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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九、系马高楼垂柳边(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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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师法律学堂?孙元起有些疑惑:这所学校不是已经不存在么?

    京师法律学堂是中国第一所官办法律学堂。当时清政府鉴于庚子国变、帝后西狩的屈辱,开始励志变革推行新政,其中包括法律革新。光绪三十年(1904),朝廷批准成立修订法律馆,对旧有的帝国法律进行删削,并参酌外国法律,起草适合新形势下的民刑法典。

    随着法律改革的全面深入,法学人才短缺的矛盾日益显露,因此培养大批汇通中西的法律人才,就成为保证全面修订旧法、推行新法的重中之重。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三,清末著名法学家、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向朝廷上奏,请求拨款设立法律学堂,开辟了清末法政学堂创制之先声。

    沈家本的奏本最终获得了朝廷的批准。经过一年多的紧张筹备,法律学堂终于在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月正式开学,为此清廷特地赏赐《古今图书集成》一部,作为法律学堂开办的贺礼。第二年,法律学堂由修订法律馆所属改为法部直属,并正式改称“京师法律学堂”。

    根据《修律大臣订立法律学堂章程》的规定,学堂设专修科、速成科两种,考取朝廷各部属员入校学习,毕业后派往各省佐理新政。其中专修科学制三年,课程与当今法学院的课程极为相似;速成科学制一年半,只学习大清律例及唐明律、现行法制及历代法制沿革、法学通论、宪法大意、刑法等14门主干课程,目的是使学员在短期内成为政府所急需的法律人才。

    京师法律学堂的创办,为当时中国培养了大批的法律人才,为中国法制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其所培养的人才在以后的政治及法律运动中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法律学堂只开了甲、乙两班,毕业生大概500人左右,还未来得及开办丙班便被停办,学生并入了京师法政学堂。

    京师法政学堂创办于光绪三十三年(1年)·是学部以“造就完全法政通才”为宗旨而设立的专门学校,不久法部的京师法律学堂、度支部的京师财政学堂同时并入,使它迅速成为全国法政专门学堂中的巨擘。但它也没有存在太长时间,在民国元年的孙元起手中·更名为现在的北京法政专门学校。

    可以这么说,京师法律学堂早已成为明日黄花,为什么王锡銮此时还要特意在姓名前冠上这个学校呢?孙元起稍稍思忖便明白了意中所指:他是代表京师法律学堂前来请愿的。该来的总会来的!孙元起深吸一口气,对门人说道:“有请!”

    京师法律学堂成立不过六年,王锡銮作为该校的毕业生,孙元起最初还以为他是个风华正茂的热血青年。谁知片刻之后却进来一位三四十岁的中年人,看上去比孙元起还老态些·恭恭敬敬地鞠躬行礼道:“后学王锡銮拜见孙先生!”

    —原来京师法律学堂的学生都是挑选中央各部委的在职公务员,故而普遍年龄偏大。据统计,该校第一届225名毕业生中,最年长者53岁,最年轻者18岁,以30岁年龄段为最多。王锡銮还算是那一届中比较年轻的。

    孙元起连忙还礼道:“王兄太过客气了!恕孙某眼拙,不知王兄在何处高就?今日到访有何贵干?”

    王锡銮答道:“后学姓王名锡銮,字韧·广西临桂人。光绪丙午(1906年)蒙抚宪会考,录送京师法律学堂学习,毕业后以主事分部学习·现在京师高等检查厅任书记长之职,闲暇时间在北京法政专门学校兼课。王某凡夫俗子,自然难入先生法眼。今日冒昧求见是后学愚钝,对中央学会有关会员互选的规定有暗昧不解之处,想求教于先生。”

    王锡銮?会员互选?孙元起忽然想起前几日《申报》上的一则新闻。

    据说在孙元起抵达北京之前,原京师法律学堂的毕业生便率先在京城召开了中央学会会员预选,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王锡銮,并且倡言:“将来中央学会正式选举,凡我校同学当全体投王君票,以翊助王君顺利当选·为我法律学堂增光。

    ”当时在场众人皆欢呼鼓掌赞成。谁知没过多久,孙元起便颁布了具有互选资格的高等院校名单,京师法律学堂根本没有上榜。之前那场预选会便好比一群太监上青楼,成为全国的笑谈。

    孙元起心中了然:“学会会员互选涉及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与演变,本来就错综复杂,孙某对此也是闭门造车·相关规定难免有错误遗漏之处。还请韧兄不吝赐教!”

