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6章 【苦命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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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阑珊,孤寺虫鸣……
胡适的心头怎么也想不透的是他都辗转了大半个民国,来杭州偷腥……哦不,是偶遇爱情,为什么还会被人认出来。这种画面似乎不该针对他这样的小人物啊!
平日里,国民是国家的主人;每个人都拥有管理国家的权利;一夫一妻是社会的道德标准……之类的话,是胡适最常说的。可放到眼下的情况,显然已经不适合说这样的话。他不过是一个小人物,小教授,家产说不上殷实,但生活富足,绝对不会去为五谷杂粮而担心生计。
爱情,这个曾经让他向往了很多年,并一直没有机会品尝的美味,再一次放在了他的菜单之中。
不同于平常的食物,爱情的到来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拥有正确的时间和正确的人,才能获得那种徜徉其中,忘记烦忧的畅快。在朋友圈子里,他非常羡慕王学谦的生活,并非是那种富足,一个人再有钱,一顿饭也不能吃下一头牛,房子再大,睡觉的地方也只需要摆下一张床足够了。
胡适羡慕的是王学谦这家伙,运气逆天,总是能够在需要的时候摘取爱情的果实,这种瞌睡有人送枕头的好运,让他羡慕不已。
这让他一直困顿在爱情和传统婚姻之中纠缠的小男人,有种难以描述的妒忌。
当然,他也为徐志摩和张幼仪的婚姻扼腕不已,他甚至一度小心思泛滥,觉得徐志摩这个师弟有暴殄天物之嫌。胡适对自己的婚姻不满,最开始是他的妻子从小的时候缠脚,当然在他的干预下,岳家放弃了。但放开了小脚并非一点影响都没有。其次就是学识,他不希望自己的终身伴侣是目不识丁的农妇,当然这也在他用退婚相逼之后,岳家也退让,让妻子上了小学……
可是。胡适这样的文学青年真的会喜欢一个学识仅限于看《笑林广记》的妻子?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胡适觉得自己的枕边人,有种无话可说的苦闷。
家,仿佛就像是漆黑一片的世界。让他有种想要忍不住逃跑的冲动。
于是在杭州,当他遇到了年轻,貌美的文艺女青年的时候,他很不争气的开始情不自禁……
说起来,胡适也是在几天前偶遇。在西湖边上遇到了一个‘女粉丝’,民国的文艺女青年,会在崇拜的男子面前,说上一句彼此都喜欢的诗歌,来表达自己的内心世界。
比如:金色的落叶已经堆满了心间,我已经不再是青春少年……
两人就是在这种气氛中,渐渐的熟悉起来。当然,不可否认的是,他们见过面,但彼此也仅限于在一次偶然的宴会上见面。而且是一次喜宴,一开始让他绝望的是,那次喜宴竟然是婚事的婚礼。
晚风拂过树梢,荡起沙沙的声音,宛如夜莺在歌唱。
夏天的风,本来就不会冷,但胡适却没来由的打了个哆嗦,竟然有人发现他在西湖边的断桥上,爱情说爱。虽然他不是许仙,对方也不是白娘子。可胡适多少也是一个名人,说不定明天杭州、上海、燕京的小报会很没节操的来上一段,移情别恋的戏码。说的是一个负心汉和富家小姐的故事……
想到这些,胡适吓的脸色煞白。他是很在乎名誉的人,真要是生活太没节操,会让他很苦恼,甚至很担忧。街坊邻居们怎么看?他的学生们会怎么看?路边的阿猫阿狗怎么看?
到处都是鄙夷的眼神,恶狠狠的盯上了他的背影。
最担忧的是,他的母亲和妻子会怎么看?他不在乎风月场所的逢场作戏。但害怕感情背叛之后被暴露在公众的视线之中。
这是截然不同的后果。前者不过是一个文人去寻找灵感的方式和手段之一,作为文化人,他有足够的理由说自己缺乏灵感,需要灵魂上的感悟……这一点,他从来都不害怕家里的妻子会忧伤,毕竟是传统女人,在这一点上他是非常满意的,不会吃干醋。可问题是人就会变得那么贱,老公在外和风尘女子卿卿我我,老婆不吃醋,还是老婆吗?
