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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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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大脑极速运转的同时,格瑞斯面上带着优雅的微笑挽着贝内特先生的手走进了农场里的圈舍。
圈舍被打扫得很干净,牲畜都被养在通道两旁的围栏里,除了扑鼻而来的动物生活在一起所带来的特有略微刺鼻的味道,这里没有什么其他地方让她不适应。
穿越前格瑞斯只有在去动物园参观的时候才能闻到这种味道,她从小生长在城市之中,家里也没有乡下的亲戚,现在这些家畜们让她看得津津有味。
黑白花的奶牛,喜欢拱地的猪,远处被牧羊人和牧羊犬看管着的雪白的羊群,在池塘边大摇大摆的鹅与鸭子,草地里捉虫的鸡,以及修得最好的马舍里的马匹。
耕地,干草地,果园,吃糖,小树林……还有活泼的动物们,这就是贝内特庄园。
贝内特先生注意到了身边挽着他手臂的女子没有掩饰的发亮眼眸,唇角的弧度加深了些许。他对这座贝内特家传下来的农场感情很深,所以他也希望他的夫人能够喜欢这里。
这里承载着他童年的乐趣,少年的志向,青年的野心。
是的,野心。
今年二十三岁的贝内特先生是个有野心的绅士。英格兰如今正是新贵们崛起老贵族逐渐末落的时候,贝内特先生也有让贝内特家族更加兴旺,甚至更上一层楼成为人上人。
贝内特先生从三年前意外去世的父母那里继承的遗产并不多,父母遗留下来的人脉更是不多。常年宅居在郎博恩的他们,能够认识的也不过是这里的其他乡绅和佃户。
不过过世的老贝内特先生也是一个有眼光的人,英格兰中部的工业革命开始不久,他敏锐的察觉到了什么。想尽办法托关系将十三岁的贝内特先生送进了基本只录取贵族子嗣入读的伊顿公学,而那高额的学费也让老贝内特夫乡绅夫妇过上了不同于以往的节俭日子。
贝内特先生没让他们失望,他很努力,最后在十八岁的时候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后进入了牛津大学,学习逻辑和数学。那时候的他根本没有考虑法学、医学和神学这毕业后可以为皇室服务的三科,他想成为自由的新兴贵族,而不是皇室和贵族的仆人。
商业,是他唯一有可能实现这个目标的途径。
这个时期的英格兰老贵族大都将继承家族爵位和大部分财产的继承人留在家里,请家庭教师对其进行菁英教育,而将与家业无关的其他儿子们送进学校里去接受教育。
贝内特先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在学校里建立起了属于他的关系网,不能继承家业的老贵族子嗣,新兴贵族们的后代,像他父亲一样比较有远见的乡绅,以及一般职员、小商人和富裕自耕农家庭出身的平民。
他的结交范围很广,无论是志趣相投的,有一定共同语言的,还是……对他的利益能够有所帮助的。和爱德华.加德纳的相视也是这个时候,不过爱德华是法学院的高材生。
贝内特先生是个务实的人,同时也是一位长袖善舞的绅士,这是牛津大学里大部分认识他的人的看法,从教师到学生甚至学校里的女仆。
