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第一次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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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莎贝拉是一个长相温婉的女孩,她的眼神不管任何时候,都很安宁,似乎从来不知道生气为何物,但是这种安宁却叫人害怕,因为除了安宁,她的眼睛中似乎就没有了任何一种其他情绪,宁静地不像是一个15岁的小女孩。
只有当她面对哥哥的时候,她才会毫无保留地暴露自己的情绪和内心所有的想法,在她心中,只有哥哥才是可以信赖的人。
这种性格是从小在唐人街长大的环境造成的,那里的人们冷漠而自私,黑帮横行,弱肉强食,如布鲁斯和伊莎贝拉这样的孤儿,都是在同龄孩子的嘲笑、欺辱中长大。
因为伊莎贝拉,布鲁斯从小到大和别人打过无数次架,虽然每一次都以失败告终,但是他不屈不挠的性格也正是在这种环境中日益变得刚强。
当杨逍走进病房,看向病床上的伊莎,对方也似乎有所觉地看向他,两双眼睛无视了距离和空间,瞬间交汇在一起。
“哥!你来了!”伊莎惊喜地喊道,是标准的汉语,他们兄妹俩在一起的时候,都习惯说母语。
一股暖意从心底升起,杨逍忽然感觉鼻子有点酸,这是他的妹妹,从小一起相依为命的亲妹妹!
复杂的情感充斥了他的心扉,来自这具身体的本能,让他坚信,病床上躺着的这位如花一般的少女,就是他的命,就是他的天,就是他的全部!
从父母出事的那一天,在黑暗冰冷的雨夜中,抱着浑身颤抖的伊莎,他就发誓要穷尽一生去保护她,让她快乐地成长,绝不受一丁点委屈。
但是,现在她却躺在了病床上,面对的是看不见光的未来。
猛的摆了摆头,似乎要甩掉忧愁和烦恼,杨逍努力挤出了一丝微笑,来到伊莎的身边。
“哥,这里住院好无聊,每天就打吊瓶,我们回家吧,好吗?”
虽然伊莎努力装出一副无所谓半撒娇的样子,但是杨逍可以感觉到伊莎眼底深处的那丝忧虑,她是担心哥哥!
杨逍心中一疼,温柔而坚决地说道:“伊莎别担心,你好好在这里治疗,哥哥会解决一切的,相信我,要不了多久,你就可以在阳光下快乐地奔跑了。”
……
三天后,一处昏暗的小巷中。
几个穿着嘻哈服的小混混正在调戏一个少女,虽然少女一脸的雀斑,身材也很瘦弱,但是耐不住年轻、有活力,而且孤身一人。
这样的情形,只能发生一种后果。
杨逍默默地隐藏在一个小窗口后,通过瞄准镜,牢牢锁定了领头的一个大个子,他已经抓住了少女的胳膊,正要把对方压到墙角,旁边的几个跟班跟着围拢过去,露出了邪恶的笑容。
女孩大力挣扎,拼命呼救,但是巷口的行人却充耳不闻,急促而过。
“真是一个冷漠的世界啊。”杨逍叹了口气,扣动了扳机。
一发冲击力十足的塑料弹准确无误地击中领头混混的后脑勺,后者一声痛呼,用手捂紧了自己的脑袋,刚要张嘴开骂,查看是谁偷袭了他,但是接二连三的打击紧随而来。
不只是他,还有他的三个跟班,都尝到了塑料气枪弹的滋味,女孩终于瞅准机会,跑出了巷口,没有回头,没有报警,只是一路狂奔。
杨逍对于这种情况,心中早有预料,并不着恼。
查看系统——
拯救少女艾玛免于恶人的******,功德值+1;教训了以洛克为主的恶人团队,功德值+4。
还不错!四个人就是4点功德值,这个系统还挺人性化,没有混为一谈,而是分为独立的个体事件。
终于,他打完了气枪弹,混混们也发现了他。
“臭小子!你找死吗?”
“混蛋!我要杀了你!”
“他在二楼,快!上去抓住他!”
一声声愤怒的咆哮响起,杨逍却毫不在意,反而打开了窗户,冲着底下的四个人高马大的青年混混竖起了中指。
然后背起气枪,从容离去。
他早已规划好了离去的路线,以他灵活的身手,后面那四头猪是绝追不上他的。
很快,杨逍就穿越了纵横交错的楼栋,回到了自己的家。
这个地方他是再也不想住下去了,昨晚上还被一只大如小猫的老鼠拱了被窝,那种酸爽简直了!
