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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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角落,盛放最不愿记起的故事,想要抹去一切痕迹,却总会被人不经意提及。
冯倩没想到,再次回忆起那段往事,会是因为一首简简单单的歌。
冯倩从小主意就正,像是大二那年加入烽火乐队,很多好友的反对,劝说,都被她婉言拒绝了,她说,她相信她们,可结果......却是那么讽刺!
她想不到,乐队成员为了出名,竟在一次酒会上,出卖了她,若不是那次恰好结识了张静,险些就酿成了苦果。
虽然,后来收拾了那几个成员,事情也已经过去多年,可那种背叛的感觉,却像是一道永远结不了痂的疤,始终隐隐刺痛着她。
心中的苦涩,除了张静,冯倩没和任何人提起,一个人沉寂,想家却无法诉说,坚毅的性格却让她只能独自咽下。
时间成了治愈的良药,渐渐的,冯倩再不曾想起这件往事。
3年后,冯倩从中央音乐学院毕业,又一次接到了知音乐队的邀请,那时向来霸气的她,第一次犹豫了,迷茫,担忧,可她太喜欢音乐,喜欢摇滚,所以最终还是拒绝了家里的安排,留在了首都,担任乐队主唱。
这次,她是幸运的。
虽然乐队名气不大,演出也不多,可崇尚原创的他们,养活的起自己,而且成员个个义气,他们活得潇洒。
冯倩所在的知音乐队,加上她这个主唱一共5人,键盘,鼓手,贝斯,吉他,这些都是她的学长,都有着相处多年的女友,甚至鼓手和键盘还结了婚,虽然冯倩很漂亮,可也都没什么其它的想法,他们欣赏冯倩霸气的性格,当成兄弟一样,平时极为照顾。
这次家里酒吧开业,原本,冯倩是不打算回来的,倒不是不想,而是实在不好意思。
因为7、8月份正处暑假,是旅游的旺季,首都更是如此,也是他们乐队最赚钱的一段日子,作为乐队主唱,她实在不好意思撇下大伙的生计,一个人跑回来。
可不知怎的,事情就被乐队的成员们知道了,愣是将她逼了回来,甚至合计着放下手中的所有演出,大伙一起过来帮忙,这可吓坏了她。
冯倩很清楚,他们乐队的演出,大多是凭着口碑来的,许多信得过他们的酒吧,甚至很少和他们签订违约的合同。
这么忙的时间里,她一个人回来还好,毕竟谁都难免有些要紧的事,演出的地方大多是会理解的,要是都跑了来,那就完全变了性质,失了信用。
真要这样,乐队将来是很难生存的,她不能这样做,何况还有成员指此养家。
所以,冯倩只好劝住其他成员,一个人回来了。不过,她的一个好友倒是没什么事情,说是要过来凑凑热闹,只是对方演出的话剧还有最后一场,所以要比她晚些日子才到。
这样的生活,冯倩很喜欢,当然,如果能遇到一首自己的代表作品,那就更好了,只可惜,一直没曾遇见。却想不到,这次回来,在这个生养自己的小县城里,竟让她遇见了。
是的,就是许默的故乡。
她觉得这首歌太适合他们的乐队了,所以,冯倩迫切的想要见一下词曲的作者,可让她郁闷的是,自己这个不靠谱的弟弟,竟连对方的联系方式也没留下。
冯倩气结不已,对此更是耿耿于怀。
于是,在家里,每次见到那张欠揍的脸,冯倩都忍不住数落一番,不过,这下可惹毛了她那个护犊子的老妈,直接将她发派到了酒吧里,事情不忙完,不许回家。
直到今天,才总算是忙完了酒吧里的事情,累坏了的她,刚回到了家里,准备舒舒服服的泡了个热水澡。
却没想到,竟然......
冯倩快疯了,脑海中总是不断浮现刚刚的画面,那个一丝不挂的自己,被一个男人直愣愣的看着。
冯倩羞愤要死,在浴室里,再顾不上其它,匆匆擦了擦身子,穿好衣服就怒气冲冲的走了出来,可出来后,冯倩就傻眼了。
冯川也在!
这下,冯倩完全不知道要怎样开口了,难道再让多一个人也知道,她刚刚被一个男人看光了?
不!那个人,即便是她的亲弟弟也不行!
怒气冲冲的话,刚至嘴边就被冯倩硬生生咽了回去,不过,心中的气郁却愈加浓厚。
因为她清楚的听见,那小子竟然睁着眼说瞎话,说什么要去酒吧见她,难道他不清楚,如今的她究竟在哪里吗?而且,最为可气的是,看完了她,这小子居然没事人似得,还想跑!
