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胭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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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林辰在僵硬了片刻后,却是伸出一条强健有力的臂膀,搭在了姚子清的身上,把姚子清搂在了怀里。
姚子清这下子是真的僵硬了,简直变成了一截木头。
好在林辰只是将姚子清搂在自己怀里,就没有再做什么,而是老老实实的睡起了自己的觉,连呼吸都很平稳,只是身体有些发烫而已。已经是秋天了,夜晚还是很冷的。被林辰这么一抱,倒是省了火炉了!
姚子清终究还是放松了下来,再一次沉沉的睡去了。
姚子清不知道,在她睡着之后,一直呼吸平稳,没有任何动静,像是早已睡着了的林辰却睁开眼睛,古铜色的脸颊有些发红,狭长的风眸比平时似乎更加漆黑深邃,但是看着乖乖躺在他怀里的姚子清,脸上却渐渐的浮现出一抹很单纯的喜悦的笑容。
他能感觉得出姚子清的紧张,但她终究没有再排斥他,还在他的怀里睡的如此安稳踏实。是不是真如几个弟弟所说,有点喜欢他了呢?
没有哪个男人愿意被自己的妻子排斥乃至于嫌弃,林辰就算再大方也不能例外。对于姚子清越来越信任他,亲近他是真的很高兴。
这就是搂着媳妇的感觉吗?透过窗户里晒进来的月色,林辰静静的看着姚子清安静的睡颜,越看越觉得他的媳妇真是很漂亮,越看就越觉得喜欢。自以为一点都不重视皮相,甚至打算将来随便娶一个能生孩子的女人就可以了的林辰,第一次对他媳妇漂亮的容颜有些窃喜与自豪。
哪个人没有虚荣心啊?有一个漂亮的媳妇,带出门去也会觉得有面子不是吗?
不过,他这媳妇的容貌太过娇媚了一点,还有点妖娆,让林辰有点不喜欢,他更喜欢清纯型的女孩子。何况,姚子清娇媚妖娆的模样还挺勾人的,再加上她不施脂粉,衣着打扮很朴素(破烂),在娇媚的同时,也显得很清纯,两者一结合,就更加惑人了。
那天在镇子上,他就发现很多人看她,在那胭脂铺外遇见的两个公子哥,就很是瞅了她几眼呢!
只是他这小媳妇有时候还挺笨的,根本就没察觉到什么,虽然也看了那俩公子一眼,眼神却是冷冰冰的,那眼神甚至有点……怎么说呢?似乎隐隐显得很傲气似得,偏偏又不怎么嚣张。
对于姚子清偶尔流露出的气势与眼神,林辰也很稀奇惊讶的。
这一夜,林辰想东想西,有点失眠了,一直到天快亮时才睡着。
今天最重要得事情,当然是分地了。对这件事,林家几个兄弟都很兴奋,都想要参与,连姚子清都想要参与,她觉得凭借她的天赋与直觉,能选出更好的地。可林辰今天态度强硬,要求她今天必须躺床上不许乱动,还留下林文和林宝看着她。
姚子清只得听话的留在了家里,主要是对于喜欢的人,她还是很乐意示弱,以求让对方开心的。
但她自然不可能真的只躺在床上了,便拿了个凳子,坐在院子里,能坐下干的活,绝不站着,很多事情直接支使指挥林煜、林文和林宝,几个人继续制作胭脂。
林文和林宝虽然对大哥很‘忠诚’,想要坚决执行大哥的命令,不许姚子清下床,但是姚子清的眼神气势太吓人了,他们俩根本管不着姚子清,只得尽可能的多做事,做好事,帮姚子清干活,减轻姚子清的负担。
至于姚子清干的这活能挣钱,他们却是半信半疑。
由于今天林瑾也出门了,林煜便也跟着他们一起干活。
这天的午饭是林辰做的,只跟着姚子清学做过一次疙瘩汤的林辰,居然很有做饭的天赋,第一次就做出了有姚子清八分功力的疙瘩汤。当然,这也是因为疙瘩汤的技术含量太低了,本身就简单易学的原因。
由于地对于农民来说太重要了,所以忙了一上午还没有忙完。下午,林辰他们继续选地。
姚子清继续做自己的,终于制作出了三盒胭脂,全都是嫩红色,因为兑了树脂,又被她用异能将红蓝花与树脂里的精华都稍微提炼了一番,颜色格外的晶莹剔透,比镇子上那家胭脂铺的最好的胭脂都要好的多!这样的质地胭脂,若是再配上高档一点的胭脂盒,再用瓷盒一装,卖二两银子完全不成问题。
“大嫂,这就是胭脂啊?好漂亮!”
