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一晃六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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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疼,好像已经想不起其他的事了。
翘楚躺在床上,紧紧地抓着沐清风的胳膊,一个劲儿地哀叫,疼得眼泪和汗水一起往下掉。而沐清风就坐在翘楚的床边,状况看上去并不比她好多少。他脸色煞白煞白的,整个人都在发抖,握着翘楚的手语无伦次地安慰她。实际上,他看上去倒更像是需要安慰的那一个。
本来,沐清风是不应该出现在产房里的。那时稳婆一到,嘴里叫着“产房晦气”“女人的污血晦气”之类,原本第一件事就是要把沐清风赶出去。可她这话一出口,沐清风就反倒差点先把她给甩出去。要不是还记得翘楚还需要她们几个的帮忙,他十成十就真的这么干了。
沐清风曾经以为自己是不怕血的。他杀过很多人,什么血肉模糊的样子都见过了,从来也没有怕过。可如今他才意识到,不怕只是因为血不是翘楚的而已。
他从来没有这么怕过什么东西。翘楚有多疼?翘楚出了多少血?翘楚那么脆弱,能不能受得住?很多问题积在心里,尽管顾明姝已经向他再三保证了翘楚的安全,他却仍旧怕到却想也不敢多想。在翘楚疼得哀叫的时候,有什么东西死死地捅在他的心口里,搅啊搅,让他也疼得喘不过气来。她明明难受成那个样子,他却没办法帮她。他什么都做不了,没用到让他自己都没法原谅自己。
为什么他不能替她呢?为什么不能替呢?
沐清风低下头,将脸贴到翘楚的手背上,颤着声音不住地跟她说话,泪流不止。
翘楚遭了几个钟头的罪,平安地生下了一对龙凤,男大女小,都健康得很。稳婆都道恭喜,喜滋滋地把两个孩子抱到沐清风的面前,想让孩子的父亲看看。可沐清风对小孩毫无兴趣,甚至觉得堵得慌,不乐意多看一眼。尽管顾明姝已经告诉他翘楚没事,他却还是握着翘楚的手,眼泪怎么也停不住。怎么会没事呢,翘楚疼了那么久,还流了那么多血,这怎么能是没事呢?
虽然觉得对不起翘楚的辛苦,但沐清风觉得,他恐怕一生都无法喜欢那两个让母亲吃尽苦头的小孩子了。
翘楚原本是想看一眼孩子的,可见沐清风这个样子,一时就也顾不得孩子了,反倒要先摸着他的脸安慰。沐清风就用脸去蹭她的手,不断地亲她。直到见翘楚觉得好些了,沐清风这才敢俯身去抱她,然后慢慢把眼泪停下了。这真是他这辈子哭得最久的一次了。
“翘楚……就这一次了,就这一次,再也别了。”沐清风说这话的时候,声音里仍旧带着哭腔。
“那当然了,你当我喜欢么。”翘楚答应得无比爽快,而后轻轻抬了抬脖子,亲了他一下,道,“你别哭呀……”
沐清风用力吻了下她的手,点了点头,然后鞍前马后地伺候起翘楚来。
在伺候翘楚的空当,沐清风去找了顾明姝,想让她配些绝育的药。对此,顾明姝道:“方子是有不少,女子可用,只是对身子多少都有些害处。”是药三分毒,更别提是绝育的药。
“有没有给我用的?”沐清风问道,他本来就没想过要在翘楚身上动手。
“给男子用的……自然没有。”当然没有用在男人身上的,哪有男人会给自己绝育呢。只是,顾明姝看着沐清风,想起他在翘楚床边脸色煞白地掉眼泪的样子,顿了一下,就又开口道:“不过,我会试着配。”虽然从未有过这样的先例,但总归是可以试试的。
