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入狮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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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紫冒险留下的痕迹终于被赢小四等人发现,三人一兽顾不得休息,甩开两条腿就顺着那些红色印记追了上去,只是那些红色的蔻汁十分细小,如果不仔细观察,很容易就漏了过去,三人一路走走停停,终于在天擦黑的时候来到了一段修葺完毕的燕长城下,望着前面不远处那座最大的烽火台,赢小四的脸色十分凝重。
孟良走到赢小四身边小声说道:“四哥,苏紫姑娘怕是被人掳到燕国境内去了,咱们现在这个样子,怕是连前面的关卡都过不去。”
赢小四点了点头,重新退到浓密的林子当中,稍微思考了一会,这才对孟良、焦赞说道:“你们俩先到附近的寨子中去,想办法联系上苏祭祀,把如今的情况告诉他,让他想办法派人到这儿来接应,我会想办法先混过去,连夜寻找苏紫的下落,等我找到人后,会想办法从这里出关,到时候能不能活着回去,就看他们蛮巫族的力度了。”
“你一个人去?”
孟良、焦赞一听这话,当时就不干了,三人一起尚且不一定能过去,现在一个人闯关,那不和送死没什么两样么!
“四哥,不行,你这么去,怕是就回不来了,虽然你长了点头发,但我保证,那些燕兵会在你脸上补一个烙印,然后丢到工地修长城的!”
见孟良、焦赞那焦急的表情不似作假,赢小四心中一暖,笑着说道:“看你俩那一脸缅怀英烈的表情,我是真想揍你们,不过都留着,等我回来,一起算。”顿了顿,赢小四接着说道:“孟良、焦赞你们这就离开吧,十日之后还到这里来接应我!”
说完,赢小四将肥仔小心地放到孟良的肩膀上,然后对着二人点了点头,整个人忽然向后一缩,如同狸猫一般飞快的钻出了草丛向着城墙根奔去。
孟良、焦赞二人极目远眺,只见黑夜中的长城蔓延起伏,仿佛是一只沉睡着的怪兽,下面的林海在夜风中如同堆积起来的波涛,搅动的叶片哗哗作响,而赢小四则如同回到大海中的鱼儿,早就消失不见。
翌日,清晨的阳光如往常一样照亮了湿漉漉的城墙,一名燕国士兵急匆匆的跑到烽火台上,对着正在吃早饭的守将焦急地说道:“大人!今早巡视的士兵发现了一处奇怪的划痕。看那样子像是......像是用手指划出来的......”
“开什么玩笑!”
守将丢掉手中的饭碗,用手指了指前来报信的士兵,说道:“谎报军情是什么罪责你应该很清楚,前方带路。”
不远处的城墙内侧,一群值守的士兵正围在墙下指指点点,只见在那高墙之上十道划痕清晰可见,这划痕分作两处,每处五道,中间相隔距离与肩宽差不多,难怪报信士兵会说像是用手指划出来的。
“来人!”
关卡守将也变得面色严肃起来,如果真的有人潜入到军营之中意图不轨,那他这个守将也就当到头了。
“让所有人到校场集合,念名册!”
而此时,我们的始作俑者赢小四已经早早的出了关卡的守卫区域,他正顺着平整的官道向前疾驰,至于胯下的那匹马......好吧,是借的!借的!至于还不还,那就再说吧......
狮城,作为一个防御蛮巫族的前哨站,当初在修筑的时候就是按照兵城的规格修砌,后来,狮城这段的燕长城修筑完毕,这座过去的兵城便逐渐变成了后方的一个重要的补给点,无数的商人云集于此,繁荣了城市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税收,于是,这个以前人人嫌弃的前哨站一下子变成了香饽饽,只要有点势力的人都想在这儿插上一手,如今的狮城龙蛇混杂,在这里,就算是一名看起来非常寻常的普通人,也不一定是那些达官显贵能够招惹得起的。
牵马进城,这刚一过城门洞,赢小四就被眼前的景象震住了。一条足以容纳八匹骏马并排通过的宽阔主道笔直向前,遥遥可见城中心耸立的那座上山雄狮雕像,道路两侧商铺林立,熙熙攘攘的人群络绎不绝,而耳边则充斥着商贩的叫卖声。
迈步向前,大约五百步左右就会出现一条横向交叉的辅路,青石道路的两侧是用镂空石板遮盖的暗渠,南方雨水多,这样的设计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道路的顺畅通行,赢小四眯缝着眼睛仔细打量,发现辅路上的商铺装潢明显要比主路逊色许多,越远离主干道则越普通,最后进入眼帘的则是一片百姓居住的房屋。
“这位老丈,麻烦问一下牲畜交易的地方在哪里。”
出门在外最怕的事就是兜里没钱,而赢小四最郁闷的就是临时偷来的衣服竟然连个兜都没有......
