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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第327章 六年(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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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佑世进餐厅的时候,便看到自家女儿拿着一本杂志,气得手在哆嗦。她精致如玉的脸庞,少有地呈现出愤怒,两汪秋水般的眼越发清亮,她紧抿着唇,在极力忍耐着,看那样子,恨不得把手中的杂志撕碎了,却又有些不舍。
“怎么了?小小?”
陈佑世大吃一惊,到底是什么惹得女儿这般生气?他忙走过去,从女儿手里接过了杂志,他拿过来的时候,陆寒筱还紧了紧手。他一看杂志上的封面人物,财经杂志这一期的封面人物竟然是陆遥风?
这画面拍得,的确是好看!
陈佑世越发不解,便问她,“你是不想你三哥上封面?”
哪里是这样?陆寒筱只是气,她三四年没有看到三哥,做梦都想见到他,她绝没有想到,她再看到他,竟然是通过了这种方式。
只是如今,她已经十六岁了,她不再是十岁的小孩子,喜怒悲欢都无须掩饰,很多话,不能像从前那样脱口而出。她把陆遥风当哥哥,可如同陈宁筱说的那样,如今大了,陆遥风也不是真正的嫡亲哥哥了,要是再像从前那样不避人前,怕是会有人说闲话。
陆寒筱摇了摇头,“这种杂质封面有什么好上的,三哥他又不缺钱花,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难道还靠卖脸不成?”
她因为生了陆遥风的气,话便说得有些难听。
陈佑世听了好笑,他无奈地摇摇头,把陆寒筱扔了一桌子的杂质报刊归拢起来,他点了女儿的鼻子,“你三哥要知道你这么说他,非气疯不可。你以为这本财经杂志是这么好上的?这本杂质每天刊印出来之后,都是要往九五城送进去的,连总统大人的桌子上都要放一本。还卖脸呢,别人都是花了钱想往这镜头前靠,你三哥,大约是不会花钱去做这种事,但放着这么好的宣传的机会,他也没必要放弃啊!”
陆寒筱见陈佑世要把杂质收回去,忙抢了过来,“这本杂志归我!”
她扫了封面一眼,上面大大的“嘉年华”三个字,像是在昭显着什么,她心里叹一口气,六年了,虽然比前世晚了一年,但她的三哥,最终还是站在了那个位置。
陈佑世原以为女儿是要好好看看陆遥风的,毕竟三四年没有再见了,却不想,陆寒筱把那杂志卷成了筒,递给刘妈,“帮我放到房间里的柜子里去!”
“你不看?”陈佑世一愣,你不看也让你老爸先看看啊!
“我哪有时间看他啊!”陆寒筱撅起嘴,她搅动着碗里的藕粉羹,这个时候吃,开胃消热,滋补养性,是极好的东西,“我今天的事可多了呢!”
“是么?”陈佑世和女儿在一起住了六年了,对她,不像是六年前才打交道的那样,什么都不了解,连她喜欢吃什么,那些忌口都不知道。如今,他对女儿了解甚多,知道女儿真是动了真气了,他哪里还不知道,女儿一直盼陆遥风,如今他出现在了杂志封面上,却没有回来,女儿真是生气了。
陈佑世乐呵呵地问陆寒筱,一心哄着她高兴,“要不要爸爸陪你去?”
“我先去看姐姐,爸爸要是有时间就陪我去呗,上次我去了,萧爷爷还问起您,说您好久都不去找他下棋了。”
四年前,陆遥风送了一小瓶黄金水回来。陈宁筱带着这瓶黄金水嫁进了萧家,黄金水救活了萧司成的母亲,陈宁筱也成了萧家的功臣。她性格很好,萧家上上下下都很喜欢她。三年前,她又一举得男,前段时间,又传出她身怀有孕的喜讯。
陆寒筱本来要去看她,因复习高考,就一直没有得空。
陆寒筱今年十六岁,还不到十七岁,她本来应该是和陈奕然他们一起读高一的,但她实在是不耐烦总和一帮小屁孩一起读书。六年前从江市到京都之后,她就参加了次年的小升初考试,直接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考上了京师大附中。
又过了两年,她又跳级,参加了升高中的考试,又是全市第一,考上了京师大附中的高中部。
两天前,她才从高考考场下来,她自己倒是信心满满,只是,她再有把握,她也不敢说啊,别人问她考得怎么样,她也只能说一般般。
万一考得不好,怎么办?