沐清风这才放下心来,回去照顾翘楚去了。自从眼见着翘楚吃了那样的苦头之后,他更觉得片刻都离不开她,唯恐怠慢了她半点。刚生下的孩子他倒没怎么上心,连名字都是在翘楚的催促下取的,一个“同”一个“心”,取的是兄妹同心的意思。孩子的姓随了翘楚,是沐清风坚持的。他眼看着翘楚为了生下孩子那么疼那么辛苦,就没法接受两个孩子不随着她姓。
与沐清风不同,尽管翘楚在怀孕时还对两个孩子并不那么上心,可随着孩子一落地,她就被他们自然而然地激发出了母性,每天都要把他们接过来亲亲抱抱。这还让沐清风平生了几分嫉妒,原本翘楚的怀抱应该是他的,关注是他的,喜欢也是他的。可是现在,平白多出了两个丑巴巴的小东西,让翘楚吃尽了苦头,还要整天缩在翘楚的身边,生生将他的关注抢去了大半。
翘楚真的是很喜欢这两个孩子。明明是怕麻烦的性格,她却因为这两个孩子而起了许多以前绝对不会有的闲心,写小孩的日记,印小孩的手印,还要遗憾一下这个世界没有相机。刚刚养好了身体,她就又兴冲冲地拉着沐清风一起出去,在宅子的院子里种下了两颗小树苗,憧憬着到小树长高的时候,他们的孩子会变成什么样子。
等翘楚的身体完全好的时候,正式脱离了杀手行业的沐清风也打算找一份工作了。刚好在这个时候,未央从京城送了信过来,请他接下一个职位。沐清风却想都没有想就拒绝了,自从和翘楚在一起,他就不愿做任何有风险的事了。后来,尽管被拒绝了,未央到底还是舍不得他的身手,隔了些日子便又厚俸请了他,改为请他替他教习属下。不必离开本地,由人到他那里就是。收入不低又不用常常离开翘楚,这回就正中了沐清风的下怀,让他爽快地接下了。
翘楚就得以一直和沐清风在一起,和爱人一块儿看着两个孩子慢慢长大。
轻松快活的日子总是过得飞快,翘楚总觉得时间好像没有过去多久,觉得她和沐清风的相遇还是几个月前的事。可是院子里的小树苗却已经越长越高,慢慢地超过了围墙了。
蹲下|身子,不久前好像还只会哭闹的婴儿如今也能走会跳,到了上学的年纪了。仔细数数,已经过了六年出头了吧。
“你们要小心一点,阿同,要保护好妹妹,知不知道?”翘楚绾着少妇的发髻,蹲着身子,对两个孩子认真地叮嘱道。
“好——”六七岁的男孩子很积极地拖着长腔,一把拉住身边小女孩的手,“我一定会好好保护阿心的!”
“哥哥,放手,手心里全是臭汗。”名叫翘心的小女孩语调平稳道,同时冷静地把手向外抽。
“阿心……”翘同的声音委屈了起来。可是神色冷静的小女孩还是将手抽了出去,掏出条手帕,用心地将手擦擦干净,然后就转身向私塾走去。
“诶?阿心等等我呀!——娘亲再见!”翘同忙跟了上去。
“路上小心!”翘楚挥挥手,眼见着两个孩子走得远了些,就催着沐清风跟了上去。去私塾的路不远,她就想让小孩子独立一些,自己去上课。可又担心路上会出什么岔子,她就总要沐清风悄悄地跟在后面。
翘同很快追上了翘心,把手心在衣服上好好地擦了几遍,就又锲而不舍地抓住了翘心的手。“阿心,我好不想去私塾呀。先生凶死了,昨天还挨了戒尺。”翘同握着翘心的手说道。他的手心现在还留着青肿,贴在翘心的手背上,让她感觉到鼓鼓的。因为怕娘亲担心,他攒了一晚上的手心,愣是没让翘楚发现。
“是因为你太蠢了。”翘心道,“背下来就没事了。”
“怎么都背不下嘛!”很高兴妹妹没有把手抽开,翘同把翘心的手握得紧紧的,连抱怨都带着上扬的调子,“好难啊……阿心好厉害!看一看就背下来了!”
