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不再犹豫(保底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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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几天,艾薇儿做向导,两个人玩遍了洛杉矶……其实主要是玩遍了好莱坞。
作为世界知名的电影中心,常胜不管是前生还是今世,都是第一次接触这里。他对这个地方充满了好奇。
所以当艾薇儿问他有没有什么地方想玩的,常胜脱口而出“好莱坞”。
艾薇儿带着鸭舌帽和墨镜,再加上她现在名气还不算太大,所以完全没有人认得出她来。
她可以不受打扰的和常胜好好到处玩一下。
他们在好莱坞的星光大道上合影留念,他们在中国戏院里观看电影,在派拉蒙电影城里围观电影拍摄,晚上去日落台商业街的酒吧里喝酒……
每一天都只是在玩,但常胜却觉得很充实——他从未像这次这么疯狂的玩过,什么都不考虑,就是玩,去不同的地方,见到不同的风景,遇见不同的人,吃不同的东西,喝不同的酒——这日子过得有些颓废,但却真正放下了一切顾虑和其它杂念,就只是玩。
常胜不去想如何带领瓦伦西亚在客场击败皇家马德里这样的问题,艾薇儿也不去考虑录音时出现的问题……
※※※
几天时间,他们把感兴趣的地方都转遍了,假期还有一天时间就结束了。
常胜要返回西班牙,而艾薇儿也要重新进入录音室录音。
最后一天,似乎不知道去哪儿玩好了。
“不如就随便逛逛吧。”常胜提议。
艾薇儿欣然同意。
这一次他们没有刻意去某个旅游景点。或者去人多的地方扎堆。
他们就只是在街上漫无目的的闲逛。
看到有意思的店铺,便会进去转转,但什么都不买,欣赏一番便出来。
有时候,享受这种随意的逛街也挺有意思的。
常胜以前是和讨厌逛街的——他虽然没有陪女友逛街的经历,但是他有陪自己妈妈逛街的经历。在他看来,女人只有在逛街这件事情上不会有代沟。不管年龄,都是喜欢逛街的。女人天生就喜欢漂亮的东西。
她们对一切好看的好玩的新奇有趣的,五彩缤纷的。花花绿绿的东西感兴趣。
就像是西方奇幻小说中的巨龙一样。
常胜觉得甩开脚丫子让自己快走一个小时,他未必都会觉得有慢慢走着陪妈妈逛街半个小时累。
不过今天没有这样的感觉。
两个人就这么走着,说着些闲聊的话。
就像是在国内压马路一样。不在乎目的地,也不在乎走到什么时候。
走累了就找个地方休息休息,和其它那些旅游者们一样。
当他们经过一处街头艺人卖艺的地方时,那位黑人歌手的歌声吸引住了艾薇儿的脚步,她停了下来,静静聆听。
常胜也在旁边陪她。
周围行人匆匆,他们是黑人歌手的第一批听众。
自从他们在这里站住聆听之后,渐渐有了其他游人和他们一样,站下来欣赏这位黑人歌手的表演。
这给那位黑人歌手带来了不少人气和金钱收入。
当他一曲唱罢,围观的人群中响起一阵掌声。随后大家纷纷上来把钱扔到了黑人的吉他盒子里。
常胜看着这个卖唱的黑人,想到了自己曾经的经历。当初他在北京上大学的时候,正是各种乱七八糟念头充斥自己脑海的时候,那时候自己有很多理想,对未来有很多憧憬和规划。
比如做一个街头流浪歌手。就是自己的理想,所以他苦学了两年的吉他,在临近毕业的时候跑去北京的地下铁通道里卖唱,希望有朝一日有人能够发觉自己的才华,然后从此走上星光大道。
但可惜现实是残酷的,他唱歌比五音不全的人好点。弹吉他比那些音痴好点,但也仅此而已。在玩音乐的人当中,他根本不值一提,自娱自乐尚且可以,想靠这个生活就难了。
所以后来他理所当然地失败了。
其实毕业最初他做过很多工作,他也有很多理想,但这里面没有一个是属于做足球教练的——他把那个叫做幻想,不叫理想,就是只能在游戏中yy,却绝对不可能付诸实施的。
如果不是重生的话,自己会做什么呢?