    王锡銮放低姿态问道:“后学疑问之一,便是为何北京法政专门学校在具备互选资格的院校名单之内,其前身之一的京师法律学堂却不在其中?虽然现在京师法律学堂已不复存在,但据王某亲身经历而言,京师法律学堂应当具备《中央学会法》及《互选细则》的条件才是。”

    “韧兄请稍等片刻。”说罢孙元起起身在书架上翻找起来,然后拿出几页纸递给王锡銮:“这些分别■沈寄老先生(沈家本)光绪三十一年(1qC5)年向朝廷上奏妁《删除律例内重法折》、家叔祖父文正公(孙家鼐)光绪三十二年(1906)《筹设法律学堂折》以及贵校建校之初的《章程》,从这三份文件中可以看出,京师法律学堂是‘考取各部属员,入堂肄习,、‘以造就已仕人员研精中法律,各具政治智识,足资应用为宗旨,。

    “请注意‘各部属员,‘已仕人员,这八个字!这充分说明贵校的学生都是选取当时各部在职的官吏,而不是学生,显然不符合《互选细则》中‘中学毕业或具有中学毕业程度的学生,这一条,故而京师法律学堂不应在具备互选资格的院校名单之内。不知韧兄有何异议?”

    王锡銮道:“在下觉得先生你解释的内容中有两点值得商榷。第一,京师法律学堂学生身份问题。尽管我等在入学之前是已仕人员,但考取之时即脱离官场,入学之后便身为学生,本无‘官吏,‘学生,之别。中央学会又何必强分彼此?

    “第二,中学毕业或具有中学毕业程度问题。我等虽然不才但既能入仕,绝大多数都有贡生、监生、秀才功名。只恨我等生不逢时,求学之时唯有私塾、书院,并无中学堂之说;所读之书唯有四书、五经亦无化学物理。现在先生以中学相规矩,未免失之太苛。”

    孙元起手指摩挲了下巴上的胡茬,一字一顿地说道:“韧兄,你是京师法律学堂的毕业生,又是京师高等检查厅的书记长,还是北京法政专门学校的兼职教师。作为一名法政人员,你应该比任何人更能理解‘一字千钧,的道理因为法律条文是最严谨的,钉是钉铆是铆,容不得半点马虎。比如《刑法》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者不适用死刑,尽管都是十八周岁,但犯罪前满十八周岁和犯罪后满十八周岁能一样吗?

    “同样道理,《中央学会法》及《互选细则》等都是通过临时参议院审议、内阁颁布的法令,明确规定入学前必须是学生,入学前是学生和入学后是学生便完全截然不同中央学会自然要强分彼此。你怎么能说本无‘官吏,‘学生,之别呢?再者说,入学之后谁不是学生?”

    王锡銮脸色顿时一阵青一阵白。

    孙元起又道:“当然,你说之前并无物理、化学、中学堂以中学毕业或具有中学毕业程度相局限未免太过苛刻,这一点确实很有道理。不过自前清光绪三十一年(1qC5)年废除科举、推广新学以来,私塾、书院已经日渐式微,取而代之的是各类大中小学,现在国家立法将中央学会会员资格定义如此,也是从长远角度考虑,所以无可厚非。”

    王锡銮气呼呼地说道:“照孙先生这么说,那些著述等身的耆宿硕儒只因没上过高等院校,没学过物理化学,便终生与中央学会无缘了?”

    -元起笑道:“韧兄要想当选中央学会会员,可不是只有高等院校毕业生一条路!在《中央学会法》以及《互选细则》中都明文规定,除了高等院校毕业生之外,有专门著述经中央学会评定者也具有互选资格。那些著述等身的耆宿硕儒可没有被排斥在中央学会之外。”

    王锡銮道:“如果有些耆宿硕儒是述而不作或不轻易下笔,致使没有著述问世呢?像清初大儒亭林先生(顾炎武),积三十余年乃成一编《日知录》;潜丘先生(阎若璩)作《尚书古文疏证》八卷也是沉潜三十余年,乃尽得其症结所在。若是按照今日的法令,他们岂不是名闻天下,身却不得入学会?

    “又或者有些耆宿硕儒著述暂时不为学界所认可呢?像潜丘先生的《尚书古文疏证》,便被以博学著称的西河先生(毛奇龄)讥为‘旁搜曲引,吹毛索瘢,锻炼成狱,,并针对该书撰写出《古文尚书冤词》;此后还有望溪先生(方苞)的《读古文尚书》、瓯北先生(赵翼)的《陔余丛考》加以驳斥。若是按照今日的法令,他岂不是终生无望学会?”

    孙元起道:“那些述而不作的学者,对于著述留世都不萦于心,想来对于中央学会会员的名头更是弃如敝屣了,所以我们都不必太介怀。对于真正有学问而暂时无法获得公众认可,我们还可以中央学会会长、副会长直接提名当选荣誉会员,以免有遗珠之憾。当然,无论学会如何努力,总会有些杰出的学者无法入选,这是无论哪个朝代、无论哪个国家都无法避免的。我们会尽量以公平公正的态度,采取多种评选渠道、多种评价方法挑选优秀的学者,避免遗憾。”

    王锡銮微微点头,然后又问道:“在下还有个问题,现在中央学会只有先生一人,有专门著述者如何通过中央学会评定?难道先生打算一人包揽对全国所有学者著述的评判?”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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