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修改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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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一科,洛毅森直接上楼回了自己的房间。公孙锦慢悠悠走到三楼,推开研究室的大门。
尽管外面还很明亮,研究室里面却昏暗不明。公孙锦回手关了门,对着里面更加黑暗的角落说:“帮我检查一下。二十分钟前,我失去了三十秒左右的思维能力。”
黑暗中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公孙锦走过去,挽起衬衫袖子,说:“先测一下血压吧,头晕。”
回到房间后,洛毅森脱掉外衣躺下。双手垫在脑袋下面,眼睛看着天花板出神。
有的时候,洛毅森很敏锐。这种敏锐就像顽皮的小妖精,连他自己都掌握不好。偶尔造访,基本都没什么好事。换句话说:洛毅森的危机直觉很强!
二十几分钟前,如果没有自己在一旁,公孙锦会不会出车祸?
他并认为公孙锦的身体有什么问题,光是看气色就知道是个很健康的人。一个健康的人怎么会忽然失去了神智?而让洛毅森的危机直觉亮起红灯的是:清醒后的公孙锦要了一瓶水。可能,公孙锦也跟自己曾经发生过的情况一样,觉得口渴、焦躁、需要清凉的东西提提神。
可是当时,看公孙锦的样子,显然不想跟自己就此说些什么。
长吁一声,洛毅森收敛了心里的烦恼,打算小睡一会儿养足精神好参加会议。这一刻,放在外衣口袋里的电话愉快地响了起来。
预感啊,不妙!
果然,屏幕上显示力量土豪俩字。洛毅森握着电话直捶chuang。不就是随口说请他吃饭吗?要不要这么耳提面命?
但,沈紹问的是另外一件事.
沈紹:“下午,你去过金穗大厦?”
洛毅森说去过,并且跟老李聊的很不错。但关于闹鬼这件事,抱有观望态度。而今晚,洛毅森说应该会去,不管如何,他要揭开闹鬼的真相。
沈紹一直安安静静地听着洛毅森说话,随即,才开口道:“金穗大厦是否真的闹鬼对我来说不重要。一座大厦而已。”
闻言,洛毅森嘴角直抽,“请不要在工薪阶层面前炫富!”
“炫富?”
听口气,沈紹显然没有意识到他的贫富观念错的多么离谱,洛毅森顿觉身心疲惫。无可奈何地问:“你给我打电话到底干什么?”
“我饿了。”
洛毅森囧囧然反问:“你饿了给我打电话是什么意思?我是说请你吃饭,可也要挑个时间吧。”
“现在很好。”
“大哥,我要开会!”
“我可以等。”
洛毅森一拳头砸在枕头上,“沈紹,咱俩不熟吧?凭什么我要跑大半个城市去请你吃饭?”
“你答应过。”沈紹说的理所当然。
洛毅森哭不得、笑不得:“说吧,你到底什么事?你不是那么无聊的人,肯定找我有事。”
不知道哪句话戳中了沈紹的肺管子,他沉默了片刻,冷声问道:“你死在金穗大厦的朋友,叫什么?”
洛毅森心里一紧,回道:“嘉良。”
“我见过他。单独谈了二十分钟。”
等等!沈紹怎么会单独跟嘉良谈了二十分钟?这不科学!不等洛毅森追问,沈紹自顾自地说:“事实上,第一次遇到闹鬼的就是嘉良。我看得出,你不知道这件事。”
“不对啊。”洛毅森纳闷地说,“今天我跟警卫老李谈过,他说第一次遇到闹鬼的是个小警卫。”
“也对。那时候嘉良和警卫在一起。”沈紹的口气总是那么不冷不热,基本上没什么情绪起伏,“如果您想知道具体情况,来找我吧。只限今晚,过时不候。”
卧槽,大哥你不能直接挂我电话啊!
且不论沈紹说的情况是真是假,洛毅森后知后觉的发现,沈紹对自己似乎有股子毫无道理的执着。为什么?自己哪里引起他的注意了?还是说,这人另有图谋?
