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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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胞胎的五一假期只有三天,在家里玩了三天,他们就要回学校继续冲刺高考了。
这几天里,莫夏晨跟南晔混得很熟了,也成功地让南晔答应暑假时教他电脑。南晔在工作的时候,他会在一旁眼巴巴安静地看着,虽然他不懂南晔在电脑上写的代码是什么意思,但他莫名地觉得南晔哥在电脑前工作的样子真是太酷了!南晔偶尔也会把电脑给他玩玩,教他玩一些小游戏,再慢慢教他一些基本的电脑知识和怎样上网等等,让他大开眼界。莫夏晨觉得,他的面前有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正在为他慢慢地打开。
日子过得很快,六月份,莫夏晴和莫夏晨两个要参加高考了。两天的考试很快结束,参加高考的所有高三学子也都解放了。至于这场高考对他们的意义有多重大,之前为这付出了多少,我想只有参加过高考的他们才知道。
高考过后,一些学生因为太兴奋了而把这三年的课本都撕碎了,从高高的楼上扔向楼下,不断有人响应着,欢呼着,那些纸碎像雪花一样扬扬洒洒地飘到地下。看到宿舍桌面和地上堆着的书,莫夏晨想到了一个赚钱的好办法。他和莫夏晴两个把别人不要的书统统收集起来,到第二天莫寒星来接他们时,让他帮忙拉去废品站卖了,就这样赚了三百多块钱,两个在高高兴兴地在车上分钱。
双胞胎的这个暑假有两个多月的时间,在家里休息了两天,就就去药厂里帮忙了,不过这次是要给他们开工资的。因为莫夏晨跟大姐说了要自己攒钱买电脑,所以这次的暑假工要给他开点工资。莫秋晚见他们这么懂事,也就同意了,让他们和其他工人领同样的工资,当然,工作时间和内容也要和其他工人一样。
一有空闲的时候,莫夏晨就跟着南晔学电脑,他现在把南晔奉为偶像了,深深地拜服在他的牛仔裤,啊不,是电脑技术下。南晔以前是在m国的名牌大学读计算机系的,之后腿受伤了,也一直做着与计算机相关的工作。在南晔身边,莫夏晨从最简单的打字学起,慢慢学会了简单的软件应用,知道了很多的网络知识。
到了回学校报志愿的时候,莫夏晨估了下分数,觉得应该有660以上,他果断地报了京华大学的计算机系作为第一志愿,另外几个志愿填得也是比较有名的学校的计算机系。莫夏晴则报了几所大学的外语系,第一志愿就是京城外国语大学。六月底,高考成绩出来了,莫夏晴和莫夏晨两人的成绩都很好,莫夏晨考了682分,莫夏晴考了663分,上第一志愿应该没什么问题。
双胞胎考了这么好的成绩,家人都很高兴,莫秋晚和莫澜心煮了一桌子好菜,大家好好地庆祝了一回,连董家的人也特意打了电话过来恭喜他们。村里的人知道莫家的双胞胎高考成绩这么好,要去京城上大学了,纷纷感慨莫家真是人才辈出。也有人赞莫澜心会养孩子,大女儿是个医术高明的大夫,侄子是个做生意的老板,现在家里又出了两个大学生,真是让人羡慕死了。
七月中旬,在京城读大学的何婉雯毕业了,她回到了清河镇,在家里呆了没几天,就说要到莫秋晚家住几天玩玩。董翠翠和何文东也就在周末开车带着董老爷子和何婉雯到了莫家。
吃完午饭,大家在客厅聊天,莫秋晚和何婉雯在三楼的客房里铺床,晚上何婉雯就住在客房里。
“你不打算在京城工作吗?”莫秋晚记得上一世何婉雯是在京城工作了几年,后来才回到了a市的。
“嗯,不打算在京城工作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家就我一个孩子,我爸妈都想我离家近一点,他们年纪也慢慢大了,我也想多陪陪他们。在京城又没什么亲人,虽然有几个好朋友,但不经常在一起,也会感到寂寞的啊!”何婉雯抱着个枕头坐在床上,继续说:“在这里就不一样了,我的家人在这里,还有你、佳佳和宁恩她们,宁恩也说要回a市工作,到时我们也可以经常聚在一起了。反正我也不是那种事业心很强的人,何况我们a市也不错啊,人杰地灵,是个宜居宜商的好城市。”
a市是他们的省会城市,说起来也真是不比其他地方差多少。
“嗯,那你想好要找什么工作了吗?”莫秋晚也拿个枕头抱在怀里,坐在床上。
“我舅舅说让我去考a市的公务员,年底有一次考试,他说只要我笔试过了,面试那关就肯定没问题!我觉得也不错啦,就考考看呗!”
