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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三途川(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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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千绫低头看了看自己, 发现自己的还穿着短裙,脚踩居家拖鞋, 拖鞋上两个毛茸茸的兔子头正无辜地看着自己。
明千绫:“……”
所以自己就这样直接穿越过来了吗?
你在逗我吗???
明千绫闭上眼睛, 口中默默念动着符咒, 但是很显然, 什么用都没有。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修□□里,她成了食物链的最底层。
明千绫深吸一口气,心道,就算是这样,她还是要找到杜寻凝不可。
她望了望四周,一片旷野,也不知道这儿是什么地方, 更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
她看了看天上的星星, 夜幕就要降临,星星已经慢慢显露出形状,在最西方的天际,有一颗漆黑的星星正发出不详的光芒。
明千绫倏地眼皮一跳。
从前在天鹤门的时候, 她学习过按照星星分布来辨别方向的知识,之前总觉得没什么用处,现在终于派上了用场。
她一路向北走,终于在夜幕降临的时候,见到人烟。
现在她已经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平凡人了,自然是要处处小心,她曾经也是一名金丹期的剑道高手,依旧保留着一部分直觉。
对面是一座小茅房,看起来似乎并不是非常富足的样子,门口的晾衣架上整整齐齐地晾着几件男子的外套,看起来像是个经常做事的人。
没有女子的衣物,显然这昭示着屋内或许是男人。
但是荒郊野岭,明千绫别无他法,她想了想,看了看四周,为自己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因而也计划了假如要逃跑的路线。
——若对方是修士,那自己其实也是跑不掉的,但是自己若不上前,这荒郊野岭,又是树林之中,自己也很有可能葬身野兽之腹。
明千绫从来都是一个不喜欢犹豫的人,她上前,先是凑到窗前往里看了看,里头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没有点烛,接着她又踱步到门口,小声问道:“请问,有人吗?”
屋内是一片沉默。
明千绫顿了顿,又想屋中漆黑,又没有人回答,或许是这家主人不在,那自己倒真是走大运了。
她这身现在的背心短裙兔头拖鞋断然是不能出现在修真界人多的地方的。
她小声道:“对不住了!”
于是飞快地将晾衣架上晒好的干净男装外头掀了,但还没来得跑,明千绫就听见身后传来一身叫喊:“哪来的小贼,给我站住!”
明千绫反应及时,连发愣的时间都没有,拔腿就跑。
但她实在是时运不济,对方显然是个修士,还是个能够御剑的剑修,一下子就将明千绫抓住。
明千绫:“……”
明千绫抬头,待看清对方的脸时,一下子愣住了。
“应向明?”
不错,此人正是之前的种马文男主应向明,不过自从脚本不停搞错、导致自己被迫离开天鹤门之后,明千绫已经很久都没有见到他了。
应向明不知道得到了什么机遇,现在看起来同之前在天鹤门之中的样子全然不同,此时的应向明气度相当不凡,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种让人难以言喻的尊贵气质。
明千绫:“……”
我居然会觉得种马男主气质高贵我一定是傻了。
不过明千绫现在的脸已经不是之前小说之中明千绫的脸了,而是她自己的脸,应向明自然没有认出她就是曾经救过他一次的落云峰明师姐。
“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应向明眼一眯,面上露出了危险的表情,他一手掐着明千绫的脖子,语气相当不善:“看你衣着古怪,你是什么人?”
明千绫被他掐得差点翻白眼,她用尽力气说道:“你……你不放手……我怎么跟你说?”
应向明这才松开掐着明千绫脖子的手,一双凤眼却依旧是狐疑地盯着她。
明千绫无声翻了个白眼说道:“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曾经你在天鹤门之中事情,或许你会不相信,但是我是明千绫,落云峰四弟子明千绫。”
应向明一愣,随即皱眉:“怎么可能,那位明师姐早就身死道消了,况且,我同她有过一面之缘,绝不是长成你这个样子。”
卧槽,什么叫做“长成你这个样子”?
还能不能好好聊天了?
明千绫无声地再次翻了个白眼,道:“我的确是明千绫,之前也的确是死了一次,但这之中,还牵扯到许多难以解释的事情,若你不信我,我可以想办法让你相信。”
接着,明千绫便说了应向明在天鹤门之中发生的一些事情,还将自己曾经无意之中帮过他的事情详细地说了说,应向明这才半信半疑。
明千绫无奈道:“你应当感觉得到,我如今是一点儿灵力修为也没有,我若是存心要害你,尤其是你的对手?”
