有点吃惊。“大爷,这料子可真的不便宜,您给孩子也做这么好的?”
一个不穿裙子的女人,身份能高贵得到哪里去?用得着这么好的料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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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却在想着自己第一次见到那女人时,她就和儿子穿得一模一样。男人觉得这样挺好。走到人群中,一眼就能认出来。
到时,再让女人给地瓜缝对大圆耳朵,他每回看到都想摸一摸。可之前不熟,也不好意思,这回弄块好皮子,他可以多摸几下。
如果,如果女人也戴一顶那样的帽子……
男人突然觉得手有点痒,嘴角也有些控制不住往上弯的冲动。
看他出神的表情,思思觉得有点不对劲。怎么可能给别人的夫人孩子买东西,露出这样的表情?是怎么看,也怎么象是想着心上人的样子吧?
于是,思思多了个心眼,问了一句,“那她们是在潞州吗?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知道一家老裁缝铺子,手艺特别好,我们楼里的姑娘大半都是在他那儿做衣裳,大人要是愿意,我可以告诉你地方。”
李雍想了想,忽地就想起某日朱方氏笑话叶秋“天生六个指头”的话来,再想想女人最近忙着做小菜呢,于是便说了声,“好。”
和男人分手后,思思立即也买了一样的蓝色衣料,去了那家相熟的裁缝铺子,说是要订做一条裙子,然后暗塞给伙计一锭银子,“要是有人拿一样的料子过来做衣服,赶紧跟我说。”
她想看看,男的这块衣料到底会送给怎样的女人。
只是思思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女人此刻就在她们依云楼里。她回去时还从她身边走过,都没有留心多看一眼。
倒是叶秋欣赏了一下潞州城挂头牌的大美女,啧啧,瞧这长得,真是不错。可惜没投好胎,要是到了后世,就凭这样的颜值,不说嫁入豪门,当个明星绝对不成问题。
只没欣赏多久,依云楼的老鸨杜大娘,听说请的人来了,出来相见。
“你就是那位叶老板?真是年轻啊。”
叶秋笑笑,“客气了,老板谈不上,一个小生意人罢了。”
杜大娘道,“多少大老板,不都是从小生意做起的?请坐,喝茶。我请你来,你应该也知道是为什么事了。那日,我家小厮在胡家卤水铺子里买到几样小凉菜,味道都不错,听说是你做的,所以我想找你谈谈,能不能转卖给我。”
这可是好事。叶秋心动了,问,“不知杜老板要怎么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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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猪:你家营长就是个小气鬼!
某马:才不是呢,他只是比较会过日子。
某猪:别以为我不知道,他打算让你去偷皮子。
某马:偷那么没有爽点的事情,哥会去做咩?咱直接开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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