当然,他还有一个尴尬就是,自从他‘堕落’了,应该说手里有闲钱之后,他并没有在风雨场所找到他期待的灵感。
胡适向来都不是写小说深刻,诗歌意境优美而著称的,他风趣的课堂,博闻广记,口若悬河的辩才,才是他成名的关键。虽然,他是民国第一个写白话文小说,写现代诗歌的文人,但如果有人说他是小说家、诗人,胡适会第一时间就很敏感的觉得,对方是骂他!
为了平息这场可能给他,给他的生活和名誉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的风波,胡适觉得在杭州城里有一个人能够帮他。
王学谦。
张园,王学谦的脸上略有疲倦的从女儿的摇床边上走来,轻手轻脚的掖上房门,看到一眼秋水般的眸子,轻声道:“睡着了。”
似乎整个夜晚是这对平日聚少离多的夫妻一个特殊的夜晚,可惜,总是有人会破坏这种美好的氛围。
“子高,你要救我!”
胡适一开口,就试图将问题说的天一般的大,宛如生死存亡的样子,好让王学谦觉得需要重视一下。
胡适总是在不恰当的时候小题大做,尤其是麻烦事和自己有关的时候,说是方寸大乱也不为过。正因为这样,王学谦反而觉得胡适这是犯病了,犯了疑心病,好笑道:“杀人了?”
“我……哪敢啊!”胡适想要申辩的张了张嘴巴,还是气弱的低下了脑袋。
“感情的事?”王学谦眼神如同利剑一般看透了胡适的底细,说白了,文人犯错,一般就是得罪当权者,胡适是个聪明人,他绝对不会这么做。那么另外的错误就是没有管好自己的裤腰带。
“裤腰带松了?”
胡适对于王学谦这种问话方式非常不习惯,就像是剥光了待宰的小羊羔,眼神中流露出一种无辜的神色。随后猛然摇头,他暗暗生气,什么叫裤腰带松了?王学谦这个家伙。没有一句好话,便气恼道:“没有。”
王学谦双手交差的放在膝盖上,好笑道:“除此之外,我想不出你能做出人神共愤的事来。以至于要我来救你。”
胡适无奈道:“好吧,是感情上的事。”
“要纳妾?”王学谦似乎心头也有一股气,当然胡适被麻烦缠身以至于没有觉察出,自己有什么地方不妥当。
“我……”
胡适觉得继续这样说下去,他有崩溃的趋势。王学谦这家伙摆明了要看戏,说话阴一句、阳一句,让人觉得怪怪的:“其实不过是偶遇……”胡适本来想要解释几句,可忽然想起,这种事情,越描越黑,只好按捺住了嘴边的话,不做声了。
“女方是什么人?”王学谦的好奇心有作祟了,瞪着眼睛看着胡适,名义上是了解情况。实际只有他自己清楚。
胡适期期艾艾的说道:“原本认识,只是在西湖游玩的时候,正好碰面了,相熟的交谈了几句。”
“你想要娶她?”
胡适吓的忙摇头道:“没有想这么远。”
王学谦反倒好奇了,胡适既然没有打算休妻另娶的打算,也没有做出伤风败俗的事来,口口声声喊着‘救命’,这是哪门子的‘救命’?完全是大半夜没事找事,来消遣他呀!他生气道:“你小子,大半夜睡不着。不会来消遣我吧?”
“怎么可能?”胡适难以启齿的为难了一会儿,才咬牙道:“子高,我是想要让你下一道命令,报纸上不许刊登我在杭州的消息。你知道的。我虽然崇尚西方的自由,但却无法逃脱命运的牢笼。我苦啊!……”好吧,这些话胡适也清楚,王学谦是绝对不会相信的,只好解释道:“关键是女方的名誉,万一报纸上刊登了一些不好的消息。我倒是没什么,但是人家女孩子就会成为被舆论讨伐的对象,必然生活在漩涡之中。”
“你们有孩子了?”王学谦惊讶道。
胡适原本决定讲道理,而且随着一开口之后,觉得道理也挺顺的,之说起来大有滔滔不绝之势。完全是为了女方着想,他是一个敢于女子名誉的负责人的男人。
好在王学谦不知道他的心思,要是能够知道胡适的心头所想,必然反问,你要是负责人,就不该招惹对方。
“对方的丈夫不知道?”
“你们决定暗度陈仓?”