好在他很快就要摆脱这种处境了,三天来,他几乎倾尽了全力穿行在大街小巷,努力寻找惩恶扬善的机会。
比如扶老奶奶过马路,帮小朋友找妈妈,还有刚才的英雄救“美”,都是扬善。每到晚上,他还要专门制作一些陷阱和小工具,去混混们最爱玩耍的地方,守株待兔,狠狠教训他们,这是惩恶。
功夫不负有心人,三天下来,他总共累积了86点功德值,可以在仙界停留三天半时间。
眼瞅着天快黑了,鲨鱼帮的人估计也要来收账了,杨逍也要着手准备穿越了,他从床底下的一个旅行箱中拿出了一个背包,里面鼓囊囊的塞满了东西,这是他准备第一次去仙界倒腾的货品。
只有三天半的时间,根本就来不及修成绝世神通,恐怕连山门都找不到,还是倒腾点货物,来的实在。
在他理解中,仙界虽然是神仙居住的地方,但是应该也是有凡人城市的,而且应该是纯古风,带点现代的小饰品过去,说不定能卖出奇价,最后就算换不了什么宝贝,折成银两带回来,也值不少钱呢。
除了背包,他还准备了一柄匕首和刚才打混混的那杆气枪,他当然想带一把真枪过去防身,可是却没钱买,也没有资格买。
在美国买枪,是要实名身份登记的,如杨逍这种亚裔孤儿是受到歧视的,即便有美国公民身份,也不好使,人家说不卖你就不卖你。
杨逍也不知道自己会穿越到什么地方,因为第一次是随机穿越,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他做足了防护措施,身上绑了很多棉花,两手臂上也加装了铁片,胸口和后背更是各贴了一块铁板,绑得结结实实的。
最后他还带上了一个摩托车头盔(从垃圾场捡的),一切准备就绪,他在脑海中默默呼唤仙界通行证,并下达了穿越的指令,于是神奇的一幕出现了,只见在昏暗的地下室中,一个光点凭空诞生,然后迅速扩大,短短3秒钟时间已经扩大成两米高的一道光门,无尽璀璨的光芒从门内透出,令人迷醉。
杨逍情不自禁地迈步踏入其中,刚刚迈出第一步,整个人就被一股巨力吸了进去。
他心中一跳,还没反应过来,脚下已经传来了坚实的感觉。
入眼已是一片鸟语花香、青山绿水的美丽风景。
深深吸了口气,一股清爽弥漫全身,顿觉通体透彻,神清气爽。
杨逍出现的地方是一片山道,放眼望去,天极高,地极远,一行白鹭在云中畅游。
山脚下似乎有一座城池,在雾气中隐现。
杨逍心中激荡,豪情顿生。
看江山如画,多少豪杰并起,还看今朝!
仙界,我来了!
伊莎贝拉是一个长相温婉的女孩,她的眼神不管任何时候,都很安宁,似乎从来不知道生气为何物,但是这种安宁却叫人害怕,因为除了安宁,她的眼睛中似乎就没有了任何一种其他情绪,宁静地不像是一个15岁的小女孩。
只有当她面对哥哥的时候,她才会毫无保留地暴露自己的情绪和内心所有的想法,在她心中,只有哥哥才是可以信赖的人。
这种性格是从小在唐人街长大的环境造成的,那里的人们冷漠而自私,黑帮横行,弱肉强食,如布鲁斯和伊莎贝拉这样的孤儿,都是在同龄孩子的嘲笑、欺辱中长大。
因为伊莎贝拉,布鲁斯从小到大和别人打过无数次架,虽然每一次都以失败告终,但是他不屈不挠的性格也正是在这种环境中日益变得刚强。
当杨逍走进病房,看向病床上的伊莎,对方也似乎有所觉地看向他,两双眼睛无视了距离和空间,瞬间交汇在一起。
“哥!你来了!”伊莎惊喜地喊道,是标准的汉语,他们兄妹俩在一起的时候,都习惯说母语。
一股暖意从心底升起,杨逍忽然感觉鼻子有点酸,这是他的妹妹,从小一起相依为命的亲妹妹!
复杂的情感充斥了他的心扉,来自这具身体的本能,让他坚信,病床上躺着的这位如花一般的少女,就是他的命,就是他的天,就是他的全部!
从父母出事的那一天,在黑暗冰冷的雨夜中,抱着浑身颤抖的伊莎,他就发誓要穷尽一生去保护她,让她快乐地成长,绝不受一丁点委屈。
但是,现在她却躺在了病床上,面对的是看不见光的未来。
猛的摆了摆头,似乎要甩掉忧愁和烦恼,杨逍努力挤出了一丝微笑,来到伊莎的身边。
“哥,这里住院好无聊,每天就打吊瓶,我们回家吧,好吗?”
虽然伊莎努力装出一副无所谓半撒娇的样子,但是杨逍可以感觉到伊莎眼底深处的那丝忧虑,她是担心哥哥!