不能发泄,冯倩恨得咬牙切齿,“怎么,这是要去哪啊?”
在许默身体僵住的时候,冯川率先转过了身子,见冯倩一身湿漉漉的样子,再联想到刚刚的尖叫声,无意的瞥了眼许默,已是大概猜到了几分。
因为卫生间的房门,早上是被他不小心弄坏的,还没来得及修,不过一想到老姐的性格,现在的他可不敢说这些,再望着许默手中紧紧攥着的香皂,冯川嘴角抽搐了下,明知故问道,“老姐,你在家啊!”
“我和许默还准备去酒吧找你呢。”冯川狠狠的搂住许默,扳过对方的身子,眯起眼,“是不是啊,许默?”
许默被扳过身子,无奈的望向冯倩,瞬间,那付香艳的画面再次浮现脑海,似乎鼻血又涌了出来。
冯倩的打扮实在太诱人了。
一头海藻般浓密的长发,微微卷曲,湿漉漉的凝聚着水珠,滴落在那一袭纯白色的雪纺长裙上,又浸透了几分,香肩裸露,修长的美腿、精致的小脚全都暴露在空气中,散着诱人的清香。
许默下意识的摸了摸鼻子,僵硬的笑了笑,“是啊,是啊。”
“姐,故乡就是许默写的。”尴尬了片刻,冯川开口打破了静默,接着又显摆起来,他一直纠结家人说他眼光差的事情,“姐,怎么样,我眼光还是不错的吧?”
“你还有眼光?”冯倩翻了白眼,一脸不屑,她向来直率,何况他那样说,岂不是连带着把许默也给夸了,她正不爽呢,嘴下毫不留情,“林言雨就是你的眼光?”
冯川讪笑,而一旁的许默却被冯倩那一瞬间的风情,吸住了眼神。
冯倩虽然比许默大了6岁,性格也霸道,可终究是个未出过阁的女生,甚至还没谈过恋爱,就被许默看遍了身子,所以再次见到许默和刚刚一模一样的神色,直接羞红了脸,没好气的哼道。
“看够了吗?”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角落,盛放最不愿记起的故事,想要抹去一切痕迹,却总会被人不经意提及。
冯倩没想到,再次回忆起那段往事,会是因为一首简简单单的歌。
冯倩从小主意就正,像是大二那年加入烽火乐队,很多好友的反对,劝说,都被她婉言拒绝了,她说,她相信她们,可结果......却是那么讽刺!
她想不到,乐队成员为了出名,竟在一次酒会上,出卖了她,若不是那次恰好结识了张静,险些就酿成了苦果。
虽然,后来收拾了那几个成员,事情也已经过去多年,可那种背叛的感觉,却像是一道永远结不了痂的疤,始终隐隐刺痛着她。
心中的苦涩,除了张静,冯倩没和任何人提起,一个人沉寂,想家却无法诉说,坚毅的性格却让她只能独自咽下。
时间成了治愈的良药,渐渐的,冯倩再不曾想起这件往事。
3年后,冯倩从中央音乐学院毕业,又一次接到了知音乐队的邀请,那时向来霸气的她,第一次犹豫了,迷茫,担忧,可她太喜欢音乐,喜欢摇滚,所以最终还是拒绝了家里的安排,留在了首都,担任乐队主唱。
这次,她是幸运的。
虽然乐队名气不大,演出也不多,可崇尚原创的他们,养活的起自己,而且成员个个义气,他们活得潇洒。
冯倩所在的知音乐队,加上她这个主唱一共5人,键盘,鼓手,贝斯,吉他,这些都是她的学长,都有着相处多年的女友,甚至鼓手和键盘还结了婚,虽然冯倩很漂亮,可也都没什么其它的想法,他们欣赏冯倩霸气的性格,当成兄弟一样,平时极为照顾。
这次家里酒吧开业,原本,冯倩是不打算回来的,倒不是不想,而是实在不好意思。
因为7、8月份正处暑假,是旅游的旺季,首都更是如此,也是他们乐队最赚钱的一段日子,作为乐队主唱,她实在不好意思撇下大伙的生计,一个人跑回来。
可不知怎的,事情就被乐队的成员们知道了,愣是将她逼了回来,甚至合计着放下手中的所有演出,大伙一起过来帮忙,这可吓坏了她。
冯倩很清楚,他们乐队的演出,大多是凭着口碑来的,许多信得过他们的酒吧,甚至很少和他们签订违约的合同。
