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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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是小镇最美的时节。
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印红了天边,暖风轻轻,拂着绿油油的谷稻微微摆动,迎合着虫儿声,为小镇添上了一抹慵懒的味道。
此时的小镇,楼房是个稀罕物,大多人家还都住着红砖瓦房,也没什么娱乐,所以茶余饭后,大街小巷上,三五成群的唠会家长里短就成了小镇人最常见的消遣。
许家也不例外。
这也是许默母亲最爱参与的娱乐。
只是今天家中的事情有些多,所以简单吃过饭,许母将许默送出门就返回了屋里,她还要再添些柴火,大骨炖白了才好。
而许默也要骑着单车,去给医院的父亲送饭。
许默骑着的是辆黑色二八,据说是上海产的,早些年可是正而八经的大件,不过这两年却已经不大值钱了,远不如市面正流行的变速。
即便这样,新二八,许家也是舍不得买的。
这是许默的父亲许承在破烂厂淘弄回来的架子,又安了车圈,手闸,统共花了许承小半个月的工资,是为了送许默上小学用的,着实让许母心疼了好一阵子。
镇医院离许默家不近,也不算远,主要还是小镇不大。
整个小镇只有一条主道,是条近6米宽的土路,横贯东西,镇医院和许默家都在这条主道上,医院在小镇的东面,而许默家在西面,相距大概6、7里地的样子。
所以,骑着车子的许默很快便到达了医院大门前。
医院不大,就2栋双层小楼,一前一后,分了门诊,住院部。
许默父亲在后面的住院部,住在二楼一间靠楼梯的病房里,是个六人间,属于骨伤科。许默进屋的时候,许承正吊着脚,打着点滴。
屋子左右各摆着三张病床,床头、床尾斑驳的掉着白色的皮,米白色的床单已经洗的泛黄,每个病床边上都置放了简单的柜子,棚顶中央一个老式的三叶风扇嘎吱嘎吱的转着,似乎随时都可能掉下来。
同在病房里还有一位老人,在父亲对面,大概60来岁的样子,前世的许默从没和对方交流过,只知道是患了肺气肿,胸腔开了个口子插着一根软管,另一头接着一个透明的小水壶,随着呼吸,咕噜噜的冒着气泡,像水沸腾了一样。
许默一度纳闷过,这样的病怎么被分进了完全不相及的骨伤科。要知道,镇医院可不像省、市医院恨不得走廊都住满患者。
因为医院条件有限,来院就医的大多是些头痛脑热的毛病,一般挂两个吊瓶就回家了。所以住院部里空的很,着实没必要挤在别的科室里。
而且,老人看起来也不像穷苦人家,住不起大医院。就像同时送进来的那个青年,只简单的处理了下,就转入市院了,整个过程没20分钟,尽管病情没啥,可照人家的话说就是根本信不过这里。
不过这些都不关许默的事,他也没想过要多事。
因为许默父亲只是个临时工,又是班外受伤,所以算不上工伤,不过老板还算讲究,派人来看望了一次,又送了500块钱。
不过相对昂贵的医药费,这还是有些不足的。
所以许默一直在想着怎么弄些钱,他还想将父亲转入市院的,毕竟那里的条件确实好很多。前世因家中拮据,没几天父亲就出院回家静养了,病情反复下,父亲也糟了不少罪。
许默可不想再来一遍,这样的记忆一次就够了。
病床边上,许默低着头打开印花布兜,露出3个印着机械厂字样的铝制饭盒,一样样取出,摆在床头的柜子上,又一一打开。
饭食很丰盛,都是些过年也不见得吃的到的稀罕物。
三个馒头,小半盒鸡蛋木耳,满满一大盒子骨头汤,漂了些香菜和碎肉,闻着就能让人掉些口水出来,不过骨头却被母亲留在了锅里,说是要再上炖一遍。
“爸,吃饭了。”
许默是有些心虚的,对于逃避高考的事情,来时他就做好挨骂的准备了。
只是没想到,向来严厉,骄傲的父亲,并没训斥许默,而是沉默良久后才开口,“以后,有什么打算?”
嗯?
