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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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其实,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到场的,这样,疑犯就不用与世隔绝,有机会见到爸爸、妈妈、监护之类的……但是,很显然被那个了!
最痛苦的就是,不知道时间,漫无了期的等待……
于是,必须先安抚王思平的情绪,让他积极乐观!
其次,就是《判决书》上说,王思平以他的前厂长余耀扬,拖欠其工资为由,拿着水果刀进入其办公室将其砍伤,幸得群众阻止,余耀扬只轻伤二级,但是,王思平进入办公室,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情节恶劣,理应严惩,只是他是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发落,最后,木焦山镇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思平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终于,看到王思平了!
王思平与照片上不太一样,眼睛下眼睑有了深深的黑眼圈,脸容消瘦,从阳光健康的变成了憔悴枯槁,但目光依旧坚定!
“小猫,我是‘首席律师’陈永浩!”
王思平,很久没有跟外界的人接触了,也从来没听过,别人叫自己“小猫”,这是家里人的称呼,总怕王思平养不大,于是就……小猫,小猫的叫了!
听到,这个差不多两年,都没听过的名字,王思平忍不住哽咽起来……
家里人含辛茹苦的把他养大,名字虽然不好听,希望他粗生粗养,别那么快死,其实是家里人对自己的健康成长寄予了厚望,可自己却……
王思平立即哽咽抽泣,“首席律师,我冤枉啊!我让家里操碎了心啦!”
听得我,也忍不住眼珠在眼眶打转,只是时间紧迫,不是煽情的时候,我立即安慰道,“你很棒!我就是来帮你的!家里人都很好!你不用担心!我时间有限,这份是你委托我当你的辩护律师的文件,如果同意,你就签了它吧,我还要问你几个问题!”
说着,就把《委托律师书》递给了王思平,王思平仔细看清楚之后,就立即签了!
而我,在王思平看的时候,也没有浪费时间,已经开始发问了,“你有砍他吗!”
王思平一边看,一边回答,“还没砍到,就被他的手下拦住了,判决书里说的群众,其实就是他的手下!”
思绪清晰,情绪稳定,看来王思平,已经有了历练,有了成长!
也不用太放时间在安抚情绪方面了!
想着,我继续提问——
“手下?”
王思平看清楚,就立即签名了!
他一边把《委托律师书》递给我,一边回答,“他以前是‘蛊惑仔’,他家挺有权势的,嫌弃他是‘蛊惑仔’,所以弄了一间厂子,让他当厂长,他就带着手下,都进厂了!”
我一边接过《委托律师书》,一边继续提问,“鉴定报告是你签的?”
而这时,狱警也不失时机的先礼而后兵,迫不及待的警告——“还有五分钟!”
只剩下五分钟接见时间了!
王思平,立即焦急的连珠炮弹的说,“那是牢头狱霸强迫的,我签的时候就奇怪,明明还没有砍到,为什么说背上十几道刀伤,还鉴定为‘轻伤二级’!
还有我砍他的时候,他穿的是羽绒服,一点破损都没有,怎么就背部有十几道刀伤呢!
还有有了刀伤,竟然没有病历资料,为什么那么严重!都那么久了!
判决书都出了!
还不把这些证据呈堂呢……
余耀扬当时就说,要故意搞我的啦……
没想到,他还有这个能……”
我不让王思平感性,煽情,继续发问,“他拖欠你多少工资,你有去劳动等部门反映过吗?”
“差不多一年吧,单单我一个都有几万块钱的,有啊!我跟几个一起去的,但是一个月又一个月都等一年了,还没有结工资!”王思平顺着“首席律师”的思路,并没有让煽情蔓延,也立即回答,“我们是休息的时候去的,去完,那余耀扬反而说我们旷工,工资都扣完了,一个人几万块,我们十几个人几十万啊!”
到尾声了,我不失时机的安慰王思平,并且不忘鼓励他,“工资的事,我帮你申请法院仲裁,然后,恭喜你终于熬到头了,还有两个多月就可以走出这个鬼地方了!”