思及至此,洛毅森的脑子嗡了一声!
本不想去的洛毅森就这么来了兴趣,想要探探沈紹的底细。于是,拿了外衣跑去公孙锦的办公室请假。
这时候,褚铮和蓝景阳都在公孙锦的办公室。洛毅森敲门进去,看到褚铮,大大方方打了招呼。褚铮也不见外,拍着洛毅森的肩膀,拍的特别顺手。
俩人寒暄的几句,洛毅森便跟三人说了沈紹提供的线索,并说明沈紹这人忒难伺候,过了今晚怕是再难让他开口。他想请两个小时的假,快去快回。临走前能不能问问,关于抢劫案的资料什么时候能到手?
公孙锦把笔记本电脑转过去,对着洛毅森,“传过来了,你要现在看?”
洛毅森瞠目结舌!一科的办事效率,真是……
抓紧时间看资料之前,洛毅森说了,“谁都别走。我一边看一边给你们解释。”
他之所以要看走私案的资料并不是因为案件本身。而是,疯了一个犯人不正常。另外一点,引起洛毅森注意的是:疯的不止一个。
“我看过建鑫公司那些事故的详细资料。事故中工人死伤姑且不算,一个年轻力壮的老爷们疯了这一点值得注意。所以,我想综合两边的资料做个对比分析。啊,出来了。”
洛毅森已经看到疯的那个走私贩的资料,又拿出自己的U盘,打开里面存储的建鑫公司事故资料。两个疯者的资料并列在一起,洛毅森深深吸了口气。
这时候,另外三人都围在他身边,细看对比资料。
户籍情况、家庭情况等等都在上面。褚铮蹙蹙眉,说:“这两个人都是来自T省Q市的一个小县城。巧合?”
公孙锦也是有些狐疑,他看了看蓝景阳,“你怎么想?”
“应该不是巧合。”蓝景阳严肃地说,“你们仔细看医生给的精神鉴定。”
两名疯者的身体情况非常好,也无家族遗传病史。而根据医生给出的鉴定来看,这两个人都是被吓疯的。
建鑫工人被吓疯是去年年底的事;走私贩被吓疯是本月的事。期间相隔了十一个月。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原因。相同的是:两个人都来自同一个地方,最后得了同一种病。巧合吗?反正在场的四个人都不信。
洛毅森说:“建鑫公司那个工人出事的时候,还有个人被烧伤,一直住在医院里,现在也没出来。我打算去看看。还有走私案里疯的那位,必须尽快抓捕归案。”
公孙锦决定。现在就让褚铮和蓝景阳去医院,见那位劫后余生的伤者;洛毅森去见沈紹,问清关于嘉良的情况。明天,公孙锦会亲自去一趟精神病院。
说到沈紹,洛毅森一拍脑袋,“卧槽我还要买菜啊!不说了不说了,先走一步。”
洛毅森跑出去之后,褚铮咂咂嘴,笑道:“他手艺绝对没的说。上学那时候我吃过几次,一直念念不忘。”言罢,狡诈地笑了笑,“这傻逼,是准备作死啊。”
“什么意思?”蓝景阳问道。
褚铮挑挑眉,“别说你不知道,沈紹是出了名的基佬。”
大晚上的带着亲手做的饭菜去家里投喂,那张妖孽的脸,那个喜兴的性格,那个标志的身材……沈紹不中招,他褚铮把脑袋塞马桶里冲三天!
