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8章 我有一头小毛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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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云界,牧风为这个自己随手创造的世界起的名字。
天云界自混沌而生,无神魔创世传说,无仙灵教化世人。
自万物初长,众生有灵,万族共同繁衍。
至天云历千百万年,人族率先出现了灵智,开始有别于其他种族。
有远古圣贤,知廉耻而明礼仪,至人族脱离茹毛饮血之兽行,开始真正为人。
除人之外,又有兽类采天地之灵气,吸日月之精华而皮毛坚韧,血肉强大,力能开山裂石,兴的人族懂得制作工具,依靠工具,集众人之力,也可灭杀强大兽类。
天云界不知几千万年,花草植物寿长着愈万年,灵气充沛。
有兽机缘巧合吞服奇花异果,血脉进化,诞生灵智,始称为妖。
妖族初成,开启灵智,人族一度不低,被妖族压制。
天云史上,最危机之时,人族一度几近被妖族灭绝。
而妖兽之类,吃人肉喝人血吞噬人魂魄,竟能强大几身,更是令人族遭逢大难。
危急存亡之际,有人族逃入深山,误食异果,几近爆体而亡,神志不清之时坠入寒潭,误打误撞炼化异果药力。
挣脱寒潭,其人身躯强大,刀剑难伤,一拳有崩山之力。
此人依靠强大肉身力战妖兽,可与妖兽之中最强大者对敌,为人族争取了一线生机。
后此人以自身强大肉身为基础,开创武之一脉。
练武强身,虽无开山裂石之能,依靠创造的工具武器,人类也有了对妖兽的勉强招架之力。
武之初成,为人族生存带离一线希望。
后世之人,将开创武道之人称之为武祖。
武祖复姓公孙,其名轩辕,被后人万世所祭奠。
武道现世三十年,人族妖族忽悠攻伐,人族损失略大,却也拖住了妖族杀戮的步伐。
三十年后,继公孙轩辕之后,人族又有奇才降世,观日月星辰,感四季变化,开创法理一道。
其人,被后世之人成为道祖,其名伏羲氏。
法理者,法与理之结合,有鬼神莫测之威,可借用天地之力伤敌,杀伤力惊人,却极难掌握,人族之中,能够走法理之道者万中无一。
尽管如此,但借天地之力破坏力惊人,也为人族的生存提供了更大的保障。
当然,有利必有弊,法理一道可借用天地之力,自身却太过孱弱。
因长期打坐感悟天地至理,身体较之常人都略有不如,一旦被近身,根本难以自保。
如此,人族虽掌握了更加强大的手段,却也无法灭掉妖族,只能维持着平衡。
此后无数年,人族妖族都有叛徒出现,两族互通有无。
法理之道传染源妖族,妖族以其强大肉身为基础感悟天地至理,借用天地之力,更加强大。
而人族一方,也有妖族之中掌握了天材地宝,奇花异果的大之功效,为人族造就了一些顶尖强者。
在相互争斗中,两族愈发强大,有强者将武与法结合,开创武道。
武道强身、健体、通法,使得人族迈出了进化之路上关键的一步。
其后很长一段时间,人族得到了一段安定,得以繁衍生息。
就在这种情况下,无声无息的,牧风降临了这个世界,这个由他一手开辟,却没有丝毫干预其前期发展的世界。
他创造万族,给予万族同样的起步,同样的机会,同样的资源条件。
而人族率先有了智慧,妖族率先得到了力量,成功自所有种族中超脱。
之后,虽然边境依旧有妖族作乱,但人族却也建立了一个个属于自己的国度,开始日益繁荣。
而在繁荣之后,人族的弊端也开始被无限放大。
人族,开始出现了内斗。
挡住了妖族之患,暂无了后顾之忧,人族之中,开始内都不断,彼此征战。
在征战之中,武道愈发繁荣,习武之人虽不说随处可见,却也经常出现在各种场所。
这一日,大宋国境内。
钱塘江之水如浩浩荡荡,奔流不息的流着。
而在钱塘江流经之地,一场流血的杀戮,在白银铺就的雪夜之中上演。
江边的村落中,一对好兄弟遭遇不幸,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大量的官兵四下搜捕,似乎要将将斩草除根进行到底。
只是,或许天无绝人之路,虽然有官兵重重搜捕,那两兄弟的妻子,却也成功的逃了出去。
同时,让人觉得不幸中的万幸的是,那两个妇人,腹中都怀有了身孕。
逃往出的两夫人,一个向南,一个向北,分道扬镳,各自逃生,这桩小小的流血事件,也随着正主的销声匿迹,而很快的被世人所淡忘。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每天不知有多少人族被同族所害,或者葬身妖族之口。
两个家庭,四口性命,真的不会让人太过在意。
恐怕多年以后,还记得这两家人的,也不过只有寥寥数人了吧?