“嗯,公务员挺好的,够稳定啊,周末又能双休。”莫秋晚觉得考公务员对何婉雯来说挺适合的。
既然她是一开始就是想着回a市的,那上一世为什么她会留在京城工作呢?不会是为了陪她吧?
莫秋晚想到上一世,她刚到京城时工作,何婉雯还在读大二,毕业后两人就住到了一起,何婉雯也在京城找到了工作,一直到她与舅公一家人相认,住进了舅公家里,何婉雯才回了a市。
那么说来,上一世,何婉雯真得是为了陪她,才留在京城工作的。想到这,莫秋晚心里一阵感动,她放开抱枕,伸手抱住了何婉雯。
“雯雯,我们要做一辈子的好姐妹啊”
何婉雯一下子愣住了,莫秋晚突然转了画风,她有点反应不过来了。不知道好友为什么突然有这样的感慨,但做一辈子的好姐妹这个说法,她是很赞同的。
“哎呀,怎么突然间这么煽情了,我好不习惯啊!我们从小就穿同一条裙子长大,不是好姐妹,难道能是好兄弟吗?”
“真是得,谁跟你穿同一条裙子了,那是两条一模一样的裙子好不好。”莫秋晚松开手,笑着轻轻地推了她一下。
“是吗?”何婉雯没什么印象了,只记得她们都穿过一条同样的裙子。
“当然,那时候我们俩还都缺了个大门牙,拍照的时候笑得太灿烂了,缺的是哪颗牙齿都看得一清二楚!”
“不会吧!这样的照片怎么没毁掉?被别人看到了,我还有脸去见江东父老吗?”
“毁什么毁,我都收好了,这个要留做纪念的。要毁的话,毁你家里的那一张。”以前的照片,无论好不好看,每一张都是一个回忆,莫秋晚是一张都不舍得毁掉的!
“那好吧,你把它收好了,不要轻易就流传出去啊!”何婉雯暗暗想着,回家后也要把以前的照片找出来看看,要是有些不能见人的就收好。
“这可不一定啊,要是哪天你带男朋友过来了,我想我很有必要让他了解一下你的童年时光啊!”莫秋晚笑笑地看着何婉雯。
“莫秋晚,说好的好姐妹呢!还能不能愉快地玩耍了?”
我了个去,看不出好友是这样的人啊!何婉雯拿起一个枕头砸在了莫秋晚身上,莫秋晚也拿个枕头回砸她,两个二十几岁的女人就这样闹了起来,玩起了枕头大战。
当天傍晚,董老爷子和女儿、女婿就回清河镇了,何婉雯就在莫家住了下来。
对于住在隔壁家的南晔,何婉雯是相当好奇的,特别是看到莫秋晚和南晔之间的相处,让她觉得两人肯定不简单。她问过莫秋晚,但莫秋晚说了两人就是朋友而已。她当然是不相信的,但好友不再多说一句了,她与南晔才刚认识又不好意思去问他。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她只好旁敲侧击去问常小绿和双胞胎,综合所有人的回答,最后她很肯定,南晔是对莫秋晚有意思的,但莫秋晚对他是怎么样,暂时还看不出来。
从此之后,每次南晔到医馆做治疗,何婉雯看到他过来了,都会跟他打招呼,然后一脸狭笑地看着他,让他感到莫名其妙。最后还是莫秋晚看不过去了,让她到药厂里玩去,不让她呆在医馆了。
在莫家住了十天左右,何婉雯就要到a市舅舅家去了,到那边住一阵子,顺便了解一下公务员考试的信息。
刚好这天莫寒星要到镇上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就开车顺路送何婉雯回家。何婉雯和他也很熟了,平时也是跟着莫秋晚喊他表哥的,莫寒星也就当多了个妹妹。