只是,狱警开始驱赶我了!
那么艰难的一年半都熬得过来,不要说最后的两个多月了!
加油!
这次是我接到的比较特殊的未成年人案子!
万曼妮给我发的信信资料——
木焦山镇下的某大型皮鞋厂,雇佣了不少未成年的孩子做制鞋工作,制鞋的一些工序,弥漫着废气还要接触腐蚀性液体等,很多人都不愿意做的,但他们却骗来了不少未成年人为他们工作——
本来未成年人的工资就比其他人的低,还有吃的住的条件就差,然后又克扣工资什么的,侮辱侵犯之类的层出不穷!
我的委托人,叫王思平,未成年人,在这工厂打工都半年了,多次催厂长发工资,厂长有背景,无论到劳工局投诉局等反映,都奈他不何,反而还让人教训了这小孩子一顿!
这小孩子一时气不过,拿着水果刀到了他办公室,当众就要坎这厂长一刀,但也立即被一大帮人制止,并狠狠的狂揍了这小子一顿!
最后,厂长报警把他抓了,并且自己去医院拿了点药就回来了,后来,说厂长验伤后是轻伤二级!
这小孩子的工资不用给,而且还要他在里边至少呆两年!
而小孩子记得,砍他时,衣服根本没有破损,怎么就入肉了呢,还“轻伤二级”呢!
原来这厂长本来就是“蛊惑仔”,恃着自己家族有点势力,恃强凌弱,也曾经当上堂口“揸FIT人”!
那天,狂揍王思平那小孩子的,就是他的手下,由于他的老表有几个大厂,就让他管个小厂子,也不算不务正业,就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也正因为他是揸FIT人,刀光剑影的,难免满身伤痕,尤其背部被坎得都看不清了!
于是,就分不清哪一刀是这个小孩子的了,于是,索性全赖在小孩子的账上了!
当然作为证物的衣服,还有病历记录,通通都没有,因为这些都可以证明小孩子根本砍不着这厂长!
当然,法律援助是有律师提供给这小孩子的!
而其实,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到场的,这样,疑犯就不用与世隔绝,有机会见到爸爸、妈妈、监护之类的……但是,很显然被那个了!
最痛苦的就是,不知道时间,漫无了期的等待……
于是,必须先安抚王思平的情绪,让他积极乐观!
其次,就是《判决书》上说,王思平以他的前厂长余耀扬,拖欠其工资为由,拿着水果刀进入其办公室将其砍伤,幸得群众阻止,余耀扬只轻伤二级,但是,王思平进入办公室,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情节恶劣,理应严惩,只是他是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发落,最后,木焦山镇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思平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终于,看到王思平了!
王思平与照片上不太一样,眼睛下眼睑有了深深的黑眼圈,脸容消瘦,从阳光健康的变成了憔悴枯槁,但目光依旧坚定!
“小猫,我是‘首席律师’陈永浩!”
王思平,很久没有跟外界的人接触了,也从来没听过,别人叫自己“小猫”,这是家里人的称呼,总怕王思平养不大,于是就……小猫,小猫的叫了!
听到,这个差不多两年,都没听过的名字,王思平忍不住哽咽起来……
家里人含辛茹苦的把他养大,名字虽然不好听,希望他粗生粗养,别那么快死,其实是家里人对自己的健康成长寄予了厚望,可自己却……
王思平立即哽咽抽泣,“首席律师,我冤枉啊!我让家里操碎了心啦!”
听得我,也忍不住眼珠在眼眶打转,只是时间紧迫,不是煽情的时候,我立即安慰道,“你很棒!我就是来帮你的!家里人都很好!你不用担心!我时间有限,这份是你委托我当你的辩护律师的文件,如果同意,你就签了它吧,我还要问你几个问题!”
说着,就把《委托律师书》递给了王思平,王思平仔细看清楚之后,就立即签了!
而我,在王思平看的时候,也没有浪费时间,已经开始发问了,“你有砍他吗!”
王思平一边看,一边回答,“还没砍到,就被他的手下拦住了,判决书里说的群众,其实就是他的手下!”