其实最初他一点都不宅的,他学吉他,他摆地摊,他上门做推销,跳增员操,发过传单……他什么工作都做过。到最后一事无成,他终于认命,在一家广告公司找了一份收入微薄,连社保都不给交的工作,每天除了上班,回家就是把自己沉浸在fm的虚拟世界中,带领着虚拟的球星们,拿下一个又一个冠军,幻想着自己是世界名帅,可以将那些大牌球星们呵斥来呵斥去的。
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连出去找女朋友都懒得去。父母亲给他介绍相亲,他就以各种理由推掉。
——房子都没有,找什么女朋友啊?
——我一个月就这么点钱,连自己都养活不了,还养活老婆孩子?算了吧!
……
久而久之,他就成了别人眼中的宅男了。当然了,他们所在的那个家属大院的人还没这么新潮,他们用另外一个词来代替——“没出息”。
他又想到了看过的一部日剧,里面有一个小故事讲的是有一种棒棒糖,人吃了就会发现自己的潜能,废柴主角吃了很多,发现了自己很多的潜能,但都不适合用来赚钱生活,其中就有一个天赋是踢球,但只会颠球的球员,哪个职业队会要呢?最好主角才发现其实他最厉害的潜能是犯罪天赋……
对常胜来说,重生或许就是棒棒糖。让他知道了自己其实最大的天赋是什么。如果没有这次经历的话,也许他到死都不会知道自己其实还能做足球教练,并且干的还不错……他的生活可能就会那样一成不变,波澜不惊地走下去,直至生命的尽头。
有的时候他偶尔会在沉迷于游戏的时候想起那么一个未来,然后感到惶恐和害怕。
然后他就会去闷头大睡,睡一觉起来。还是老样子。
没有穿越的他现在正在上大学,正是想要练吉他,做一个歌星的时候。他绝对想不到自己能够和艾薇儿这样的明星漫步在洛杉矶的街头。心上这异域风情,在街头观看他人卖艺表演。
自己的命运就此分岔。
想的颇有感触的常胜从口袋里摸出零钱,走上前去。把钱放进了对方的吉他盒子里。
那位黑人艺人向常胜道谢之后,指着与常胜同行的艾薇儿:“嘿,女孩儿。你们是今天第一个来听我唱歌的,作为感谢,我可以请你来唱首歌。”
带着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的艾薇儿笑了笑:“这个,我五音不全,不会唱歌呢。不过我有一个合适的人选!”
说完她用力一推,将常胜推了出去。
“这位是中国来的流行歌手!他唱的很好听的!”她还大声向周遭的人宣布。
这些游人都是喜欢看热闹不怕事儿大的人,纷纷起哄。
“中国歌手?天哪!我还从没有听过中国歌手唱歌呢!”
“他们是用中国话唱歌吗?”
……
常胜被艾薇儿猛地一下推了出来。他愣了一下,随后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儿。他回头瞪了艾薇儿一眼,艾薇儿则对他笑的很灿烂。
那位黑人也在起哄:“来吧,伙计!别害羞!当众表演没什么难得!”
他以为常胜是羞涩紧张。
围观的观众们也发出了口哨声和掌声,鼓励常胜上去。
常胜自然不会以为当众表演而紧张。他大学还没必要就去地下通道卖唱了,现在他更是一支西甲第一球队的主教练,什么大场面没见过?
