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章 取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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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除了上学教课,晋宇分别去了秦、程、杜三家一趟,当然都是去送礼,只不过礼物稍稍有点区别,顺带着探探口风,取取经。
去秦府的时候,秦老爷子单独招待了自己的女婿,“老夫去晋家庄的时候,看着玉薯长势喜人,心下也高兴,但没想到产量能有这么高,现在无论在朝堂上,还是衙门里,谈的都是这玉薯,比棉花还要引人注目。现下有陛下压着,怎么推广的章程还没定下来,问题还少些。等章程定下来,就有你小子头疼的了。”
“头疼啥?地瓜种都让朝廷推广了,还关我啥事?”晋宇装作不明所以道。
“你小子还欠点历练。”秦琼有些皱眉,不是因为晋宇的不明白,而是替晋宇发愁。晋宇在同龄人当中已经是做的非常出色的了,“棉花还好些,不顶吃不顶喝,朝廷也限制种植,有人眼红也只能是干着急,没法子种。但玉薯就不一样了,若是陛下想大面积推广呢?一亩产出顶两亩半的稻田收成,还不用精心伺候,会不会有人眼红?若陛下稍微松松口,各道(唐朝政府单位,比现在的省面积大得多)官员能抢破头!”
“这倒也是。”晋宇经秦琼这么一点,也想通了其中更深层的利害关系。种地瓜不是一次投入只带来一次收益,而是源源不断的收益,在百姓只求温饱的现在,地瓜的吸引力绝对比其他良种更大!
“你小子先琢磨琢磨有什么好的处理办法,老夫也再想想。”秦琼下了逐客令。
“陛下不会强买小婿的地瓜吧?”晋宇走到门口了。突然想起一个问题,转头问道自己的岳父。
“臭小子!净瞎琢磨!”秦琼两眼一瞪。怒气冲冲的说道:“你以为是强盗呢?皇家还要脸面呢,上次若不是为了天下百姓。你以为皇后娘娘会跟你开口?”
“嘿嘿,您息怒,小婿告辞!”晋宇看惹火了老爷子,赶紧溜之大吉。其实这个问题也是晋宇一直担心的,皇权社会嘛,金口玉言,说一不二,以前看的有毒文章啥的太多了,被误导了。现在是贞观年间。吏治清明,暂时还不会出现“半匹红绡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的情况,那都是李二爷的不肖子孙做的。
来到程府后,还没等晋宇行礼,程老不死的就更直接往晋宇肩膀上赏了一巴掌,高兴道:“好小子!没白疼你!知道送些玉薯来孝敬老夫!这些天朝堂上没少议论着玉薯,只能听,吃不到嘴里的感觉甭提多难受了!”
还没等晋宇回应呢。程老妖精就又朝程怀默嚷嚷道:“你个臭小子,还杵在那愣着干啥?还不把这玉薯送到厨房给老夫煮上?”
得,还是闭嘴吧,晋宇心道。抬手扣扣耳朵。刚才被程老妖精的嗓门震着了,着嗓门都快跟上广场舞大妈的功放了,喉咙也不疼。真奇怪。
“你小子真不消停,这才一年多。出了多少风头了。”待程怀默走开后,程老妖精把晋宇拽到书房就跟他叨叨。不过声音小了很多。
“小子也不是有意的。”晋宇听这话有些委屈,有些并不是出于自己的本意,他倒是想低调,可是每一桩事物对于这个时代来说都可以说划时代的,根本没法不引起注意。
“老夫教育你,你就听着!你还委屈了?”老程金刀大马的往椅子上一座,拽过桌子上的麻花就咯咯嘣嘣的吃了起来,等着牛眼,一边吃还一边教训晋宇道:“前几天打着家访的名义进宫,也委屈你了?你也不看看那是什么地方,能由的你进出?也就陛下没深究的意思,否则你不死也要脱层皮!就说老夫这府上,若不是老夫发话,你以为你能自由进出?”
“您老教训的对,小子下次一定改!”长辈坐着训话,小辈只有站着听的份,老程功力深厚,一边说麻花沫子一边往外飞,喷了晋宇一脸。晋宇只能悄悄扭头,老程的办公室还真大气,桌子厚实,椅子厚实,书架上没多少书,各处的零食倒是不少……
“哼!你小子鬼主意说,别的老夫也不说了,要不要老夫派些得力人手帮你守着玉薯?哦,对了,老夫那条旺财长大不少,下口那叫一个狠,是个看家的好手,你可以一并带去!”可能是想到了他自己那条藏獒,老程有些兴奋,仿佛养了就是用来咬人似的……
“这个……谢谢程叔叔好意,不过暂时不用吧?小侄已经加派了人手,一天十二个时辰都有很多人守着。”晋宇谢过老程的好意,同时为那狮子的孩子悲哀,叫啥不好,被起名旺财……
“说的也是,现在比老夫上山那会好多了,估计也没人敢拉队人马去强抢。如果有需要,就跟你程叔叔开口,反正老夫不会放任别人欺负你!”说罢,程老妖精又旧态萌发,两眼一瞪,下了逐客令:“臭小子,地瓜送到了,还杵在这干啥?等老夫请你吃玉薯?还不快滚?”
