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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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醒来后赶紧穿衣下床,这是金光吃了许多亏之后学到的宝贵经验。
沐浴过后,金光打坐调息直到七夜留在他身上的痕迹消失殆尽。在逃避和面对现实的微妙矛盾作用下,这天打坐花的时间与平日一样。
金光没有告诉七夜他们去见谁。不是故意卖关子,而是他不知道怎么说。
镜无缘守在玄阴魔门处,目送他们离开,如果七夜不对他说过几天就回魔宫,金光绝不怀疑镜无缘会拼死阻止他们。这给金光本来就不太轻松的心情添了两分
幸好他的表情一向不够丰富,不易亲近,却不会吓到小孩子。
是的,小孩子。
金光和七夜一路御剑飞行,停在一个和京城相反方向的山坳里的小村子。要见的是一个傻乎乎的,挂着两管鼻涕的,身高只到他小腿的……男孩儿?!
“你说——他是我亲生父亲?”七夜艰难的吐出那四个字。
金光看着那小孩儿鼻涕一吸一吸的,同样感觉到手臂上的鸡皮疙瘩一颗颗冒了出来。“我找到他时交代过要好好照顾他的……”
黄褐色的布衫看不出来是布料本来的颜色还是在土里打了个滚之后沾上的颜色,做出如此推断全亏小孩脸上一道道泥印。由此可见,后一种可能性更大,鉴于金光或者七夜都没有去查证的兴趣。
小孩咧开嘴,向金光扑来。他还记得这个买新衣服和糖果送给他的叔叔。
金光反射性的移开,小孩儿扑了个空,跌倒在地。
“哇——”嚎啕大哭!两条腿还在地上乱蹬,扬起阵阵尘土。
七夜从来没见过这等阵仗,瞪着眼睛眼珠子都快要掉出来了。他难以置信:“你说——他是我爹?!”
一个还不到他腿高的脏兮兮的男孩?!
“狗蛋儿——跑哪儿去了疯了再不回来没饭吃了——”一个瘦削的妇女骂骂咧咧的跑过来,看到金光七夜后眼前一亮:“仙人——”
“李婶。”金光冲夫人颔首:“我带个朋友来看……狗蛋儿。”
还叫狗蛋这么离奇的名字!(作者:一点都不离奇明明十分生活化七夜你太孤陋寡闻啦)
“好,好好。”妇人脸上堆着笑,手上动作半点不慢。把小孩提起来,拍土,拧脸,一气呵成。并热情的邀请他们去做客。
李家的屋子和村子里大多数人家差不多,中间一间砖瓦房,两边各一间土坯房,院墙同样是用土坯夯的,时间久远,稀落的花草扎根在墙上,纤细的枝叶随着微风摇曳。
七夜无心观察环境,他的眼睛一直落在叫狗蛋儿的小孩儿身上。
“你离开后我就在找他,确切的推算很难,你爹只是凡人,身上没有七世怨侣那么明显的煞气,所以不那么容易找……我找错了几次,错了又算,京城见了一个,西域见了一个,这个是可能性最大的——我是说,我并不能百分之百的确认,——当然就算确认了也不能代表什么,人死不能复生——很多事实不能弥补的,我只是,只是……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反正,我想找到他,带你来见见他。”刚开口还条理分明的,说着说着就语无伦次了,声音越来越低,金光在七夜了然的眼神下手足无措,比七夜知道这个流鼻涕的小孩是自己亲爹还慌张。
强作倔强的冲七夜道:“好吧,现在要怎么办?”其实心里虚得很。
七夜好笑:“你找到他的,你带我来的,现在你问我怎么办?”