……
最后,王学谦感叹道:“作为苦命人的最高境界就是,小时候家里穷,洗不起澡,只能偷看隔壁家阿姨洗澡;长大了,家里穷,娶不起老婆,只能和人家的老婆**;中年了,养不起孩子,只能让隔壁家老王帮着养孩子……”
不知不觉之间,胡适的脸都绿了,他怎么会想得到,王学谦的话如此精辟,内心如此龌龊,关键是把他想的如此不堪……顿时气鼓鼓的道:“对方还未婚,难道名誉就不重要?好吧,她是我妻子的女傧相(就是伴娘),娘家的表妹。我是怕风言风语的,让人家女孩子无法做人,才求你帮忙的。另外,我要郑重的申明,我们连手都没有拉过一次。”
王学谦鄙夷的看着胡适,很快,胡适义正言辞的表情只有留下惊慌,他似乎有种似成相识的感觉。好像场景在美国的时候,哥伦比亚大学的校园里,当时也是他和王学谦谈论着崇高的爱情。那一天,胡适非常兴奋,因为他拉了女朋友的手,那种感觉让他仿佛飞到了天上……
可是面对如此兴奋的自己,当时的王学谦就是这幅表情,鄙夷中带着一种可怜……
“子高!”胡适心虚的叫了一声。
王学谦没好气的道:“你这个家伙,脑袋被驴踢了,你连手都没有拉一下,心虚什么?”
胡适一开始决定自己挺有道理的,处处为了女方着想,为了对方的名誉,甚至拉下人情求好友王学谦出手。可被王学谦这么刨根问底的一问,觉得好像不太对劲,是啊!两人清清白白的,就是在西湖边上被人看到一起游湖而已,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发生,他心虚什么?
俗话说:捉贼捉赃,捉奸捉双。
胡适又一次被自己的臆想给吓到了,以至于,做出了让人哭笑不得事。
想明白这些之后,胡适老脸一红,再也坐不住,一溜烟的跑了。
就像是风似的,来的快,去的也快。
而在天津租界,张学良看着手下提着礼品,拿着厚厚的礼单,抬头看了一眼三层的红色小楼,鼓足勇气按响了大门的门铃。(未完待续。)
夜已阑珊,孤寺虫鸣……
胡适的心头怎么也想不透的是他都辗转了大半个民国,来杭州偷腥……哦不,是偶遇爱情,为什么还会被人认出来。这种画面似乎不该针对他这样的小人物啊!
平日里,国民是国家的主人;每个人都拥有管理国家的权利;一夫一妻是社会的道德标准……之类的话,是胡适最常说的。可放到眼下的情况,显然已经不适合说这样的话。他不过是一个小人物,小教授,家产说不上殷实,但生活富足,绝对不会去为五谷杂粮而担心生计。
爱情,这个曾经让他向往了很多年,并一直没有机会品尝的美味,再一次放在了他的菜单之中。
不同于平常的食物,爱情的到来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拥有正确的时间和正确的人,才能获得那种徜徉其中,忘记烦忧的畅快。在朋友圈子里,他非常羡慕王学谦的生活,并非是那种富足,一个人再有钱,一顿饭也不能吃下一头牛,房子再大,睡觉的地方也只需要摆下一张床足够了。
胡适羡慕的是王学谦这家伙,运气逆天,总是能够在需要的时候摘取爱情的果实,这种瞌睡有人送枕头的好运,让他羡慕不已。
这让他一直困顿在爱情和传统婚姻之中纠缠的小男人,有种难以描述的妒忌。
当然,他也为徐志摩和张幼仪的婚姻扼腕不已,他甚至一度小心思泛滥,觉得徐志摩这个师弟有暴殄天物之嫌。胡适对自己的婚姻不满,最开始是他的妻子从小的时候缠脚,当然在他的干预下,岳家放弃了。但放开了小脚并非一点影响都没有。其次就是学识,他不希望自己的终身伴侣是目不识丁的农妇,当然这也在他用退婚相逼之后,岳家也退让,让妻子上了小学……
