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第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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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俗之人的城市一般很少设有传送阵,这是为了把世俗之人和修士区分开来。但不代表世俗之人的城市就没有修士,毕竟修士是从世俗之人发展起来的。所以像中云大陆上的两个王朝背后都有厉害的修士坐镇,只要修士不随意杀戮,违反天道过分插手世俗之人的事务,就没有太大问题。
秦桐带秦溪去的地方,说是城,其实是个叫仙元的小镇。就在大元王朝的东面,离星海城很近,传送过去只收两块下品灵石。
传送阵并不是直接设置在镇上,而是隐秘的设置在镇子外面一个占地极广的原始森林里。
突然的情景转变,让秦溪有些看不过来。传送阵的光芒过后,入眼所及处全是几人才能合抱住的参天大树,树旁是郁郁葱葱几乎有一人多高的杂草丛,整个天幕都被密密的树枝遮挡住,严严实实一点阳光都透不下来。
尽管如此,秦溪并不觉得阴森,大约是靠近修真者城市,这里还能感受到些微灵气,空气十分的好,没有任何的环境污染,连心情都是愉悦的。秦溪想,若在地球上,恐怕很难找到这样保存完整没有人类痕迹的森林。
到这里,他们已经不能再用修真的手段御剑飞行,毕竟修士在世俗之人眼中相当于神仙般的存在,为了防止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修士若进世俗之人的城市大多要伪装成世俗之人。
一听秦桐说他们不能御剑飞出这片林子,秦溪立刻傻了眼。
“哥,你不是开玩笑吧!这林子走出去少说也要走个十几天!”
这还是他粗粗估算得出的结论。这时候什么景色幽美,空气新鲜啊,都让秦溪提不起劲来。
秦桐好笑的看着他道:“虽然不能御剑飞行,但我们可以用御空术飞出去啊!”
秦溪茫然的睁大眼睛,御空术?飞??那不还是修真的手段吗?
秦桐只觉得他弟弟有时候很是天真可爱。不过这也难怪,秦溪一直待在秦家从未出来过,更未曾与世俗之人接触过,对他们不了解也是必然。就像他,若不是少年时随父亲见识过一回,对这些也是不大了解的!
“世俗之人中有所谓的武功高手,他们习练的轻功与我们的御空术有些类似,区别只在于他们需要借力,我们不需要罢了!这里方圆几百里都没有人烟,只要小心些,不做的太过,旁人是看不出区别的!”秦桐笑着解释道。
秦溪顿时恍然大悟,惊诧道:“哎呀,原来还可以这样!”
他一时没想起这茬来,光想着这是本修真小说,一时间倒忘记武侠世界的常识。既然可以飞,秦溪又高兴起来,索性他们不赶时间,就先慢慢的徒步行走。
森林真的很大,偶尔还能看到一些不知名的飞禽走兽,秦溪看着眼馋,硬拗着秦桐打来几只很像兔子的食草动物,说要烤来吃。
到他们这个境界早已辟谷,根本不需要再吃东西。平常吃些仙茶灵果之类,那些都是为了提升修为并不是为满足口腹之欲。而世俗之人的食物,吃多了反而无益,不过偶尔吃上一两回也无甚大碍。
秦溪骨子里还是个世俗之人,自然猜不到他哥在想什么。他想着,林子里烤肉神马的正是大侠野外露宿必经之科目,他不做一次,简直白来这么一回。
秦桐虽未反对,不过他可不会弄这些,于是看着面前已经被自己弄死的动物尸体,第一次由衷的升起一种浓浓的名为挫败的感觉。
秦溪蹲着看了一会儿,见他哥麻利的甩出一个净化术将兔子尸体上的血迹冲刷干净,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哥,好像要把皮剥掉!”
“嗯!”
秦桐从储物袋里掏出一把灵器匕首,麻利的把兔子皮剥掉!那一手匕首耍的叫一个行云流水干净利落,这么血腥暴力的事情被他做出来,简直跟艺术一样。秦小爷立刻佩服的五体投地,他哥果然是个天才,至少要是让他做可做不到这么干脆利落动作潇洒!