现在这都算是观众少的了。
于是他也不矫情,上前去接过了黑人递给他的吉他。
“哥们儿会弹吉他吗?啊……我忘了你是中国的流行歌手!”这位黑人挺热心的,就是话痨一个,废话屁话特别多。
把吉他给了常胜。他就走到一边,坐下来休息。
常胜把吉他挂在肩膀上。
当他握住吉他的时候,他深吸了一口气。
真是好久都没有摸过这个东西了……
他随便拨弄了一下琴弦,听了听声音,然后开始调弦。
看到他这么熟练的动作,黑人歌手吹了声口哨,表示惊讶。
而艾薇儿则始终保持微笑看着常胜。
她一点都不意外,因为他们第一次见面那次,就曾经聊过音乐,常胜为她唱过歌的。
常胜试好了音,他还没想好唱什么呢。
他愣了一下,然后一首歌出现在他的脑海中。
于是他拨动琴弦,开口唱了起来。
略带沙哑的嗓音就像是有磁力一样瞬间便吸住了那些听众们的耳朵。
一开始大家都只是凑热闹,谁也不会认为一个中国游客,能够唱的多么好听。
但是当常胜第一句唱出来之后,很多人的脸色都变了。
看热闹的笑容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认真的表情。
本来面无表情地则眉毛一挑,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其实这个中国人唱的歌词是什么意思,他们根本听不懂。
但音乐这门语言是共通的,好歌的魅力就在于你跟本不需要听懂歌词,你只需要听旋律听声音,你仿佛就能够听出歌手所唱出的感情。
而常胜,这一次确实唱的很投入。
因为他自己的经历与他看“哥哥”的经历在这一刻融合在一起,都变成了他的经历,他全部感同身受。
“无聊望见了犹豫,达到理想不太易……”
即使有信心,斗志却抑止。
谁人定我去或留,定我心中的宇宙。
只想靠两手向理想挥手!
……
艾薇儿这首歌从未听过,以前大叔都没唱给她听过她。
她虽然觉得大叔唱的那首“海空天空”很好听,但是这首也别有一番味道。
“问句天几高,心中志比天更高。自信打不死的心态活到老!”
唱着唱着他就想到了自己的两段过去,感情所致,他猛地嘶吼起来:“噢——噢——喔——我有我心底故事!亲手写上每段得失乐与悲与梦儿!”
“噢——噢——喔——纵有创伤不退避。梦想有日达成,找到心底梦想的世界,终可见!!”
是的,找到自己心底的梦想世界,终可见!
我自己穿越到这个世界来,就是为了实现梦想的。
如今正走在通往梦想世界的路上,虽然道路多曲折,沿途还布满了荆棘,有些地方甚至已经没有路了,需要自己用刀劈砍,开出一条路来。
但走在这路上,却能够看到自己之前一辈子也看不到的风景。
成为职业球队的主教练,成为那些以前自己只能够在电视机前和报纸上,或者游戏里yy的人物,带领职业球队在这个不见硝烟的战场生拼杀,赢得胜利,和传奇球星,和豪门名帅过招。赢得全场球迷的欢呼,当整座球场上空响起的都是呼喊你名字的声音,也会激动的浑身发抖。当率领赫塔费战胜了经济危机,最终成功夺冠的时候,常胜真的有一种“整个世界的都在我脚下”的感觉……
这一路走来,到现在也不过才刚刚起了个头,虽然遭遇了各种困难,虽然总是免不了被人嘲笑和质疑。但走的无怨无悔,不再犹豫。
因为他确信,这条路就是最适合自己走的路!
※※※
在下面看到常胜唱的如此投入,艾薇儿也有些触动。
虽然她听不懂常胜究竟在唱什么,但是她想这首歌一定与大叔的经历有关,否则他不会闭着眼睛唱的如此动情。
听旋律如此激昂奋进,又不像是一首情歌……
她想起了大叔给自己讲述的他过去的故事。
也许和那些过往的经历有关吧。
※※※
一曲唱罢,围观的人群中爆发出了一阵热烈的掌声和口哨声。
显然,常胜的表现出乎了他们的意料,所以他们的反应就更热烈。
在大家的掌声和口哨声中,常胜将吉他还给了黑人。
黑人歌手开玩笑地说:“嘿,伙计,你以后不要再来唱了,否则我就没生意了!”
常胜哈哈一笑,回到了人群中:“我们走吧。”
他对艾薇儿说。
艾薇儿点点头:“大叔你唱的是什么歌?”
“不再犹豫。”常胜答道。
“《不再犹豫》?”
常胜点点头:“嗯,不再犹豫!”
这条路,不犹豫,走到底!