不过当他余光瞟到把鼻涕混着糖糕一起咽下去的“狗蛋儿爹”,打趣的笑容顿时变了味。
他不是洗过澡擦过脸了吗?为什么才一会儿工夫鼻涕又流出来了。
金光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自己也忍不住不自在:“小孩子贪玩着凉。”好像做了尴尬事……金光懊恼的想。
好吧,这个还会流鼻涕的小娃儿是他爹!至少上辈子是他爹!“没大碍吧?他吃药了吗?”关心爹是做儿子的义务。
端着壶和碗的妇人恰好过来,忙不迭的叫苦道:“吃了吃了,就是不见好。一副药可贵了,咱们这样的孩子哪能一直吃呢?饭都不够吃,吃一副尽够了,哪能一直吃……”
金光皱眉:“我不是留了银子么?不够?”
妇人讪笑:“够是够了,那不是他以后花钱的地方多着呢,要不了多久他就得娶媳妇了……他还有两个哥哥呢……”
金光从袖子里摸出个小瓷瓶,倒出一粒丹药,挥手招呼小孩儿,小孩儿对买糖糕给他的叔叔印象挺好,金光一招手乖乖的跑过来。金光把那枚丹药塞到他嘴里他嚼了两下就咽下去了。然后眼巴巴的看着金光,期待金光再喂他。
四益丸的材料里有甘草、蜜桔,外面裹着一层糖浆,可不正像糖豆儿似的。
金光索性连瓷瓶一起递给小孩儿,反正吃不坏,给他当糖吃算了。
妇人虎着脸作势要打小孩儿,小孩儿哈哈笑着跑了出去,院子外传来小孩子们的嬉闹。妇人连声道歉,这时,外面有人在叫她,她冲着外面大喊两句,又接连道歉然后大步跑着出去了。
七夜的目光从院子不停地跑来跑去的孩子们身上收回来,落在金光脸颊上。“他过的怎么样?”
“事实上,我知道得不多。李家有三个儿子,他是最小的,父亲在镇上乡绅家做长工,母亲带着孩子住在乡下。”金光知道的很少,他找到这个孩子时七夜已经七八天没有消息了,他哪里有心情去打听呢。
“我明白你的意思……”
这句话风马牛不相及,金光却听懂了。
“你的心意我懂。”七夜缓缓道:“我一出生就没了父亲,我常常会幻想父亲是什么样子的。在我想象中,他应该英伟不凡,有高强法力,会手把手的交我剑法,也会严厉的训斥我。他坐在高高的宝座上,接受众人的叩拜,而我会站在他身后,敬慕的看着他。——当然,那时候想象的都是六道圣君的模样。至于我的亲生父亲,我甚至不知道他名字,他的性情,样貌我更是一无所知,也无从拼凑他的形象。”
“他是个书生,大约和宁采臣挺像的吧,胆子不大,却能够挺身挡在妻儿身前……”久远的的记忆以为沉入遗忘的深渊,随着七夜的述说,竟然渐渐的浮上来。金光记得那个男人面对他的时候瑟瑟发抖,毫无还击之力,软弱得跪在地上只能哀求,然而,到死都没有挪开过一步。
懊悔到锥心的感觉渐次袭来。就像金光刚知道七夜的身世的时候,是他让七夜一出世就没了父亲,间接令他离开了生母和骨肉兄弟,那时候有多么坚决冷漠,现在就有多么难受。
“对不起。”这是金光迟了二十年的歉意。“对不起,七夜!”这是他亏欠七夜的!
七夜道。“都过去了。”说实话,虽然这事办的挺尴尬的,但是以金光的心情愿意为他做这些事,他怎么不为所动呢?
金光犹有疑虑。
“真的都过去了。”七夜凝视着金光:“他都已经过了奈何桥喝了孟婆汤,轮回过后,前尘往事犹若浮云,你实在过意不去的话,就补偿给他吧。”
七夜的伤感有限。他见惯了生离死别,哪怕是自己的亲生父亲呢,从来没有见过也没听过,比起六道,宁父完全是个陌生人,还是个死了二十年的陌生人。如果杀死他的人不是金光,或许他都不会有现在这么深的伤感。
他的情感和真心没有办法给一个陌生人。所以他真的很难冲着一个还不到他腿高的脆弱的小孩儿有濡慕之情。
“好。”既然七夜这么说,金光就那么相信。不得不说,七夜的谅解粉碎了一块压在他心上的大石头。
虽然对这一个还在流鼻涕一心挂念吃糖的小孩儿完全感觉不到什么血浓于水,但是既然这小孩有很大的可能是他生父的转世,七夜不知道便罢了,既然知道了,总要尽一点心。
银子要给,穿衣吃饭管了以后呢?