秦桐又对兔子甩了个净化术,把兔子弄干净,然后又垂着手不动了!
秦小爷想了想,下一步应该是升火来烤!于是他点点头,看起来很懂的样子道:“哥,接下来要升火,把兔子烤熟!”秦桐一想确实应该如此,于是手掌一摊开,蹭的放出一朵极炎之火。
秦溪眼睁睁的看着他哥把一只处理好的兔子放到火上,顷刻间,那可怜的兔子就化为飞灰连个渣子都没留下。秦小爷瞬间石化,秦桐直接面瘫。
两人僵硬了半天,秦桐终于咳嗽一声持续面瘫道:“看来不能用修士的火来烤这个……嗯,兔子!!”
秦溪僵硬的点点头,表示同意。心里这时就差把自己骂的狗血淋头:让你欠抽,让你弄什么烧烤,这下好了,估计他哥要郁闷死。堂堂秦家的家主,连个兔子都烤不好,这得是多悲催的事啊!
于是秦溪默默的接过他哥剥好皮的剩下来的几只兔子,想着电视上看到的样子,先去一边捡了些柴火,学着古人钻木取火,因他是修士,倒不需要那么费力,很快就似模似样的升起一堆火。
想了想,秦溪又找来一根树枝,让他哥用净化术弄干净,准备把兔子插在树枝上放火里烤。秦桐默默的看着,直到秦溪要拿树枝插兔子时似是想到什么,于是问秦溪:“小溪,那个兔子肚子里面的东西不用取出来吗?”
在秦桐久远吃烤肉的记忆中,动物的内脏貌似要取出来!
秦溪的手立刻顿住,心里又把自己连头带脚骂一遍!怪不到他总觉得少干了些什么,原来这些兔子的内脏还没弄呢!秦小爷觉得自己实在没事找事,专喜欢挖坑埋把自己埋进去。
秦桐见他久久的站立着没动,眼看那堆好容易升起来的火就要灭了,无奈的长叹一口气。他从秦溪手里把兔子又拿回来,干净利索的把内脏掏掉又弄干净,学着秦溪的样把处理好的兔子串在树枝上,一边串一边问:“小溪,是这样吗?”
秦溪郁闷的点点头。
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到最后两人可算是烤出一只看起来外形还过得去的兔子。兴致勃勃的咬上一口,只觉得寡淡无味,又油腻的很,一点都不好吃。
秦溪见他哥微微皱眉,显然也很不喜欢,不过秦桐并没有把兔子丢到一边而是一口一口慢慢的把手里的半个兔子吃完。秦溪看着,只觉得心里一暖,低着头学着他哥的样子很快解决掉自己手里那另外半个。
世俗之人的生活果然不是那么容易体验的。他从来都是普通人,不过才做了一年修士,竟是已经不习惯这样凡人的生活。秦溪忽然觉得有些茫然,只觉得自己或许一直在做梦,做的竟是这样一个离奇而荒诞的梦!幸好,梦里有秦桐,他哥!
两人继续往镇子的方向走,走的累了坐下来休息一阵,兴致来时又飞行上一段距离,原本普通人要走一个多月的路程,他们不过走了五六天就隐隐看到森林外不远处的城楼,也能听到一些人类活动的声音。
等到终于出了林子,秦溪几乎是飞奔的跑上了官道。从这里开始就不能再使用御空术了,毕竟即便是世俗之人的大侠,也不可能一直使用轻功。
仙元镇实在太小,通往城镇的官道窄的可怜,只堪堪能容纳下一辆马车行走。大约是刚下过雨,泥泞的土路上还清晰的留着两道深深的车轴印。
秦溪心里激动无比,一把抱住他哥楞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秦桐只觉好笑,轻拍他的后背说:“进城还有五六里路,若不快些,今晚我们就要露宿荒郊野外了!”