这么忙的时间里,她一个人回来还好,毕竟谁都难免有些要紧的事,演出的地方大多是会理解的,要是都跑了来,那就完全变了性质,失了信用。
真要这样,乐队将来是很难生存的,她不能这样做,何况还有成员指此养家。
所以,冯倩只好劝住其他成员,一个人回来了。不过,她的一个好友倒是没什么事情,说是要过来凑凑热闹,只是对方演出的话剧还有最后一场,所以要比她晚些日子才到。
这样的生活,冯倩很喜欢,当然,如果能遇到一首自己的代表作品,那就更好了,只可惜,一直没曾遇见。却想不到,这次回来,在这个生养自己的小县城里,竟让她遇见了。
是的,就是许默的故乡。
她觉得这首歌太适合他们的乐队了,所以,冯倩迫切的想要见一下词曲的作者,可让她郁闷的是,自己这个不靠谱的弟弟,竟连对方的联系方式也没留下。
冯倩气结不已,对此更是耿耿于怀。
于是,在家里,每次见到那张欠揍的脸,冯倩都忍不住数落一番,不过,这下可惹毛了她那个护犊子的老妈,直接将她发派到了酒吧里,事情不忙完,不许回家。
直到今天,才总算是忙完了酒吧里的事情,累坏了的她,刚回到了家里,准备舒舒服服的泡了个热水澡。
却没想到,竟然......
冯倩快疯了,脑海中总是不断浮现刚刚的画面,那个一丝不挂的自己,被一个男人直愣愣的看着。
冯倩羞愤要死,在浴室里,再顾不上其它,匆匆擦了擦身子,穿好衣服就怒气冲冲的走了出来,可出来后,冯倩就傻眼了。
冯川也在!
这下,冯倩完全不知道要怎样开口了,难道再让多一个人也知道,她刚刚被一个男人看光了?
不!那个人,即便是她的亲弟弟也不行!
怒气冲冲的话,刚至嘴边就被冯倩硬生生咽了回去,不过,心中的气郁却愈加浓厚。
因为她清楚的听见,那小子竟然睁着眼说瞎话,说什么要去酒吧见她,难道他不清楚,如今的她究竟在哪里吗?而且,最为可气的是,看完了她,这小子居然没事人似得,还想跑!
不能发泄,冯倩恨得咬牙切齿,“怎么,这是要去哪啊?”
在许默身体僵住的时候,冯川率先转过了身子,见冯倩一身湿漉漉的样子,再联想到刚刚的尖叫声,无意的瞥了眼许默,已是大概猜到了几分。
因为卫生间的房门,早上是被他不小心弄坏的,还没来得及修,不过一想到老姐的性格,现在的他可不敢说这些,再望着许默手中紧紧攥着的香皂,冯川嘴角抽搐了下,明知故问道,“老姐,你在家啊!”
“我和许默还准备去酒吧找你呢。”冯川狠狠的搂住许默,扳过对方的身子,眯起眼,“是不是啊,许默?”
许默被扳过身子,无奈的望向冯倩,瞬间,那付香艳的画面再次浮现脑海,似乎鼻血又涌了出来。
冯倩的打扮实在太诱人了。
一头海藻般浓密的长发,微微卷曲,湿漉漉的凝聚着水珠,滴落在那一袭纯白色的雪纺长裙上,又浸透了几分,香肩裸露,修长的美腿、精致的小脚全都暴露在空气中,散着诱人的清香。
许默下意识的摸了摸鼻子,僵硬的笑了笑,“是啊,是啊。”
“姐,故乡就是许默写的。”尴尬了片刻,冯川开口打破了静默,接着又显摆起来,他一直纠结家人说他眼光差的事情,“姐,怎么样,我眼光还是不错的吧?”
“你还有眼光?”冯倩翻了白眼,一脸不屑,她向来直率,何况他那样说,岂不是连带着把许默也给夸了,她正不爽呢,嘴下毫不留情,“林言雨就是你的眼光?”
冯川讪笑,而一旁的许默却被冯倩那一瞬间的风情,吸住了眼神。
冯倩虽然比许默大了6岁,性格也霸道,可终究是个未出过阁的女生,甚至还没谈过恋爱,就被许默看遍了身子,所以再次见到许默和刚刚一模一样的神色,直接羞红了脸,没好气的哼道。
“看够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