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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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an,明天的行程放在我的桌上,有事请打我的手机。”
丁默远富有磁性的嗓音突然响起。
“好的,丁董。”
刚过六点,V董秘有点诧异地看着几乎从不准时下班的丁董走出了办公室,庄严肃穆的表情维持到董事长进入电梯的那一刻瞬间坍塌了下来。
太棒了,今晚不会错过最后的打折期限了!V董秘如中了*cai似的喜上眉梢。
熙熙攘攘的都市,疾驰根本就是个奢望。出了停车场,没开几步就不得不在红灯前停下,丁默远无意间从车内后视镜看到了扔在后驾位的手提箱,它无声的提醒他开错了方向,这是去沐宅的路线,而他本应该背道而驰。
惯性真是件很无奈的事,总是在走了很久之后,方能回头。
丁默远轻声一叹,想着回到万景豪庭,别墅里黑漆漆冷冰冰的样子,额头就抽抽的疼。他猛地刹车,调转方向,索性回到了父母的住处。
丁大庆给丁默远开门时,温雯正在厨房里刷碗。
看见长久不曾出现的儿子,丁大庆也并未多热情,只是不咸不淡的说了句:“你回来啦”,就赶到电视机前看世界杯回放去了。
丁默远在玄关处换了拖鞋,步入自家的客厅,陈旧乏味的家具摆设映入眼帘的那一刻,他忽然觉得沐华说的很对,这里的确小得让人窒息。
原来人都有视觉习惯的,即使是和自己骨血相连至亲至密的感情,也经不起天空中绚烂烟花的诱惑。或许,诱惑本身也是有时限的,最长久存在的还是骨肉亲情,可目前的丁先生还么有在丁太太那儿找到贴了保质期限的标签。
温雯从厨房走了出来,她穿着围裙,戴着沾满清洁剂泡沫的塑料手套,满面笑容地说道:
“默远,你回来啦。吃饭了吗?现成的饺子和炒菜,我来……”
“妈,不用了,已经吃过了。”
“儿子好不容易回家一趟,连杯茶都不倒,你这个当爹的真不知道怎么当的!”温雯拉下脸对着盯着电视的丁大庆吼道:
“他又不是三岁的小孩子,三十岁的成年人了,自己还不会照顾自己!”
温雯不怒反笑:“是吗?!你都五十多了,你就会照顾自己了?别谈什么宏伟事业,工作工作都没有,家务家务也不会做,整天不是坐在电视机前面发痴,就是上网玩游戏,我呢,成天就跟在你后面,给你洗衣服、擦桌子,做饭扫地,简直都快成了你的老妈子了!”
丁大庆的眼睛就像黏在屏幕上一样,身子一动未动,只有嘴在嘀咕个不停:“是你自己不肯请保姆,我能有什么办法?”
“请保姆?你当儿子的钱这么好赚的啊!那是儿子的辛苦钱,我得攒着不能花的。就算要请保姆,也是给我将来的孙子请,哪怕一个月上万我都乐意,我才不会把钱砸在你身上,生生给糟蹋了!”
尽管时刻告诉自己要控制火气,维持董事长母亲的风度,千万不能让邻居们笑话,但一看到自己精品般的儿子,这个老公简直窝囊透了!温雯越想越火大,忍不住怒从心头起,恨向胆边生,新帐旧账一起算:
“你要是不想过了,就早说,我们立刻去民政局领证离婚,到时候,你是去找你那小妖精似的秘书也好,重新开个什么狗屁的外贸公司也罢,我绝对不拦你!!!”
或许是被叨扰了球赛,亦或是再也无法忍受日复一日的喋喋不休,没完没了,丁大庆也火了,他腾地站起身,冲到了房门口:“有完没完,有完没完!就为了过去那么点陈年破事,唠叨了多少年了,离就离,谁怕谁啊,这年头谁离开谁不能活啦!”
