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一个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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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菲咬着牙,冲着早已经关好的铁门瞪了一眼,快走几步,钻进一辆黑色轿车里,她对着司机气哼哼的说道:“带我去一品茶楼,我要找我爷爷谈谈。”
刘菲很清楚秦云手里那些酒的价值,只不过跟秦云不同,她想的是长远利益,比如和秦云合作,利用酿酒的配方,开一个大酒厂,做大做强,赚更多的钱,不过这件事她做不了主,想跟自己的爷爷谈谈。
此时的秦云觉得很无聊,不能用院子里的小酒瓶分装白酒了,一时间秦云竟然不知道该做什么了。算起来,自己已经一周左右没回家了,不如回家看看。
有了这个想法,秦云当即走进厕所里,从墙角的一个编织袋里摸出两捆钞票,塞进怀里,随后又走回屋里,拿出一个礼品袋,把那几瓶分装好的酒塞进袋子里,锁好房门,匆匆的向市区走去。
秦云打算去市区买点东西,比如老爸最爱吃的酱猪蹄,烤鸭,老妈最爱吃的鸭脖,鸭肠等等。
把那几瓶酒带上,则是为了让父母也喝一些这种酒,这样一来,父母的身体肯定会越来越好,想生病都难。这是大事,不能忘。
半个小时之后,秦云就站在了济北市最大的购物广场门口,秦云要买的各种熟食,在二楼开设的各种熟食窗口能买到,都是一些老字号,秦云的老爸老妈也最喜欢这里的口味,要买就买合适的,这是秦云的一贯作风。
顺着人流,秦云走进了购物广场,他左顾右盼,眼睛不停的扫向身边的漂亮姑娘,他很恼火:这是哪儿来的不要脸的男人,都四五十岁的人了,要看美女,你也别挡着我看呀,活该你年纪一大把还是单身,不懂分享。
一路推推搡搡的,秦云就到了购物广场的一楼,他踱着步子,在一个个的店铺里出来又进去,一件衣服五千块?吓死人了,一块手表十几万,一根皮带要三四千……秦云翻着白眼:哼,我有的是钱,我就是不买,有本事你们鄙视我啊,我等着你们鄙视。
就这样,秦云连续进了七八个奢侈品店,那些服务员,包括店长,都特别有礼貌,根本就不是都市小说里说的那么回事。
没有一个狗眼看人低的服务员赶我走,也没有一个有钱人骂我是穷鬼快滚出去。秦云憋着气,在心里暗骂那些都市小说害人,说好的装逼打脸的情节都没有,这让秦云很受伤,想顺路装个逼都这么难。
当然,秦云并不知道,服务员对他恭敬有加,完全是他口袋里的钱引起的,他的口袋鼓鼓囊囊的,他还一副怕贼偷的样子,不停的用手摸一下,只要不是瞎子,只要稍微瞄一眼,就能从开着的口袋缝隙看到红彤彤的票子,那些服务员才不会甩脸色给他看呢。
其实关注秦云的人不只是这些服务员,还有一个贼头贼脑的家伙,他叫王三,是个小偷,不过王三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自己这个职业很高尚,劫富济贫,别人是富,他自己是贫,对社会的发展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
购物广场就是王三上班的地方,他的要求不高,每天能到手五百块钱,那就知足了,如果能发现一只肥羊,偷个三五万的,他就决定金盆洗手。
从五岁开始夹肥皂,到十岁之后夹钱包,到现在为止,王三已经从业三十五年了,他永远忘不掉夹肥皂学徒的时候吃的苦。
什么叫夹肥皂?说起这个王三就浑身打寒颤,用小刀把肥皂切成一小片,扔进装满开水的水盆里,再用两个手指伸进盆子里,把那片肥皂夹出来,肥皂片不能碎,这要求眼力,手速,手指的灵活度达到完美的统一,需要从小练习,天天练这个,双手满是水泡,王三用了五年才出师。
他的手速,比闪电更快,比如他拿走你面前的一件东西,你都不会发现有黑影,眼睛已经不能捕捉到他的手了。
