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章 体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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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开始上班,以前上班总是浑浑噩噩的,只要坐在公司里就开始没精神,到了下午就开始昏昏欲睡,而今天,我却一点也不想瞌睡,想到早上,阳旭到我房间,迷迷糊糊他给我喝了一杯饮料,然后,我就跟打了鸡血一样,一直跑了一早上厕所。。。
别人是越跑越没力,我是越跑越有劲。
而每天,不等我睡醒,阳旭就拿着那饮料给我灌下去,那东西比泻药还见效,一吞下去就开始拉肚子,拉的东西都是又油又脏,到了后面慢慢不拉的时候,身上就开始冒汗,一开始一点点,到后来就跟下雨似的,每天衣服都湿透了,还好的是,只湿一次就没事了。
也不影响上班。
如果不是因为阳旭说这是在给我洗身,我跟本就不会喝,洗身,顾名思义,就是清洗全身里外,从内脏到毛孔,无一不清洗干净。
那会我开玩笑问阳旭,为什么不给我个什么仙丹妙药什么的,一下子就能打通任督二脉什么的,不就能练就神功吗。
阳旭居然温柔的翻了个白眼说,如果真有那么好的东西,真那么容易的话,还做什么修练,不都去吃药去了,不用打通什么任督脉,给你喝的东西全把你全身都血脉都打通。
好吧,当我没有问,乖乖的喝‘饮料’吧。
直到一个多月后,我身上的效果就出现了,曾经有点微胖的我,一下子苗条了下来,就连因为长期坐着而鼓起来的肚子,也变得平滑无比,皮肤变白了,头发也更加漆黑,照镜子时,我也显出美女的姿色来了。
就冲着这效果,别说让我喝,就算让我当饭吃我都愿意。
终于熬到了下班,我飞快拿着包就向外冲去,刚出门电话就响了起来。
“我让李叔来接你下班了,车子就在外面。”
啥,我还没有回答,电话就挂断了,门口,一车轿车缓缓开到我身边,正是李叔的车子,我连忙钻了进去,怎么一回事,阳旭从来没让李叔接过我,我一直都是搭公车回去。
“阳旭打了电话,感觉很急,是出什么事了吗。”
“没事。”李叔还是惜子如金,问不出什么只得默默无语。
车子向郊外飞快开去,并不是回去的那条路,外面的景色全变成残影,我有些紧张,不知道为什么,一直不太安定,外面好像要下雨,天上飘过几朵乌云。
在一处树林前车子停了下来,李叔下了车,我紧着也下了。
阳旭站在树边向我们挥挥手,身上换了套休闲服类的衣服。
我跑了过去,却看到他手上拿着一个小盒子,盒子是红色的,露出木头的年轮,还有许多小巧的雕花,很是漂亮,像是有些年代的东西。
“这是什么?”
“你果然很有天份,虽然在我们界以你修练的年龄来说是大了点,不过不要紧,一向以来,修练是不分老少的,靠你的天份在加上我的能力,想要追赶上我们还是有希望的,所以,今天开始,我就教你修练的放门吧。。”
我激动得全身发抖,这是真的吗,真不敢相信我能做这些,我有些飘飘然的。
“来吧,把手放在这上面。”阳旭打开红色盒子,盒子里有个透明玻璃球,有小孩拳头那么大,像颗水晶,我听话的把手放上去,球里马上出现五彩光辉,像一块块画布那样,画布一会又被搅拌成碎片,漂浮在球里。
“好乱!!!”