应向明这才开口:“好吧,你想要怎么做,你偷我的衣服做什么?”
一听这外套是种马男主的,明千绫还觉得有些恶心呢,她将应向明的外套还给他说道:“你也知我这身打扮不大方便,所以便……咳。”
尴尬。
应向明显然也觉察到了,他顿了顿,道:“这附近便有镇子,我可以先帮你去买一身裙装,这段时间,你可以现在我的住处歇息。”
明千绫当然同意,她看小说的时候虽然觉得种马男主利用妹子,还搞了一个庞大的后宫,实在是恶心,但是现在却觉得真人倒是要比纸片人好多了。
她起身,跟着应向明走回那个小茅屋。
屋内果然一盏灯烛也没有,应向明推门而入,明千绫只听门“吱呀”一声,那声音听得都感觉令人牙齿酸倒。
应向明点燃了桌上的灯烛,室内这才渐渐露出原型。
明千绫打量着四周,发现这里布置很简单,正想要问问应向明怎么会在这荒郊野岭,却见应向明径直往床边走去。
明千绫没想到的是,床上居然还有一个人。
那人似乎是微微睡着,呼吸看起来很轻。
只是室内灯光太过于昏暗,以至于明千绫看不清楚那人的面容。
应向明走过去,轻轻将那人扶起,小声说道:“斯祎,吃饭了。”
斯祎?
原来那是天鹤门掌门骆成和的儿子骆斯祎么?
只是骆斯祎那样的清高贵公子,不是应该待在天鹤门之中过着养尊处优的、就像他那么多年来一直过的那样的生活吗?
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这个破破烂烂的小茅屋。
明千绫知道应向明和骆斯祎肯能搞基,但是也还是不理解两个人到底遭遇了什么。
她看着应向明将骆斯祎半抱起来,说是要喊他吃饭,可是饭又是在哪里?
很快,明千绫的问题便自己得到了解答。
骆斯祎慢慢张开了眼睛。
他的眼睛很黑很沉,给人非常不安的感觉。
明千绫微微皱眉,却见应向明竟然伸出手凑到骆斯祎面前,骆斯祎瞳光闪烁,竟是张开嘴一口咬住了应向明的手腕!
……
那是什么?
明千绫瞪大眼睛,只见骆斯祎眼神迷茫空洞,嘴里却不停地吮吸地应向明手腕上的鲜血。
显然他在喝应向明的鲜血。
约莫过了一二分钟,骆斯祎似乎是心满意足了,应向明拍拍他的额头,就像是鼓励一个小朋友一样。
骆斯祎点点头,再次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明千绫瞪大眼睛看着应向明,希望应向明能够给她一个解释。
应向明无奈道:“我们在天鹤门的时候,有一日清眉突然发狂一样,说要拿了一一样什么东西,斯祎什么都不缺,怎么会去拿他的东西,结果双方就闹了起来,那骆成和也不知道怎么搞的,管也不管,那清眉抓了斯祎,给他喂了斯祎什么东西,斯祎就成这样了,我趁机将斯祎带出了天鹤门,一路逃亡至此。”
“原来如此……”看来清眉已经彻底丧心病狂了。
“不过,”应向明迟疑道,“我们逃亡出来,已经几十年了,也不知道现如今,天鹤门是怎么样了。”
“什么!”明千绫瞪大眼睛,“已经过了几十年?”
修真界的时间稍纵即逝,几十年在寻常世界来对比也不过算是几个月,但是明千绫确实没有想到,自己这么一回来,这里就已经过了几十年了。
“恩,”应向明忧虑地点点头,“这几年,斯祎的情况越来越不好,已经神智都不清楚了,我这几日决定其成回去,不管如此,我要给斯祎治好这个怪病。”
没想到种马男主现在竟然这么痴情了……
明千绫叹口气:“算了,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了,你也挺不容易的。”
应向明却只是笑笑:“我甘之如饴。”
明千绫:“……”
真是谢谢你哦,这份馊掉的狗粮我并不想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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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应向明真的到附近小镇给明千绫买了一身衣裳,还买了一些路上可能需要的灵符辟谷丹什么的,骆斯祎得了怪病,要靠吸食应向明的鲜血才能得以生存,他俩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倒是常常让明千绫觉得牙酸。
骆斯祎时而清醒时而糊涂,清醒的时候能够走路,糊涂的时候,却是人也不认得了,所以他们的进城也并不是很快。
明千绫本来想要打听一下最近这些年来修真界的动态,但没想到这个应向明也是个在深山长久隐居的,什么也没问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笑眯眯看着你的地雷
下章师姐就来了,不要急惹
明千绫低头看了看自己, 发现自己的还穿着短裙,脚踩居家拖鞋, 拖鞋上两个毛茸茸的兔子头正无辜地看着自己。
明千绫:“……”
所以自己就这样直接穿越过来了吗?