出师的当天,王三就用双手夹着一枚刀片,在自己师傅的脖子上划了一下,快若闪电。从此以后,他就一个人开始了闯荡,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从来没有被抓住过,也从来没有失手过,而且练就了一手绝活,能隔着钱包,或者衣服,就能知道别人的钱包里大概有多少钱。
比如就在刚才,他就盯上了一个中年人,在他掏钱包的瞬间,王三用手摸了一下钱包,就知道了钱包里大概有一千三百块钱的样子,跟着中年人走了五六十米,中年人的钱包已经到了他的手里。
今天已经超额完成任务了,赚了一千三百块钱。王三心情很好,哼着小曲,快步的向购物广场外走去,她已经打算收工了。
似乎老天今天特意照顾他,当王三路过一个西装专卖店的时候,一个年轻人从他身边走了过去,衣袋不小心碰了一下他的手臂,一瞬间,王三就像是被电击了一样,他清楚的感觉到,那个年轻人衣兜里有两万块钱。
竟然还有人带着这么多现金?竟然还来人这么多的地方?这明摆着是看不起我们小偷这个行业啊。王三不乐意了,眼冒寒光的紧跟在秦云身后:不拿下这个嚣张的小子,我就不混了。
秦云转了一圈,觉得挺没劲的,就向二楼走去,他打算买完熟食就赶快回家,用钱砸人这种事,不是想遇到就能遇到的,这么无聊的事,也只有自己才会去做,这就是闲的蛋疼。
王三跟在秦云身后,眉头皱着,他觉得不能继续跟着这个年轻人瞎转悠了,自己必须主动出手,给自己创造一个偷走钱的机会。
王三很有经验,创造机会这种事他只会一招,比如现在,他快走两步,和秦云并肩走在一起,抬手就狠狠的捏在前面一个女人的屁股上,很大力的捏那种。
“啊!”那个女人一声尖叫,她转身愤怒的看着身后的人,抬手就给了秦云一巴掌,嘴中怒喝着:“臭不要脸。”
与此同时,王三往旁边跨了一大步,手也在秦云的口袋上轻轻一摸,两捆钞票就被他抓了出来,接着手一翻,一张宣传单就挡住了钱,随后,王三就用一种怒其不争的眼神看着秦云,向远处走去。
完美,漂亮,我TM的真帅,那个娘们的屁股真软。王三眯着眼享受着胜利的感觉。
女人打人的速度虽然很快,可还是被秦云看清除了轨迹,在他眼里,女人的速度慢的很,微微一抬手,秦云就拦住了女人的巴掌,尴尬的说道:“不是我,美女你看清楚好不好。”
“不是你那是谁!”女人怒气冲冲的说道。
“是他,就是那个拿着宣传单的男人。”
秦云指着走到了十几米外的王三,幸灾乐祸的说道。
刘菲咬着牙,冲着早已经关好的铁门瞪了一眼,快走几步,钻进一辆黑色轿车里,她对着司机气哼哼的说道:“带我去一品茶楼,我要找我爷爷谈谈。”
刘菲很清楚秦云手里那些酒的价值,只不过跟秦云不同,她想的是长远利益,比如和秦云合作,利用酿酒的配方,开一个大酒厂,做大做强,赚更多的钱,不过这件事她做不了主,想跟自己的爷爷谈谈。
此时的秦云觉得很无聊,不能用院子里的小酒瓶分装白酒了,一时间秦云竟然不知道该做什么了。算起来,自己已经一周左右没回家了,不如回家看看。
有了这个想法,秦云当即走进厕所里,从墙角的一个编织袋里摸出两捆钞票,塞进怀里,随后又走回屋里,拿出一个礼品袋,把那几瓶分装好的酒塞进袋子里,锁好房门,匆匆的向市区走去。
秦云打算去市区买点东西,比如老爸最爱吃的酱猪蹄,烤鸭,老妈最爱吃的鸭脖,鸭肠等等。
把那几瓶酒带上,则是为了让父母也喝一些这种酒,这样一来,父母的身体肯定会越来越好,想生病都难。这是大事,不能忘。
半个小时之后,秦云就站在了济北市最大的购物广场门口,秦云要买的各种熟食,在二楼开设的各种熟食窗口能买到,都是一些老字号,秦云的老爸老妈也最喜欢这里的口味,要买就买合适的,这是秦云的一贯作风。
顺着人流,秦云走进了购物广场,他左顾右盼,眼睛不停的扫向身边的漂亮姑娘,他很恼火:这是哪儿来的不要脸的男人,都四五十岁的人了,要看美女,你也别挡着我看呀,活该你年纪一大把还是单身,不懂分享。
一路推推搡搡的,秦云就到了购物广场的一楼,他踱着步子,在一个个的店铺里出来又进去,一件衣服五千块?吓死人了,一块手表十几万,一根皮带要三四千……秦云翻着白眼:哼,我有的是钱,我就是不买,有本事你们鄙视我啊,我等着你们鄙视。
就这样,秦云连续进了七八个奢侈品店,那些服务员,包括店长,都特别有礼貌,根本就不是都市小说里说的那么回事。