时光匆匆,距离那个流血的夜,转瞬过去了十八年的时间。
十八年后,宋国边境,大草原的南部,牧风的身形出现在一个十字路口上。
看着一望无际的荒野,牧风捡起一根树枝随手一丢,一头通体雪白的小毛驴出现在地上。
小毛驴打了个喷嚏,抖了抖身上不存在的灰尘,屁颠屁颠的跑到牧风的身边。
牧风伸手拍了拍小毛驴的脑袋,翻身坐到了小毛驴之上。
伸手拍了拍小毛驴的屁股,小毛驴脚步哒哒,向着宋国境内走去。
同一时间,另一条路上,自大草原中,一个十七八的憨厚少年,正骑着一匹小红马,同样向着宋国境内而来。
“我有一条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
“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
远远地,憨厚少年听到一阵朗朗上口的歌声。
那声音缥缈不定,像是从四面八方而来,在辽阔大草原上传去很远,很远。
“我手里拿着小皮鞭,我心里正得意。”
“不知怎么哗啦啦啦啦,我摔了一身泥。”
“嘿,你这头畜生,信不信我午餐就吃驴肉火烧了?”
就在憨厚少年听着越来越近的歌声忍不住跟着轻哼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声气急败坏的声音。
顺着声音望去,憨厚少年就见到一个一身白衣如雪的青年,凌空一个翻身,稳稳的落在地上。
而后青年一脸气急败坏的指着一头毛发雪白很是神异的小毛驴。
而那小毛驴,此时正在地上打着滚。
犹豫昨夜刚刚下过雨,地上有一滩积水。
小毛驴滚了几下之后,一身雪白的毛发已经染上了一身的泥水。
憨厚少年:“......”所以,这头驴是为了配合这位大哥的歌词,所以特意找了个泥坑打滚吗?
只是,这头驴这么配合,这位大哥为什么还要生气呢?
不解的挠了挠头,憨厚少年双腿夹了下马肚子,策马向着那白衣青年而去。
天云界,牧风为这个自己随手创造的世界起的名字。
天云界自混沌而生,无神魔创世传说,无仙灵教化世人。
自万物初长,众生有灵,万族共同繁衍。
至天云历千百万年,人族率先出现了灵智,开始有别于其他种族。
有远古圣贤,知廉耻而明礼仪,至人族脱离茹毛饮血之兽行,开始真正为人。
除人之外,又有兽类采天地之灵气,吸日月之精华而皮毛坚韧,血肉强大,力能开山裂石,兴的人族懂得制作工具,依靠工具,集众人之力,也可灭杀强大兽类。
天云界不知几千万年,花草植物寿长着愈万年,灵气充沛。
有兽机缘巧合吞服奇花异果,血脉进化,诞生灵智,始称为妖。
妖族初成,开启灵智,人族一度不低,被妖族压制。
天云史上,最危机之时,人族一度几近被妖族灭绝。
而妖兽之类,吃人肉喝人血吞噬人魂魄,竟能强大几身,更是令人族遭逢大难。
危急存亡之际,有人族逃入深山,误食异果,几近爆体而亡,神志不清之时坠入寒潭,误打误撞炼化异果药力。
挣脱寒潭,其人身躯强大,刀剑难伤,一拳有崩山之力。
此人依靠强大肉身力战妖兽,可与妖兽之中最强大者对敌,为人族争取了一线生机。
后此人以自身强大肉身为基础,开创武之一脉。
练武强身,虽无开山裂石之能,依靠创造的工具武器,人类也有了对妖兽的勉强招架之力。
武之初成,为人族生存带离一线希望。
后世之人,将开创武道之人称之为武祖。
武祖复姓公孙,其名轩辕,被后人万世所祭奠。
武道现世三十年,人族妖族忽悠攻伐,人族损失略大,却也拖住了妖族杀戮的步伐。
三十年后,继公孙轩辕之后,人族又有奇才降世,观日月星辰,感四季变化,开创法理一道。
其人,被后世之人成为道祖,其名伏羲氏。
法理者,法与理之结合,有鬼神莫测之威,可借用天地之力伤敌,杀伤力惊人,却极难掌握,人族之中,能够走法理之道者万中无一。
尽管如此,但借天地之力破坏力惊人,也为人族的生存提供了更大的保障。
当然,有利必有弊,法理一道可借用天地之力,自身却太过孱弱。
因长期打坐感悟天地至理,身体较之常人都略有不如,一旦被近身,根本难以自保。
如此,人族虽掌握了更加强大的手段,却也无法灭掉妖族,只能维持着平衡。
此后无数年,人族妖族都有叛徒出现,两族互通有无。
