刽子手是技术活【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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刽子手,这大概是古代一项优秀选手很少的技术工种。因为杀人,百分之二百是一项难度颇高的技术活儿。
在古代,很多刽子手都是家族产业,子承父业,从小练习,这样才能保证过硬的杀人技巧。在法国,一位被宣判有罪的人,为了救自己,自告奋勇当了刽子手,他用的是剑。在1626年,这位哥们儿用了29剑才把查莱斯伯爵砍死。碰到这种蹩脚的刽子手,罪犯的心情不知该怎么形容。我想,查莱斯伯爵对于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绝望感,大概是很有发言权的。在这种时候,杀人甚至已经不仅仅是关乎技巧的问题,已经上升到道德、人品的高度了。
当看到一位刽子手砍了5斧子才将一个罪犯的头砍下来的时候,我仿佛看到颈椎骨的骨屑随着扬起的斧子,从趴在断头台上极其无语的罪犯脖子处纷纷扬扬地飞到了空气中。如果那个时侯他们还能够祈祷的话,大概是希望下一斧子过后自己的头就能滚到地上去吧。
所以说,吉勒汀医生算得上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他发明的吉勒汀式断头台,让罪犯避免了挨上很多斧子而不死的悲惨命运。只要轻轻拉开那个绳索上的结,斧子从高处落下,就可与过去一刀两断。我在一部关于方世玉的影片中看到过这种断头台。这让我很欣慰,以为在封建时代晚期的中国罪犯,终于也是享受到了高科技带给他们的痛快。但让我悲哀的是,无论是学识渊博的龚老师,还是一位对古物颇有研究的朋友都向我表示: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证据表明吉勒汀式断头台在中国出现过。阿门,上帝保佑那些可怜的灵魂。
在杀人技巧的锤炼上,中国人体现出了比外国人多得多的精益求精精神。除了没有看到用29剑才砍死一个人的记录,即便是打屁股这种看起来比砍头轻得多的刑罚,中国人也是一丝不苟。
比如明朝时的廷杖(用棍子打屁股),就是难度颇高的技术活,行刑者是要经过严格训练的。当时的廷杖分为两种:着实打和用心打。这样说吧,如果你犯事了,皇帝很不开心,决定对你实行廷杖。那你得老老实实脱了裤子趴在那里。这个时候监刑体质的时候,毕竟那10几、20几斤重的棍子打在屁股上也不是闹着玩的。在这种情况下要是被打死,也只能怪自己体质不好了。而如果监刑太监喊的是”用心打”,那兄弟,如果此后的惨叫不算说话的话,那你就可以强烈说最后一句话了,因为用心打就意味着他在暗示行刑者将你往死里打。
同样是打屁股,同一个人打的,同一根棍子,如何做到自由掌握打死和不打死呢?当然,他们并非掏出自己的小弟弟,看到它能屈能伸能硬能软而恍然顿悟、自学成才的。在这项技艺的进步中,明朝大坏蛋刘瑾居功至伟。他严格训练行刑者,并制定了非常苛刻的选材标准。训练方法是这样的:先用皮革包扎成两个假人,一个里面装上砖块,一个外面裹一层纸。用杖打装砖块的假人,看上去下手很轻,但打开皮革查看,里面的砖块要全部粉碎;打包纸的假人时,看上去下手很重,但连纸都没有打破。练习者只有达到这样的境界,才能成为执行廷杖的行刑者。这是怎样的一种严谨的态度啊,再一次说明,中国人要想办好的事,可以比谁都办得更好。顺便说一句,刘瑾后来失势,也受到廷杖的惩罚,不过根据记载,这位兄弟并未被廷杖打死,因为对于这个恶贯满盈的人,有更残忍的刑罚等待着他,那就是凌迟。
若要论最能体现侩子手技巧的酷刑,那非凌迟莫属了。凌迟,就是千刀万剐,就是一刀刀慢慢把人割死。
先说刘瑾吧,这位大坏蛋最后就是被凌迟处死的。关于刘瑾割了几天,比较统一的说法是3天,而到底割了多少刀,则有两个版本:王永宽的《中国古代酷刑》和罗翔的《中华刑罚发达史》中的记载是3357刀,而徐进的《古代刑罚与刑具》中记载的是4700刀。如果这个属实,那么这是我看到的记载中被割得最多的,刘瑾当真是个挨千刀的。其他的记载有,清朝郑鄤被割3600刀(这位兄弟之所以被割,是因为有人告发他”杖母”、”奸妹”,古人是很注重孝道的,一直以来,不孝的行为都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明末袁崇焕被割了3700刀。若果是在现代,大可以搞个选秀节目,海选被割刀数最多的凌迟达人。