接下来的几天,艾薇儿做向导,两个人玩遍了洛杉矶……其实主要是玩遍了好莱坞。
作为世界知名的电影中心,常胜不管是前生还是今世,都是第一次接触这里。他对这个地方充满了好奇。
所以当艾薇儿问他有没有什么地方想玩的,常胜脱口而出“好莱坞”。
艾薇儿带着鸭舌帽和墨镜,再加上她现在名气还不算太大,所以完全没有人认得出她来。
她可以不受打扰的和常胜好好到处玩一下。
他们在好莱坞的星光大道上合影留念,他们在中国戏院里观看电影,在派拉蒙电影城里围观电影拍摄,晚上去日落台商业街的酒吧里喝酒……
每一天都只是在玩,但常胜却觉得很充实——他从未像这次这么疯狂的玩过,什么都不考虑,就是玩,去不同的地方,见到不同的风景,遇见不同的人,吃不同的东西,喝不同的酒——这日子过得有些颓废,但却真正放下了一切顾虑和其它杂念,就只是玩。
常胜不去想如何带领瓦伦西亚在客场击败皇家马德里这样的问题,艾薇儿也不去考虑录音时出现的问题……
※※※
几天时间,他们把感兴趣的地方都转遍了,假期还有一天时间就结束了。
常胜要返回西班牙,而艾薇儿也要重新进入录音室录音。
最后一天,似乎不知道去哪儿玩好了。
“不如就随便逛逛吧。”常胜提议。
艾薇儿欣然同意。
这一次他们没有刻意去某个旅游景点。或者去人多的地方扎堆。
他们就只是在街上漫无目的的闲逛。
看到有意思的店铺,便会进去转转,但什么都不买,欣赏一番便出来。
有时候,享受这种随意的逛街也挺有意思的。
常胜以前是和讨厌逛街的——他虽然没有陪女友逛街的经历,但是他有陪自己妈妈逛街的经历。在他看来,女人只有在逛街这件事情上不会有代沟。不管年龄,都是喜欢逛街的。女人天生就喜欢漂亮的东西。
她们对一切好看的好玩的新奇有趣的,五彩缤纷的。花花绿绿的东西感兴趣。
就像是西方奇幻小说中的巨龙一样。
常胜觉得甩开脚丫子让自己快走一个小时,他未必都会觉得有慢慢走着陪妈妈逛街半个小时累。
不过今天没有这样的感觉。
两个人就这么走着,说着些闲聊的话。
就像是在国内压马路一样。不在乎目的地,也不在乎走到什么时候。
走累了就找个地方休息休息,和其它那些旅游者们一样。
当他们经过一处街头艺人卖艺的地方时,那位黑人歌手的歌声吸引住了艾薇儿的脚步,她停了下来,静静聆听。
常胜也在旁边陪她。
周围行人匆匆,他们是黑人歌手的第一批听众。
自从他们在这里站住聆听之后,渐渐有了其他游人和他们一样,站下来欣赏这位黑人歌手的表演。
这给那位黑人歌手带来了不少人气和金钱收入。
当他一曲唱罢,围观的人群中响起一阵掌声。随后大家纷纷上来把钱扔到了黑人的吉他盒子里。
常胜看着这个卖唱的黑人,想到了自己曾经的经历。当初他在北京上大学的时候,正是各种乱七八糟念头充斥自己脑海的时候,那时候自己有很多理想,对未来有很多憧憬和规划。
比如做一个街头流浪歌手。就是自己的理想,所以他苦学了两年的吉他,在临近毕业的时候跑去北京的地下铁通道里卖唱,希望有朝一日有人能够发觉自己的才华,然后从此走上星光大道。
但可惜现实是残酷的,他唱歌比五音不全的人好点。弹吉他比那些音痴好点,但也仅此而已。在玩音乐的人当中,他根本不值一提,自娱自乐尚且可以,想靠这个生活就难了。
所以后来他理所当然地失败了。
其实毕业最初他做过很多工作,他也有很多理想,但这里面没有一个是属于做足球教练的——他把那个叫做幻想,不叫理想,就是只能在游戏中yy,却绝对不可能付诸实施的。
如果不是重生的话,自己会做什么呢?