“那是因为你太蠢了。”翘心说道。
大部分老师都是比较偏爱聪明好教的学生的,而这一点在翘同兄妹的老师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私塾的先生是位六十多岁的老夫子,早早就中了秀才,本是想边随便给小孩子教教书便考举人的,却考了许多年也没考中,不知不觉就教了一辈子的书。老人家自视甚高,日日感叹时运不济,让他沦落到给小童子教书的份儿上,因而对学生没什么耐性,尤其厌恶天资不好的孩子。而尽管武学天分让沐清风也极为满意,念书的天资却不好到极致的翘同便每每都要成为他针对的对象。
一见翘同翘心二人到了私塾,老先生便让翘心坐着去了,然后对翘同吹胡子瞪眼道:“你还好意思来?像你这样的蠢材就该回家耕地去,何苦来这里费这工夫。”
翘同听着,挠挠脑袋,回座位去了。
老先生就也到了讲台,翻起书来。早上是念书的时候,每个人都要认真地念诵古文,最好还要摇头晃脑地,表现出很陶醉的样子,这样是最得先生欢心的。翘同不喜欢这样,也不太喜欢闹腾腾的念书声,但还是努力地背诵那些拼在一起就很奇怪的字,用力把它们记在脑子里。别的不说,哥哥太笨的话,妹妹也会觉得丢人的吧……所以阿心才一直都很嫌弃他的吧。
在他努力记忆古文,什么都没注意的时候,他身边的角落里忽然乱了起来。骚乱一开始只是一点点,后来就越来越大,惹得周围所有的孩子都好奇地向着那里张望。声音大了,翘同就也向那里看了一眼,就看到原来是教室里进了一只蝴蝶,特别特别漂亮的蝴蝶。
翘同从来都没有见过那么漂亮的蝴蝶,五彩斑斓的,好像能把太阳的光照回来,艳丽得刺眼。不如说,这东西已经漂亮得不像一只单纯的蝴蝶了,让人隐隐有点害怕,好像在被什么窥视着。他本来还想再看一会儿的,但又怕先生骂,让当哥哥的自己又丢了人,就努力把视线移动到了书上,不去管了。
那只蝴蝶却飘飘忽忽的,仿佛专门来找他似的,停在了他的肩头上。
作者有话要说:请不要在意我的衔接!><一晃六年过去,衔接什么的纠结了好久……
除了疼,好像已经想不起其他的事了。
翘楚躺在床上,紧紧地抓着沐清风的胳膊,一个劲儿地哀叫,疼得眼泪和汗水一起往下掉。而沐清风就坐在翘楚的床边,状况看上去并不比她好多少。他脸色煞白煞白的,整个人都在发抖,握着翘楚的手语无伦次地安慰她。实际上,他看上去倒更像是需要安慰的那一个。
本来,沐清风是不应该出现在产房里的。那时稳婆一到,嘴里叫着“产房晦气”“女人的污血晦气”之类,原本第一件事就是要把沐清风赶出去。可她这话一出口,沐清风就反倒差点先把她给甩出去。要不是还记得翘楚还需要她们几个的帮忙,他十成十就真的这么干了。
沐清风曾经以为自己是不怕血的。他杀过很多人,什么血肉模糊的样子都见过了,从来也没有怕过。可如今他才意识到,不怕只是因为血不是翘楚的而已。
他从来没有这么怕过什么东西。翘楚有多疼?翘楚出了多少血?翘楚那么脆弱,能不能受得住?很多问题积在心里,尽管顾明姝已经向他再三保证了翘楚的安全,他却仍旧怕到却想也不敢多想。在翘楚疼得哀叫的时候,有什么东西死死地捅在他的心口里,搅啊搅,让他也疼得喘不过气来。她明明难受成那个样子,他却没办法帮她。他什么都做不了,没用到让他自己都没法原谅自己。
为什么他不能替她呢?为什么不能替呢?
沐清风低下头,将脸贴到翘楚的手背上,颤着声音不住地跟她说话,泪流不止。
翘楚遭了几个钟头的罪,平安地生下了一对龙凤,男大女小,都健康得很。稳婆都道恭喜,喜滋滋地把两个孩子抱到沐清风的面前,想让孩子的父亲看看。可沐清风对小孩毫无兴趣,甚至觉得堵得慌,不乐意多看一眼。尽管顾明姝已经告诉他翘楚没事,他却还是握着翘楚的手,眼泪怎么也停不住。怎么会没事呢,翘楚疼了那么久,还流了那么多血,这怎么能是没事呢?