你在逗我吗???
明千绫闭上眼睛, 口中默默念动着符咒, 但是很显然, 什么用都没有。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修□□里,她成了食物链的最底层。
明千绫深吸一口气,心道,就算是这样,她还是要找到杜寻凝不可。
她望了望四周,一片旷野,也不知道这儿是什么地方, 更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
她看了看天上的星星, 夜幕就要降临,星星已经慢慢显露出形状,在最西方的天际,有一颗漆黑的星星正发出不详的光芒。
明千绫倏地眼皮一跳。
从前在天鹤门的时候, 她学习过按照星星分布来辨别方向的知识,之前总觉得没什么用处,现在终于派上了用场。
她一路向北走,终于在夜幕降临的时候,见到人烟。
现在她已经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平凡人了,自然是要处处小心,她曾经也是一名金丹期的剑道高手,依旧保留着一部分直觉。
对面是一座小茅房,看起来似乎并不是非常富足的样子,门口的晾衣架上整整齐齐地晾着几件男子的外套,看起来像是个经常做事的人。
没有女子的衣物,显然这昭示着屋内或许是男人。
但是荒郊野岭,明千绫别无他法,她想了想,看了看四周,为自己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因而也计划了假如要逃跑的路线。
——若对方是修士,那自己其实也是跑不掉的,但是自己若不上前,这荒郊野岭,又是树林之中,自己也很有可能葬身野兽之腹。
明千绫从来都是一个不喜欢犹豫的人,她上前,先是凑到窗前往里看了看,里头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没有点烛,接着她又踱步到门口,小声问道:“请问,有人吗?”
屋内是一片沉默。
明千绫顿了顿,又想屋中漆黑,又没有人回答,或许是这家主人不在,那自己倒真是走大运了。
她这身现在的背心短裙兔头拖鞋断然是不能出现在修真界人多的地方的。
她小声道:“对不住了!”
于是飞快地将晾衣架上晒好的干净男装外头掀了,但还没来得跑,明千绫就听见身后传来一身叫喊:“哪来的小贼,给我站住!”
明千绫反应及时,连发愣的时间都没有,拔腿就跑。
但她实在是时运不济,对方显然是个修士,还是个能够御剑的剑修,一下子就将明千绫抓住。
明千绫:“……”
明千绫抬头,待看清对方的脸时,一下子愣住了。
“应向明?”
不错,此人正是之前的种马文男主应向明,不过自从脚本不停搞错、导致自己被迫离开天鹤门之后,明千绫已经很久都没有见到他了。
应向明不知道得到了什么机遇,现在看起来同之前在天鹤门之中的样子全然不同,此时的应向明气度相当不凡,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种让人难以言喻的尊贵气质。
明千绫:“……”
我居然会觉得种马男主气质高贵我一定是傻了。
不过明千绫现在的脸已经不是之前小说之中明千绫的脸了,而是她自己的脸,应向明自然没有认出她就是曾经救过他一次的落云峰明师姐。
“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应向明眼一眯,面上露出了危险的表情,他一手掐着明千绫的脖子,语气相当不善:“看你衣着古怪,你是什么人?”
明千绫被他掐得差点翻白眼,她用尽力气说道:“你……你不放手……我怎么跟你说?”
应向明这才松开掐着明千绫脖子的手,一双凤眼却依旧是狐疑地盯着她。
明千绫无声翻了个白眼说道:“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曾经你在天鹤门之中事情,或许你会不相信,但是我是明千绫,落云峰四弟子明千绫。”
应向明一愣,随即皱眉:“怎么可能,那位明师姐早就身死道消了,况且,我同她有过一面之缘,绝不是长成你这个样子。”
卧槽,什么叫做“长成你这个样子”?
还能不能好好聊天了?
明千绫无声地再次翻了个白眼,道:“我的确是明千绫,之前也的确是死了一次,但这之中,还牵扯到许多难以解释的事情,若你不信我,我可以想办法让你相信。”
接着,明千绫便说了应向明在天鹤门之中发生的一些事情,还将自己曾经无意之中帮过他的事情详细地说了说,应向明这才半信半疑。
明千绫无奈道:“你应当感觉得到,我如今是一点儿灵力修为也没有,我若是存心要害你,尤其是你的对手?”