杨逍心中一疼,温柔而坚决地说道:“伊莎别担心,你好好在这里治疗,哥哥会解决一切的,相信我,要不了多久,你就可以在阳光下快乐地奔跑了。”
……
三天后,一处昏暗的小巷中。
几个穿着嘻哈服的小混混正在调戏一个少女,虽然少女一脸的雀斑,身材也很瘦弱,但是耐不住年轻、有活力,而且孤身一人。
这样的情形,只能发生一种后果。
杨逍默默地隐藏在一个小窗口后,通过瞄准镜,牢牢锁定了领头的一个大个子,他已经抓住了少女的胳膊,正要把对方压到墙角,旁边的几个跟班跟着围拢过去,露出了邪恶的笑容。
女孩大力挣扎,拼命呼救,但是巷口的行人却充耳不闻,急促而过。
“真是一个冷漠的世界啊。”杨逍叹了口气,扣动了扳机。
一发冲击力十足的塑料弹准确无误地击中领头混混的后脑勺,后者一声痛呼,用手捂紧了自己的脑袋,刚要张嘴开骂,查看是谁偷袭了他,但是接二连三的打击紧随而来。
不只是他,还有他的三个跟班,都尝到了塑料气枪弹的滋味,女孩终于瞅准机会,跑出了巷口,没有回头,没有报警,只是一路狂奔。
杨逍对于这种情况,心中早有预料,并不着恼。
查看系统——
拯救少女艾玛免于恶人的******,功德值+1;教训了以洛克为主的恶人团队,功德值+4。
还不错!四个人就是4点功德值,这个系统还挺人性化,没有混为一谈,而是分为独立的个体事件。
终于,他打完了气枪弹,混混们也发现了他。
“臭小子!你找死吗?”
“混蛋!我要杀了你!”
“他在二楼,快!上去抓住他!”
一声声愤怒的咆哮响起,杨逍却毫不在意,反而打开了窗户,冲着底下的四个人高马大的青年混混竖起了中指。
然后背起气枪,从容离去。
他早已规划好了离去的路线,以他灵活的身手,后面那四头猪是绝追不上他的。
很快,杨逍就穿越了纵横交错的楼栋,回到了自己的家。
这个地方他是再也不想住下去了,昨晚上还被一只大如小猫的老鼠拱了被窝,那种酸爽简直了!
好在他很快就要摆脱这种处境了,三天来,他几乎倾尽了全力穿行在大街小巷,努力寻找惩恶扬善的机会。
比如扶老奶奶过马路,帮小朋友找妈妈,还有刚才的英雄救“美”,都是扬善。每到晚上,他还要专门制作一些陷阱和小工具,去混混们最爱玩耍的地方,守株待兔,狠狠教训他们,这是惩恶。
功夫不负有心人,三天下来,他总共累积了86点功德值,可以在仙界停留三天半时间。
眼瞅着天快黑了,鲨鱼帮的人估计也要来收账了,杨逍也要着手准备穿越了,他从床底下的一个旅行箱中拿出了一个背包,里面鼓囊囊的塞满了东西,这是他准备第一次去仙界倒腾的货品。
只有三天半的时间,根本就来不及修成绝世神通,恐怕连山门都找不到,还是倒腾点货物,来的实在。
在他理解中,仙界虽然是神仙居住的地方,但是应该也是有凡人城市的,而且应该是纯古风,带点现代的小饰品过去,说不定能卖出奇价,最后就算换不了什么宝贝,折成银两带回来,也值不少钱呢。
除了背包,他还准备了一柄匕首和刚才打混混的那杆气枪,他当然想带一把真枪过去防身,可是却没钱买,也没有资格买。
在美国买枪,是要实名身份登记的,如杨逍这种亚裔孤儿是受到歧视的,即便有美国公民身份,也不好使,人家说不卖你就不卖你。
杨逍也不知道自己会穿越到什么地方,因为第一次是随机穿越,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他做足了防护措施,身上绑了很多棉花,两手臂上也加装了铁片,胸口和后背更是各贴了一块铁板,绑得结结实实的。
最后他还带上了一个摩托车头盔(从垃圾场捡的),一切准备就绪,他在脑海中默默呼唤仙界通行证,并下达了穿越的指令,于是神奇的一幕出现了,只见在昏暗的地下室中,一个光点凭空诞生,然后迅速扩大,短短3秒钟时间已经扩大成两米高的一道光门,无尽璀璨的光芒从门内透出,令人迷醉。
杨逍情不自禁地迈步踏入其中,刚刚迈出第一步,整个人就被一股巨力吸了进去。
他心中一跳,还没反应过来,脚下已经传来了坚实的感觉。
入眼已是一片鸟语花香、青山绿水的美丽风景。
深深吸了口气,一股清爽弥漫全身,顿觉通体透彻,神清气爽。
杨逍出现的地方是一片山道,放眼望去,天极高,地极远,一行白鹭在云中畅游。
山脚下似乎有一座城池,在雾气中隐现。
杨逍心中激荡,豪情顿生。
看江山如画,多少豪杰并起,还看今朝!
仙界,我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