虽然觉得对不起翘楚的辛苦,但沐清风觉得,他恐怕一生都无法喜欢那两个让母亲吃尽苦头的小孩子了。
翘楚原本是想看一眼孩子的,可见沐清风这个样子,一时就也顾不得孩子了,反倒要先摸着他的脸安慰。沐清风就用脸去蹭她的手,不断地亲她。直到见翘楚觉得好些了,沐清风这才敢俯身去抱她,然后慢慢把眼泪停下了。这真是他这辈子哭得最久的一次了。
“翘楚……就这一次了,就这一次,再也别了。”沐清风说这话的时候,声音里仍旧带着哭腔。
“那当然了,你当我喜欢么。”翘楚答应得无比爽快,而后轻轻抬了抬脖子,亲了他一下,道,“你别哭呀……”
沐清风用力吻了下她的手,点了点头,然后鞍前马后地伺候起翘楚来。
在伺候翘楚的空当,沐清风去找了顾明姝,想让她配些绝育的药。对此,顾明姝道:“方子是有不少,女子可用,只是对身子多少都有些害处。”是药三分毒,更别提是绝育的药。
“有没有给我用的?”沐清风问道,他本来就没想过要在翘楚身上动手。
“给男子用的……自然没有。”当然没有用在男人身上的,哪有男人会给自己绝育呢。只是,顾明姝看着沐清风,想起他在翘楚床边脸色煞白地掉眼泪的样子,顿了一下,就又开口道:“不过,我会试着配。”虽然从未有过这样的先例,但总归是可以试试的。
沐清风这才放下心来,回去照顾翘楚去了。自从眼见着翘楚吃了那样的苦头之后,他更觉得片刻都离不开她,唯恐怠慢了她半点。刚生下的孩子他倒没怎么上心,连名字都是在翘楚的催促下取的,一个“同”一个“心”,取的是兄妹同心的意思。孩子的姓随了翘楚,是沐清风坚持的。他眼看着翘楚为了生下孩子那么疼那么辛苦,就没法接受两个孩子不随着她姓。
与沐清风不同,尽管翘楚在怀孕时还对两个孩子并不那么上心,可随着孩子一落地,她就被他们自然而然地激发出了母性,每天都要把他们接过来亲亲抱抱。这还让沐清风平生了几分嫉妒,原本翘楚的怀抱应该是他的,关注是他的,喜欢也是他的。可是现在,平白多出了两个丑巴巴的小东西,让翘楚吃尽了苦头,还要整天缩在翘楚的身边,生生将他的关注抢去了大半。
翘楚真的是很喜欢这两个孩子。明明是怕麻烦的性格,她却因为这两个孩子而起了许多以前绝对不会有的闲心,写小孩的日记,印小孩的手印,还要遗憾一下这个世界没有相机。刚刚养好了身体,她就又兴冲冲地拉着沐清风一起出去,在宅子的院子里种下了两颗小树苗,憧憬着到小树长高的时候,他们的孩子会变成什么样子。
等翘楚的身体完全好的时候,正式脱离了杀手行业的沐清风也打算找一份工作了。刚好在这个时候,未央从京城送了信过来,请他接下一个职位。沐清风却想都没有想就拒绝了,自从和翘楚在一起,他就不愿做任何有风险的事了。后来,尽管被拒绝了,未央到底还是舍不得他的身手,隔了些日子便又厚俸请了他,改为请他替他教习属下。不必离开本地,由人到他那里就是。收入不低又不用常常离开翘楚,这回就正中了沐清风的下怀,让他爽快地接下了。
翘楚就得以一直和沐清风在一起,和爱人一块儿看着两个孩子慢慢长大。
轻松快活的日子总是过得飞快,翘楚总觉得时间好像没有过去多久,觉得她和沐清风的相遇还是几个月前的事。可是院子里的小树苗却已经越长越高,慢慢地超过了围墙了。
蹲下|身子,不久前好像还只会哭闹的婴儿如今也能走会跳,到了上学的年纪了。仔细数数,已经过了六年出头了吧。
“你们要小心一点,阿同,要保护好妹妹,知不知道?”翘楚绾着少妇的发髻,蹲着身子,对两个孩子认真地叮嘱道。
“好——”六七岁的男孩子很积极地拖着长腔,一把拉住身边小女孩的手,“我一定会好好保护阿心的!”