似乎从幼时起,父母激烈的战火就一直在熊熊燃烧着,他们仿佛有千年的积怨,哪怕百爪千挠,互相撕咬到对方遍体鳞伤也不能解恨,而他注定只能是这场战争的旁观者,因为任何安抚的语言和行为都毫无用处,除了火上浇油。
丁默远不知道如果他和沐华互换一下出身家庭,结果会是怎样?是在沉默中爆发呢?还是在沉默中更加沉默?琐碎和平庸是比痛苦本身更痛苦的东西,青春所拥有艳丽的锋芒和相爱时的激情都会在这永无止境的抱怨和鸡皮蒜皮中消耗殆尽。
在父母越来越高分贝的争吵声中,丁默远悄悄的转身走向玄关,重新换上鞋,走出家门。
如果万景豪庭是他今晚注定的归宿的话,丁默远希望自己能够在醉得忘乎所以之后,倒在冷冰冰的床上酣睡一场,于是他重新发动车子,停在了离家不远的酒吧门口。
这就是传说中丁太太以为和丁先生初遇的地方。
乌烟瘴气、光怪陆离的地下酒吧就像是可以包容一切孤独、荒诞和凄凉的地方,它甚至让你产生了一种错觉,任何幸福都是俗不可耐的,瞬间即逝的幻想,如果没什么伤心事或者奇遇的话,不如不要进去,趁早打道回府,看着无聊的电视剧打打瞌睡混过一晚。
丁太太以为第一次遇到丁先生的酒吧,其实是被丁先生定义为重逢的地点。
那个晚上,下班回家的丁默远也是因为不堪忍受父母升级版的争吵,第一次光临了这个酒吧。或许是失望引发了自暴自弃,或许是想为自己循规蹈矩的人生注入一些疯狂的色彩,丁默远平生第一次在吧台前点了杯——鸡尾果汁。那时的他很少沾染酒或酒精类饮品,因为讨厌一切会让自己头脑不清不楚的东西,直到——遇见了沐华,这个与众不同的女人。
最初丁默远并未认出她来,因为灯光太过昏暗,实在无法将那个漂亮到不食人间烟火的豪门千金和眼前这个画得跟地府女鬼似的夜店女联系到一起。耳边突然炸开的大笑声让他吓了一跳,丁默远这才猛地回过头,和对方四目相对,虽然那眼圈画得譬美熊猫,青紫色嘴唇好似中风前兆,还有那不知垫了多厚xiong垫的挺拔双峰,他还是将她认了出来,因为在所有一切的矫饰之下,那双潋滟的漆眸是她唯一无法隐藏的光彩。
一瞬间,丁默远几乎说不出话来,他以为时间会让他把她忘了,没想到,这具有无比冲击力的映像再次卷土重来,他的心刹那间仿佛停止了跳动。
“再来……一杯。”
“先生,你喝的有点多了。”酒保提醒道。
“不醉不归。”丁默远举杯一饮而尽。
“Vivian,明天的行程放在我的桌上,有事请打我的手机。”
丁默远富有磁性的嗓音突然响起。
“好的,丁董。”
刚过六点,V董秘有点诧异地看着几乎从不准时下班的丁董走出了办公室,庄严肃穆的表情维持到董事长进入电梯的那一刻瞬间坍塌了下来。
太棒了,今晚不会错过最后的打折期限了!V董秘如中了*cai似的喜上眉梢。
熙熙攘攘的都市,疾驰根本就是个奢望。出了停车场,没开几步就不得不在红灯前停下,丁默远无意间从车内后视镜看到了扔在后驾位的手提箱,它无声的提醒他开错了方向,这是去沐宅的路线,而他本应该背道而驰。
惯性真是件很无奈的事,总是在走了很久之后,方能回头。
丁默远轻声一叹,想着回到万景豪庭,别墅里黑漆漆冷冰冰的样子,额头就抽抽的疼。他猛地刹车,调转方向,索性回到了父母的住处。
丁大庆给丁默远开门时,温雯正在厨房里刷碗。
看见长久不曾出现的儿子,丁大庆也并未多热情,只是不咸不淡的说了句:“你回来啦”,就赶到电视机前看世界杯回放去了。
丁默远在玄关处换了拖鞋,步入自家的客厅,陈旧乏味的家具摆设映入眼帘的那一刻,他忽然觉得沐华说的很对,这里的确小得让人窒息。
原来人都有视觉习惯的,即使是和自己骨血相连至亲至密的感情,也经不起天空中绚烂烟花的诱惑。或许,诱惑本身也是有时限的,最长久存在的还是骨肉亲情,可目前的丁先生还么有在丁太太那儿找到贴了保质期限的标签。
温雯从厨房走了出来,她穿着围裙,戴着沾满清洁剂泡沫的塑料手套,满面笑容地说道:
“默远,你回来啦。吃饭了吗?现成的饺子和炒菜,我来……”
“妈,不用了,已经吃过了。”
“儿子好不容易回家一趟,连杯茶都不倒,你这个当爹的真不知道怎么当的!”温雯拉下脸对着盯着电视的丁大庆吼道:
“他又不是三岁的小孩子,三十岁的成年人了,自己还不会照顾自己!”