“进城!”秦小爷霸气道。
此时天色已近傍晚,等走到城门楼边上,秦溪顿时有种既陌生又熟悉的感觉。
城墙的样式类似于天朝古代的那种城楼,用的是青色城砖,圆拱形的城门,城门楼上用篆体刻着大大的仙元两个字。不远处还能看到凸起的钟鼓楼,楼顶上是一只石刻的鸟,鸡头、燕颔、蛇颈、龟背、鱼尾。秦溪看过大陆志,知道那鸟叫做丹朱,也就是传说中的凤凰,是一种象征着吉祥的神鸟。
再看城门口,即使仙元只是一座小镇,也站着两个手拿长枪,穿着兵丁服饰的守门官兵。
自两人一出现,就有数道视线一直落在他们身上,样貌长的好是一方面,修真之人身上自有一股仙气,饶是秦桐和秦溪刻意收敛,还是让人觉出不一样来。
守门的兵丁早把两人上下打量一遍,他们这是小地方,倒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犹如谪仙的两个人,其中一个态度温和的上前道:“两位若要进城,请出示路引!”
路引就是世俗世界证明身份的东西,相当于身份证一般的存在。他们是修士,自然拿不出这东西来。
兵丁见秦溪摇摇头,不由为了难。
“两位不知从何处而来,这没有路引可不好入城啊!”
“这位大哥,我们兄弟二人的路引不小心弄丢了!您看,天色已晚,可否行个方便?”
秦溪说着从空间里找出一块不小的金子,装样从袖口里拿出准备塞给他。这已经是他空间里最不值钱的了,饶是如此,也让那看门的兵丁眼睛都直了。
这金锭少说也得十两,兵丁心里惊疑不定,竟是不敢伸手去接,态度倒越发恭敬起来。一直说话的兵丁朝另一个使了个眼色,那人很快跑开,他又对秦溪道:“两位请稍带,这里小人实在做不了主,不过已经着人去请头领了,一会儿就来!”
秦溪无法,只好点点头跟他哥在一边站下。
秦桐一直沉默的看着秦溪熟练的和人周旋,心下起疑,却是一句话都没问!
世俗之人的城市一般很少设有传送阵,这是为了把世俗之人和修士区分开来。但不代表世俗之人的城市就没有修士,毕竟修士是从世俗之人发展起来的。所以像中云大陆上的两个王朝背后都有厉害的修士坐镇,只要修士不随意杀戮,违反天道过分插手世俗之人的事务,就没有太大问题。
秦桐带秦溪去的地方,说是城,其实是个叫仙元的小镇。就在大元王朝的东面,离星海城很近,传送过去只收两块下品灵石。
传送阵并不是直接设置在镇上,而是隐秘的设置在镇子外面一个占地极广的原始森林里。
突然的情景转变,让秦溪有些看不过来。传送阵的光芒过后,入眼所及处全是几人才能合抱住的参天大树,树旁是郁郁葱葱几乎有一人多高的杂草丛,整个天幕都被密密的树枝遮挡住,严严实实一点阳光都透不下来。
尽管如此,秦溪并不觉得阴森,大约是靠近修真者城市,这里还能感受到些微灵气,空气十分的好,没有任何的环境污染,连心情都是愉悦的。秦溪想,若在地球上,恐怕很难找到这样保存完整没有人类痕迹的森林。
到这里,他们已经不能再用修真的手段御剑飞行,毕竟修士在世俗之人眼中相当于神仙般的存在,为了防止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修士若进世俗之人的城市大多要伪装成世俗之人。
一听秦桐说他们不能御剑飞出这片林子,秦溪立刻傻了眼。
“哥,你不是开玩笑吧!这林子走出去少说也要走个十几天!”
这还是他粗粗估算得出的结论。这时候什么景色幽美,空气新鲜啊,都让秦溪提不起劲来。
秦桐好笑的看着他道:“虽然不能御剑飞行,但我们可以用御空术飞出去啊!”
秦溪茫然的睁大眼睛,御空术?飞??那不还是修真的手段吗?
