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三章 血未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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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一个女人伤了心是种什么样的感觉,但是何若男的脾气确实暴躁,她的想法偏向与男性一些。或许她跟别的女人不一样,虽然当时很气,但气过了也就正常了,日子还得过,男人还得有。
是的,我听何若男说过,她跟白虞珊好的时候,只是单纯的心理上好,两个人抱着互相取暖,就算是磨豆腐,也只是很小的欢畅。但跟我不同,她是从骨子里向外发的舒服,就是我常说的那样,灵魂在天上飘。
以至于后来,她被我成功的扳回来,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女人。
是女人,就离不开男人,我辜负了她,她跟我恩断义绝,然后跟其他男人好,这很正常。我没有资格要求她为我守候什么。我自己都没做到,又怎么要求别人?
天空又飘起毛毛细雨,凉风拂面,已经不再冷,我知道,是春天到了。
我拖着腿,在街道上慢慢晃悠,不锈钢支架和青石板路接触,叮当作响。
迎面走过来几个中学生,都是小姑娘,她们说说笑笑,跟我擦肩而过。
忽然,一个细微的声音在后面叫:“叔叔。”
叔叔?
我转回去,看到一个瘦弱的中学生,她穿着红白色的校服,梳着双马尾,眼睛又黑又大,双手抱着书,搂在怀里,在毛毛细雨中,显得局促不安。
叫我叔叔?我觉得这是一种讽刺,我比她大不了几岁啊。
她直直地看着我,目光里都是好奇,似乎在确认什么,等了良久,她才大着胆子道:“您是周发叔叔吗?”
她还知道我的名字?
我笑了,点头,“是啊,我是周发。”
中学生得到答复,从口袋里掏钱,两张五十,三张十块,揉着一团,一起递给我,“叔叔,给你,吃饭。”
她把我当成乞丐了。
我本来就跟乞丐差不多。
只是,我不认得她?
她道:“去年,在石马村那边的发廊,我们见过。”
去年?石马河?我想起来了,当时有个鸡婆想让她十三岁的女儿去卖,我胡说了一番,让她把女儿留着,供女儿去读书。现在想来,那个黄毛丫头,应该就是眼前这位了。
我呵呵地笑:“不错啊,长这么大了。”
少女害羞地脸红,依然举着钱:“谢谢你,这些钱,是我妈妈给的零花钱,你拿去吃饭。”
我摇头,“不用了,我有钱吃饭。”说完对她笑笑,转身要走。
“叔叔!”她又在后面叫:“你就收下吧,看见你这样,我心里好难受。”
我那样?我低头打量自己的衣着,一只脚耐克,一只脚阿迪,裤子上有补丁,衣服是羽绒服,拄着拐杖,脚上还打着不锈钢支架。
嗯,这形象,是差了些。可是,也不值得一个小姑娘为我哭啊。
我呵呵笑着,安慰她道:“没事的,其实我很好。”
她就哭的更厉害了,“叔叔,我知道你是好人,我没有什么可以报答你的,这些钱,你就收下吧。”
我呵呵笑:“你看我这样子,是不是觉得我废了?其实不是,我这些都是装出来的,我根本不需要拐杖。”说着我还把拐杖抛开,单脚站立。
小姑娘这才止住泪水,但表情依然悲伤,手臂慢慢垂下去,看着我,满是感激。
是个有良心的小姑娘,我摆摆手准备离去,忽然想到,她妈妈不是鸡婆吗?那对这一代的鸡婆应该很了解才是,我又回头,将她喊住:“你妈妈还是在发廊吗?”
她连连点头。
我就笑,“太好了,带我去找你妈妈,我正好有事要她帮忙。”
“可是我妈妈已经不做鸡了。”小姑娘快速地喊道,表情惊慌。
不做鸡了,我想她可能是误会什么了,我对她解释:“我不叫鸡,我只是有几句话想问她。”
女孩摇头,“不可以,你不可以去见她。”
“为什么?”
女孩咬着嘴唇,有点难为情,很久,才道:“她如果看到你现在的样子,就知道当初你是在骗她,她就不会要我念书,她还会让我做鸡。”
我有些茫然。
“你想要钱,就每天在我们学校门口等,我每天给你十块钱,但请你不要去找我妈妈,她很相信你的话,她以为我长大后会很值钱。”
我知道她什么意思,我辉煌的时候,我说话就是圣旨,现在我落魄了,我说话就是放屁。当初我拉这个妹仔进房间里,别人都以为我把小姑娘扒光了仔细地看,其实我连碰都没碰,我就让她坐在那里等了几分钟,然后出来编了个谎。
现在我编的那个谎,连我自己都记不清了,还指望别人会信?