再说了,这些年,她把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了学医上,许是因为晋级的缘故吧,她的空间里,空间扩展了许多,约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的,可惜是一片空地,虽然有小桥流水,是她当年得戒指时在梦境中看到过的,不过,也兴许还是实力不够,梦境里出现过的房屋什么的,她就没有看到。看不到的地方,全部都被一层白蒙蒙的雾遮掩着。
陈宁筱又传出喜讯的事,陈佑世是听说过了的。他去上班,就听到科室里的小护士在跟他道喜。陈宁筱才去医院做过检查,查出已经有一个多月身孕的事。
陈宁筱嫁到萧家去,她和信阳陈家长房和二房的关系都非常差,她又没有父母,因了和寒筱之间的关系,就把陈佑世这一房当做了娘家。
陈宁筱怀孕,于情于理都应该去看看,自己女儿要去,他就跟着一起去,便问道,“带些什么去比较好?前两天,爸爸得了几两好燕窝,你和你姐姐分了吧?”
“燕窝?”陆寒筱想了想,点头,“也可以啊,就带那个去。”
陆寒筱说完,扭头,正好看到吴婶过来,笑着说,“婶儿,您上次做的泡菜,就很好,帮我装一些,姐姐怀小米的时候,就喜欢吃酸的。”
吴婶笑着答应,又说,“小姐,酸儿辣女,还不知道萧少奶奶怀的是男孩,还是女孩呢,要是女孩子,未必喜欢吃酸的。”
陆寒筱可不管这些,反正萧家什么都不缺,带什么去都无所谓。她每次带礼物去,还能从萧家带一些回礼回来,总比她带去的东西好。萧老爷子也喜欢吃吴婶做的泡菜,她带过去总是一份礼物,比空着手过去的好。
陈佑世进餐厅的时候,便看到自家女儿拿着一本杂志,气得手在哆嗦。她精致如玉的脸庞,少有地呈现出愤怒,两汪秋水般的眼越发清亮,她紧抿着唇,在极力忍耐着,看那样子,恨不得把手中的杂志撕碎了,却又有些不舍。
“怎么了?小小?”
陈佑世大吃一惊,到底是什么惹得女儿这般生气?他忙走过去,从女儿手里接过了杂志,他拿过来的时候,陆寒筱还紧了紧手。他一看杂志上的封面人物,财经杂志这一期的封面人物竟然是陆遥风?
这画面拍得,的确是好看!
陈佑世越发不解,便问她,“你是不想你三哥上封面?”
哪里是这样?陆寒筱只是气,她三四年没有看到三哥,做梦都想见到他,她绝没有想到,她再看到他,竟然是通过了这种方式。
只是如今,她已经十六岁了,她不再是十岁的小孩子,喜怒悲欢都无须掩饰,很多话,不能像从前那样脱口而出。她把陆遥风当哥哥,可如同陈宁筱说的那样,如今大了,陆遥风也不是真正的嫡亲哥哥了,要是再像从前那样不避人前,怕是会有人说闲话。
陆寒筱摇了摇头,“这种杂质封面有什么好上的,三哥他又不缺钱花,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难道还靠卖脸不成?”
她因为生了陆遥风的气,话便说得有些难听。
陈佑世听了好笑,他无奈地摇摇头,把陆寒筱扔了一桌子的杂质报刊归拢起来,他点了女儿的鼻子,“你三哥要知道你这么说他,非气疯不可。你以为这本财经杂志是这么好上的?这本杂质每天刊印出来之后,都是要往九五城送进去的,连总统大人的桌子上都要放一本。还卖脸呢,别人都是花了钱想往这镜头前靠,你三哥,大约是不会花钱去做这种事,但放着这么好的宣传的机会,他也没必要放弃啊!”
陆寒筱见陈佑世要把杂质收回去,忙抢了过来,“这本杂志归我!”