因为要参加婚礼,还是要做兄弟去接新娘,所以这天的莫寒星打扮得比以往齐整了很多。黑色休闲裤、黑色皮鞋、白色衬衫,还打了领带。他换好衣服走到客厅吃早餐,莫秋晚等人看到,大赞他今天很帅,让莫寒星难得的不好意思起来。这两年的莫寒星确实比以前有很大变化了,用意气风发这个成语,可以很好地形容他现在的状态。
吃完早餐,莫寒星载着何婉雯去镇上了。把何婉雯送到镇府宿舍大院外,莫寒星开着车去与朋友们汇合。
上午和朋友们去接新娘,是在新娘家吃的饭,晚上的宴席才是重头戏。喜宴是在镇上的一家饭店里办的,两层楼都被包了下来,在清河镇上,这样的宴席算是很体面的了。
傍晚时间,莫寒星就和朋友们在饭店忙出忙进的,接人、搬酒、带客人入座等琐事都要做。
莫寒星长得高,加上今天穿戴得也很帅气,引起了新娘子身边好姐妹的注意。
“哎,那个长得挺高的男生,叫什么名字啊?是你老公的好朋友吗?”李琳琳是新娘子方燕的伴娘,陪着方燕在饭店门口待客,看着莫寒星领着客人入座、指挥众人搬东西,一副很有条理的样子,不禁有点好奇的小声问她。
“他叫莫寒星,算是阿强他们朋友圈子里的老大吧,好像他们都很信服他的。听说他现在自己在搞药材生意,做得挺好的。”方燕轻声地回答,然后又问:“你不是看上他了吧?”
“去你的,谁看上她了,我就问一下。”李琳琳轻轻地撞了方燕一下,笑骂到。
“看上他也不奇怪啊!人家现在事业有成,人也很不错。听说他父母很早就过世了,比较亲近的亲人就只有他堂姑一家。你要是真看上他了,嫁过去就不用伺候公公婆婆了,两口子过日子,多好啊!”不说别的,就说人家父母不在,事业有成这两点来说,方燕觉得他的条件比一般人好多了。
“胡说什么呢,我跟他都不认识!”李琳琳嘴上不说,但听了方燕的话,心里确实有点意动。
“要认识还不简单,等下敬酒的时候,或晚上散场的时候,我让阿强给你们做个介绍就好啦。”方燕表示两人要认识就是小菜一碟。
“哎,等下再说吧。有客人来了。”方燕这样直接,让李琳琳有点不好意思了,看到有客人来了,连忙提醒方燕做好准备。
另一边,莫寒星和高伟两个人忙里偷闲,在饭店的一个角落抽烟。
“星哥,你药厂里还要人不?我最近没工作,要不我就到你药厂里做,跟着你混好了。”高伟之前在a市帮亲戚打工,后来觉得没什么意思,就辞了工回到镇上。
“药厂里不缺工人,倒是缺几个跑业务的。你要想跟我做,就学着跑跑业务吧!”都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兄弟,莫寒星觉得能帮一下就帮帮吧。
“行,跑业务更好!”高伟觉得跑业务比在厂里工作要好。
“别以为跑业务是很轻松的事情,一样是很辛苦的!”莫寒星告诫到。
“辛苦我倒不怕,就是怕自己不能活出个人样来。跟着星哥混,我觉还是很有前途的。”高伟表了决心不止,还拍了一下未来老板的马屁!
“这句话我先听着。我那里不是那种可以让你玩玩,做了两天不想做就能不做的地方。你如果确定要跟着我做,就算你是条虫,我也会把你逼成龙的!”莫寒星吸了口烟,把烟灰弹到烟灰缸里。
“这是肯定的!跟着星哥做事,我还敢偷懒吗?”