“哥哥,放手,手心里全是臭汗。”名叫翘心的小女孩语调平稳道,同时冷静地把手向外抽。
“阿心……”翘同的声音委屈了起来。可是神色冷静的小女孩还是将手抽了出去,掏出条手帕,用心地将手擦擦干净,然后就转身向私塾走去。
“诶?阿心等等我呀!——娘亲再见!”翘同忙跟了上去。
“路上小心!”翘楚挥挥手,眼见着两个孩子走得远了些,就催着沐清风跟了上去。去私塾的路不远,她就想让小孩子独立一些,自己去上课。可又担心路上会出什么岔子,她就总要沐清风悄悄地跟在后面。
翘同很快追上了翘心,把手心在衣服上好好地擦了几遍,就又锲而不舍地抓住了翘心的手。“阿心,我好不想去私塾呀。先生凶死了,昨天还挨了戒尺。”翘同握着翘心的手说道。他的手心现在还留着青肿,贴在翘心的手背上,让她感觉到鼓鼓的。因为怕娘亲担心,他攒了一晚上的手心,愣是没让翘楚发现。
“是因为你太蠢了。”翘心道,“背下来就没事了。”
“怎么都背不下嘛!”很高兴妹妹没有把手抽开,翘同把翘心的手握得紧紧的,连抱怨都带着上扬的调子,“好难啊……阿心好厉害!看一看就背下来了!”
“那是因为你太蠢了。”翘心说道。
大部分老师都是比较偏爱聪明好教的学生的,而这一点在翘同兄妹的老师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私塾的先生是位六十多岁的老夫子,早早就中了秀才,本是想边随便给小孩子教教书便考举人的,却考了许多年也没考中,不知不觉就教了一辈子的书。老人家自视甚高,日日感叹时运不济,让他沦落到给小童子教书的份儿上,因而对学生没什么耐性,尤其厌恶天资不好的孩子。而尽管武学天分让沐清风也极为满意,念书的天资却不好到极致的翘同便每每都要成为他针对的对象。
一见翘同翘心二人到了私塾,老先生便让翘心坐着去了,然后对翘同吹胡子瞪眼道:“你还好意思来?像你这样的蠢材就该回家耕地去,何苦来这里费这工夫。”
翘同听着,挠挠脑袋,回座位去了。
老先生就也到了讲台,翻起书来。早上是念书的时候,每个人都要认真地念诵古文,最好还要摇头晃脑地,表现出很陶醉的样子,这样是最得先生欢心的。翘同不喜欢这样,也不太喜欢闹腾腾的念书声,但还是努力地背诵那些拼在一起就很奇怪的字,用力把它们记在脑子里。别的不说,哥哥太笨的话,妹妹也会觉得丢人的吧……所以阿心才一直都很嫌弃他的吧。
在他努力记忆古文,什么都没注意的时候,他身边的角落里忽然乱了起来。骚乱一开始只是一点点,后来就越来越大,惹得周围所有的孩子都好奇地向着那里张望。声音大了,翘同就也向那里看了一眼,就看到原来是教室里进了一只蝴蝶,特别特别漂亮的蝴蝶。
翘同从来都没有见过那么漂亮的蝴蝶,五彩斑斓的,好像能把太阳的光照回来,艳丽得刺眼。不如说,这东西已经漂亮得不像一只单纯的蝴蝶了,让人隐隐有点害怕,好像在被什么窥视着。他本来还想再看一会儿的,但又怕先生骂,让当哥哥的自己又丢了人,就努力把视线移动到了书上,不去管了。
那只蝴蝶却飘飘忽忽的,仿佛专门来找他似的,停在了他的肩头上。
作者有话要说:请不要在意我的衔接!><一晃六年过去,衔接什么的纠结了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