我点点头,对女孩讲:“我不去找她,不过如果有人说我落魄了,请你转告他,我周发,肯定会东山再起!”
“嗯!”小姑娘冲着我捏拳头:“加油!”
我拄着拐,拖着腿,继续在毛毛细雨的大街上穿梭。目不斜视,昂首挺胸,我已经一无所有,只有烂命一条,所以人们都怕我。
等到夜晚十二点过后,我才从栖身的窝棚里面出来,一个人静静的走,绕过几处出租屋,路口,一辆白色宝马在静静等我。
何若男虽然不理我了,但莎莎却没忘记我,事实上,她在挂历上做了标记,每个星期勾出一天,是我们见面的日子。
莎莎去找何若男闹过,但没有用,何若男比她厉害多了,单手就把她摔在地上,怀里的硫酸瓶差点把她自己烧掉。
从那时候起,我就彻底的服了莎莎,我知道,这辈子除非她愿意,否则我是甩不开她的。
也是因为那次,何若男对我印象差了许多,鉴于莎莎是我以前犯下的错,也就原谅了我。谁知道,后面又冒出来一个张雅婷。
泥人也有三分性,何况堂堂中安保卫总经理,现在,她已经彻底对我失去了信心。
莎莎不一样,她的想法很简单,抓住我不放,熬死一个算一个。
原本被何若男教训过后伤心了一段时间,没过多久我跟何若男决裂的消息就传到她耳朵,立时一扫颓废,跟我定下三年之约。
三年,三年之后,无论我有没有报仇,阿妹有没有醒,都得娶她,而且是风光大婚。
她现在是丽湾百合的小老板,身边时刻跟着阿忠阿信阿义三兄弟,上头还有东莞新晋大佬王汉照顾,日子过的不要太潇洒。
用她自己的话说,人生活到这地步,应该满足,唯一不足的地方在于,每个星期只能跟我睡一晚,太遗憾了。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我要查出是谁在背后害我,只能破罐子破摔,一个瘸了腿的混子,是没有威慑力的。
况且,我已经吃过肾亏的苦,不想再吃第二次。尽管我每天脏兮兮,看着埋汰,但实际上我的身体却比以前更强壮。
我以前的生活才叫糟糕,每天都在想办法骗人,骗几个女人,还要透支身体精力去床上做事,心理生理双重损伤,苦不堪言。
可是现在,我每天只做一件事,就是找人,其他的事情不用思考。并且,每个星期只跟女人上一次床,身体不再透支,再加上每天的运动都是在无形的锻炼,体格自然越来越好。
尤其是今天遇到了那个小B,我心情大好,洗完澡在床上将莎莎好一顿蹂躏,只等后面抽丝剥茧,完成复仇大计。
激情完毕,男人会累,女人则会兴奋,缠着我喋喋不休,质问我为什么要给流浪汉们说什么公牛母牛的事?并且女主角为什么是丽丽而不是她。
我对此的回答是:“那些小子听完我的故事都会打飞机,就算是打飞机,我也不想让他们想着你的模样打。”
莎莎对此提出抗议:“凭什么不让人家想着我打飞机?你这是狭隘的认知,能让全世界的男人幻想着自己打飞机是每个女人的梦想,你为什么要剥夺我实现梦想的权利?从明天开始,你再给街头那些烂仔吹牛比,女主角必须是我。并且,要把我描述的比姐姐更漂亮,别动不动就把我说成挑起两桶粪水走路腰不闪的那种泼妇。”
我说嗯,挑起两桶粪水走路腰不闪的是泼妇!
她这是在嫉妒何若男,我知道。
第二天,我换了身稍微看得过眼的衣服,拖着腿,去了林哥的发廊。
林哥是四川人,为人圆滑,很聪明,我只跟他偶尔聊天,从来不去他店里消费,但今天不同,因为那个小B跟他店里的妹仔们很熟,我必须去他店里问。
说起来,林哥跟我是老熟人,去年为了马飞和烂仔超的事,林哥出面说和过,当时在街头那间火锅店吃火锅,后来在那店里我了结了烂仔超。
林哥记得那件事,见到我进店,很热情地发烟,让妹仔泡茶,先闲聊几句,后面透漏出,如果我愿意跟着他混,一样是吃香喝辣,用不完的钱花。
他这是要收我做小弟,对他而言这无可厚非,我毕竟是瘸子。
我笑问:“林哥想让我做什么?”