看到成品的胭脂,本来对姚子清不太有信心的林文和林宝都惊讶稀奇不已,真有点相信这东西真的能卖钱了。他们甚至都想要抹着玩玩呢。
“那是,也不看看出自谁的手?能不漂亮吗?”姚子清也很高兴,故意很夸张骄傲的逗两个孩子。
“嗯。大嫂就是厉害!”两个孩子连连点头,一副心服口服,崇拜敬佩的样子。不说这做胭脂,就是做吃的,大嫂也很厉害。
姚子清本来还想着她骄傲自吹一番,两孩子会拆她的台呢,没想到两孩子这反应。一楞之下,不由得笑了起来。
就在这时,林辰几个人一脸高兴的都回来了。
“大哥!”
“大哥!”
林文和林宝都冲了过去,拉住林辰的袖子叽叽喳喳的询问起情况来。对于即将成为他们家的地,他们也很关心。小孩子嘛,问的问题很容易显得很白痴幼稚,但林辰却回答的很有耐心,不然怎么说他有‘奶爸’属性呢?
林瑾和林冽也都红光满面的说了一些分地的事情。只有林睿不屑于像林瑾和林冽那么表现的太激动与白痴,又没耐心和大哥似得红孩子。站在在一边笑而不语,但心情显然也很不错。
“你说你们为了能多分点地,要的全是荒地,而且是大青山附近的坡地?”姚子清坐在一个大木墩上,忍不住也询问起来。
“是啊,因为那里是荒地,所以里正多分了我们整整四亩地呢!反正我们家劳力多,我和四弟都有的是力气,那里的土我看还挺肥的,荒地也没什么。这年头就是有钱也未必买得到地。怎么?你觉得不好吗?”林辰有些忐忑的道。虽然他未必会因为姚子清的反对就改变自己的想法,但也不希望姚子清对他的选择不高兴。
“不!大青山那里的坡也不陡,地也比较肥,很好啊。就是觉得你们开荒太幸苦。”姚子清笑道。
她本来就看中的是那片地方,总觉得大青山灵气很足,生命气息浓郁,住在大青山或者附近,对人的身体也好,她修炼异能也方便。
不待林辰回答,林冽已经大着嗓子道:“幸苦啥?再幸苦也比打猎轻松!以后二哥专门做生意;三哥若是想上学,就继续去上学读书;我和大哥开荒种地;林煜专门在家养病;阿文和宝宝想要上学,就也去读书;大嫂你专门在家给我们做饭。”
姚子清被林冽的话给逗笑了,合着林冽是真打算让她整天围着锅台转啊?
于是,林辰在僵硬了片刻后,却是伸出一条强健有力的臂膀,搭在了姚子清的身上,把姚子清搂在了怀里。
姚子清这下子是真的僵硬了,简直变成了一截木头。
好在林辰只是将姚子清搂在自己怀里,就没有再做什么,而是老老实实的睡起了自己的觉,连呼吸都很平稳,只是身体有些发烫而已。已经是秋天了,夜晚还是很冷的。被林辰这么一抱,倒是省了火炉了!
姚子清终究还是放松了下来,再一次沉沉的睡去了。
姚子清不知道,在她睡着之后,一直呼吸平稳,没有任何动静,像是早已睡着了的林辰却睁开眼睛,古铜色的脸颊有些发红,狭长的风眸比平时似乎更加漆黑深邃,但是看着乖乖躺在他怀里的姚子清,脸上却渐渐的浮现出一抹很单纯的喜悦的笑容。
他能感觉得出姚子清的紧张,但她终究没有再排斥他,还在他的怀里睡的如此安稳踏实。是不是真如几个弟弟所说,有点喜欢他了呢?
没有哪个男人愿意被自己的妻子排斥乃至于嫌弃,林辰就算再大方也不能例外。对于姚子清越来越信任他,亲近他是真的很高兴。
这就是搂着媳妇的感觉吗?透过窗户里晒进来的月色,林辰静静的看着姚子清安静的睡颜,越看越觉得他的媳妇真是很漂亮,越看就越觉得喜欢。自以为一点都不重视皮相,甚至打算将来随便娶一个能生孩子的女人就可以了的林辰,第一次对他媳妇漂亮的容颜有些窃喜与自豪。
哪个人没有虚荣心啊?有一个漂亮的媳妇,带出门去也会觉得有面子不是吗?
不过,他这媳妇的容貌太过娇媚了一点,还有点妖娆,让林辰有点不喜欢,他更喜欢清纯型的女孩子。何况,姚子清娇媚妖娆的模样还挺勾人的,再加上她不施脂粉,衣着打扮很朴素(破烂),在娇媚的同时,也显得很清纯,两者一结合,就更加惑人了。
那天在镇子上,他就发现很多人看她,在那胭脂铺外遇见的两个公子哥,就很是瞅了她几眼呢!