14
市中心一栋大厦的二十九层全部都属于沈紹。他买下两户单元打通,营造一个宽敞的令人叹为观止的家。一个人住在三百多平的房子里也不觉得孤单寂寞,反倒很享受这清冷的安逸。此刻,他站在落地窗前,俯视大半个城市的夜景,硬朗的脸上不见表情,只是在眼底多了一点点的笑意。
距离挂断洛毅森的电话已经过了三分钟。想起洛毅森磨着牙说,我没钱,买菜去你家里做!沈紹觉得自己很体贴,他说在哪里吃都可以,只要食物干净便可。洛毅森只给他回了四个字:你家地址。
沈紹放下电话后,为自己倒了一杯酒,思索着一个他认为很有趣的问题,玩味十足。
须臾,门铃响起,沈紹拿起可视电话的话筒,看到楼门前站着的洛毅森一脸的急躁,沈紹说:“按密码可以进来。”
洛毅森站在门口对着高尖端科技门锁磨掉了半寸的牙,乘坐电梯的时候,又磨掉半寸,到了二十九楼,发现只有一户房门,平白的又磨掉半寸。还没进门,他已磨牙霍霍。
这该死的!资产阶级!
沈紹开了门,打量气喘吁吁的洛毅森,不禁纳闷,“你没坐电梯?”怎么喘成这样?
洛毅森哼哼的冷笑着,说:“这时候不好叫车,我借脚踏车骑过来的!”
“进来。”沈紹不由分说抓住洛毅森的手腕把人扯了进去,看到他的手里拎着两个大袋子。
洛毅森踏入沈紹的私人空间,恍惚中好像进了异世界。不由得感概,尼玛这绝对不是人间!
公寓装潢的并不奢华却非常霸气!
没错,就是霸气。洛毅森从没想过,谁会在自家里弄一条小河!还特么的缓缓流淌着。
光是正厅足有两百多平,白色沙石在正中央做出漂亮的造型,中间是一条小河,七曲辗转,绕过整个客厅。河底泛出柔和的灯光,将里面沉淀着的彩色石子一并泛出光来,美轮美奂。
高高大大的落地窗,足有两个洛毅森高,上面挂着暗红色的厚实窗帘与同色的纱帘,一根精致的带子系着,分列两边,简单且高雅。
洛毅森认认真真打量完客厅,转回头认认真真看着沈紹:“打劫你的几率大不大?”
沈紹接过他手里的东西往里面走,随口说道:“看上什么了随便拿。”
这就是纯金土豪的光芒,太耀眼了!
“你别把菜放地上。”看到沈紹笨手笨脚,洛毅森叫着跑了过去。从他手里拿过来,问道,“厨房呢。”
沈紹很自然地指了指方向……
“擦,真大!”
厨房里的炊具、餐具干净的一看就知道从来没使用过!洛毅森用水洗了一遍,动手做饭。他的动作麻利,很快弄出两菜一汤,一锅米饭。
把汤倒出来,再去盛饭。等他端到餐厅,看到沈紹已经搂着他的笋片炒牛肉吃的全神贯注。
大哥,你不至于饿成这样吧?
“沈紹!你就不会等菜都上来再吃?”
沈紹头也不抬地说:“主食。”
洛毅森在失笑之余不免重新打量这个古古怪怪的男人。帅不帅?真帅!但是,仅仅用一个帅字是形容不来沈紹的。这个人的身上总是有一种耐人寻味的气韵。虽然霸道了些,不讲理了些,但不可否认,沈紹足够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洛毅森不否认自己被沈紹吸引。但理智上他还是清明的。或许他今后的伴侣是个男人,但绝对不能是沈紹这样的人。即便是玩一场恋爱游戏,也绝对不能找这种类型的。所以,洛毅森守住了自己的心,不对沈紹产生工作以外的感情。这对他来说并不难。
沈紹吃的很斯文,也很香。他忙里偷闲指了指对面的座位,示意洛毅森坐下说话。随后,问道:“想喝点什么?”
“白水,渴了。”
“冰箱里有,自己拿。”
冰箱特别大,让洛毅森想起了藏尸案……
“沈紹,你边吃边说吧。”洛毅森喝了一口水,问道,“你是怎么认识嘉良的?”
“闹鬼。”沈紹咽下一口饭,说,“第一次我知道,特别找嘉良和警卫谈过。”
好吧,之前沈紹似乎表达过“那没什么,我知道就可以。”的意思完全不作数了。洛毅森也不揭穿他,耐心地听着。
“嘉良租用的写字间在一楼,遇鬼位置在在三楼,时间是凌晨一点半。我只问了一个问题。”
“对嘉良?”