这和他在社交舞会中的形象完全不同。社交舞会中的贝内特先生是一位有良好教养,但容易腼腆害羞的青年。他不善言谈,总是默默的站在角落里看着舞会里的那些身姿曼妙的少女们。
其实以贝内特先生的人脉,他不是没机会娶一位老贵族出身的小姐,现在空有贵族称号家里财政却早已赤字的贵族比比皆是。
但他最后却婉拒了贵族朋友们的提议,他有野心不错,但他也不想娶个需要供在家里的花瓶。更何况,以贝内特家现在的经济条件也供不起一位真正贵族小姐出身的夫人。
参加伦敦社交季的邀请他无法拒绝,因为是来自他好友爱德华.加德纳的邀请。这个时候他本来没有考虑娶妻,他大学刚毕业一年,正在寻找适合的经理人和投资管理人,他想要拥有属于自己的产业。
格瑞斯的出现是一个巧合,在舞会里像是花蝴蝶一样花枝招展的她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不可否认,少女淡金色的长发,蔚蓝如大海与天空的眸子,还有纤秾合度的身材让他的心为她悸动。
第三次在舞会中相遇的时候,他冲动的向她求婚了。
是的,他知道自己很冲动。
虽然相处不多,但格瑞斯.加德纳是一个空有外表却没有什么内涵的女人,并不符合他对自己未来另一半期许的标准。格瑞斯虽然性格不怎么样,但她有四千英镑的嫁妆,还有身为律师在伦敦上流社会有一定地位的父亲和兄长。
娶回这么一位他能掌控的女子为妻,总比娶回一位贵族小姐好。
他有一位好友实在是太热情,总想将他的表妹介绍给自己。就算那位小姐只是一位男爵的女儿,却也不是现在的他能高攀的。格瑞斯的出现刚好让他找到了最合适不过的借口,她的外貌比那位男爵家的小姐漂亮上了不知道多少倍。
作为一名绅士,对妻子最起码的尊重和敬爱还是有的,所以他认真的筹备婚礼。而在婚礼要举行前不久,他才从好友兼妻兄爱德华.加德纳那里的只言片语中得知原来他对自己妻子的印象并不一定都是对的。
任何人都有面具,而他未来的夫人好像也有,甚至比他自己的面具都要来得深厚。社交界里谁不说贝内特先生是名优秀的绅士,即使他的家族背景并不强大收入也不怎么样。
贝内特先生突然对他的妻子好奇了起来,那位在众人眼里包括他都是性格张扬爱咋呼与其兄长性格完全是两个极端的加德纳小姐,竟然还会有其他的面貌?
温柔,淑女。
这是身为兄长的爱德华对自己妹妹的夸耀,还是真的如此?
贝内特先生不得不承认,爱德华的话让他对格瑞斯的兴趣大增。
婚礼终于举行了,那位小姐没让他失望。
婚礼上的大气雍容,返回郎博恩马车上即使不舒服也保持着优雅的姿态,贝内特宅邸里的端庄,还有夜晚的娇羞和热情。短短的相处,贝内特先生发现自己不再只是为她的外貌而悸动,她简直让他心动!
格瑞斯.加德纳,并不像是从律师家族出来的中等人家的女儿。她的一举一动虽然并不像那些贵族们的礼仪那样规范,却带着行云流水一般的优雅和矜贵气度。
这样的她,让他对她更加好奇。
她和他所认知的她的性格完全相反,总不可能那是她对接近她的男人的一种考验吧?如果能接受那样的她而求婚的男人,才有资格见识到那个掩藏的很深的真正优秀的她?
虽然这是一个讲究门当户对的年代,但贝内特先生知道,很多女性对爱情还是会渴望与期待。所以,这就是他亲爱的格瑞斯的想法,她想要找一个不计较她肤浅性格而愿意试着接受她爱她的男人?
现在的格瑞斯和参加社交舞会的她可以说完全是两个人,如果不是以前也见过几次她,贝内特先生真的要以为他娶的是另一个人!