其实最初他一点都不宅的,他学吉他,他摆地摊,他上门做推销,跳增员操,发过传单……他什么工作都做过。到最后一事无成,他终于认命,在一家广告公司找了一份收入微薄,连社保都不给交的工作,每天除了上班,回家就是把自己沉浸在fm的虚拟世界中,带领着虚拟的球星们,拿下一个又一个冠军,幻想着自己是世界名帅,可以将那些大牌球星们呵斥来呵斥去的。
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连出去找女朋友都懒得去。父母亲给他介绍相亲,他就以各种理由推掉。
——房子都没有,找什么女朋友啊?
——我一个月就这么点钱,连自己都养活不了,还养活老婆孩子?算了吧!
……
久而久之,他就成了别人眼中的宅男了。当然了,他们所在的那个家属大院的人还没这么新潮,他们用另外一个词来代替——“没出息”。
他又想到了看过的一部日剧,里面有一个小故事讲的是有一种棒棒糖,人吃了就会发现自己的潜能,废柴主角吃了很多,发现了自己很多的潜能,但都不适合用来赚钱生活,其中就有一个天赋是踢球,但只会颠球的球员,哪个职业队会要呢?最好主角才发现其实他最厉害的潜能是犯罪天赋……
对常胜来说,重生或许就是棒棒糖。让他知道了自己其实最大的天赋是什么。如果没有这次经历的话,也许他到死都不会知道自己其实还能做足球教练,并且干的还不错……他的生活可能就会那样一成不变,波澜不惊地走下去,直至生命的尽头。
有的时候他偶尔会在沉迷于游戏的时候想起那么一个未来,然后感到惶恐和害怕。
然后他就会去闷头大睡,睡一觉起来。还是老样子。
没有穿越的他现在正在上大学,正是想要练吉他,做一个歌星的时候。他绝对想不到自己能够和艾薇儿这样的明星漫步在洛杉矶的街头。心上这异域风情,在街头观看他人卖艺表演。
自己的命运就此分岔。
想的颇有感触的常胜从口袋里摸出零钱,走上前去。把钱放进了对方的吉他盒子里。
那位黑人艺人向常胜道谢之后,指着与常胜同行的艾薇儿:“嘿,女孩儿。你们是今天第一个来听我唱歌的,作为感谢,我可以请你来唱首歌。”
带着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的艾薇儿笑了笑:“这个,我五音不全,不会唱歌呢。不过我有一个合适的人选!”
说完她用力一推,将常胜推了出去。
“这位是中国来的流行歌手!他唱的很好听的!”她还大声向周遭的人宣布。
这些游人都是喜欢看热闹不怕事儿大的人,纷纷起哄。
“中国歌手?天哪!我还从没有听过中国歌手唱歌呢!”
“他们是用中国话唱歌吗?”
……
常胜被艾薇儿猛地一下推了出来。他愣了一下,随后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儿。他回头瞪了艾薇儿一眼,艾薇儿则对他笑的很灿烂。
那位黑人也在起哄:“来吧,伙计!别害羞!当众表演没什么难得!”
他以为常胜是羞涩紧张。
围观的观众们也发出了口哨声和掌声,鼓励常胜上去。
常胜自然不会以为当众表演而紧张。他大学还没必要就去地下通道卖唱了,现在他更是一支西甲第一球队的主教练,什么大场面没见过?