应向明这才开口:“好吧,你想要怎么做,你偷我的衣服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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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向明显然也觉察到了,他顿了顿,道:“这附近便有镇子,我可以先帮你去买一身裙装,这段时间,你可以现在我的住处歇息。”
明千绫当然同意,她看小说的时候虽然觉得种马男主利用妹子,还搞了一个庞大的后宫,实在是恶心,但是现在却觉得真人倒是要比纸片人好多了。
她起身,跟着应向明走回那个小茅屋。
屋内果然一盏灯烛也没有,应向明推门而入,明千绫只听门“吱呀”一声,那声音听得都感觉令人牙齿酸倒。
应向明点燃了桌上的灯烛,室内这才渐渐露出原型。
明千绫打量着四周,发现这里布置很简单,正想要问问应向明怎么会在这荒郊野岭,却见应向明径直往床边走去。
明千绫没想到的是,床上居然还有一个人。
那人似乎是微微睡着,呼吸看起来很轻。
只是室内灯光太过于昏暗,以至于明千绫看不清楚那人的面容。
应向明走过去,轻轻将那人扶起,小声说道:“斯祎,吃饭了。”
斯祎?
原来那是天鹤门掌门骆成和的儿子骆斯祎么?
只是骆斯祎那样的清高贵公子,不是应该待在天鹤门之中过着养尊处优的、就像他那么多年来一直过的那样的生活吗?
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这个破破烂烂的小茅屋。
明千绫知道应向明和骆斯祎肯能搞基,但是也还是不理解两个人到底遭遇了什么。
她看着应向明将骆斯祎半抱起来,说是要喊他吃饭,可是饭又是在哪里?
很快,明千绫的问题便自己得到了解答。
骆斯祎慢慢张开了眼睛。
他的眼睛很黑很沉,给人非常不安的感觉。
明千绫微微皱眉,却见应向明竟然伸出手凑到骆斯祎面前,骆斯祎瞳光闪烁,竟是张开嘴一口咬住了应向明的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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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什么?
明千绫瞪大眼睛,只见骆斯祎眼神迷茫空洞,嘴里却不停地吮吸地应向明手腕上的鲜血。
显然他在喝应向明的鲜血。
约莫过了一二分钟,骆斯祎似乎是心满意足了,应向明拍拍他的额头,就像是鼓励一个小朋友一样。
骆斯祎点点头,再次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明千绫瞪大眼睛看着应向明,希望应向明能够给她一个解释。
应向明无奈道:“我们在天鹤门的时候,有一日清眉突然发狂一样,说要拿了一一样什么东西,斯祎什么都不缺,怎么会去拿他的东西,结果双方就闹了起来,那骆成和也不知道怎么搞的,管也不管,那清眉抓了斯祎,给他喂了斯祎什么东西,斯祎就成这样了,我趁机将斯祎带出了天鹤门,一路逃亡至此。”
“原来如此……”看来清眉已经彻底丧心病狂了。
“不过,”应向明迟疑道,“我们逃亡出来,已经几十年了,也不知道现如今,天鹤门是怎么样了。”
“什么!”明千绫瞪大眼睛,“已经过了几十年?”
修真界的时间稍纵即逝,几十年在寻常世界来对比也不过算是几个月,但是明千绫确实没有想到,自己这么一回来,这里就已经过了几十年了。
“恩,”应向明忧虑地点点头,“这几年,斯祎的情况越来越不好,已经神智都不清楚了,我这几日决定其成回去,不管如此,我要给斯祎治好这个怪病。”
没想到种马男主现在竟然这么痴情了……
明千绫叹口气:“算了,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了,你也挺不容易的。”
应向明却只是笑笑:“我甘之如饴。”
明千绫:“……”
真是谢谢你哦,这份馊掉的狗粮我并不想吃了。
--------------
接下来,应向明真的到附近小镇给明千绫买了一身衣裳,还买了一些路上可能需要的灵符辟谷丹什么的,骆斯祎得了怪病,要靠吸食应向明的鲜血才能得以生存,他俩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倒是常常让明千绫觉得牙酸。
骆斯祎时而清醒时而糊涂,清醒的时候能够走路,糊涂的时候,却是人也不认得了,所以他们的进城也并不是很快。
明千绫本来想要打听一下最近这些年来修真界的动态,但没想到这个应向明也是个在深山长久隐居的,什么也没问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笑眯眯看着你的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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