他呵呵地笑:“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你周发有几斤几两别人不晓得,我是知道的,酒店桑拿咱们就不提了,毕竟没那实力,你看看这条街的发廊,只要你愿意,哥哥我相信,你肯定能统一。”
我不知道一个女人伤了心是种什么样的感觉,但是何若男的脾气确实暴躁,她的想法偏向与男性一些。或许她跟别的女人不一样,虽然当时很气,但气过了也就正常了,日子还得过,男人还得有。
是的,我听何若男说过,她跟白虞珊好的时候,只是单纯的心理上好,两个人抱着互相取暖,就算是磨豆腐,也只是很小的欢畅。但跟我不同,她是从骨子里向外发的舒服,就是我常说的那样,灵魂在天上飘。
以至于后来,她被我成功的扳回来,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女人。
是女人,就离不开男人,我辜负了她,她跟我恩断义绝,然后跟其他男人好,这很正常。我没有资格要求她为我守候什么。我自己都没做到,又怎么要求别人?
天空又飘起毛毛细雨,凉风拂面,已经不再冷,我知道,是春天到了。
我拖着腿,在街道上慢慢晃悠,不锈钢支架和青石板路接触,叮当作响。
迎面走过来几个中学生,都是小姑娘,她们说说笑笑,跟我擦肩而过。
忽然,一个细微的声音在后面叫:“叔叔。”
叔叔?
我转回去,看到一个瘦弱的中学生,她穿着红白色的校服,梳着双马尾,眼睛又黑又大,双手抱着书,搂在怀里,在毛毛细雨中,显得局促不安。
叫我叔叔?我觉得这是一种讽刺,我比她大不了几岁啊。
她直直地看着我,目光里都是好奇,似乎在确认什么,等了良久,她才大着胆子道:“您是周发叔叔吗?”
她还知道我的名字?
我笑了,点头,“是啊,我是周发。”
中学生得到答复,从口袋里掏钱,两张五十,三张十块,揉着一团,一起递给我,“叔叔,给你,吃饭。”
她把我当成乞丐了。
我本来就跟乞丐差不多。
只是,我不认得她?
她道:“去年,在石马村那边的发廊,我们见过。”
去年?石马河?我想起来了,当时有个鸡婆想让她十三岁的女儿去卖,我胡说了一番,让她把女儿留着,供女儿去读书。现在想来,那个黄毛丫头,应该就是眼前这位了。
我呵呵地笑:“不错啊,长这么大了。”
少女害羞地脸红,依然举着钱:“谢谢你,这些钱,是我妈妈给的零花钱,你拿去吃饭。”
我摇头,“不用了,我有钱吃饭。”说完对她笑笑,转身要走。
“叔叔!”她又在后面叫:“你就收下吧,看见你这样,我心里好难受。”
我那样?我低头打量自己的衣着,一只脚耐克,一只脚阿迪,裤子上有补丁,衣服是羽绒服,拄着拐杖,脚上还打着不锈钢支架。
嗯,这形象,是差了些。可是,也不值得一个小姑娘为我哭啊。
我呵呵笑着,安慰她道:“没事的,其实我很好。”
她就哭的更厉害了,“叔叔,我知道你是好人,我没有什么可以报答你的,这些钱,你就收下吧。”
我呵呵笑:“你看我这样子,是不是觉得我废了?其实不是,我这些都是装出来的,我根本不需要拐杖。”说着我还把拐杖抛开,单脚站立。
小姑娘这才止住泪水,但表情依然悲伤,手臂慢慢垂下去,看着我,满是感激。
是个有良心的小姑娘,我摆摆手准备离去,忽然想到,她妈妈不是鸡婆吗?那对这一代的鸡婆应该很了解才是,我又回头,将她喊住:“你妈妈还是在发廊吗?”
她连连点头。
我就笑,“太好了,带我去找你妈妈,我正好有事要她帮忙。”
“可是我妈妈已经不做鸡了。”小姑娘快速地喊道,表情惊慌。
不做鸡了,我想她可能是误会什么了,我对她解释:“我不叫鸡,我只是有几句话想问她。”
女孩摇头,“不可以,你不可以去见她。”
“为什么?”
女孩咬着嘴唇,有点难为情,很久,才道:“她如果看到你现在的样子,就知道当初你是在骗她,她就不会要我念书,她还会让我做鸡。”
我有些茫然。
“你想要钱,就每天在我们学校门口等,我每天给你十块钱,但请你不要去找我妈妈,她很相信你的话,她以为我长大后会很值钱。”
我知道她什么意思,我辉煌的时候,我说话就是圣旨,现在我落魄了,我说话就是放屁。当初我拉这个妹仔进房间里,别人都以为我把小姑娘扒光了仔细地看,其实我连碰都没碰,我就让她坐在那里等了几分钟,然后出来编了个谎。
现在我编的那个谎,连我自己都记不清了,还指望别人会信?