从程府出来,晋宇心里暖融融的,虽说老程没给出啥意见,但也给自己了一些底气。外表虽一副大老粗的模样,但是心里细发着呢,他也感觉出最近这地瓜引出很多问题,甚至可能有人窥视自己,俗话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只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看来安保工作还是升级一下的好。
地瓜还没有抢收完,不过可以粗略估出产量,哪怕就是卖一文钱一斤,地瓜给自己带来的收益都不如程怀默当初收购那瓶香水的四分之一。自己后来曾经跟程怀默提过,他只是一口咬定那就是行价,不肯承认自己占了他程家的便宜。依今天的情况来看,很有可能是程老爷子提前就跟程怀默打过招呼。就这份功底来说,程老爷子很有可能比自己的岳丈要高。只不过这老头内心精明,外部表现的粗犷罢了。这也许是他屹立不倒的原因所在。
既然程老爷子对自己这么够意思,自己也不能小气,所以晋宇临走还专门告诉了程怀默一句:“从现在开始,一天两块地瓜,你再也不用担心冬天蹲茅坑拉不出来了,地瓜不够再去我府上拿,告辞!”
虽说李二爷亲笔御赐了“玉薯”之名,但晋宇还是习惯称之为地瓜。玉薯这名字对他最大的意义就是后期操作可以多赚点钱。
秦程两府都没啥好办法,晋宇决定再跑杜府一趟。房谋杜断的名声不是白来的,一些主意还是杜相给李二爷拿主意呢。除了给杜府送来一份地瓜外,晋宇还额外带了一车地瓜秧,捆的整整齐齐的煞是好看。杜构很客气的把晋宇引导了杜如晦的书房,要不说李二爷有手段呢,杜相身体不好,李二爷就特批他不用上朝,在家处理公务就可以了。
“归唐来了,快坐。”杜如晦招呼晋宇很客气。又跟杜构说道:“构儿,去泡杯好茶来。”
“杜叔叔不用客气,小侄打算送下东西就走来着,没想着打扰您。”晋宇在杜如晦府上就收敛了很多。不比在秦程府上那么随便,“不过看您气色倒是好了很多。”
“哈哈,那还不是多亏了归唐?若不是归唐。老夫早就归西喽。”杜如晦哈哈一笑,站起来顺手将晋宇按在了椅子上。“归唐不用见外。孙道长每旬都会来给老夫诊脉,恐怕也有你的授意吧?”
“哪能呢?那是孙道长被杜叔叔为国操劳的精神所感动。主动请缨来的。这次小侄前来拜访,孙道长还拜我给您带来些玉薯藤,说是晒干了煎水喝,可以缓解消渴症,另外平时可以食用些山药,对身体也很有好处。”晋宇坚决不承认有自己什么功劳,直接点头多没水平?对吧?
“哈哈,这话老夫爱听,老夫可被你给的食谱愁坏了,天天都是一样的伙食,都吃厌了。”杜如晦听晋宇的话后,微微颔首,很是欣赏。孙思邈每次来给自己诊脉虽说是尽心尽责,但态度上绝对说不上热情,一看就不是晋宇所说的被自己感动而主动来的,再说孙思邈又是晋宇的师弟,答案就呼之欲出了。
“是有些单调了,不过还请杜叔叔以身体为重。”晋宇建议道。
“老夫知道了。归唐最近引起的动静又不小啊,准备怎么处理玉薯种啊?”杜如晦很上道,知道晋宇无事不登三宝殿,将话题转移到热门事件上来,也准备提点他一些。
“小侄还没想好,拿来卖些钱,不犯什么忌讳吧?”晋宇试探的问道。
杜如晦稍一沉思,开口道:“没什么犯忌讳的。无论谁种,到最后也是一口吃食,无论采取那种途径,百姓都能有得利。你自己的东西自己做主就是。这也是陛下的意思。”
“那真是太好了!”晋宇终于吃到了定心丸,李二爷对自己不错,终于可以放手发一笔了!