“你看,我收他做个徒弟如何?”金光问。这个打算带了他的一点私心。他自认自己的推算没有十分准也有几分准,这个孩子九成就是宁父的转世,如果他收了这个徒弟,多少能化解一部分因果,仇恨什么的,看在师徒名分上相干人等也从此不好翻帐了。
七夜想的是金光有个徒弟,日常教徒为乐,心思被徒弟分去,于玄心正宗就能少惦记些,未尝不好。
金光可以先教着孩子学武习道,若是孩子长大后不喜欢愿意做官也好做别的也好,都由他自己选择。
一辈子走不出十里地,见过最大的任务就是下乡收税的衙役。李家人眼里的金光就是神仙似的人物。金光开口说收徒,你妇人一口便答应了。乡下人家,家里孩子多,养得艰难,有些穷的,女孩一生下来就扔掉溺死,男孩七八岁就下田种地,要么为了学手艺当学徒,别说读书识字,会写自己的名字就了不得了。跟着金光,那是学腾云驾雾点石成金,将来是做仙人的。在村里人看来,比中状元有出息多了,将来肯定能提携家里的。
收了徒弟带不带走是个问题。
带走吧,不说孩子离不离得父母。他们此次出来仍然要回魔宫,魔界可不适合小孩住,他年纪幼小身体脆弱极易被魔气侵蚀比不得金光法力深厚自可保护自己。若不带,金光难道三天两头跑来李家村子教徒弟?既然收了徒弟就当教出个名堂来,金光断不肯随便丢本秘籍让个字都不认识的小孩瞎捉摸,况且几岁大的小孩受环境影响最大,跟什么人便学什么,留在村子里当然不如跟着金光身边言传身教好。
若金光没有出宗,将小孩寄在玄心正宗倒是不错。现在嘛……经过金光一番分析,七夜也为难。
七夜无论是练功还是计谋都稳压金光一头,但说到人情世故日常琐碎就落后一步了。
两人左右为难,结果和孩子父母商量,还没说完,那妇人一拍大腿,笑道:“这有什么,既然做了仙人的徒弟当然要跟在师傅身边服侍。这点道理我们都懂的。”
孩子多了父母的爱就被分薄了。
世情皆是如此。
似妇人这般不过二十许年纪,未来还会有更小的儿女,到时操心小儿女还来不及,不在身边的大孩子知道他过得好久行了。
妇人这般干脆,金光反而觉得不妥。
“咱们自己的事尚未料理清楚,带着孩子在身边恐怕不便。还是让孩子和父母一块吧,我来往也不费劲,过……段时间再决定带不带他走。”
七夜无可无不可,既然金光这么说,他没有不同意的。
虽然暂时不带人走,但是金光决定带小孩购置些东西。
小孩儿牵着金光的手,懵懵懂懂的跟着他们离开,直到看不见村子的影子了也没掉眼泪。被金光抱着飞在空中时瞪大了眼睛,紧紧抓着金光衣襟,仍然不哭不闹。还别说,不流鼻涕的模样还挺可爱的。
飞了没多久,金光看见地上出现一座城市,便叫七夜停下。小孩儿除了两件衣服什么都没有,总要备齐东西。金光少年时倒是照顾过宗门内比他更小的师弟师侄们,知道需要买些什么。衣衫鞋袜,笔墨纸砚,各类玩器,,糖果点心……
金光塞了一瓣橘子道小孩儿的嘴里,酸甜的滋味儿让小孩儿眼睛眯成了弯月。考虑到小孩儿午饭过后已经吃了三块糖糕,金光没再给小孩儿喂食,自己吃了几瓣准备把剩下半个橘子塞给七夜,一转身,看见七夜脸上挂着异样的浅笑。
“笑什么?”