“是不是不好,还能修练吗?”感觉阳旭的语气有点糟糕,我更是心都提到嗓门眼那,生怕他在说些不好的话。
阳旭沉思了一会,才笑着说,“没关系,也有人像你一样,身体里的量素乱七八糟,但也能修练,只要找准一个方向努力钻研就行了。”
这时,我注意到站到阳旭身边的李叔不自觉的凝了下眉毛,但很快又恢复常态。
不过,我没想别的,只要阳旭说我能修练就行,他总会想到办法,只要能修练就好,我一只脚都踏进了个全新的圈子,不可能现在就退出来。
阳旭盖上盒子把珠子给了李叔,然后让我站在树下,让我摸摸树木有什么感觉,在感受风,然后又是水,在就是躺在土上面,说实在的,没有一样东西我有什么感觉。
折腾了大半晚上,我什么感就也没有出来。
终于阳旭皱起了眉,“我找的这个地方,是整个城里灵气最好的地方,只要有点天份的人几乎就能感觉到跟自己相呼应的那一面灵气,为什么你不行。”
我实在不知道什么灵力感应,只觉得树很咯手,风有点大,水比较凉,地上也很不舒服,还有很多杂草沾到身上,有点痒。
突然,头上有什么东西一下子掉了到地上,啪的一声响,一个指头粗的大甲虫举着触角向我的脚上爬了过来。
我却一点也不怕,还觉得虫子很有趣。
阳旭怪异的看看虫子又看看我,“感觉怎么样,是不是觉得它很可爱,也不害怕??”
可爱??
从小到大我的确不怕虫子,还能拿着各种毛毛虫当玩具,多数是因为我在乡下长大,并不会觉得虫子可怕,却也不会觉得它们可爱。
我连忙摇摇头,有些不知所措。
阳旭像是松了口气,随后又脸色凝重起来,过了半响,他才对李叔说:“难道我搞错了,还是。。。。。”李叔摇摇头,坚定的说,“没有错。”
我听得一头雾水,隐约知道自己可能有修练障碍,这一段时间我一直很顺利的洗身,阳旭也对我测试过许多次是能修练的,他也不止一次高兴的说我天份极高,怎么一到关键时刻就会不行呢?
“看来,我们遇到麻烦了,本以为以她的体质可以很顺利进行,看到是不行,难道是因为混血的原因??”阳旭在次说了我完全听不懂的话,但旁边的李叔却一下子就懂了过来,犹豫了了下,说了至今为止最长的一句话,“不会,如果是小的时候还在混沌期,反而没显像,不过现在已经开始有了原血统的显像了,如果不是,她天份不会那么高,牵引球也不会有反应,看牵引球的样子,我们可能遇到另一个麻烦了。”
两人完全没有避开我的意思。
只听阳旭不可思议的猛提高声音,“你的意思是。。。。”看着李叔坚定的点点头,他张了张嘴表情沮丧,还是不相信的说:“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两个极端出现在一个人身上,当时我完全没有测出可能是空架子,不可能那高的天份,还有显像的原血统,却跟本不能修练,不。。。。就算是千年完难得出这么一个异数,怎么可能的。。。”
李叔在次沉默起来。
我没听懂他们说什么,却听懂了里面最关键的那几个字,我跟本不能修练,那我喝的那些’饮料’呢,那些东西也是白喝了吗。
阳旭也不在说什么,让李叔送我回去。
一整个晚上了,我一直很不好,李叔送我回去后就不知如踪,阳旭也没有回来,整个别墅就只有我一个人在,早上上班也没有精神,好不容易熬到下班回去,居然也没看到他们回来过的影子。
空空的房子就只有我一个人。
就这样,我的生活又被迫回到了原先的日子,我不知道是走还是应该留下来,那两人就像他们突然的到来又突然的消失了,仿佛从来没有出过似的。
混混沌沌的半个月后我接到志的结婚请帖,大红的烫金喜帖跟笑得甜蜜的两个结婚照,刺得人眼睛生疼,差不多忘掉的记忆又回到脑子里,瞬间就被酸涩的情绪给压到了。