只是他这小媳妇有时候还挺笨的,根本就没察觉到什么,虽然也看了那俩公子一眼,眼神却是冷冰冰的,那眼神甚至有点……怎么说呢?似乎隐隐显得很傲气似得,偏偏又不怎么嚣张。
对于姚子清偶尔流露出的气势与眼神,林辰也很稀奇惊讶的。
这一夜,林辰想东想西,有点失眠了,一直到天快亮时才睡着。
今天最重要得事情,当然是分地了。对这件事,林家几个兄弟都很兴奋,都想要参与,连姚子清都想要参与,她觉得凭借她的天赋与直觉,能选出更好的地。可林辰今天态度强硬,要求她今天必须躺床上不许乱动,还留下林文和林宝看着她。
姚子清只得听话的留在了家里,主要是对于喜欢的人,她还是很乐意示弱,以求让对方开心的。
但她自然不可能真的只躺在床上了,便拿了个凳子,坐在院子里,能坐下干的活,绝不站着,很多事情直接支使指挥林煜、林文和林宝,几个人继续制作胭脂。
林文和林宝虽然对大哥很‘忠诚’,想要坚决执行大哥的命令,不许姚子清下床,但是姚子清的眼神气势太吓人了,他们俩根本管不着姚子清,只得尽可能的多做事,做好事,帮姚子清干活,减轻姚子清的负担。
至于姚子清干的这活能挣钱,他们却是半信半疑。
由于今天林瑾也出门了,林煜便也跟着他们一起干活。
这天的午饭是林辰做的,只跟着姚子清学做过一次疙瘩汤的林辰,居然很有做饭的天赋,第一次就做出了有姚子清八分功力的疙瘩汤。当然,这也是因为疙瘩汤的技术含量太低了,本身就简单易学的原因。
由于地对于农民来说太重要了,所以忙了一上午还没有忙完。下午,林辰他们继续选地。
姚子清继续做自己的,终于制作出了三盒胭脂,全都是嫩红色,因为兑了树脂,又被她用异能将红蓝花与树脂里的精华都稍微提炼了一番,颜色格外的晶莹剔透,比镇子上那家胭脂铺的最好的胭脂都要好的多!这样的质地胭脂,若是再配上高档一点的胭脂盒,再用瓷盒一装,卖二两银子完全不成问题。
“大嫂,这就是胭脂啊?好漂亮!”
看到成品的胭脂,本来对姚子清不太有信心的林文和林宝都惊讶稀奇不已,真有点相信这东西真的能卖钱了。他们甚至都想要抹着玩玩呢。
“那是,也不看看出自谁的手?能不漂亮吗?”姚子清也很高兴,故意很夸张骄傲的逗两个孩子。
“嗯。大嫂就是厉害!”两个孩子连连点头,一副心服口服,崇拜敬佩的样子。不说这做胭脂,就是做吃的,大嫂也很厉害。
姚子清本来还想着她骄傲自吹一番,两孩子会拆她的台呢,没想到两孩子这反应。一楞之下,不由得笑了起来。
就在这时,林辰几个人一脸高兴的都回来了。
“大哥!”
“大哥!”
林文和林宝都冲了过去,拉住林辰的袖子叽叽喳喳的询问起情况来。对于即将成为他们家的地,他们也很关心。小孩子嘛,问的问题很容易显得很白痴幼稚,但林辰却回答的很有耐心,不然怎么说他有‘奶爸’属性呢?
林瑾和林冽也都红光满面的说了一些分地的事情。只有林睿不屑于像林瑾和林冽那么表现的太激动与白痴,又没耐心和大哥似得红孩子。站在在一边笑而不语,但心情显然也很不错。
“你说你们为了能多分点地,要的全是荒地,而且是大青山附近的坡地?”姚子清坐在一个大木墩上,忍不住也询问起来。
“是啊,因为那里是荒地,所以里正多分了我们整整四亩地呢!反正我们家劳力多,我和四弟都有的是力气,那里的土我看还挺肥的,荒地也没什么。这年头就是有钱也未必买得到地。怎么?你觉得不好吗?”林辰有些忐忑的道。虽然他未必会因为姚子清的反对就改变自己的想法,但也不希望姚子清对他的选择不高兴。
“不!大青山那里的坡也不陡,地也比较肥,很好啊。就是觉得你们开荒太幸苦。”姚子清笑道。
她本来就看中的是那片地方,总觉得大青山灵气很足,生命气息浓郁,住在大青山或者附近,对人的身体也好,她修炼异能也方便。
不待林辰回答,林冽已经大着嗓子道:“幸苦啥?再幸苦也比打猎轻松!以后二哥专门做生意;三哥若是想上学,就继续去上学读书;我和大哥开荒种地;林煜专门在家养病;阿文和宝宝想要上学,就也去读书;大嫂你专门在家给我们做饭。”
姚子清被林冽的话给逗笑了,合着林冽是真打算让她整天围着锅台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