七夜主动接过那半个橘子,一边吃一边笑着说:“我们像不像一家三口?爹爹带着妻子儿子逛集市。”
作者有话要说:过年有人看文么?大年初一玩的开心哦!
早上醒来后赶紧穿衣下床,这是金光吃了许多亏之后学到的宝贵经验。
沐浴过后,金光打坐调息直到七夜留在他身上的痕迹消失殆尽。在逃避和面对现实的微妙矛盾作用下,这天打坐花的时间与平日一样。
金光没有告诉七夜他们去见谁。不是故意卖关子,而是他不知道怎么说。
镜无缘守在玄阴魔门处,目送他们离开,如果七夜不对他说过几天就回魔宫,金光绝不怀疑镜无缘会拼死阻止他们。这给金光本来就不太轻松的心情添了两分
幸好他的表情一向不够丰富,不易亲近,却不会吓到小孩子。
是的,小孩子。
金光和七夜一路御剑飞行,停在一个和京城相反方向的山坳里的小村子。要见的是一个傻乎乎的,挂着两管鼻涕的,身高只到他小腿的……男孩儿?!
“你说——他是我亲生父亲?”七夜艰难的吐出那四个字。
金光看着那小孩儿鼻涕一吸一吸的,同样感觉到手臂上的鸡皮疙瘩一颗颗冒了出来。“我找到他时交代过要好好照顾他的……”
黄褐色的布衫看不出来是布料本来的颜色还是在土里打了个滚之后沾上的颜色,做出如此推断全亏小孩脸上一道道泥印。由此可见,后一种可能性更大,鉴于金光或者七夜都没有去查证的兴趣。
小孩咧开嘴,向金光扑来。他还记得这个买新衣服和糖果送给他的叔叔。
金光反射性的移开,小孩儿扑了个空,跌倒在地。
“哇——”嚎啕大哭!两条腿还在地上乱蹬,扬起阵阵尘土。
七夜从来没见过这等阵仗,瞪着眼睛眼珠子都快要掉出来了。他难以置信:“你说——他是我爹?!”
一个还不到他腿高的脏兮兮的男孩?!
“狗蛋儿——跑哪儿去了疯了再不回来没饭吃了——”一个瘦削的妇女骂骂咧咧的跑过来,看到金光七夜后眼前一亮:“仙人——”
“李婶。”金光冲夫人颔首:“我带个朋友来看……狗蛋儿。”
还叫狗蛋这么离奇的名字!(作者:一点都不离奇明明十分生活化七夜你太孤陋寡闻啦)
“好,好好。”妇人脸上堆着笑,手上动作半点不慢。把小孩提起来,拍土,拧脸,一气呵成。并热情的邀请他们去做客。
李家的屋子和村子里大多数人家差不多,中间一间砖瓦房,两边各一间土坯房,院墙同样是用土坯夯的,时间久远,稀落的花草扎根在墙上,纤细的枝叶随着微风摇曳。
七夜无心观察环境,他的眼睛一直落在叫狗蛋儿的小孩儿身上。
“你离开后我就在找他,确切的推算很难,你爹只是凡人,身上没有七世怨侣那么明显的煞气,所以不那么容易找……我找错了几次,错了又算,京城见了一个,西域见了一个,这个是可能性最大的——我是说,我并不能百分之百的确认,——当然就算确认了也不能代表什么,人死不能复生——很多事实不能弥补的,我只是,只是……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反正,我想找到他,带你来见见他。”刚开口还条理分明的,说着说着就语无伦次了,声音越来越低,金光在七夜了然的眼神下手足无措,比七夜知道这个流鼻涕的小孩是自己亲爹还慌张。
强作倔强的冲七夜道:“好吧,现在要怎么办?”其实心里虚得很。
七夜好笑:“你找到他的,你带我来的,现在你问我怎么办?”