“那过两天你到我药厂那里先熟悉一下情况吧。”
“行,后天我就过去,清河村是吧,我以前去过,知道路!”工作有着落了,还是跟着莫寒星混,高伟整个人都精神了很多。
差不多要开席了,莫寒星和高伟再多聊了几句,又过去帮忙了。
席间莫寒星帮新郎挡了几下酒,和自己的兄弟们也喝了不少,有点醉了,也懒得再开车回去,就打了个电话给莫秋晚,说今晚就住在镇上。
至于散场时,冯志强和方燕给他介绍的李琳琳,当时是有说了几句话,但等莫寒星第二天一觉睡醒后,就忘得七七八八了。
双胞胎的五一假期只有三天,在家里玩了三天,他们就要回学校继续冲刺高考了。
这几天里,莫夏晨跟南晔混得很熟了,也成功地让南晔答应暑假时教他电脑。南晔在工作的时候,他会在一旁眼巴巴安静地看着,虽然他不懂南晔在电脑上写的代码是什么意思,但他莫名地觉得南晔哥在电脑前工作的样子真是太酷了!南晔偶尔也会把电脑给他玩玩,教他玩一些小游戏,再慢慢教他一些基本的电脑知识和怎样上网等等,让他大开眼界。莫夏晨觉得,他的面前有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正在为他慢慢地打开。
日子过得很快,六月份,莫夏晴和莫夏晨两个要参加高考了。两天的考试很快结束,参加高考的所有高三学子也都解放了。至于这场高考对他们的意义有多重大,之前为这付出了多少,我想只有参加过高考的他们才知道。
高考过后,一些学生因为太兴奋了而把这三年的课本都撕碎了,从高高的楼上扔向楼下,不断有人响应着,欢呼着,那些纸碎像雪花一样扬扬洒洒地飘到地下。看到宿舍桌面和地上堆着的书,莫夏晨想到了一个赚钱的好办法。他和莫夏晴两个把别人不要的书统统收集起来,到第二天莫寒星来接他们时,让他帮忙拉去废品站卖了,就这样赚了三百多块钱,两个在高高兴兴地在车上分钱。
双胞胎的这个暑假有两个多月的时间,在家里休息了两天,就就去药厂里帮忙了,不过这次是要给他们开工资的。因为莫夏晨跟大姐说了要自己攒钱买电脑,所以这次的暑假工要给他开点工资。莫秋晚见他们这么懂事,也就同意了,让他们和其他工人领同样的工资,当然,工作时间和内容也要和其他工人一样。
一有空闲的时候,莫夏晨就跟着南晔学电脑,他现在把南晔奉为偶像了,深深地拜服在他的牛仔裤,啊不,是电脑技术下。南晔以前是在m国的名牌大学读计算机系的,之后腿受伤了,也一直做着与计算机相关的工作。在南晔身边,莫夏晨从最简单的打字学起,慢慢学会了简单的软件应用,知道了很多的网络知识。
到了回学校报志愿的时候,莫夏晨估了下分数,觉得应该有660以上,他果断地报了京华大学的计算机系作为第一志愿,另外几个志愿填得也是比较有名的学校的计算机系。莫夏晴则报了几所大学的外语系,第一志愿就是京城外国语大学。六月底,高考成绩出来了,莫夏晴和莫夏晨两人的成绩都很好,莫夏晨考了682分,莫夏晴考了663分,上第一志愿应该没什么问题。
双胞胎考了这么好的成绩,家人都很高兴,莫秋晚和莫澜心煮了一桌子好菜,大家好好地庆祝了一回,连董家的人也特意打了电话过来恭喜他们。村里的人知道莫家的双胞胎高考成绩这么好,要去京城上大学了,纷纷感慨莫家真是人才辈出。也有人赞莫澜心会养孩子,大女儿是个医术高明的大夫,侄子是个做生意的老板,现在家里又出了两个大学生,真是让人羡慕死了。
七月中旬,在京城读大学的何婉雯毕业了,她回到了清河镇,在家里呆了没几天,就说要到莫秋晚家住几天玩玩。董翠翠和何文东也就在周末开车带着董老爷子和何婉雯到了莫家。
吃完午饭,大家在客厅聊天,莫秋晚和何婉雯在三楼的客房里铺床,晚上何婉雯就住在客房里。
“你不打算在京城工作吗?”莫秋晚记得上一世何婉雯是在京城工作了几年,后来才回到了a市的。
“嗯,不打算在京城工作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家就我一个孩子,我爸妈都想我离家近一点,他们年纪也慢慢大了,我也想多陪陪他们。在京城又没什么亲人,虽然有几个好朋友,但不经常在一起,也会感到寂寞的啊!”何婉雯抱着个枕头坐在床上,继续说:“在这里就不一样了,我的家人在这里,还有你、佳佳和宁恩她们,宁恩也说要回a市工作,到时我们也可以经常聚在一起了。反正我也不是那种事业心很强的人,何况我们a市也不错啊,人杰地灵,是个宜居宜商的好城市。”
a市是他们的省会城市,说起来也真是不比其他地方差多少。
“嗯,那你想好要找什么工作了吗?”莫秋晚也拿个枕头抱在怀里,坐在床上。
“我舅舅说让我去考a市的公务员,年底有一次考试,他说只要我笔试过了,面试那关就肯定没问题!我觉得也不错啦,就考考看呗!”