“你小子太谨慎了。”杜如晦看晋宇高兴地样子,想着奏折上“由着他折腾”的批复,又追说道:“陛下度量大着呢,只要不动摇国本,由着你折腾。你庄子上千头万绪的,快回去准备吧。”(未完待续。。)
ps:在写这一章的时候,发现一个错误,唐亩与现亩在面积上还是有所不同的。据《新唐书》载:“唐制:度田以步,其阔一步,其长二百四十步为亩,百亩为顷。”也就是唐朝初期是以步子来丈量田地,一大步宽,二百十四步长就是一亩地。一大步不达到80cm,唐朝一亩的面积大概在140平米左右,约为现市亩的四分之一的样子。再者唐朝一倾等于100唐亩。前几章地瓜的亩产量已经全部按照唐亩的面积进行了转换。如果还有其它错误,欢迎书友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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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除了上学教课,晋宇分别去了秦、程、杜三家一趟,当然都是去送礼,只不过礼物稍稍有点区别,顺带着探探口风,取取经。
去秦府的时候,秦老爷子单独招待了自己的女婿,“老夫去晋家庄的时候,看着玉薯长势喜人,心下也高兴,但没想到产量能有这么高,现在无论在朝堂上,还是衙门里,谈的都是这玉薯,比棉花还要引人注目。现下有陛下压着,怎么推广的章程还没定下来,问题还少些。等章程定下来,就有你小子头疼的了。”
“头疼啥?地瓜种都让朝廷推广了,还关我啥事?”晋宇装作不明所以道。
“你小子还欠点历练。”秦琼有些皱眉,不是因为晋宇的不明白,而是替晋宇发愁。晋宇在同龄人当中已经是做的非常出色的了,“棉花还好些,不顶吃不顶喝,朝廷也限制种植,有人眼红也只能是干着急,没法子种。但玉薯就不一样了,若是陛下想大面积推广呢?一亩产出顶两亩半的稻田收成,还不用精心伺候,会不会有人眼红?若陛下稍微松松口,各道(唐朝政府单位,比现在的省面积大得多)官员能抢破头!”
“这倒也是。”晋宇经秦琼这么一点,也想通了其中更深层的利害关系。种地瓜不是一次投入只带来一次收益,而是源源不断的收益,在百姓只求温饱的现在,地瓜的吸引力绝对比其他良种更大!
“你小子先琢磨琢磨有什么好的处理办法,老夫也再想想。”秦琼下了逐客令。
“陛下不会强买小婿的地瓜吧?”晋宇走到门口了。突然想起一个问题,转头问道自己的岳父。
“臭小子!净瞎琢磨!”秦琼两眼一瞪。怒气冲冲的说道:“你以为是强盗呢?皇家还要脸面呢,上次若不是为了天下百姓。你以为皇后娘娘会跟你开口?”
“嘿嘿,您息怒,小婿告辞!”晋宇看惹火了老爷子,赶紧溜之大吉。其实这个问题也是晋宇一直担心的,皇权社会嘛,金口玉言,说一不二,以前看的有毒文章啥的太多了,被误导了。现在是贞观年间。吏治清明,暂时还不会出现“半匹红绡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的情况,那都是李二爷的不肖子孙做的。
来到程府后,还没等晋宇行礼,程老不死的就更直接往晋宇肩膀上赏了一巴掌,高兴道:“好小子!没白疼你!知道送些玉薯来孝敬老夫!这些天朝堂上没少议论着玉薯,只能听,吃不到嘴里的感觉甭提多难受了!”
还没等晋宇回应呢。程老妖精就又朝程怀默嚷嚷道:“你个臭小子,还杵在那愣着干啥?还不把这玉薯送到厨房给老夫煮上?”
得,还是闭嘴吧,晋宇心道。抬手扣扣耳朵。刚才被程老妖精的嗓门震着了,着嗓门都快跟上广场舞大妈的功放了,喉咙也不疼。真奇怪。
“你小子真不消停,这才一年多。出了多少风头了。”待程怀默走开后,程老妖精把晋宇拽到书房就跟他叨叨。不过声音小了很多。
“小子也不是有意的。”晋宇听这话有些委屈,有些并不是出于自己的本意,他倒是想低调,可是每一桩事物对于这个时代来说都可以说划时代的,根本没法不引起注意。
“老夫教育你,你就听着!你还委屈了?”老程金刀大马的往椅子上一座,拽过桌子上的麻花就咯咯嘣嘣的吃了起来,等着牛眼,一边吃还一边教训晋宇道:“前几天打着家访的名义进宫,也委屈你了?你也不看看那是什么地方,能由的你进出?也就陛下没深究的意思,否则你不死也要脱层皮!就说老夫这府上,若不是老夫发话,你以为你能自由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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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谢谢程叔叔好意,不过暂时不用吧?小侄已经加派了人手,一天十二个时辰都有很多人守着。”晋宇谢过老程的好意,同时为那狮子的孩子悲哀,叫啥不好,被起名旺财……
“说的也是,现在比老夫上山那会好多了,估计也没人敢拉队人马去强抢。如果有需要,就跟你程叔叔开口,反正老夫不会放任别人欺负你!”说罢,程老妖精又旧态萌发,两眼一瞪,下了逐客令:“臭小子,地瓜送到了,还杵在这干啥?等老夫请你吃玉薯?还不快滚?”