沈紹点点头,“他为什么在一点半上三楼?”
“嘉良怎么说?”
“一楼厕所坏了。”
言下之意,是去三楼找厕所的?但是二楼也有,以嘉良那个懒得要死的性子来说,干嘛非要跑到三楼?
“还有吗?”洛毅森问道,“就这么一个问题,不可能谈了二十分钟。你还问了什么。”
“谈话耗时三分钟,剩下的时间我一直在观察他。”
就是说,您老冷冰冰的盯了嘉良十七分钟?洛毅森哭笑不得,“那你观察出什么来了?‘
“他在说谎。”
闻言,洛毅森的眉头微蹙,脸色也不大好看。他说:“为什么这么说?”
沈紹忽然就不做声了,把汤碗挪到自己面前,拿起汤勺喝的特别认真。就像完全没有听见洛毅森的问题。洛毅森催了一句,也不见他抬头只好耐心等着。
一大碗汤进了肚子,沈紹拿起餐巾优雅地擦擦嘴角,满足的长吁一声,“我对他说谎的原因不感兴趣。但我看得出来,他很害怕。”
害怕?这都多久的事了?算算少说有半年了,怎么从来没听嘉良提到过?洛毅森走神了,思索着:嘉良第一次告诉自己有人跟踪他是在一个月前,跟闹鬼的事相差了好几个月,两件事之间有联系吗?如果有,嘉良不会对自己隐瞒;如果没有,他为什么害怕?亦或,他在怕什么?
“沈紹,那个小警卫怎么说?”
并没有直接回答洛毅森的问题,沈紹站起来,离开餐桌。他说:“到客厅谈,东西放着,明天佣人会来清理。”
在同一个时间轨道上,褚铮和蓝景阳已经到了某家专门治疗烧伤烫伤的医院。
回到一科,洛毅森直接上楼回了自己的房间。公孙锦慢悠悠走到三楼,推开研究室的大门。
尽管外面还很明亮,研究室里面却昏暗不明。公孙锦回手关了门,对着里面更加黑暗的角落说:“帮我检查一下。二十分钟前,我失去了三十秒左右的思维能力。”
黑暗中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公孙锦走过去,挽起衬衫袖子,说:“先测一下血压吧,头晕。”
回到房间后,洛毅森脱掉外衣躺下。双手垫在脑袋下面,眼睛看着天花板出神。
有的时候,洛毅森很敏锐。这种敏锐就像顽皮的小妖精,连他自己都掌握不好。偶尔造访,基本都没什么好事。换句话说:洛毅森的危机直觉很强!
二十几分钟前,如果没有自己在一旁,公孙锦会不会出车祸?
他并认为公孙锦的身体有什么问题,光是看气色就知道是个很健康的人。一个健康的人怎么会忽然失去了神智?而让洛毅森的危机直觉亮起红灯的是:清醒后的公孙锦要了一瓶水。可能,公孙锦也跟自己曾经发生过的情况一样,觉得口渴、焦躁、需要清凉的东西提提神。
可是当时,看公孙锦的样子,显然不想跟自己就此说些什么。
长吁一声,洛毅森收敛了心里的烦恼,打算小睡一会儿养足精神好参加会议。这一刻,放在外衣口袋里的电话愉快地响了起来。
预感啊,不妙!
果然,屏幕上显示力量土豪俩字。洛毅森握着电话直捶chuang。不就是随口说请他吃饭吗?要不要这么耳提面命?
但,沈紹问的是另外一件事.
沈紹:“下午,你去过金穗大厦?”
洛毅森说去过,并且跟老李聊的很不错。但关于闹鬼这件事,抱有观望态度。而今晚,洛毅森说应该会去,不管如何,他要揭开闹鬼的真相。
沈紹一直安安静静地听着洛毅森说话,随即,才开口道:“金穗大厦是否真的闹鬼对我来说不重要。一座大厦而已。”
闻言,洛毅森嘴角直抽,“请不要在工薪阶层面前炫富!”