“嗯,公务员挺好的,够稳定啊,周末又能双休。”莫秋晚觉得考公务员对何婉雯来说挺适合的。
既然她是一开始就是想着回a市的,那上一世为什么她会留在京城工作呢?不会是为了陪她吧?
莫秋晚想到上一世,她刚到京城时工作,何婉雯还在读大二,毕业后两人就住到了一起,何婉雯也在京城找到了工作,一直到她与舅公一家人相认,住进了舅公家里,何婉雯才回了a市。
那么说来,上一世,何婉雯真得是为了陪她,才留在京城工作的。想到这,莫秋晚心里一阵感动,她放开抱枕,伸手抱住了何婉雯。
“雯雯,我们要做一辈子的好姐妹啊”
何婉雯一下子愣住了,莫秋晚突然转了画风,她有点反应不过来了。不知道好友为什么突然有这样的感慨,但做一辈子的好姐妹这个说法,她是很赞同的。
“哎呀,怎么突然间这么煽情了,我好不习惯啊!我们从小就穿同一条裙子长大,不是好姐妹,难道能是好兄弟吗?”
“真是得,谁跟你穿同一条裙子了,那是两条一模一样的裙子好不好。”莫秋晚松开手,笑着轻轻地推了她一下。
“是吗?”何婉雯没什么印象了,只记得她们都穿过一条同样的裙子。
“当然,那时候我们俩还都缺了个大门牙,拍照的时候笑得太灿烂了,缺的是哪颗牙齿都看得一清二楚!”
“不会吧!这样的照片怎么没毁掉?被别人看到了,我还有脸去见江东父老吗?”
“毁什么毁,我都收好了,这个要留做纪念的。要毁的话,毁你家里的那一张。”以前的照片,无论好不好看,每一张都是一个回忆,莫秋晚是一张都不舍得毁掉的!
“那好吧,你把它收好了,不要轻易就流传出去啊!”何婉雯暗暗想着,回家后也要把以前的照片找出来看看,要是有些不能见人的就收好。
“这可不一定啊,要是哪天你带男朋友过来了,我想我很有必要让他了解一下你的童年时光啊!”莫秋晚笑笑地看着何婉雯。
“莫秋晚,说好的好姐妹呢!还能不能愉快地玩耍了?”
我了个去,看不出好友是这样的人啊!何婉雯拿起一个枕头砸在了莫秋晚身上,莫秋晚也拿个枕头回砸她,两个二十几岁的女人就这样闹了起来,玩起了枕头大战。
当天傍晚,董老爷子和女儿、女婿就回清河镇了,何婉雯就在莫家住了下来。
对于住在隔壁家的南晔,何婉雯是相当好奇的,特别是看到莫秋晚和南晔之间的相处,让她觉得两人肯定不简单。她问过莫秋晚,但莫秋晚说了两人就是朋友而已。她当然是不相信的,但好友不再多说一句了,她与南晔才刚认识又不好意思去问他。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她只好旁敲侧击去问常小绿和双胞胎,综合所有人的回答,最后她很肯定,南晔是对莫秋晚有意思的,但莫秋晚对他是怎么样,暂时还看不出来。
从此之后,每次南晔到医馆做治疗,何婉雯看到他过来了,都会跟他打招呼,然后一脸狭笑地看着他,让他感到莫名其妙。最后还是莫秋晚看不过去了,让她到药厂里玩去,不让她呆在医馆了。
在莫家住了十天左右,何婉雯就要到a市舅舅家去了,到那边住一阵子,顺便了解一下公务员考试的信息。
刚好这天莫寒星要到镇上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就开车顺路送何婉雯回家。何婉雯和他也很熟了,平时也是跟着莫秋晚喊他表哥的,莫寒星也就当多了个妹妹。
因为要参加婚礼,还是要做兄弟去接新娘,所以这天的莫寒星打扮得比以往齐整了很多。黑色休闲裤、黑色皮鞋、白色衬衫,还打了领带。他换好衣服走到客厅吃早餐,莫秋晚等人看到,大赞他今天很帅,让莫寒星难得的不好意思起来。这两年的莫寒星确实比以前有很大变化了,用意气风发这个成语,可以很好地形容他现在的状态。