“要去哪?”
老头呲着缺了门牙的嘴,侧着耳朵问道。
“哪里能卖马?!!”
“什么马?!!”
“我要去卖马!!”
“你要去干啥?!”
赢小四满头黑线是彻底无语了,只见他摆了个骑马舞的姿势,喊道:“欧巴肛*门塞!~”
这回老头听明白了,憋着漏风的嘴笑着摇摇头,谦虚的说道:“我都多少年不骑马啦!这马我不能要!”
我擦,我也没要白送啊!好在这老头没要,要是人家颤巍巍上前来,要骑上飚一圈,我是给还是不给啊!人家杨志卖刀,秦琼卖马,不都成功的当了土匪,发家致富了么!我卖个马怎么就这么难啊!
正惆怅着,旁边过来一个青皮,嬉皮笑脸的对赢小四说道:“唉,我说,你是不是要卖马啊?老宋头耳朵早聋了,问他没用,要卖马你直接跟我走吧!”
赢小四眯了眯眼,仔细打量了一番,知道这是碰上捡白羊的了,看来别管古代现代,黑社会的手法都差不多,只不过现代人聪明,去其槽粕取其精华,开公司办实业,统一管理,怎么看都透着一股子正规范儿,再看看眼前这位,连个制服都没有,估计也不能是什么核心成员,不过这样也好,要说消息灵通,还真得靠这些牛鬼蛇神。
“走吧,那就辛苦这位兄弟了。”
赢小四摆出一副老实憨厚的表情,傻乎乎地说道。
苏紫冒险留下的痕迹终于被赢小四等人发现,三人一兽顾不得休息,甩开两条腿就顺着那些红色印记追了上去,只是那些红色的蔻汁十分细小,如果不仔细观察,很容易就漏了过去,三人一路走走停停,终于在天擦黑的时候来到了一段修葺完毕的燕长城下,望着前面不远处那座最大的烽火台,赢小四的脸色十分凝重。
孟良走到赢小四身边小声说道:“四哥,苏紫姑娘怕是被人掳到燕国境内去了,咱们现在这个样子,怕是连前面的关卡都过不去。”
赢小四点了点头,重新退到浓密的林子当中,稍微思考了一会,这才对孟良、焦赞说道:“你们俩先到附近的寨子中去,想办法联系上苏祭祀,把如今的情况告诉他,让他想办法派人到这儿来接应,我会想办法先混过去,连夜寻找苏紫的下落,等我找到人后,会想办法从这里出关,到时候能不能活着回去,就看他们蛮巫族的力度了。”
“你一个人去?”
孟良、焦赞一听这话,当时就不干了,三人一起尚且不一定能过去,现在一个人闯关,那不和送死没什么两样么!
“四哥,不行,你这么去,怕是就回不来了,虽然你长了点头发,但我保证,那些燕兵会在你脸上补一个烙印,然后丢到工地修长城的!”
见孟良、焦赞那焦急的表情不似作假,赢小四心中一暖,笑着说道:“看你俩那一脸缅怀英烈的表情,我是真想揍你们,不过都留着,等我回来,一起算。”顿了顿,赢小四接着说道:“孟良、焦赞你们这就离开吧,十日之后还到这里来接应我!”
说完,赢小四将肥仔小心地放到孟良的肩膀上,然后对着二人点了点头,整个人忽然向后一缩,如同狸猫一般飞快的钻出了草丛向着城墙根奔去。
孟良、焦赞二人极目远眺,只见黑夜中的长城蔓延起伏,仿佛是一只沉睡着的怪兽,下面的林海在夜风中如同堆积起来的波涛,搅动的叶片哗哗作响,而赢小四则如同回到大海中的鱼儿,早就消失不见。
翌日,清晨的阳光如往常一样照亮了湿漉漉的城墙,一名燕国士兵急匆匆的跑到烽火台上,对着正在吃早饭的守将焦急地说道:“大人!今早巡视的士兵发现了一处奇怪的划痕。看那样子像是......像是用手指划出来的......”