可也是这样的格瑞斯,才让他真正的着迷。
在贝内特先生的心里,格瑞斯不再是他考量许多之后才决定娶的贝内特夫人,她会是他塞西尔的妻子。
所以,他不介意她之前的隐瞒。
早晨起床后,站在窗边看着窗外的景色的时候,他决定了。既然他的妻子都在婚后对他放下了面具,那么他也想试着放下自己的面具。夫妻之间,还是要坦诚相对才好,无论是哪一方面的。
接着就是贝内特先生的恶趣味发作了,他故意准备了那么一辆马车想看格瑞斯的笑话,毕竟一位淑女面对这样的刁难,会有怎样的反应都会很有趣的不是?结果没想到她回房间换了骑马装,坐在那一堆稻草里却像是坐在镶嵌着无数名贵宝石的椅子上的公主一样优雅。
她接下来的表现也让贝内特先生很开心。
他虽然有野心,但对这片土地却有着不同的深厚感情。如果没有这里,就没有现在的他。格瑞斯作为他的妻子能够也喜欢这里,至少为他们的幸福婚姻生活又打下了一层基础。
农场中的圈舍修了好几个,其中修建得最好的理所当然是马舍。这个年代是缺乏娱乐的,骑马是绅士淑女们打发时间的一种方式,而他们的狩猎、垂钓、写生、野餐等各种娱乐活动也都离不开马匹,它是重要的交通工具。
格瑞斯对马没有研究,所以她不知道贝内特农场的那几匹马倒底怎么样。不过她知道,这马舍贝内特家是应该是花了不少钱的,从外观看就知道,而且通风很好,没有其他几个圈舍那种浓郁的粪便味道。
不懂装懂是不好的,格瑞斯认真的倾听着贝内特先生的讲解,时不时的点点头。
“格瑞斯只要大致知道一些就好了,农场是有专人打理的。”走出马舍,贝内特先生浅笑着说,“作为主人,我们要做的,不过是掌握大方向。”
“重点是要将打理农场的人掌握在手里才是吧,塞西尔。”格瑞斯也发现了贝内特先生和她前任记忆里的那位先生不太一样。她不知道他对她换芯的事脑补了什么,所以她不排斥这样的他。
他在用他的方式对她施放善意,同时也在将真正的他表现出来。穿越前也在职场中打拼了好几年的格瑞斯不会感觉不到。所以,她也准备将真实得她慢慢表现出来。
她不是菟丝花一样只知道享乐的女子,她更喜欢和自己的丈夫一起努力让他们的生活变得更好。这个时代的女子地位不高,但贝内特先生看起来好像并不是那么保守的男子,她想要试试。
穿越前的格瑞斯是一名中国人,非要说她有点什么不同的话,那只能说她出身的家庭。她所在的家族虽然人丁不旺,到了她这代甚至只有她这么一个女儿,却是一个家学源远流长的家族。
第六章
大脑极速运转的同时,格瑞斯面上带着优雅的微笑挽着贝内特先生的手走进了农场里的圈舍。
圈舍被打扫得很干净,牲畜都被养在通道两旁的围栏里,除了扑鼻而来的动物生活在一起所带来的特有略微刺鼻的味道,这里没有什么其他地方让她不适应。
穿越前格瑞斯只有在去动物园参观的时候才能闻到这种味道,她从小生长在城市之中,家里也没有乡下的亲戚,现在这些家畜们让她看得津津有味。
黑白花的奶牛,喜欢拱地的猪,远处被牧羊人和牧羊犬看管着的雪白的羊群,在池塘边大摇大摆的鹅与鸭子,草地里捉虫的鸡,以及修得最好的马舍里的马匹。
耕地,干草地,果园,吃糖,小树林……还有活泼的动物们,这就是贝内特庄园。
贝内特先生注意到了身边挽着他手臂的女子没有掩饰的发亮眼眸,唇角的弧度加深了些许。他对这座贝内特家传下来的农场感情很深,所以他也希望他的夫人能够喜欢这里。
这里承载着他童年的乐趣,少年的志向,青年的野心。
是的,野心。
今年二十三岁的贝内特先生是个有野心的绅士。英格兰如今正是新贵们崛起老贵族逐渐末落的时候,贝内特先生也有让贝内特家族更加兴旺,甚至更上一层楼成为人上人。
贝内特先生从三年前意外去世的父母那里继承的遗产并不多,父母遗留下来的人脉更是不多。常年宅居在郎博恩的他们,能够认识的也不过是这里的其他乡绅和佃户。