吃完早餐,莫寒星载着何婉雯去镇上了。把何婉雯送到镇府宿舍大院外,莫寒星开着车去与朋友们汇合。
上午和朋友们去接新娘,是在新娘家吃的饭,晚上的宴席才是重头戏。喜宴是在镇上的一家饭店里办的,两层楼都被包了下来,在清河镇上,这样的宴席算是很体面的了。
傍晚时间,莫寒星就和朋友们在饭店忙出忙进的,接人、搬酒、带客人入座等琐事都要做。
莫寒星长得高,加上今天穿戴得也很帅气,引起了新娘子身边好姐妹的注意。
“哎,那个长得挺高的男生,叫什么名字啊?是你老公的好朋友吗?”李琳琳是新娘子方燕的伴娘,陪着方燕在饭店门口待客,看着莫寒星领着客人入座、指挥众人搬东西,一副很有条理的样子,不禁有点好奇的小声问她。
“他叫莫寒星,算是阿强他们朋友圈子里的老大吧,好像他们都很信服他的。听说他现在自己在搞药材生意,做得挺好的。”方燕轻声地回答,然后又问:“你不是看上他了吧?”
“去你的,谁看上她了,我就问一下。”李琳琳轻轻地撞了方燕一下,笑骂到。
“看上他也不奇怪啊!人家现在事业有成,人也很不错。听说他父母很早就过世了,比较亲近的亲人就只有他堂姑一家。你要是真看上他了,嫁过去就不用伺候公公婆婆了,两口子过日子,多好啊!”不说别的,就说人家父母不在,事业有成这两点来说,方燕觉得他的条件比一般人好多了。
“胡说什么呢,我跟他都不认识!”李琳琳嘴上不说,但听了方燕的话,心里确实有点意动。
“要认识还不简单,等下敬酒的时候,或晚上散场的时候,我让阿强给你们做个介绍就好啦。”方燕表示两人要认识就是小菜一碟。
“哎,等下再说吧。有客人来了。”方燕这样直接,让李琳琳有点不好意思了,看到有客人来了,连忙提醒方燕做好准备。
另一边,莫寒星和高伟两个人忙里偷闲,在饭店的一个角落抽烟。
“星哥,你药厂里还要人不?我最近没工作,要不我就到你药厂里做,跟着你混好了。”高伟之前在a市帮亲戚打工,后来觉得没什么意思,就辞了工回到镇上。
“药厂里不缺工人,倒是缺几个跑业务的。你要想跟我做,就学着跑跑业务吧!”都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兄弟,莫寒星觉得能帮一下就帮帮吧。
“行,跑业务更好!”高伟觉得跑业务比在厂里工作要好。
“别以为跑业务是很轻松的事情,一样是很辛苦的!”莫寒星告诫到。
“辛苦我倒不怕,就是怕自己不能活出个人样来。跟着星哥混,我觉还是很有前途的。”高伟表了决心不止,还拍了一下未来老板的马屁!
“这句话我先听着。我那里不是那种可以让你玩玩,做了两天不想做就能不做的地方。你如果确定要跟着我做,就算你是条虫,我也会把你逼成龙的!”莫寒星吸了口烟,把烟灰弹到烟灰缸里。
“这是肯定的!跟着星哥做事,我还敢偷懒吗?”
“那过两天你到我药厂那里先熟悉一下情况吧。”
“行,后天我就过去,清河村是吧,我以前去过,知道路!”工作有着落了,还是跟着莫寒星混,高伟整个人都精神了很多。
差不多要开席了,莫寒星和高伟再多聊了几句,又过去帮忙了。
席间莫寒星帮新郎挡了几下酒,和自己的兄弟们也喝了不少,有点醉了,也懒得再开车回去,就打了个电话给莫秋晚,说今晚就住在镇上。
至于散场时,冯志强和方燕给他介绍的李琳琳,当时是有说了几句话,但等莫寒星第二天一觉睡醒后,就忘得七七八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