温雯不怒反笑:“是吗?!你都五十多了,你就会照顾自己了?别谈什么宏伟事业,工作工作都没有,家务家务也不会做,整天不是坐在电视机前面发痴,就是上网玩游戏,我呢,成天就跟在你后面,给你洗衣服、擦桌子,做饭扫地,简直都快成了你的老妈子了!”
丁大庆的眼睛就像黏在屏幕上一样,身子一动未动,只有嘴在嘀咕个不停:“是你自己不肯请保姆,我能有什么办法?”
“请保姆?你当儿子的钱这么好赚的啊!那是儿子的辛苦钱,我得攒着不能花的。就算要请保姆,也是给我将来的孙子请,哪怕一个月上万我都乐意,我才不会把钱砸在你身上,生生给糟蹋了!”
尽管时刻告诉自己要控制火气,维持董事长母亲的风度,千万不能让邻居们笑话,但一看到自己精品般的儿子,这个老公简直窝囊透了!温雯越想越火大,忍不住怒从心头起,恨向胆边生,新帐旧账一起算:
“你要是不想过了,就早说,我们立刻去民政局领证离婚,到时候,你是去找你那小妖精似的秘书也好,重新开个什么狗屁的外贸公司也罢,我绝对不拦你!!!”
或许是被叨扰了球赛,亦或是再也无法忍受日复一日的喋喋不休,没完没了,丁大庆也火了,他腾地站起身,冲到了房门口:“有完没完,有完没完!就为了过去那么点陈年破事,唠叨了多少年了,离就离,谁怕谁啊,这年头谁离开谁不能活啦!”
似乎从幼时起,父母激烈的战火就一直在熊熊燃烧着,他们仿佛有千年的积怨,哪怕百爪千挠,互相撕咬到对方遍体鳞伤也不能解恨,而他注定只能是这场战争的旁观者,因为任何安抚的语言和行为都毫无用处,除了火上浇油。
丁默远不知道如果他和沐华互换一下出身家庭,结果会是怎样?是在沉默中爆发呢?还是在沉默中更加沉默?琐碎和平庸是比痛苦本身更痛苦的东西,青春所拥有艳丽的锋芒和相爱时的激情都会在这永无止境的抱怨和鸡皮蒜皮中消耗殆尽。
在父母越来越高分贝的争吵声中,丁默远悄悄的转身走向玄关,重新换上鞋,走出家门。
如果万景豪庭是他今晚注定的归宿的话,丁默远希望自己能够在醉得忘乎所以之后,倒在冷冰冰的床上酣睡一场,于是他重新发动车子,停在了离家不远的酒吧门口。
这就是传说中丁太太以为和丁先生初遇的地方。
乌烟瘴气、光怪陆离的地下酒吧就像是可以包容一切孤独、荒诞和凄凉的地方,它甚至让你产生了一种错觉,任何幸福都是俗不可耐的,瞬间即逝的幻想,如果没什么伤心事或者奇遇的话,不如不要进去,趁早打道回府,看着无聊的电视剧打打瞌睡混过一晚。
丁太太以为第一次遇到丁先生的酒吧,其实是被丁先生定义为重逢的地点。
那个晚上,下班回家的丁默远也是因为不堪忍受父母升级版的争吵,第一次光临了这个酒吧。或许是失望引发了自暴自弃,或许是想为自己循规蹈矩的人生注入一些疯狂的色彩,丁默远平生第一次在吧台前点了杯——鸡尾果汁。那时的他很少沾染酒或酒精类饮品,因为讨厌一切会让自己头脑不清不楚的东西,直到——遇见了沐华,这个与众不同的女人。
最初丁默远并未认出她来,因为灯光太过昏暗,实在无法将那个漂亮到不食人间烟火的豪门千金和眼前这个画得跟地府女鬼似的夜店女联系到一起。耳边突然炸开的大笑声让他吓了一跳,丁默远这才猛地回过头,和对方四目相对,虽然那眼圈画得譬美熊猫,青紫色嘴唇好似中风前兆,还有那不知垫了多厚xiong垫的挺拔双峰,他还是将她认了出来,因为在所有一切的矫饰之下,那双潋滟的漆眸是她唯一无法隐藏的光彩。
一瞬间,丁默远几乎说不出话来,他以为时间会让他把她忘了,没想到,这具有无比冲击力的映像再次卷土重来,他的心刹那间仿佛停止了跳动。
“再来……一杯。”
“先生,你喝的有点多了。”酒保提醒道。
“不醉不归。”丁默远举杯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