从程府出来,晋宇心里暖融融的,虽说老程没给出啥意见,但也给自己了一些底气。外表虽一副大老粗的模样,但是心里细发着呢,他也感觉出最近这地瓜引出很多问题,甚至可能有人窥视自己,俗话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只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看来安保工作还是升级一下的好。
地瓜还没有抢收完,不过可以粗略估出产量,哪怕就是卖一文钱一斤,地瓜给自己带来的收益都不如程怀默当初收购那瓶香水的四分之一。自己后来曾经跟程怀默提过,他只是一口咬定那就是行价,不肯承认自己占了他程家的便宜。依今天的情况来看,很有可能是程老爷子提前就跟程怀默打过招呼。就这份功底来说,程老爷子很有可能比自己的岳丈要高。只不过这老头内心精明,外部表现的粗犷罢了。这也许是他屹立不倒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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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李二爷亲笔御赐了“玉薯”之名,但晋宇还是习惯称之为地瓜。玉薯这名字对他最大的意义就是后期操作可以多赚点钱。
秦程两府都没啥好办法,晋宇决定再跑杜府一趟。房谋杜断的名声不是白来的,一些主意还是杜相给李二爷拿主意呢。除了给杜府送来一份地瓜外,晋宇还额外带了一车地瓜秧,捆的整整齐齐的煞是好看。杜构很客气的把晋宇引导了杜如晦的书房,要不说李二爷有手段呢,杜相身体不好,李二爷就特批他不用上朝,在家处理公务就可以了。
“归唐来了,快坐。”杜如晦招呼晋宇很客气。又跟杜构说道:“构儿,去泡杯好茶来。”
“杜叔叔不用客气,小侄打算送下东西就走来着,没想着打扰您。”晋宇在杜如晦府上就收敛了很多。不比在秦程府上那么随便,“不过看您气色倒是好了很多。”
“哈哈,那还不是多亏了归唐?若不是归唐。老夫早就归西喽。”杜如晦哈哈一笑,站起来顺手将晋宇按在了椅子上。“归唐不用见外。孙道长每旬都会来给老夫诊脉,恐怕也有你的授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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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这话老夫爱听,老夫可被你给的食谱愁坏了,天天都是一样的伙食,都吃厌了。”杜如晦听晋宇的话后,微微颔首,很是欣赏。孙思邈每次来给自己诊脉虽说是尽心尽责,但态度上绝对说不上热情,一看就不是晋宇所说的被自己感动而主动来的,再说孙思邈又是晋宇的师弟,答案就呼之欲出了。
“是有些单调了,不过还请杜叔叔以身体为重。”晋宇建议道。
“老夫知道了。归唐最近引起的动静又不小啊,准备怎么处理玉薯种啊?”杜如晦很上道,知道晋宇无事不登三宝殿,将话题转移到热门事件上来,也准备提点他一些。
“小侄还没想好,拿来卖些钱,不犯什么忌讳吧?”晋宇试探的问道。
杜如晦稍一沉思,开口道:“没什么犯忌讳的。无论谁种,到最后也是一口吃食,无论采取那种途径,百姓都能有得利。你自己的东西自己做主就是。这也是陛下的意思。”
“那真是太好了!”晋宇终于吃到了定心丸,李二爷对自己不错,终于可以放手发一笔了!
“你小子太谨慎了。”杜如晦看晋宇高兴地样子,想着奏折上“由着他折腾”的批复,又追说道:“陛下度量大着呢,只要不动摇国本,由着你折腾。你庄子上千头万绪的,快回去准备吧。”(未完待续。。)
ps:在写这一章的时候,发现一个错误,唐亩与现亩在面积上还是有所不同的。据《新唐书》载:“唐制:度田以步,其阔一步,其长二百四十步为亩,百亩为顷。”也就是唐朝初期是以步子来丈量田地,一大步宽,二百十四步长就是一亩地。一大步不达到80cm,唐朝一亩的面积大概在140平米左右,约为现市亩的四分之一的样子。再者唐朝一倾等于100唐亩。前几章地瓜的亩产量已经全部按照唐亩的面积进行了转换。如果还有其它错误,欢迎书友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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