秦桐只觉得他弟弟有时候很是天真可爱。不过这也难怪,秦溪一直待在秦家从未出来过,更未曾与世俗之人接触过,对他们不了解也是必然。就像他,若不是少年时随父亲见识过一回,对这些也是不大了解的!
“世俗之人中有所谓的武功高手,他们习练的轻功与我们的御空术有些类似,区别只在于他们需要借力,我们不需要罢了!这里方圆几百里都没有人烟,只要小心些,不做的太过,旁人是看不出区别的!”秦桐笑着解释道。
秦溪顿时恍然大悟,惊诧道:“哎呀,原来还可以这样!”
他一时没想起这茬来,光想着这是本修真小说,一时间倒忘记武侠世界的常识。既然可以飞,秦溪又高兴起来,索性他们不赶时间,就先慢慢的徒步行走。
森林真的很大,偶尔还能看到一些不知名的飞禽走兽,秦溪看着眼馋,硬拗着秦桐打来几只很像兔子的食草动物,说要烤来吃。
到他们这个境界早已辟谷,根本不需要再吃东西。平常吃些仙茶灵果之类,那些都是为了提升修为并不是为满足口腹之欲。而世俗之人的食物,吃多了反而无益,不过偶尔吃上一两回也无甚大碍。
秦溪骨子里还是个世俗之人,自然猜不到他哥在想什么。他想着,林子里烤肉神马的正是大侠野外露宿必经之科目,他不做一次,简直白来这么一回。
秦桐虽未反对,不过他可不会弄这些,于是看着面前已经被自己弄死的动物尸体,第一次由衷的升起一种浓浓的名为挫败的感觉。
秦溪蹲着看了一会儿,见他哥麻利的甩出一个净化术将兔子尸体上的血迹冲刷干净,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哥,好像要把皮剥掉!”
“嗯!”
秦桐从储物袋里掏出一把灵器匕首,麻利的把兔子皮剥掉!那一手匕首耍的叫一个行云流水干净利落,这么血腥暴力的事情被他做出来,简直跟艺术一样。秦小爷立刻佩服的五体投地,他哥果然是个天才,至少要是让他做可做不到这么干脆利落动作潇洒!
秦桐又对兔子甩了个净化术,把兔子弄干净,然后又垂着手不动了!
秦小爷想了想,下一步应该是升火来烤!于是他点点头,看起来很懂的样子道:“哥,接下来要升火,把兔子烤熟!”秦桐一想确实应该如此,于是手掌一摊开,蹭的放出一朵极炎之火。
秦溪眼睁睁的看着他哥把一只处理好的兔子放到火上,顷刻间,那可怜的兔子就化为飞灰连个渣子都没留下。秦小爷瞬间石化,秦桐直接面瘫。
两人僵硬了半天,秦桐终于咳嗽一声持续面瘫道:“看来不能用修士的火来烤这个……嗯,兔子!!”
秦溪僵硬的点点头,表示同意。心里这时就差把自己骂的狗血淋头:让你欠抽,让你弄什么烧烤,这下好了,估计他哥要郁闷死。堂堂秦家的家主,连个兔子都烤不好,这得是多悲催的事啊!
于是秦溪默默的接过他哥剥好皮的剩下来的几只兔子,想着电视上看到的样子,先去一边捡了些柴火,学着古人钻木取火,因他是修士,倒不需要那么费力,很快就似模似样的升起一堆火。
想了想,秦溪又找来一根树枝,让他哥用净化术弄干净,准备把兔子插在树枝上放火里烤。秦桐默默的看着,直到秦溪要拿树枝插兔子时似是想到什么,于是问秦溪:“小溪,那个兔子肚子里面的东西不用取出来吗?”
在秦桐久远吃烤肉的记忆中,动物的内脏貌似要取出来!
秦溪的手立刻顿住,心里又把自己连头带脚骂一遍!怪不到他总觉得少干了些什么,原来这些兔子的内脏还没弄呢!秦小爷觉得自己实在没事找事,专喜欢挖坑埋把自己埋进去。
秦桐见他久久的站立着没动,眼看那堆好容易升起来的火就要灭了,无奈的长叹一口气。他从秦溪手里把兔子又拿回来,干净利索的把内脏掏掉又弄干净,学着秦溪的样把处理好的兔子串在树枝上,一边串一边问:“小溪,是这样吗?”