不过过世的老贝内特先生也是一个有眼光的人,英格兰中部的工业革命开始不久,他敏锐的察觉到了什么。想尽办法托关系将十三岁的贝内特先生送进了基本只录取贵族子嗣入读的伊顿公学,而那高额的学费也让老贝内特夫乡绅夫妇过上了不同于以往的节俭日子。
贝内特先生没让他们失望,他很努力,最后在十八岁的时候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后进入了牛津大学,学习逻辑和数学。那时候的他根本没有考虑法学、医学和神学这毕业后可以为皇室服务的三科,他想成为自由的新兴贵族,而不是皇室和贵族的仆人。
商业,是他唯一有可能实现这个目标的途径。
这个时期的英格兰老贵族大都将继承家族爵位和大部分财产的继承人留在家里,请家庭教师对其进行菁英教育,而将与家业无关的其他儿子们送进学校里去接受教育。
贝内特先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在学校里建立起了属于他的关系网,不能继承家业的老贵族子嗣,新兴贵族们的后代,像他父亲一样比较有远见的乡绅,以及一般职员、小商人和富裕自耕农家庭出身的平民。
他的结交范围很广,无论是志趣相投的,有一定共同语言的,还是……对他的利益能够有所帮助的。和爱德华.加德纳的相视也是这个时候,不过爱德华是法学院的高材生。
贝内特先生是个务实的人,同时也是一位长袖善舞的绅士,这是牛津大学里大部分认识他的人的看法,从教师到学生甚至学校里的女仆。
这和他在社交舞会中的形象完全不同。社交舞会中的贝内特先生是一位有良好教养,但容易腼腆害羞的青年。他不善言谈,总是默默的站在角落里看着舞会里的那些身姿曼妙的少女们。
其实以贝内特先生的人脉,他不是没机会娶一位老贵族出身的小姐,现在空有贵族称号家里财政却早已赤字的贵族比比皆是。
但他最后却婉拒了贵族朋友们的提议,他有野心不错,但他也不想娶个需要供在家里的花瓶。更何况,以贝内特家现在的经济条件也供不起一位真正贵族小姐出身的夫人。
参加伦敦社交季的邀请他无法拒绝,因为是来自他好友爱德华.加德纳的邀请。这个时候他本来没有考虑娶妻,他大学刚毕业一年,正在寻找适合的经理人和投资管理人,他想要拥有属于自己的产业。
格瑞斯的出现是一个巧合,在舞会里像是花蝴蝶一样花枝招展的她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不可否认,少女淡金色的长发,蔚蓝如大海与天空的眸子,还有纤秾合度的身材让他的心为她悸动。
第三次在舞会中相遇的时候,他冲动的向她求婚了。
是的,他知道自己很冲动。
虽然相处不多,但格瑞斯.加德纳是一个空有外表却没有什么内涵的女人,并不符合他对自己未来另一半期许的标准。格瑞斯虽然性格不怎么样,但她有四千英镑的嫁妆,还有身为律师在伦敦上流社会有一定地位的父亲和兄长。
娶回这么一位他能掌控的女子为妻,总比娶回一位贵族小姐好。
他有一位好友实在是太热情,总想将他的表妹介绍给自己。就算那位小姐只是一位男爵的女儿,却也不是现在的他能高攀的。格瑞斯的出现刚好让他找到了最合适不过的借口,她的外貌比那位男爵家的小姐漂亮上了不知道多少倍。
作为一名绅士,对妻子最起码的尊重和敬爱还是有的,所以他认真的筹备婚礼。而在婚礼要举行前不久,他才从好友兼妻兄爱德华.加德纳那里的只言片语中得知原来他对自己妻子的印象并不一定都是对的。
任何人都有面具,而他未来的夫人好像也有,甚至比他自己的面具都要来得深厚。社交界里谁不说贝内特先生是名优秀的绅士,即使他的家族背景并不强大收入也不怎么样。
贝内特先生突然对他的妻子好奇了起来,那位在众人眼里包括他都是性格张扬爱咋呼与其兄长性格完全是两个极端的加德纳小姐,竟然还会有其他的面貌?
温柔,淑女。
这是身为兄长的爱德华对自己妹妹的夸耀,还是真的如此?