“开什么玩笑!”
守将丢掉手中的饭碗,用手指了指前来报信的士兵,说道:“谎报军情是什么罪责你应该很清楚,前方带路。”
不远处的城墙内侧,一群值守的士兵正围在墙下指指点点,只见在那高墙之上十道划痕清晰可见,这划痕分作两处,每处五道,中间相隔距离与肩宽差不多,难怪报信士兵会说像是用手指划出来的。
“来人!”
关卡守将也变得面色严肃起来,如果真的有人潜入到军营之中意图不轨,那他这个守将也就当到头了。
“让所有人到校场集合,念名册!”
而此时,我们的始作俑者赢小四已经早早的出了关卡的守卫区域,他正顺着平整的官道向前疾驰,至于胯下的那匹马......好吧,是借的!借的!至于还不还,那就再说吧......
狮城,作为一个防御蛮巫族的前哨站,当初在修筑的时候就是按照兵城的规格修砌,后来,狮城这段的燕长城修筑完毕,这座过去的兵城便逐渐变成了后方的一个重要的补给点,无数的商人云集于此,繁荣了城市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税收,于是,这个以前人人嫌弃的前哨站一下子变成了香饽饽,只要有点势力的人都想在这儿插上一手,如今的狮城龙蛇混杂,在这里,就算是一名看起来非常寻常的普通人,也不一定是那些达官显贵能够招惹得起的。
牵马进城,这刚一过城门洞,赢小四就被眼前的景象震住了。一条足以容纳八匹骏马并排通过的宽阔主道笔直向前,遥遥可见城中心耸立的那座上山雄狮雕像,道路两侧商铺林立,熙熙攘攘的人群络绎不绝,而耳边则充斥着商贩的叫卖声。
迈步向前,大约五百步左右就会出现一条横向交叉的辅路,青石道路的两侧是用镂空石板遮盖的暗渠,南方雨水多,这样的设计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道路的顺畅通行,赢小四眯缝着眼睛仔细打量,发现辅路上的商铺装潢明显要比主路逊色许多,越远离主干道则越普通,最后进入眼帘的则是一片百姓居住的房屋。
“这位老丈,麻烦问一下牲畜交易的地方在哪里。”
出门在外最怕的事就是兜里没钱,而赢小四最郁闷的就是临时偷来的衣服竟然连个兜都没有......
“要去哪?”
老头呲着缺了门牙的嘴,侧着耳朵问道。
“哪里能卖马?!!”
“什么马?!!”
“我要去卖马!!”
“你要去干啥?!”
赢小四满头黑线是彻底无语了,只见他摆了个骑马舞的姿势,喊道:“欧巴肛*门塞!~”
这回老头听明白了,憋着漏风的嘴笑着摇摇头,谦虚的说道:“我都多少年不骑马啦!这马我不能要!”
我擦,我也没要白送啊!好在这老头没要,要是人家颤巍巍上前来,要骑上飚一圈,我是给还是不给啊!人家杨志卖刀,秦琼卖马,不都成功的当了土匪,发家致富了么!我卖个马怎么就这么难啊!
正惆怅着,旁边过来一个青皮,嬉皮笑脸的对赢小四说道:“唉,我说,你是不是要卖马啊?老宋头耳朵早聋了,问他没用,要卖马你直接跟我走吧!”
赢小四眯了眯眼,仔细打量了一番,知道这是碰上捡白羊的了,看来别管古代现代,黑社会的手法都差不多,只不过现代人聪明,去其槽粕取其精华,开公司办实业,统一管理,怎么看都透着一股子正规范儿,再看看眼前这位,连个制服都没有,估计也不能是什么核心成员,不过这样也好,要说消息灵通,还真得靠这些牛鬼蛇神。
“走吧,那就辛苦这位兄弟了。”
赢小四摆出一副老实憨厚的表情,傻乎乎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