她扫了封面一眼,上面大大的“嘉年华”三个字,像是在昭显着什么,她心里叹一口气,六年了,虽然比前世晚了一年,但她的三哥,最终还是站在了那个位置。
陈佑世原以为女儿是要好好看看陆遥风的,毕竟三四年没有再见了,却不想,陆寒筱把那杂志卷成了筒,递给刘妈,“帮我放到房间里的柜子里去!”
“你不看?”陈佑世一愣,你不看也让你老爸先看看啊!
“我哪有时间看他啊!”陆寒筱撅起嘴,她搅动着碗里的藕粉羹,这个时候吃,开胃消热,滋补养性,是极好的东西,“我今天的事可多了呢!”
“是么?”陈佑世和女儿在一起住了六年了,对她,不像是六年前才打交道的那样,什么都不了解,连她喜欢吃什么,那些忌口都不知道。如今,他对女儿了解甚多,知道女儿真是动了真气了,他哪里还不知道,女儿一直盼陆遥风,如今他出现在了杂志封面上,却没有回来,女儿真是生气了。
陈佑世乐呵呵地问陆寒筱,一心哄着她高兴,“要不要爸爸陪你去?”
“我先去看姐姐,爸爸要是有时间就陪我去呗,上次我去了,萧爷爷还问起您,说您好久都不去找他下棋了。”
四年前,陆遥风送了一小瓶黄金水回来。陈宁筱带着这瓶黄金水嫁进了萧家,黄金水救活了萧司成的母亲,陈宁筱也成了萧家的功臣。她性格很好,萧家上上下下都很喜欢她。三年前,她又一举得男,前段时间,又传出她身怀有孕的喜讯。
陆寒筱本来要去看她,因复习高考,就一直没有得空。
陆寒筱今年十六岁,还不到十七岁,她本来应该是和陈奕然他们一起读高一的,但她实在是不耐烦总和一帮小屁孩一起读书。六年前从江市到京都之后,她就参加了次年的小升初考试,直接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考上了京师大附中。
又过了两年,她又跳级,参加了升高中的考试,又是全市第一,考上了京师大附中的高中部。
两天前,她才从高考考场下来,她自己倒是信心满满,只是,她再有把握,她也不敢说啊,别人问她考得怎么样,她也只能说一般般。
万一考得不好,怎么办?
再说了,这些年,她把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了学医上,许是因为晋级的缘故吧,她的空间里,空间扩展了许多,约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的,可惜是一片空地,虽然有小桥流水,是她当年得戒指时在梦境中看到过的,不过,也兴许还是实力不够,梦境里出现过的房屋什么的,她就没有看到。看不到的地方,全部都被一层白蒙蒙的雾遮掩着。
陈宁筱又传出喜讯的事,陈佑世是听说过了的。他去上班,就听到科室里的小护士在跟他道喜。陈宁筱才去医院做过检查,查出已经有一个多月身孕的事。
陈宁筱嫁到萧家去,她和信阳陈家长房和二房的关系都非常差,她又没有父母,因了和寒筱之间的关系,就把陈佑世这一房当做了娘家。
陈宁筱怀孕,于情于理都应该去看看,自己女儿要去,他就跟着一起去,便问道,“带些什么去比较好?前两天,爸爸得了几两好燕窝,你和你姐姐分了吧?”
“燕窝?”陆寒筱想了想,点头,“也可以啊,就带那个去。”
陆寒筱说完,扭头,正好看到吴婶过来,笑着说,“婶儿,您上次做的泡菜,就很好,帮我装一些,姐姐怀小米的时候,就喜欢吃酸的。”
吴婶笑着答应,又说,“小姐,酸儿辣女,还不知道萧少奶奶怀的是男孩,还是女孩呢,要是女孩子,未必喜欢吃酸的。”
陆寒筱可不管这些,反正萧家什么都不缺,带什么去都无所谓。她每次带礼物去,还能从萧家带一些回礼回来,总比她带去的东西好。萧老爷子也喜欢吃吴婶做的泡菜,她带过去总是一份礼物,比空着手过去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