最牛的达人不知道是谁,最无语的人我是找到了,光绪年间的1905年3月25日,一人因谋杀某蒙古亲王被判处火刑,光绪觉得火刑太残忍了,为了表达皇家恩典和慈悲心肠,于是改了--凌迟。史上最无语的皇家恩典。这也是历史记载中最后一次凌迟。
我想强调的是,以上说的割了多少刀,并不是任意妄为的,而是判决书上规定的。一般来说,被凌迟的人都是割完判决书上的刀数才死的,有的甚至割完了还没死,还得给他一刀结果他的性命。其实这样看来,在这项工程中,真正受考验的不是犯人的忍耐力,而是刽子手的脔割技巧,因为犯人受不了了大不了一死了事,而据记载,刽子手如果还没割到规定的刀数犯人就死了,是要受到处罚的。
割3-4千刀,持续3天,人不死,这样的技巧何止鬼斧神工能够形容。我一直在想,古人是如何防止犯人在这3天里失血过多而死去的?我看的书上没有记载。书上倒是记载了如何防止犯人在受刑途中休克死去--犯人在行刑前被灌以大量鸦片。
当然,防止犯人没割够刀数就死了只是基础技术。就像煮饭要有米一样,活着的犯人就是刽子手用来下锅的米。对于一个要被割3000多刀的犯人来说,人只有639块肌肉,如何在割完2000刀之后还有肉可割,是更有挑战性的技术难题。当然,永远不要低估古人的智慧,在袁崇焕被正式下刀以前,刽子手用渔网罩住了他,让肉从网眼中凸出来,以方便割取(俗称鱼鳞剐)。据说可怜的袁崇焕皮肉被割尽人也没断气,虽然口中无法出声,但心肺间仍发出哀号。
所以当我在大街上眼睛直勾勾的看着一个穿着网袜的美女时,我的一个部位是浮想联翩的,但请相信不是你们想的那里,而是手,一双刽子手灵魂附体的手;我还想到了一张渔网,覆在袁崇焕身上的那张渔网。
科技是刑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人们在这个领域里马不停蹄、孜孜不倦。清朝时,刽子手发明了钩子刑法,为了精确行刑,刽子手先用钩子将犯人的肉勾起来,再用刀去割。郑鄤被凌迟的时候,每个刽子手都是带着一个小筐去的,里面装满了行刑的工具。在没有高精机器的古代,还有谁敢说杀人不是一项高难度的技术活儿?
刽子手,这大概是古代一项优秀选手很少的技术工种。因为杀人,百分之二百是一项难度颇高的技术活儿。
在古代,很多刽子手都是家族产业,子承父业,从小练习,这样才能保证过硬的杀人技巧。在法国,一位被宣判有罪的人,为了救自己,自告奋勇当了刽子手,他用的是剑。在1626年,这位哥们儿用了29剑才把查莱斯伯爵砍死。碰到这种蹩脚的刽子手,罪犯的心情不知该怎么形容。我想,查莱斯伯爵对于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绝望感,大概是很有发言权的。在这种时候,杀人甚至已经不仅仅是关乎技巧的问题,已经上升到道德、人品的高度了。
当看到一位刽子手砍了5斧子才将一个罪犯的头砍下来的时候,我仿佛看到颈椎骨的骨屑随着扬起的斧子,从趴在断头台上极其无语的罪犯脖子处纷纷扬扬地飞到了空气中。如果那个时侯他们还能够祈祷的话,大概是希望下一斧子过后自己的头就能滚到地上去吧。
所以说,吉勒汀医生算得上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他发明的吉勒汀式断头台,让罪犯避免了挨上很多斧子而不死的悲惨命运。只要轻轻拉开那个绳索上的结,斧子从高处落下,就可与过去一刀两断。我在一部关于方世玉的影片中看到过这种断头台。这让我很欣慰,以为在封建时代晚期的中国罪犯,终于也是享受到了高科技带给他们的痛快。但让我悲哀的是,无论是学识渊博的龚老师,还是一位对古物颇有研究的朋友都向我表示: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证据表明吉勒汀式断头台在中国出现过。阿门,上帝保佑那些可怜的灵魂。
在杀人技巧的锤炼上,中国人体现出了比外国人多得多的精益求精精神。除了没有看到用29剑才砍死一个人的记录,即便是打屁股这种看起来比砍头轻得多的刑罚,中国人也是一丝不苟。