不过当他余光瞟到把鼻涕混着糖糕一起咽下去的“狗蛋儿爹”,打趣的笑容顿时变了味。
他不是洗过澡擦过脸了吗?为什么才一会儿工夫鼻涕又流出来了。
金光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自己也忍不住不自在:“小孩子贪玩着凉。”好像做了尴尬事……金光懊恼的想。
好吧,这个还会流鼻涕的小娃儿是他爹!至少上辈子是他爹!“没大碍吧?他吃药了吗?”关心爹是做儿子的义务。
端着壶和碗的妇人恰好过来,忙不迭的叫苦道:“吃了吃了,就是不见好。一副药可贵了,咱们这样的孩子哪能一直吃呢?饭都不够吃,吃一副尽够了,哪能一直吃……”
金光皱眉:“我不是留了银子么?不够?”
妇人讪笑:“够是够了,那不是他以后花钱的地方多着呢,要不了多久他就得娶媳妇了……他还有两个哥哥呢……”
金光从袖子里摸出个小瓷瓶,倒出一粒丹药,挥手招呼小孩儿,小孩儿对买糖糕给他的叔叔印象挺好,金光一招手乖乖的跑过来。金光把那枚丹药塞到他嘴里他嚼了两下就咽下去了。然后眼巴巴的看着金光,期待金光再喂他。
四益丸的材料里有甘草、蜜桔,外面裹着一层糖浆,可不正像糖豆儿似的。
金光索性连瓷瓶一起递给小孩儿,反正吃不坏,给他当糖吃算了。
妇人虎着脸作势要打小孩儿,小孩儿哈哈笑着跑了出去,院子外传来小孩子们的嬉闹。妇人连声道歉,这时,外面有人在叫她,她冲着外面大喊两句,又接连道歉然后大步跑着出去了。
七夜的目光从院子不停地跑来跑去的孩子们身上收回来,落在金光脸颊上。“他过的怎么样?”
“事实上,我知道得不多。李家有三个儿子,他是最小的,父亲在镇上乡绅家做长工,母亲带着孩子住在乡下。”金光知道的很少,他找到这个孩子时七夜已经七八天没有消息了,他哪里有心情去打听呢。
“我明白你的意思……”
这句话风马牛不相及,金光却听懂了。
“你的心意我懂。”七夜缓缓道:“我一出生就没了父亲,我常常会幻想父亲是什么样子的。在我想象中,他应该英伟不凡,有高强法力,会手把手的交我剑法,也会严厉的训斥我。他坐在高高的宝座上,接受众人的叩拜,而我会站在他身后,敬慕的看着他。——当然,那时候想象的都是六道圣君的模样。至于我的亲生父亲,我甚至不知道他名字,他的性情,样貌我更是一无所知,也无从拼凑他的形象。”
“他是个书生,大约和宁采臣挺像的吧,胆子不大,却能够挺身挡在妻儿身前……”久远的的记忆以为沉入遗忘的深渊,随着七夜的述说,竟然渐渐的浮上来。金光记得那个男人面对他的时候瑟瑟发抖,毫无还击之力,软弱得跪在地上只能哀求,然而,到死都没有挪开过一步。
懊悔到锥心的感觉渐次袭来。就像金光刚知道七夜的身世的时候,是他让七夜一出世就没了父亲,间接令他离开了生母和骨肉兄弟,那时候有多么坚决冷漠,现在就有多么难受。
“对不起。”这是金光迟了二十年的歉意。“对不起,七夜!”这是他亏欠七夜的!
七夜道。“都过去了。”说实话,虽然这事办的挺尴尬的,但是以金光的心情愿意为他做这些事,他怎么不为所动呢?