现在这都算是观众少的了。
于是他也不矫情,上前去接过了黑人递给他的吉他。
“哥们儿会弹吉他吗?啊……我忘了你是中国的流行歌手!”这位黑人挺热心的,就是话痨一个,废话屁话特别多。
把吉他给了常胜。他就走到一边,坐下来休息。
常胜把吉他挂在肩膀上。
当他握住吉他的时候,他深吸了一口气。
真是好久都没有摸过这个东西了……
他随便拨弄了一下琴弦,听了听声音,然后开始调弦。
看到他这么熟练的动作,黑人歌手吹了声口哨,表示惊讶。
而艾薇儿则始终保持微笑看着常胜。
她一点都不意外,因为他们第一次见面那次,就曾经聊过音乐,常胜为她唱过歌的。
常胜试好了音,他还没想好唱什么呢。
他愣了一下,然后一首歌出现在他的脑海中。
于是他拨动琴弦,开口唱了起来。
略带沙哑的嗓音就像是有磁力一样瞬间便吸住了那些听众们的耳朵。
一开始大家都只是凑热闹,谁也不会认为一个中国游客,能够唱的多么好听。
但是当常胜第一句唱出来之后,很多人的脸色都变了。
看热闹的笑容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认真的表情。
本来面无表情地则眉毛一挑,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其实这个中国人唱的歌词是什么意思,他们根本听不懂。
但音乐这门语言是共通的,好歌的魅力就在于你跟本不需要听懂歌词,你只需要听旋律听声音,你仿佛就能够听出歌手所唱出的感情。
而常胜,这一次确实唱的很投入。
因为他自己的经历与他看“哥哥”的经历在这一刻融合在一起,都变成了他的经历,他全部感同身受。
“无聊望见了犹豫,达到理想不太易……”
即使有信心,斗志却抑止。
谁人定我去或留,定我心中的宇宙。
只想靠两手向理想挥手!
……
艾薇儿这首歌从未听过,以前大叔都没唱给她听过她。
她虽然觉得大叔唱的那首“海空天空”很好听,但是这首也别有一番味道。
“问句天几高,心中志比天更高。自信打不死的心态活到老!”
唱着唱着他就想到了自己的两段过去,感情所致,他猛地嘶吼起来:“噢——噢——喔——我有我心底故事!亲手写上每段得失乐与悲与梦儿!”
“噢——噢——喔——纵有创伤不退避。梦想有日达成,找到心底梦想的世界,终可见!!”
是的,找到自己心底的梦想世界,终可见!
我自己穿越到这个世界来,就是为了实现梦想的。
如今正走在通往梦想世界的路上,虽然道路多曲折,沿途还布满了荆棘,有些地方甚至已经没有路了,需要自己用刀劈砍,开出一条路来。
但走在这路上,却能够看到自己之前一辈子也看不到的风景。
成为职业球队的主教练,成为那些以前自己只能够在电视机前和报纸上,或者游戏里yy的人物,带领职业球队在这个不见硝烟的战场生拼杀,赢得胜利,和传奇球星,和豪门名帅过招。赢得全场球迷的欢呼,当整座球场上空响起的都是呼喊你名字的声音,也会激动的浑身发抖。当率领赫塔费战胜了经济危机,最终成功夺冠的时候,常胜真的有一种“整个世界的都在我脚下”的感觉……
这一路走来,到现在也不过才刚刚起了个头,虽然遭遇了各种困难,虽然总是免不了被人嘲笑和质疑。但走的无怨无悔,不再犹豫。
因为他确信,这条路就是最适合自己走的路!
※※※
在下面看到常胜唱的如此投入,艾薇儿也有些触动。
虽然她听不懂常胜究竟在唱什么,但是她想这首歌一定与大叔的经历有关,否则他不会闭着眼睛唱的如此动情。
听旋律如此激昂奋进,又不像是一首情歌……
她想起了大叔给自己讲述的他过去的故事。
也许和那些过往的经历有关吧。
※※※
一曲唱罢,围观的人群中爆发出了一阵热烈的掌声和口哨声。
显然,常胜的表现出乎了他们的意料,所以他们的反应就更热烈。
在大家的掌声和口哨声中,常胜将吉他还给了黑人。
黑人歌手开玩笑地说:“嘿,伙计,你以后不要再来唱了,否则我就没生意了!”
常胜哈哈一笑,回到了人群中:“我们走吧。”
他对艾薇儿说。
艾薇儿点点头:“大叔你唱的是什么歌?”
“不再犹豫。”常胜答道。
“《不再犹豫》?”
常胜点点头:“嗯,不再犹豫!”
这条路,不犹豫,走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