可是。胡适这样的文学青年真的会喜欢一个学识仅限于看《笑林广记》的妻子?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胡适觉得自己的枕边人,有种无话可说的苦闷。
家,仿佛就像是漆黑一片的世界。让他有种想要忍不住逃跑的冲动。
于是在杭州,当他遇到了年轻,貌美的文艺女青年的时候,他很不争气的开始情不自禁……
说起来,胡适也是在几天前偶遇。在西湖边上遇到了一个‘女粉丝’,民国的文艺女青年,会在崇拜的男子面前,说上一句彼此都喜欢的诗歌,来表达自己的内心世界。
比如:金色的落叶已经堆满了心间,我已经不再是青春少年……
两人就是在这种气氛中,渐渐的熟悉起来。当然,不可否认的是,他们见过面,但彼此也仅限于在一次偶然的宴会上见面。而且是一次喜宴,一开始让他绝望的是,那次喜宴竟然是婚事的婚礼。
晚风拂过树梢,荡起沙沙的声音,宛如夜莺在歌唱。
夏天的风,本来就不会冷,但胡适却没来由的打了个哆嗦,竟然有人发现他在西湖边的断桥上,爱情说爱。虽然他不是许仙,对方也不是白娘子。可胡适多少也是一个名人,说不定明天杭州、上海、燕京的小报会很没节操的来上一段,移情别恋的戏码。说的是一个负心汉和富家小姐的故事……
想到这些,胡适吓的脸色煞白。他是很在乎名誉的人,真要是生活太没节操,会让他很苦恼,甚至很担忧。街坊邻居们怎么看?他的学生们会怎么看?路边的阿猫阿狗怎么看?
到处都是鄙夷的眼神,恶狠狠的盯上了他的背影。
最担忧的是,他的母亲和妻子会怎么看?他不在乎风月场所的逢场作戏。但害怕感情背叛之后被暴露在公众的视线之中。
这是截然不同的后果。前者不过是一个文人去寻找灵感的方式和手段之一,作为文化人,他有足够的理由说自己缺乏灵感,需要灵魂上的感悟……这一点,他从来都不害怕家里的妻子会忧伤,毕竟是传统女人,在这一点上他是非常满意的,不会吃干醋。可问题是人就会变得那么贱,老公在外和风尘女子卿卿我我,老婆不吃醋,还是老婆吗?
当然,他还有一个尴尬就是,自从他‘堕落’了,应该说手里有闲钱之后,他并没有在风雨场所找到他期待的灵感。
胡适向来都不是写小说深刻,诗歌意境优美而著称的,他风趣的课堂,博闻广记,口若悬河的辩才,才是他成名的关键。虽然,他是民国第一个写白话文小说,写现代诗歌的文人,但如果有人说他是小说家、诗人,胡适会第一时间就很敏感的觉得,对方是骂他!
为了平息这场可能给他,给他的生活和名誉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的风波,胡适觉得在杭州城里有一个人能够帮他。
王学谦。
张园,王学谦的脸上略有疲倦的从女儿的摇床边上走来,轻手轻脚的掖上房门,看到一眼秋水般的眸子,轻声道:“睡着了。”
似乎整个夜晚是这对平日聚少离多的夫妻一个特殊的夜晚,可惜,总是有人会破坏这种美好的氛围。
“子高,你要救我!”
胡适一开口,就试图将问题说的天一般的大,宛如生死存亡的样子,好让王学谦觉得需要重视一下。
胡适总是在不恰当的时候小题大做,尤其是麻烦事和自己有关的时候,说是方寸大乱也不为过。正因为这样,王学谦反而觉得胡适这是犯病了,犯了疑心病,好笑道:“杀人了?”
“我……哪敢啊!”胡适想要申辩的张了张嘴巴,还是气弱的低下了脑袋。
“感情的事?”王学谦眼神如同利剑一般看透了胡适的底细,说白了,文人犯错,一般就是得罪当权者,胡适是个聪明人,他绝对不会这么做。那么另外的错误就是没有管好自己的裤腰带。
“裤腰带松了?”