金光犹有疑虑。
“真的都过去了。”七夜凝视着金光:“他都已经过了奈何桥喝了孟婆汤,轮回过后,前尘往事犹若浮云,你实在过意不去的话,就补偿给他吧。”
七夜的伤感有限。他见惯了生离死别,哪怕是自己的亲生父亲呢,从来没有见过也没听过,比起六道,宁父完全是个陌生人,还是个死了二十年的陌生人。如果杀死他的人不是金光,或许他都不会有现在这么深的伤感。
他的情感和真心没有办法给一个陌生人。所以他真的很难冲着一个还不到他腿高的脆弱的小孩儿有濡慕之情。
“好。”既然七夜这么说,金光就那么相信。不得不说,七夜的谅解粉碎了一块压在他心上的大石头。
虽然对这一个还在流鼻涕一心挂念吃糖的小孩儿完全感觉不到什么血浓于水,但是既然这小孩有很大的可能是他生父的转世,七夜不知道便罢了,既然知道了,总要尽一点心。
银子要给,穿衣吃饭管了以后呢?
“你看,我收他做个徒弟如何?”金光问。这个打算带了他的一点私心。他自认自己的推算没有十分准也有几分准,这个孩子九成就是宁父的转世,如果他收了这个徒弟,多少能化解一部分因果,仇恨什么的,看在师徒名分上相干人等也从此不好翻帐了。
七夜想的是金光有个徒弟,日常教徒为乐,心思被徒弟分去,于玄心正宗就能少惦记些,未尝不好。
金光可以先教着孩子学武习道,若是孩子长大后不喜欢愿意做官也好做别的也好,都由他自己选择。
一辈子走不出十里地,见过最大的任务就是下乡收税的衙役。李家人眼里的金光就是神仙似的人物。金光开口说收徒,你妇人一口便答应了。乡下人家,家里孩子多,养得艰难,有些穷的,女孩一生下来就扔掉溺死,男孩七八岁就下田种地,要么为了学手艺当学徒,别说读书识字,会写自己的名字就了不得了。跟着金光,那是学腾云驾雾点石成金,将来是做仙人的。在村里人看来,比中状元有出息多了,将来肯定能提携家里的。
收了徒弟带不带走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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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金光没有出宗,将小孩寄在玄心正宗倒是不错。现在嘛……经过金光一番分析,七夜也为难。
七夜无论是练功还是计谋都稳压金光一头,但说到人情世故日常琐碎就落后一步了。
两人左右为难,结果和孩子父母商量,还没说完,那妇人一拍大腿,笑道:“这有什么,既然做了仙人的徒弟当然要跟在师傅身边服侍。这点道理我们都懂的。”
孩子多了父母的爱就被分薄了。
世情皆是如此。
似妇人这般不过二十许年纪,未来还会有更小的儿女,到时操心小儿女还来不及,不在身边的大孩子知道他过得好久行了。
妇人这般干脆,金光反而觉得不妥。
“咱们自己的事尚未料理清楚,带着孩子在身边恐怕不便。还是让孩子和父母一块吧,我来往也不费劲,过……段时间再决定带不带他走。”
七夜无可无不可,既然金光这么说,他没有不同意的。
虽然暂时不带人走,但是金光决定带小孩购置些东西。
小孩儿牵着金光的手,懵懵懂懂的跟着他们离开,直到看不见村子的影子了也没掉眼泪。被金光抱着飞在空中时瞪大了眼睛,紧紧抓着金光衣襟,仍然不哭不闹。还别说,不流鼻涕的模样还挺可爱的。
飞了没多久,金光看见地上出现一座城市,便叫七夜停下。小孩儿除了两件衣服什么都没有,总要备齐东西。金光少年时倒是照顾过宗门内比他更小的师弟师侄们,知道需要买些什么。衣衫鞋袜,笔墨纸砚,各类玩器,,糖果点心……
金光塞了一瓣橘子道小孩儿的嘴里,酸甜的滋味儿让小孩儿眼睛眯成了弯月。考虑到小孩儿午饭过后已经吃了三块糖糕,金光没再给小孩儿喂食,自己吃了几瓣准备把剩下半个橘子塞给七夜,一转身,看见七夜脸上挂着异样的浅笑。
“笑什么?”
七夜主动接过那半个橘子,一边吃一边笑着说:“我们像不像一家三口?爹爹带着妻子儿子逛集市。”
作者有话要说:过年有人看文么?大年初一玩的开心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