“炫富?”
听口气,沈紹显然没有意识到他的贫富观念错的多么离谱,洛毅森顿觉身心疲惫。无可奈何地问:“你给我打电话到底干什么?”
“我饿了。”
洛毅森囧囧然反问:“你饿了给我打电话是什么意思?我是说请你吃饭,可也要挑个时间吧。”
“现在很好。”
“大哥,我要开会!”
“我可以等。”
洛毅森一拳头砸在枕头上,“沈紹,咱俩不熟吧?凭什么我要跑大半个城市去请你吃饭?”
“你答应过。”沈紹说的理所当然。
洛毅森哭不得、笑不得:“说吧,你到底什么事?你不是那么无聊的人,肯定找我有事。”
不知道哪句话戳中了沈紹的肺管子,他沉默了片刻,冷声问道:“你死在金穗大厦的朋友,叫什么?”
洛毅森心里一紧,回道:“嘉良。”
“我见过他。单独谈了二十分钟。”
等等!沈紹怎么会单独跟嘉良谈了二十分钟?这不科学!不等洛毅森追问,沈紹自顾自地说:“事实上,第一次遇到闹鬼的就是嘉良。我看得出,你不知道这件事。”
“不对啊。”洛毅森纳闷地说,“今天我跟警卫老李谈过,他说第一次遇到闹鬼的是个小警卫。”
“也对。那时候嘉良和警卫在一起。”沈紹的口气总是那么不冷不热,基本上没什么情绪起伏,“如果您想知道具体情况,来找我吧。只限今晚,过时不候。”
卧槽,大哥你不能直接挂我电话啊!
且不论沈紹说的情况是真是假,洛毅森后知后觉的发现,沈紹对自己似乎有股子毫无道理的执着。为什么?自己哪里引起他的注意了?还是说,这人另有图谋?
思及至此,洛毅森的脑子嗡了一声!
本不想去的洛毅森就这么来了兴趣,想要探探沈紹的底细。于是,拿了外衣跑去公孙锦的办公室请假。
这时候,褚铮和蓝景阳都在公孙锦的办公室。洛毅森敲门进去,看到褚铮,大大方方打了招呼。褚铮也不见外,拍着洛毅森的肩膀,拍的特别顺手。
俩人寒暄的几句,洛毅森便跟三人说了沈紹提供的线索,并说明沈紹这人忒难伺候,过了今晚怕是再难让他开口。他想请两个小时的假,快去快回。临走前能不能问问,关于抢劫案的资料什么时候能到手?
公孙锦把笔记本电脑转过去,对着洛毅森,“传过来了,你要现在看?”
洛毅森瞠目结舌!一科的办事效率,真是……
抓紧时间看资料之前,洛毅森说了,“谁都别走。我一边看一边给你们解释。”
他之所以要看走私案的资料并不是因为案件本身。而是,疯了一个犯人不正常。另外一点,引起洛毅森注意的是:疯的不止一个。
“我看过建鑫公司那些事故的详细资料。事故中工人死伤姑且不算,一个年轻力壮的老爷们疯了这一点值得注意。所以,我想综合两边的资料做个对比分析。啊,出来了。”
洛毅森已经看到疯的那个走私贩的资料,又拿出自己的U盘,打开里面存储的建鑫公司事故资料。两个疯者的资料并列在一起,洛毅森深深吸了口气。
这时候,另外三人都围在他身边,细看对比资料。
户籍情况、家庭情况等等都在上面。褚铮蹙蹙眉,说:“这两个人都是来自T省Q市的一个小县城。巧合?”
公孙锦也是有些狐疑,他看了看蓝景阳,“你怎么想?”