贝内特先生不得不承认,爱德华的话让他对格瑞斯的兴趣大增。
婚礼终于举行了,那位小姐没让他失望。
婚礼上的大气雍容,返回郎博恩马车上即使不舒服也保持着优雅的姿态,贝内特宅邸里的端庄,还有夜晚的娇羞和热情。短短的相处,贝内特先生发现自己不再只是为她的外貌而悸动,她简直让他心动!
格瑞斯.加德纳,并不像是从律师家族出来的中等人家的女儿。她的一举一动虽然并不像那些贵族们的礼仪那样规范,却带着行云流水一般的优雅和矜贵气度。
这样的她,让他对她更加好奇。
她和他所认知的她的性格完全相反,总不可能那是她对接近她的男人的一种考验吧?如果能接受那样的她而求婚的男人,才有资格见识到那个掩藏的很深的真正优秀的她?
虽然这是一个讲究门当户对的年代,但贝内特先生知道,很多女性对爱情还是会渴望与期待。所以,这就是他亲爱的格瑞斯的想法,她想要找一个不计较她肤浅性格而愿意试着接受她爱她的男人?
现在的格瑞斯和参加社交舞会的她可以说完全是两个人,如果不是以前也见过几次她,贝内特先生真的要以为他娶的是另一个人!
可也是这样的格瑞斯,才让他真正的着迷。
在贝内特先生的心里,格瑞斯不再是他考量许多之后才决定娶的贝内特夫人,她会是他塞西尔的妻子。
所以,他不介意她之前的隐瞒。
早晨起床后,站在窗边看着窗外的景色的时候,他决定了。既然他的妻子都在婚后对他放下了面具,那么他也想试着放下自己的面具。夫妻之间,还是要坦诚相对才好,无论是哪一方面的。
接着就是贝内特先生的恶趣味发作了,他故意准备了那么一辆马车想看格瑞斯的笑话,毕竟一位淑女面对这样的刁难,会有怎样的反应都会很有趣的不是?结果没想到她回房间换了骑马装,坐在那一堆稻草里却像是坐在镶嵌着无数名贵宝石的椅子上的公主一样优雅。
她接下来的表现也让贝内特先生很开心。
他虽然有野心,但对这片土地却有着不同的深厚感情。如果没有这里,就没有现在的他。格瑞斯作为他的妻子能够也喜欢这里,至少为他们的幸福婚姻生活又打下了一层基础。
农场中的圈舍修了好几个,其中修建得最好的理所当然是马舍。这个年代是缺乏娱乐的,骑马是绅士淑女们打发时间的一种方式,而他们的狩猎、垂钓、写生、野餐等各种娱乐活动也都离不开马匹,它是重要的交通工具。
格瑞斯对马没有研究,所以她不知道贝内特农场的那几匹马倒底怎么样。不过她知道,这马舍贝内特家是应该是花了不少钱的,从外观看就知道,而且通风很好,没有其他几个圈舍那种浓郁的粪便味道。
不懂装懂是不好的,格瑞斯认真的倾听着贝内特先生的讲解,时不时的点点头。
“格瑞斯只要大致知道一些就好了,农场是有专人打理的。”走出马舍,贝内特先生浅笑着说,“作为主人,我们要做的,不过是掌握大方向。”
“重点是要将打理农场的人掌握在手里才是吧,塞西尔。”格瑞斯也发现了贝内特先生和她前任记忆里的那位先生不太一样。她不知道他对她换芯的事脑补了什么,所以她不排斥这样的他。
他在用他的方式对她施放善意,同时也在将真正的他表现出来。穿越前也在职场中打拼了好几年的格瑞斯不会感觉不到。所以,她也准备将真实得她慢慢表现出来。
她不是菟丝花一样只知道享乐的女子,她更喜欢和自己的丈夫一起努力让他们的生活变得更好。这个时代的女子地位不高,但贝内特先生看起来好像并不是那么保守的男子,她想要试试。
穿越前的格瑞斯是一名中国人,非要说她有点什么不同的话,那只能说她出身的家庭。她所在的家族虽然人丁不旺,到了她这代甚至只有她这么一个女儿,却是一个家学源远流长的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