思绪清晰,情绪稳定,看来王思平,已经有了历练,有了成长!
也不用太放时间在安抚情绪方面了!
想着,我继续提问——
“手下?”
王思平看清楚,就立即签名了!
他一边把《委托律师书》递给我,一边回答,“他以前是‘蛊惑仔’,他家挺有权势的,嫌弃他是‘蛊惑仔’,所以弄了一间厂子,让他当厂长,他就带着手下,都进厂了!”
我一边接过《委托律师书》,一边继续提问,“鉴定报告是你签的?”
而这时,狱警也不失时机的先礼而后兵,迫不及待的警告——“还有五分钟!”
只剩下五分钟接见时间了!
王思平,立即焦急的连珠炮弹的说,“那是牢头狱霸强迫的,我签的时候就奇怪,明明还没有砍到,为什么说背上十几道刀伤,还鉴定为‘轻伤二级’!
还有我砍他的时候,他穿的是羽绒服,一点破损都没有,怎么就背部有十几道刀伤呢!
还有有了刀伤,竟然没有病历资料,为什么那么严重!都那么久了!
判决书都出了!
还不把这些证据呈堂呢……
余耀扬当时就说,要故意搞我的啦……
没想到,他还有这个能……”
我不让王思平感性,煽情,继续发问,“他拖欠你多少工资,你有去劳动等部门反映过吗?”
“差不多一年吧,单单我一个都有几万块钱的,有啊!我跟几个一起去的,但是一个月又一个月都等一年了,还没有结工资!”王思平顺着“首席律师”的思路,并没有让煽情蔓延,也立即回答,“我们是休息的时候去的,去完,那余耀扬反而说我们旷工,工资都扣完了,一个人几万块,我们十几个人几十万啊!”
到尾声了,我不失时机的安慰王思平,并且不忘鼓励他,“工资的事,我帮你申请法院仲裁,然后,恭喜你终于熬到头了,还有两个多月就可以走出这个鬼地方了!”
只是,狱警开始驱赶我了!
那么艰难的一年半都熬得过来,不要说最后的两个多月了!
加油!
这次是我接到的比较特殊的未成年人案子!
万曼妮给我发的信信资料——
木焦山镇下的某大型皮鞋厂,雇佣了不少未成年的孩子做制鞋工作,制鞋的一些工序,弥漫着废气还要接触腐蚀性液体等,很多人都不愿意做的,但他们却骗来了不少未成年人为他们工作——
本来未成年人的工资就比其他人的低,还有吃的住的条件就差,然后又克扣工资什么的,侮辱侵犯之类的层出不穷!
我的委托人,叫王思平,未成年人,在这工厂打工都半年了,多次催厂长发工资,厂长有背景,无论到劳工局投诉局等反映,都奈他不何,反而还让人教训了这小孩子一顿!
这小孩子一时气不过,拿着水果刀到了他办公室,当众就要坎这厂长一刀,但也立即被一大帮人制止,并狠狠的狂揍了这小子一顿!
最后,厂长报警把他抓了,并且自己去医院拿了点药就回来了,后来,说厂长验伤后是轻伤二级!
这小孩子的工资不用给,而且还要他在里边至少呆两年!
而小孩子记得,砍他时,衣服根本没有破损,怎么就入肉了呢,还“轻伤二级”呢!
原来这厂长本来就是“蛊惑仔”,恃着自己家族有点势力,恃强凌弱,也曾经当上堂口“揸FIT人”!
那天,狂揍王思平那小孩子的,就是他的手下,由于他的老表有几个大厂,就让他管个小厂子,也不算不务正业,就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也正因为他是揸FIT人,刀光剑影的,难免满身伤痕,尤其背部被坎得都看不清了!
于是,就分不清哪一刀是这个小孩子的了,于是,索性全赖在小孩子的账上了!
当然作为证物的衣服,还有病历记录,通通都没有,因为这些都可以证明小孩子根本砍不着这厂长!
当然,法律援助是有律师提供给这小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