胡适对于王学谦这种问话方式非常不习惯,就像是剥光了待宰的小羊羔,眼神中流露出一种无辜的神色。随后猛然摇头,他暗暗生气,什么叫裤腰带松了?王学谦这个家伙。没有一句好话,便气恼道:“没有。”
王学谦双手交差的放在膝盖上,好笑道:“除此之外,我想不出你能做出人神共愤的事来。以至于要我来救你。”
胡适无奈道:“好吧,是感情上的事。”
“要纳妾?”王学谦似乎心头也有一股气,当然胡适被麻烦缠身以至于没有觉察出,自己有什么地方不妥当。
“我……”
胡适觉得继续这样说下去,他有崩溃的趋势。王学谦这家伙摆明了要看戏,说话阴一句、阳一句,让人觉得怪怪的:“其实不过是偶遇……”胡适本来想要解释几句,可忽然想起,这种事情,越描越黑,只好按捺住了嘴边的话,不做声了。
“女方是什么人?”王学谦的好奇心有作祟了,瞪着眼睛看着胡适,名义上是了解情况。实际只有他自己清楚。
胡适期期艾艾的说道:“原本认识,只是在西湖游玩的时候,正好碰面了,相熟的交谈了几句。”
“你想要娶她?”
胡适吓的忙摇头道:“没有想这么远。”
王学谦反倒好奇了,胡适既然没有打算休妻另娶的打算,也没有做出伤风败俗的事来,口口声声喊着‘救命’,这是哪门子的‘救命’?完全是大半夜没事找事,来消遣他呀!他生气道:“你小子,大半夜睡不着。不会来消遣我吧?”
“怎么可能?”胡适难以启齿的为难了一会儿,才咬牙道:“子高,我是想要让你下一道命令,报纸上不许刊登我在杭州的消息。你知道的。我虽然崇尚西方的自由,但却无法逃脱命运的牢笼。我苦啊!……”好吧,这些话胡适也清楚,王学谦是绝对不会相信的,只好解释道:“关键是女方的名誉,万一报纸上刊登了一些不好的消息。我倒是没什么,但是人家女孩子就会成为被舆论讨伐的对象,必然生活在漩涡之中。”
“你们有孩子了?”王学谦惊讶道。
胡适原本决定讲道理,而且随着一开口之后,觉得道理也挺顺的,之说起来大有滔滔不绝之势。完全是为了女方着想,他是一个敢于女子名誉的负责人的男人。
好在王学谦不知道他的心思,要是能够知道胡适的心头所想,必然反问,你要是负责人,就不该招惹对方。
“对方的丈夫不知道?”
“你们决定暗度陈仓?”
……
最后,王学谦感叹道:“作为苦命人的最高境界就是,小时候家里穷,洗不起澡,只能偷看隔壁家阿姨洗澡;长大了,家里穷,娶不起老婆,只能和人家的老婆**;中年了,养不起孩子,只能让隔壁家老王帮着养孩子……”
不知不觉之间,胡适的脸都绿了,他怎么会想得到,王学谦的话如此精辟,内心如此龌龊,关键是把他想的如此不堪……顿时气鼓鼓的道:“对方还未婚,难道名誉就不重要?好吧,她是我妻子的女傧相(就是伴娘),娘家的表妹。我是怕风言风语的,让人家女孩子无法做人,才求你帮忙的。另外,我要郑重的申明,我们连手都没有拉过一次。”
王学谦鄙夷的看着胡适,很快,胡适义正言辞的表情只有留下惊慌,他似乎有种似成相识的感觉。好像场景在美国的时候,哥伦比亚大学的校园里,当时也是他和王学谦谈论着崇高的爱情。那一天,胡适非常兴奋,因为他拉了女朋友的手,那种感觉让他仿佛飞到了天上……
可是面对如此兴奋的自己,当时的王学谦就是这幅表情,鄙夷中带着一种可怜……
“子高!”胡适心虚的叫了一声。
王学谦没好气的道:“你这个家伙,脑袋被驴踢了,你连手都没有拉一下,心虚什么?”
胡适一开始决定自己挺有道理的,处处为了女方着想,为了对方的名誉,甚至拉下人情求好友王学谦出手。可被王学谦这么刨根问底的一问,觉得好像不太对劲,是啊!两人清清白白的,就是在西湖边上被人看到一起游湖而已,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发生,他心虚什么?
俗话说:捉贼捉赃,捉奸捉双。
胡适又一次被自己的臆想给吓到了,以至于,做出了让人哭笑不得事。
想明白这些之后,胡适老脸一红,再也坐不住,一溜烟的跑了。
就像是风似的,来的快,去的也快。
而在天津租界,张学良看着手下提着礼品,拿着厚厚的礼单,抬头看了一眼三层的红色小楼,鼓足勇气按响了大门的门铃。(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