我点点头,对女孩讲:“我不去找她,不过如果有人说我落魄了,请你转告他,我周发,肯定会东山再起!”
“嗯!”小姑娘冲着我捏拳头:“加油!”
我拄着拐,拖着腿,继续在毛毛细雨的大街上穿梭。目不斜视,昂首挺胸,我已经一无所有,只有烂命一条,所以人们都怕我。
等到夜晚十二点过后,我才从栖身的窝棚里面出来,一个人静静的走,绕过几处出租屋,路口,一辆白色宝马在静静等我。
何若男虽然不理我了,但莎莎却没忘记我,事实上,她在挂历上做了标记,每个星期勾出一天,是我们见面的日子。
莎莎去找何若男闹过,但没有用,何若男比她厉害多了,单手就把她摔在地上,怀里的硫酸瓶差点把她自己烧掉。
从那时候起,我就彻底的服了莎莎,我知道,这辈子除非她愿意,否则我是甩不开她的。
也是因为那次,何若男对我印象差了许多,鉴于莎莎是我以前犯下的错,也就原谅了我。谁知道,后面又冒出来一个张雅婷。
泥人也有三分性,何况堂堂中安保卫总经理,现在,她已经彻底对我失去了信心。
莎莎不一样,她的想法很简单,抓住我不放,熬死一个算一个。
原本被何若男教训过后伤心了一段时间,没过多久我跟何若男决裂的消息就传到她耳朵,立时一扫颓废,跟我定下三年之约。
三年,三年之后,无论我有没有报仇,阿妹有没有醒,都得娶她,而且是风光大婚。
她现在是丽湾百合的小老板,身边时刻跟着阿忠阿信阿义三兄弟,上头还有东莞新晋大佬王汉照顾,日子过的不要太潇洒。
用她自己的话说,人生活到这地步,应该满足,唯一不足的地方在于,每个星期只能跟我睡一晚,太遗憾了。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我要查出是谁在背后害我,只能破罐子破摔,一个瘸了腿的混子,是没有威慑力的。
况且,我已经吃过肾亏的苦,不想再吃第二次。尽管我每天脏兮兮,看着埋汰,但实际上我的身体却比以前更强壮。
我以前的生活才叫糟糕,每天都在想办法骗人,骗几个女人,还要透支身体精力去床上做事,心理生理双重损伤,苦不堪言。
可是现在,我每天只做一件事,就是找人,其他的事情不用思考。并且,每个星期只跟女人上一次床,身体不再透支,再加上每天的运动都是在无形的锻炼,体格自然越来越好。
尤其是今天遇到了那个小B,我心情大好,洗完澡在床上将莎莎好一顿蹂躏,只等后面抽丝剥茧,完成复仇大计。
激情完毕,男人会累,女人则会兴奋,缠着我喋喋不休,质问我为什么要给流浪汉们说什么公牛母牛的事?并且女主角为什么是丽丽而不是她。
我对此的回答是:“那些小子听完我的故事都会打飞机,就算是打飞机,我也不想让他们想着你的模样打。”
莎莎对此提出抗议:“凭什么不让人家想着我打飞机?你这是狭隘的认知,能让全世界的男人幻想着自己打飞机是每个女人的梦想,你为什么要剥夺我实现梦想的权利?从明天开始,你再给街头那些烂仔吹牛比,女主角必须是我。并且,要把我描述的比姐姐更漂亮,别动不动就把我说成挑起两桶粪水走路腰不闪的那种泼妇。”
我说嗯,挑起两桶粪水走路腰不闪的是泼妇!
她这是在嫉妒何若男,我知道。
第二天,我换了身稍微看得过眼的衣服,拖着腿,去了林哥的发廊。
林哥是四川人,为人圆滑,很聪明,我只跟他偶尔聊天,从来不去他店里消费,但今天不同,因为那个小B跟他店里的妹仔们很熟,我必须去他店里问。
说起来,林哥跟我是老熟人,去年为了马飞和烂仔超的事,林哥出面说和过,当时在街头那间火锅店吃火锅,后来在那店里我了结了烂仔超。
林哥记得那件事,见到我进店,很热情地发烟,让妹仔泡茶,先闲聊几句,后面透漏出,如果我愿意跟着他混,一样是吃香喝辣,用不完的钱花。
他这是要收我做小弟,对他而言这无可厚非,我毕竟是瘸子。
我笑问:“林哥想让我做什么?”
他呵呵地笑:“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你周发有几斤几两别人不晓得,我是知道的,酒店桑拿咱们就不提了,毕竟没那实力,你看看这条街的发廊,只要你愿意,哥哥我相信,你肯定能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