秦溪郁闷的点点头。
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到最后两人可算是烤出一只看起来外形还过得去的兔子。兴致勃勃的咬上一口,只觉得寡淡无味,又油腻的很,一点都不好吃。
秦溪见他哥微微皱眉,显然也很不喜欢,不过秦桐并没有把兔子丢到一边而是一口一口慢慢的把手里的半个兔子吃完。秦溪看着,只觉得心里一暖,低着头学着他哥的样子很快解决掉自己手里那另外半个。
世俗之人的生活果然不是那么容易体验的。他从来都是普通人,不过才做了一年修士,竟是已经不习惯这样凡人的生活。秦溪忽然觉得有些茫然,只觉得自己或许一直在做梦,做的竟是这样一个离奇而荒诞的梦!幸好,梦里有秦桐,他哥!
两人继续往镇子的方向走,走的累了坐下来休息一阵,兴致来时又飞行上一段距离,原本普通人要走一个多月的路程,他们不过走了五六天就隐隐看到森林外不远处的城楼,也能听到一些人类活动的声音。
等到终于出了林子,秦溪几乎是飞奔的跑上了官道。从这里开始就不能再使用御空术了,毕竟即便是世俗之人的大侠,也不可能一直使用轻功。
仙元镇实在太小,通往城镇的官道窄的可怜,只堪堪能容纳下一辆马车行走。大约是刚下过雨,泥泞的土路上还清晰的留着两道深深的车轴印。
秦溪心里激动无比,一把抱住他哥楞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秦桐只觉好笑,轻拍他的后背说:“进城还有五六里路,若不快些,今晚我们就要露宿荒郊野外了!”
“进城!”秦小爷霸气道。
此时天色已近傍晚,等走到城门楼边上,秦溪顿时有种既陌生又熟悉的感觉。
城墙的样式类似于天朝古代的那种城楼,用的是青色城砖,圆拱形的城门,城门楼上用篆体刻着大大的仙元两个字。不远处还能看到凸起的钟鼓楼,楼顶上是一只石刻的鸟,鸡头、燕颔、蛇颈、龟背、鱼尾。秦溪看过大陆志,知道那鸟叫做丹朱,也就是传说中的凤凰,是一种象征着吉祥的神鸟。
再看城门口,即使仙元只是一座小镇,也站着两个手拿长枪,穿着兵丁服饰的守门官兵。
自两人一出现,就有数道视线一直落在他们身上,样貌长的好是一方面,修真之人身上自有一股仙气,饶是秦桐和秦溪刻意收敛,还是让人觉出不一样来。
守门的兵丁早把两人上下打量一遍,他们这是小地方,倒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犹如谪仙的两个人,其中一个态度温和的上前道:“两位若要进城,请出示路引!”
路引就是世俗世界证明身份的东西,相当于身份证一般的存在。他们是修士,自然拿不出这东西来。
兵丁见秦溪摇摇头,不由为了难。
“两位不知从何处而来,这没有路引可不好入城啊!”
“这位大哥,我们兄弟二人的路引不小心弄丢了!您看,天色已晚,可否行个方便?”
秦溪说着从空间里找出一块不小的金子,装样从袖口里拿出准备塞给他。这已经是他空间里最不值钱的了,饶是如此,也让那看门的兵丁眼睛都直了。
这金锭少说也得十两,兵丁心里惊疑不定,竟是不敢伸手去接,态度倒越发恭敬起来。一直说话的兵丁朝另一个使了个眼色,那人很快跑开,他又对秦溪道:“两位请稍带,这里小人实在做不了主,不过已经着人去请头领了,一会儿就来!”
秦溪无法,只好点点头跟他哥在一边站下。
秦桐一直沉默的看着秦溪熟练的和人周旋,心下起疑,却是一句话都没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