“应该不是巧合。”蓝景阳严肃地说,“你们仔细看医生给的精神鉴定。”
两名疯者的身体情况非常好,也无家族遗传病史。而根据医生给出的鉴定来看,这两个人都是被吓疯的。
建鑫工人被吓疯是去年年底的事;走私贩被吓疯是本月的事。期间相隔了十一个月。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原因。相同的是:两个人都来自同一个地方,最后得了同一种病。巧合吗?反正在场的四个人都不信。
洛毅森说:“建鑫公司那个工人出事的时候,还有个人被烧伤,一直住在医院里,现在也没出来。我打算去看看。还有走私案里疯的那位,必须尽快抓捕归案。”
公孙锦决定。现在就让褚铮和蓝景阳去医院,见那位劫后余生的伤者;洛毅森去见沈紹,问清关于嘉良的情况。明天,公孙锦会亲自去一趟精神病院。
说到沈紹,洛毅森一拍脑袋,“卧槽我还要买菜啊!不说了不说了,先走一步。”
洛毅森跑出去之后,褚铮咂咂嘴,笑道:“他手艺绝对没的说。上学那时候我吃过几次,一直念念不忘。”言罢,狡诈地笑了笑,“这傻逼,是准备作死啊。”
“什么意思?”蓝景阳问道。
褚铮挑挑眉,“别说你不知道,沈紹是出了名的基佬。”
大晚上的带着亲手做的饭菜去家里投喂,那张妖孽的脸,那个喜兴的性格,那个标志的身材……沈紹不中招,他褚铮把脑袋塞马桶里冲三天!
14
市中心一栋大厦的二十九层全部都属于沈紹。他买下两户单元打通,营造一个宽敞的令人叹为观止的家。一个人住在三百多平的房子里也不觉得孤单寂寞,反倒很享受这清冷的安逸。此刻,他站在落地窗前,俯视大半个城市的夜景,硬朗的脸上不见表情,只是在眼底多了一点点的笑意。
距离挂断洛毅森的电话已经过了三分钟。想起洛毅森磨着牙说,我没钱,买菜去你家里做!沈紹觉得自己很体贴,他说在哪里吃都可以,只要食物干净便可。洛毅森只给他回了四个字:你家地址。
沈紹放下电话后,为自己倒了一杯酒,思索着一个他认为很有趣的问题,玩味十足。
须臾,门铃响起,沈紹拿起可视电话的话筒,看到楼门前站着的洛毅森一脸的急躁,沈紹说:“按密码可以进来。”
洛毅森站在门口对着高尖端科技门锁磨掉了半寸的牙,乘坐电梯的时候,又磨掉半寸,到了二十九楼,发现只有一户房门,平白的又磨掉半寸。还没进门,他已磨牙霍霍。
这该死的!资产阶级!
沈紹开了门,打量气喘吁吁的洛毅森,不禁纳闷,“你没坐电梯?”怎么喘成这样?
洛毅森哼哼的冷笑着,说:“这时候不好叫车,我借脚踏车骑过来的!”
“进来。”沈紹不由分说抓住洛毅森的手腕把人扯了进去,看到他的手里拎着两个大袋子。
洛毅森踏入沈紹的私人空间,恍惚中好像进了异世界。不由得感概,尼玛这绝对不是人间!
公寓装潢的并不奢华却非常霸气!
没错,就是霸气。洛毅森从没想过,谁会在自家里弄一条小河!还特么的缓缓流淌着。
光是正厅足有两百多平,白色沙石在正中央做出漂亮的造型,中间是一条小河,七曲辗转,绕过整个客厅。河底泛出柔和的灯光,将里面沉淀着的彩色石子一并泛出光来,美轮美奂。
高高大大的落地窗,足有两个洛毅森高,上面挂着暗红色的厚实窗帘与同色的纱帘,一根精致的带子系着,分列两边,简单且高雅。
洛毅森认认真真打量完客厅,转回头认认真真看着沈紹:“打劫你的几率大不大?”
沈紹接过他手里的东西往里面走,随口说道:“看上什么了随便拿。”
这就是纯金土豪的光芒,太耀眼了!