许默一时没反应过来,抬起头,随口将心中打算托出,“我想复读一年。”
许承仔细瞧着许默,似乎是没想到会收到这样的答案,有些错愕,不过很快有了笑意,这才接过许默递来的筷子,只说了一个字,“好。”
见父亲没了下文,许默也放下心来,打量起父亲。
父亲和印象里差别很大,脸上一点没有前世浸在酒精里的绛紫。可望着父亲异常苍白的面容,许默又开始自责,陷入矛盾之中,如果当时先救父亲......
许默纠结的样子自然没逃过许承的眼睛,不过许承却回错了意,还以为自己儿子在担心家中拮据,自责着。
许承放下筷子,显得很郑重。
许承对许默讲了很多,却一点没说家里的困难,甚至不惜拿自己当做反面教材,只是希望儿子考个好一点的大学,能生活的好些。
许默没办法拒绝,也不会拒绝,因为那本就是他想要弥补的遗憾。
晚上陪护,许默原本是想要留下的,却被父亲赶走了,说让把他母亲送过来。
许默的母亲不会骑车,所以许默是将母亲送到医院后,才又返回家里的,
回到家的许默一直没法入睡,望着糊满报纸的天花板,许默躺在自己的小床上翻来覆去的想着赚钱的法子。他忽然发现自己真的白活了,除了唱歌,也竟不会别的什么了。活两辈子的他愣是没想出来钱的路子。
唯一知道来钱快的或许就是炒房子了,2004年后的房价着实是一天一个价,天价。
可离现在还有2年呢,再说就算知道现在是最好的投资时期,他也的有本钱才行啊,如今的房价只是相对后世便宜的离谱,可是对于生活在这个时期的人来说,它依然昂贵。
实在是工资水平低啊。
至于写歌。
别闹了,他脑子里确实有很多歌曲,可是哪有路子卖啊,小镇上甚至连个卖吉他的铺子都找不到。这可不是后世电子产品发达的世界,弄首歌录个视屏,一上传,没准第二天醒来就成了网红,现在的电脑虽说不是什么稀罕物,可也没达到普及的状态。
大家还都叫着微机呢。
夏季是小镇最美的时节。
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印红了天边,暖风轻轻,拂着绿油油的谷稻微微摆动,迎合着虫儿声,为小镇添上了一抹慵懒的味道。
此时的小镇,楼房是个稀罕物,大多人家还都住着红砖瓦房,也没什么娱乐,所以茶余饭后,大街小巷上,三五成群的唠会家长里短就成了小镇人最常见的消遣。
许家也不例外。
这也是许默母亲最爱参与的娱乐。
只是今天家中的事情有些多,所以简单吃过饭,许母将许默送出门就返回了屋里,她还要再添些柴火,大骨炖白了才好。
而许默也要骑着单车,去给医院的父亲送饭。
许默骑着的是辆黑色二八,据说是上海产的,早些年可是正而八经的大件,不过这两年却已经不大值钱了,远不如市面正流行的变速。
即便这样,新二八,许家也是舍不得买的。
这是许默的父亲许承在破烂厂淘弄回来的架子,又安了车圈,手闸,统共花了许承小半个月的工资,是为了送许默上小学用的,着实让许母心疼了好一阵子。
镇医院离许默家不近,也不算远,主要还是小镇不大。
整个小镇只有一条主道,是条近6米宽的土路,横贯东西,镇医院和许默家都在这条主道上,医院在小镇的东面,而许默家在西面,相距大概6、7里地的样子。
所以,骑着车子的许默很快便到达了医院大门前。
医院不大,就2栋双层小楼,一前一后,分了门诊,住院部。
许默父亲在后面的住院部,住在二楼一间靠楼梯的病房里,是个六人间,属于骨伤科。许默进屋的时候,许承正吊着脚,打着点滴。
屋子左右各摆着三张病床,床头、床尾斑驳的掉着白色的皮,米白色的床单已经洗的泛黄,每个病床边上都置放了简单的柜子,棚顶中央一个老式的三叶风扇嘎吱嘎吱的转着,似乎随时都可能掉下来。