没有一个狗眼看人低的服务员赶我走,也没有一个有钱人骂我是穷鬼快滚出去。秦云憋着气,在心里暗骂那些都市小说害人,说好的装逼打脸的情节都没有,这让秦云很受伤,想顺路装个逼都这么难。
当然,秦云并不知道,服务员对他恭敬有加,完全是他口袋里的钱引起的,他的口袋鼓鼓囊囊的,他还一副怕贼偷的样子,不停的用手摸一下,只要不是瞎子,只要稍微瞄一眼,就能从开着的口袋缝隙看到红彤彤的票子,那些服务员才不会甩脸色给他看呢。
其实关注秦云的人不只是这些服务员,还有一个贼头贼脑的家伙,他叫王三,是个小偷,不过王三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自己这个职业很高尚,劫富济贫,别人是富,他自己是贫,对社会的发展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
购物广场就是王三上班的地方,他的要求不高,每天能到手五百块钱,那就知足了,如果能发现一只肥羊,偷个三五万的,他就决定金盆洗手。
从五岁开始夹肥皂,到十岁之后夹钱包,到现在为止,王三已经从业三十五年了,他永远忘不掉夹肥皂学徒的时候吃的苦。
什么叫夹肥皂?说起这个王三就浑身打寒颤,用小刀把肥皂切成一小片,扔进装满开水的水盆里,再用两个手指伸进盆子里,把那片肥皂夹出来,肥皂片不能碎,这要求眼力,手速,手指的灵活度达到完美的统一,需要从小练习,天天练这个,双手满是水泡,王三用了五年才出师。
他的手速,比闪电更快,比如他拿走你面前的一件东西,你都不会发现有黑影,眼睛已经不能捕捉到他的手了。
出师的当天,王三就用双手夹着一枚刀片,在自己师傅的脖子上划了一下,快若闪电。从此以后,他就一个人开始了闯荡,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从来没有被抓住过,也从来没有失手过,而且练就了一手绝活,能隔着钱包,或者衣服,就能知道别人的钱包里大概有多少钱。
比如就在刚才,他就盯上了一个中年人,在他掏钱包的瞬间,王三用手摸了一下钱包,就知道了钱包里大概有一千三百块钱的样子,跟着中年人走了五六十米,中年人的钱包已经到了他的手里。
今天已经超额完成任务了,赚了一千三百块钱。王三心情很好,哼着小曲,快步的向购物广场外走去,她已经打算收工了。
似乎老天今天特意照顾他,当王三路过一个西装专卖店的时候,一个年轻人从他身边走了过去,衣袋不小心碰了一下他的手臂,一瞬间,王三就像是被电击了一样,他清楚的感觉到,那个年轻人衣兜里有两万块钱。
竟然还有人带着这么多现金?竟然还来人这么多的地方?这明摆着是看不起我们小偷这个行业啊。王三不乐意了,眼冒寒光的紧跟在秦云身后:不拿下这个嚣张的小子,我就不混了。
秦云转了一圈,觉得挺没劲的,就向二楼走去,他打算买完熟食就赶快回家,用钱砸人这种事,不是想遇到就能遇到的,这么无聊的事,也只有自己才会去做,这就是闲的蛋疼。
王三跟在秦云身后,眉头皱着,他觉得不能继续跟着这个年轻人瞎转悠了,自己必须主动出手,给自己创造一个偷走钱的机会。
王三很有经验,创造机会这种事他只会一招,比如现在,他快走两步,和秦云并肩走在一起,抬手就狠狠的捏在前面一个女人的屁股上,很大力的捏那种。
“啊!”那个女人一声尖叫,她转身愤怒的看着身后的人,抬手就给了秦云一巴掌,嘴中怒喝着:“臭不要脸。”
与此同时,王三往旁边跨了一大步,手也在秦云的口袋上轻轻一摸,两捆钞票就被他抓了出来,接着手一翻,一张宣传单就挡住了钱,随后,王三就用一种怒其不争的眼神看着秦云,向远处走去。
完美,漂亮,我TM的真帅,那个娘们的屁股真软。王三眯着眼享受着胜利的感觉。
女人打人的速度虽然很快,可还是被秦云看清除了轨迹,在他眼里,女人的速度慢的很,微微一抬手,秦云就拦住了女人的巴掌,尴尬的说道:“不是我,美女你看清楚好不好。”
“不是你那是谁!”女人怒气冲冲的说道。
“是他,就是那个拿着宣传单的男人。”
秦云指着走到了十几米外的王三,幸灾乐祸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