法理之道传染源妖族,妖族以其强大肉身为基础感悟天地至理,借用天地之力,更加强大。
而人族一方,也有妖族之中掌握了天材地宝,奇花异果的大之功效,为人族造就了一些顶尖强者。
在相互争斗中,两族愈发强大,有强者将武与法结合,开创武道。
武道强身、健体、通法,使得人族迈出了进化之路上关键的一步。
其后很长一段时间,人族得到了一段安定,得以繁衍生息。
就在这种情况下,无声无息的,牧风降临了这个世界,这个由他一手开辟,却没有丝毫干预其前期发展的世界。
他创造万族,给予万族同样的起步,同样的机会,同样的资源条件。
而人族率先有了智慧,妖族率先得到了力量,成功自所有种族中超脱。
之后,虽然边境依旧有妖族作乱,但人族却也建立了一个个属于自己的国度,开始日益繁荣。
而在繁荣之后,人族的弊端也开始被无限放大。
人族,开始出现了内斗。
挡住了妖族之患,暂无了后顾之忧,人族之中,开始内都不断,彼此征战。
在征战之中,武道愈发繁荣,习武之人虽不说随处可见,却也经常出现在各种场所。
这一日,大宋国境内。
钱塘江之水如浩浩荡荡,奔流不息的流着。
而在钱塘江流经之地,一场流血的杀戮,在白银铺就的雪夜之中上演。
江边的村落中,一对好兄弟遭遇不幸,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大量的官兵四下搜捕,似乎要将将斩草除根进行到底。
只是,或许天无绝人之路,虽然有官兵重重搜捕,那两兄弟的妻子,却也成功的逃了出去。
同时,让人觉得不幸中的万幸的是,那两个妇人,腹中都怀有了身孕。
逃往出的两夫人,一个向南,一个向北,分道扬镳,各自逃生,这桩小小的流血事件,也随着正主的销声匿迹,而很快的被世人所淡忘。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每天不知有多少人族被同族所害,或者葬身妖族之口。
两个家庭,四口性命,真的不会让人太过在意。
恐怕多年以后,还记得这两家人的,也不过只有寥寥数人了吧?
时光匆匆,距离那个流血的夜,转瞬过去了十八年的时间。
十八年后,宋国边境,大草原的南部,牧风的身形出现在一个十字路口上。
看着一望无际的荒野,牧风捡起一根树枝随手一丢,一头通体雪白的小毛驴出现在地上。
小毛驴打了个喷嚏,抖了抖身上不存在的灰尘,屁颠屁颠的跑到牧风的身边。
牧风伸手拍了拍小毛驴的脑袋,翻身坐到了小毛驴之上。
伸手拍了拍小毛驴的屁股,小毛驴脚步哒哒,向着宋国境内走去。
同一时间,另一条路上,自大草原中,一个十七八的憨厚少年,正骑着一匹小红马,同样向着宋国境内而来。
“我有一条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
“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
远远地,憨厚少年听到一阵朗朗上口的歌声。
那声音缥缈不定,像是从四面八方而来,在辽阔大草原上传去很远,很远。
“我手里拿着小皮鞭,我心里正得意。”
“不知怎么哗啦啦啦啦,我摔了一身泥。”
“嘿,你这头畜生,信不信我午餐就吃驴肉火烧了?”
就在憨厚少年听着越来越近的歌声忍不住跟着轻哼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声气急败坏的声音。
顺着声音望去,憨厚少年就见到一个一身白衣如雪的青年,凌空一个翻身,稳稳的落在地上。
而后青年一脸气急败坏的指着一头毛发雪白很是神异的小毛驴。
而那小毛驴,此时正在地上打着滚。
犹豫昨夜刚刚下过雨,地上有一滩积水。
小毛驴滚了几下之后,一身雪白的毛发已经染上了一身的泥水。
憨厚少年:“......”所以,这头驴是为了配合这位大哥的歌词,所以特意找了个泥坑打滚吗?
只是,这头驴这么配合,这位大哥为什么还要生气呢?
不解的挠了挠头,憨厚少年双腿夹了下马肚子,策马向着那白衣青年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