同在病房里还有一位老人,在父亲对面,大概60来岁的样子,前世的许默从没和对方交流过,只知道是患了肺气肿,胸腔开了个口子插着一根软管,另一头接着一个透明的小水壶,随着呼吸,咕噜噜的冒着气泡,像水沸腾了一样。
许默一度纳闷过,这样的病怎么被分进了完全不相及的骨伤科。要知道,镇医院可不像省、市医院恨不得走廊都住满患者。
因为医院条件有限,来院就医的大多是些头痛脑热的毛病,一般挂两个吊瓶就回家了。所以住院部里空的很,着实没必要挤在别的科室里。
而且,老人看起来也不像穷苦人家,住不起大医院。就像同时送进来的那个青年,只简单的处理了下,就转入市院了,整个过程没20分钟,尽管病情没啥,可照人家的话说就是根本信不过这里。
不过这些都不关许默的事,他也没想过要多事。
因为许默父亲只是个临时工,又是班外受伤,所以算不上工伤,不过老板还算讲究,派人来看望了一次,又送了500块钱。
不过相对昂贵的医药费,这还是有些不足的。
所以许默一直在想着怎么弄些钱,他还想将父亲转入市院的,毕竟那里的条件确实好很多。前世因家中拮据,没几天父亲就出院回家静养了,病情反复下,父亲也糟了不少罪。
许默可不想再来一遍,这样的记忆一次就够了。
病床边上,许默低着头打开印花布兜,露出3个印着机械厂字样的铝制饭盒,一样样取出,摆在床头的柜子上,又一一打开。
饭食很丰盛,都是些过年也不见得吃的到的稀罕物。
三个馒头,小半盒鸡蛋木耳,满满一大盒子骨头汤,漂了些香菜和碎肉,闻着就能让人掉些口水出来,不过骨头却被母亲留在了锅里,说是要再上炖一遍。
“爸,吃饭了。”
许默是有些心虚的,对于逃避高考的事情,来时他就做好挨骂的准备了。
只是没想到,向来严厉,骄傲的父亲,并没训斥许默,而是沉默良久后才开口,“以后,有什么打算?”
嗯?
许默一时没反应过来,抬起头,随口将心中打算托出,“我想复读一年。”
许承仔细瞧着许默,似乎是没想到会收到这样的答案,有些错愕,不过很快有了笑意,这才接过许默递来的筷子,只说了一个字,“好。”
见父亲没了下文,许默也放下心来,打量起父亲。
父亲和印象里差别很大,脸上一点没有前世浸在酒精里的绛紫。可望着父亲异常苍白的面容,许默又开始自责,陷入矛盾之中,如果当时先救父亲......
许默纠结的样子自然没逃过许承的眼睛,不过许承却回错了意,还以为自己儿子在担心家中拮据,自责着。
许承放下筷子,显得很郑重。
许承对许默讲了很多,却一点没说家里的困难,甚至不惜拿自己当做反面教材,只是希望儿子考个好一点的大学,能生活的好些。
许默没办法拒绝,也不会拒绝,因为那本就是他想要弥补的遗憾。
晚上陪护,许默原本是想要留下的,却被父亲赶走了,说让把他母亲送过来。
许默的母亲不会骑车,所以许默是将母亲送到医院后,才又返回家里的,
回到家的许默一直没法入睡,望着糊满报纸的天花板,许默躺在自己的小床上翻来覆去的想着赚钱的法子。他忽然发现自己真的白活了,除了唱歌,也竟不会别的什么了。活两辈子的他愣是没想出来钱的路子。
唯一知道来钱快的或许就是炒房子了,2004年后的房价着实是一天一个价,天价。
可离现在还有2年呢,再说就算知道现在是最好的投资时期,他也的有本钱才行啊,如今的房价只是相对后世便宜的离谱,可是对于生活在这个时期的人来说,它依然昂贵。
实在是工资水平低啊。
至于写歌。
别闹了,他脑子里确实有很多歌曲,可是哪有路子卖啊,小镇上甚至连个卖吉他的铺子都找不到。这可不是后世电子产品发达的世界,弄首歌录个视屏,一上传,没准第二天醒来就成了网红,现在的电脑虽说不是什么稀罕物,可也没达到普及的状态。
大家还都叫着微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