“你别把菜放地上。”看到沈紹笨手笨脚,洛毅森叫着跑了过去。从他手里拿过来,问道,“厨房呢。”
沈紹很自然地指了指方向……
“擦,真大!”
厨房里的炊具、餐具干净的一看就知道从来没使用过!洛毅森用水洗了一遍,动手做饭。他的动作麻利,很快弄出两菜一汤,一锅米饭。
把汤倒出来,再去盛饭。等他端到餐厅,看到沈紹已经搂着他的笋片炒牛肉吃的全神贯注。
大哥,你不至于饿成这样吧?
“沈紹!你就不会等菜都上来再吃?”
沈紹头也不抬地说:“主食。”
洛毅森在失笑之余不免重新打量这个古古怪怪的男人。帅不帅?真帅!但是,仅仅用一个帅字是形容不来沈紹的。这个人的身上总是有一种耐人寻味的气韵。虽然霸道了些,不讲理了些,但不可否认,沈紹足够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洛毅森不否认自己被沈紹吸引。但理智上他还是清明的。或许他今后的伴侣是个男人,但绝对不能是沈紹这样的人。即便是玩一场恋爱游戏,也绝对不能找这种类型的。所以,洛毅森守住了自己的心,不对沈紹产生工作以外的感情。这对他来说并不难。
沈紹吃的很斯文,也很香。他忙里偷闲指了指对面的座位,示意洛毅森坐下说话。随后,问道:“想喝点什么?”
“白水,渴了。”
“冰箱里有,自己拿。”
冰箱特别大,让洛毅森想起了藏尸案……
“沈紹,你边吃边说吧。”洛毅森喝了一口水,问道,“你是怎么认识嘉良的?”
“闹鬼。”沈紹咽下一口饭,说,“第一次我知道,特别找嘉良和警卫谈过。”
好吧,之前沈紹似乎表达过“那没什么,我知道就可以。”的意思完全不作数了。洛毅森也不揭穿他,耐心地听着。
“嘉良租用的写字间在一楼,遇鬼位置在在三楼,时间是凌晨一点半。我只问了一个问题。”
“对嘉良?”
沈紹点点头,“他为什么在一点半上三楼?”
“嘉良怎么说?”
“一楼厕所坏了。”
言下之意,是去三楼找厕所的?但是二楼也有,以嘉良那个懒得要死的性子来说,干嘛非要跑到三楼?
“还有吗?”洛毅森问道,“就这么一个问题,不可能谈了二十分钟。你还问了什么。”
“谈话耗时三分钟,剩下的时间我一直在观察他。”
就是说,您老冷冰冰的盯了嘉良十七分钟?洛毅森哭笑不得,“那你观察出什么来了?‘
“他在说谎。”
闻言,洛毅森的眉头微蹙,脸色也不大好看。他说:“为什么这么说?”
沈紹忽然就不做声了,把汤碗挪到自己面前,拿起汤勺喝的特别认真。就像完全没有听见洛毅森的问题。洛毅森催了一句,也不见他抬头只好耐心等着。
一大碗汤进了肚子,沈紹拿起餐巾优雅地擦擦嘴角,满足的长吁一声,“我对他说谎的原因不感兴趣。但我看得出来,他很害怕。”
害怕?这都多久的事了?算算少说有半年了,怎么从来没听嘉良提到过?洛毅森走神了,思索着:嘉良第一次告诉自己有人跟踪他是在一个月前,跟闹鬼的事相差了好几个月,两件事之间有联系吗?如果有,嘉良不会对自己隐瞒;如果没有,他为什么害怕?亦或,他在怕什么?
“沈紹,那个小警卫怎么说?”
并没有直接回答洛毅森的问题,沈紹站起来,离开餐桌。他说:“到客厅谈,东西放着,明天佣人会来清理。”
在同一个时间轨道上,褚铮和蓝景阳已经到了某家专门治疗烧伤烫伤的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