比如明朝时的廷杖(用棍子打屁股),就是难度颇高的技术活,行刑者是要经过严格训练的。当时的廷杖分为两种:着实打和用心打。这样说吧,如果你犯事了,皇帝很不开心,决定对你实行廷杖。那你得老老实实脱了裤子趴在那里。这个时候监刑体质的时候,毕竟那10几、20几斤重的棍子打在屁股上也不是闹着玩的。在这种情况下要是被打死,也只能怪自己体质不好了。而如果监刑太监喊的是”用心打”,那兄弟,如果此后的惨叫不算说话的话,那你就可以强烈说最后一句话了,因为用心打就意味着他在暗示行刑者将你往死里打。
同样是打屁股,同一个人打的,同一根棍子,如何做到自由掌握打死和不打死呢?当然,他们并非掏出自己的小弟弟,看到它能屈能伸能硬能软而恍然顿悟、自学成才的。在这项技艺的进步中,明朝大坏蛋刘瑾居功至伟。他严格训练行刑者,并制定了非常苛刻的选材标准。训练方法是这样的:先用皮革包扎成两个假人,一个里面装上砖块,一个外面裹一层纸。用杖打装砖块的假人,看上去下手很轻,但打开皮革查看,里面的砖块要全部粉碎;打包纸的假人时,看上去下手很重,但连纸都没有打破。练习者只有达到这样的境界,才能成为执行廷杖的行刑者。这是怎样的一种严谨的态度啊,再一次说明,中国人要想办好的事,可以比谁都办得更好。顺便说一句,刘瑾后来失势,也受到廷杖的惩罚,不过根据记载,这位兄弟并未被廷杖打死,因为对于这个恶贯满盈的人,有更残忍的刑罚等待着他,那就是凌迟。
若要论最能体现侩子手技巧的酷刑,那非凌迟莫属了。凌迟,就是千刀万剐,就是一刀刀慢慢把人割死。
先说刘瑾吧,这位大坏蛋最后就是被凌迟处死的。关于刘瑾割了几天,比较统一的说法是3天,而到底割了多少刀,则有两个版本:王永宽的《中国古代酷刑》和罗翔的《中华刑罚发达史》中的记载是3357刀,而徐进的《古代刑罚与刑具》中记载的是4700刀。如果这个属实,那么这是我看到的记载中被割得最多的,刘瑾当真是个挨千刀的。其他的记载有,清朝郑鄤被割3600刀(这位兄弟之所以被割,是因为有人告发他”杖母”、”奸妹”,古人是很注重孝道的,一直以来,不孝的行为都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明末袁崇焕被割了3700刀。若果是在现代,大可以搞个选秀节目,海选被割刀数最多的凌迟达人。
最牛的达人不知道是谁,最无语的人我是找到了,光绪年间的1905年3月25日,一人因谋杀某蒙古亲王被判处火刑,光绪觉得火刑太残忍了,为了表达皇家恩典和慈悲心肠,于是改了--凌迟。史上最无语的皇家恩典。这也是历史记载中最后一次凌迟。
我想强调的是,以上说的割了多少刀,并不是任意妄为的,而是判决书上规定的。一般来说,被凌迟的人都是割完判决书上的刀数才死的,有的甚至割完了还没死,还得给他一刀结果他的性命。其实这样看来,在这项工程中,真正受考验的不是犯人的忍耐力,而是刽子手的脔割技巧,因为犯人受不了了大不了一死了事,而据记载,刽子手如果还没割到规定的刀数犯人就死了,是要受到处罚的。
割3-4千刀,持续3天,人不死,这样的技巧何止鬼斧神工能够形容。我一直在想,古人是如何防止犯人在这3天里失血过多而死去的?我看的书上没有记载。书上倒是记载了如何防止犯人在受刑途中休克死去--犯人在行刑前被灌以大量鸦片。
当然,防止犯人没割够刀数就死了只是基础技术。就像煮饭要有米一样,活着的犯人就是刽子手用来下锅的米。对于一个要被割3000多刀的犯人来说,人只有639块肌肉,如何在割完2000刀之后还有肉可割,是更有挑战性的技术难题。当然,永远不要低估古人的智慧,在袁崇焕被正式下刀以前,刽子手用渔网罩住了他,让肉从网眼中凸出来,以方便割取(俗称鱼鳞剐)。据说可怜的袁崇焕皮肉被割尽人也没断气,虽然口中无法出声,但心肺间仍发出哀号。
所以当我在大街上眼睛直勾勾的看着一个穿着网袜的美女时,我的一个部位是浮想联翩的,但请相信不是你们想的那里,而是手,一双刽子手灵魂附体的手;我还想到了一张渔网,覆在袁崇焕身上的那张渔网。
科技是刑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人们在这个领域里马不停蹄、孜孜不倦。清朝时,刽子手发明了钩子刑法,为了精确行刑,刽子手先用钩子将犯人的肉勾起来,再用刀去割。郑鄤被凌迟的时候,每个刽子手都是带着一个小筐去的,里面装满了行刑的工具。在没有高精机器的古代,还有谁敢说杀人不是一项高难度的技术活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