平凡如我,为了选择另一种生活,为了忘掉所有一切,最后还是被生生抛进现实中。
一天的工作不在状态,被领导骂得狗血临头然后小心陪着笑脸,生怕吃饭的工作被剥夺走了,平凡如我,回到现实中就不得不面对着现实。
请贴快被揉碎了,在下班回去的公车上,我决定还是去参加他们的婚礼,即然他们能毫无愧疚发来请贴,我为何不去看看,他们是有多幸福。
晚上,妈妈打来电话,我不知道怎么跟她说跟志分手的事,虽然过了这一二个月了,可我还是开不了口,妈妈是见过志得,一直对他很满意,如今,我马上要去参加他的婚礼,新娘却不是我,我开不了口。
坐在屋门口,阳旭或是李叔,他们依然没有出现。
或许,我在也见不到他们了吧,我这样的身体虽有天份,却不能修练就跟废物一样的,也只能成为平凡人,所以,被放弃也是应该的。
很快,志的婚礼就到了。
也许我应该好好打扮一下,但我没有那样做,我的身材变得标准的苗条,脸也美丽了许多,照着镜子也能看到几分优雅的气质,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我不打扮,也不想把这个美丽给一个渣一样的男人看,更不想打扮得像只宠物去取悦他。
第二天,我开始上班,以前上班总是浑浑噩噩的,只要坐在公司里就开始没精神,到了下午就开始昏昏欲睡,而今天,我却一点也不想瞌睡,想到早上,阳旭到我房间,迷迷糊糊他给我喝了一杯饮料,然后,我就跟打了鸡血一样,一直跑了一早上厕所。。。
别人是越跑越没力,我是越跑越有劲。
而每天,不等我睡醒,阳旭就拿着那饮料给我灌下去,那东西比泻药还见效,一吞下去就开始拉肚子,拉的东西都是又油又脏,到了后面慢慢不拉的时候,身上就开始冒汗,一开始一点点,到后来就跟下雨似的,每天衣服都湿透了,还好的是,只湿一次就没事了。
也不影响上班。
如果不是因为阳旭说这是在给我洗身,我跟本就不会喝,洗身,顾名思义,就是清洗全身里外,从内脏到毛孔,无一不清洗干净。
那会我开玩笑问阳旭,为什么不给我个什么仙丹妙药什么的,一下子就能打通任督二脉什么的,不就能练就神功吗。
阳旭居然温柔的翻了个白眼说,如果真有那么好的东西,真那么容易的话,还做什么修练,不都去吃药去了,不用打通什么任督脉,给你喝的东西全把你全身都血脉都打通。
好吧,当我没有问,乖乖的喝‘饮料’吧。
直到一个多月后,我身上的效果就出现了,曾经有点微胖的我,一下子苗条了下来,就连因为长期坐着而鼓起来的肚子,也变得平滑无比,皮肤变白了,头发也更加漆黑,照镜子时,我也显出美女的姿色来了。
就冲着这效果,别说让我喝,就算让我当饭吃我都愿意。
终于熬到了下班,我飞快拿着包就向外冲去,刚出门电话就响了起来。
“我让李叔来接你下班了,车子就在外面。”
啥,我还没有回答,电话就挂断了,门口,一车轿车缓缓开到我身边,正是李叔的车子,我连忙钻了进去,怎么一回事,阳旭从来没让李叔接过我,我一直都是搭公车回去。
“阳旭打了电话,感觉很急,是出什么事了吗。”
“没事。”李叔还是惜子如金,问不出什么只得默默无语。
车子向郊外飞快开去,并不是回去的那条路,外面的景色全变成残影,我有些紧张,不知道为什么,一直不太安定,外面好像要下雨,天上飘过几朵乌云。
在一处树林前车子停了下来,李叔下了车,我紧着也下了。
阳旭站在树边向我们挥挥手,身上换了套休闲服类的衣服。
我跑了过去,却看到他手上拿着一个小盒子,盒子是红色的,露出木头的年轮,还有许多小巧的雕花,很是漂亮,像是有些年代的东西。
“这是什么?”
“你果然很有天份,虽然在我们界以你修练的年龄来说是大了点,不过不要紧,一向以来,修练是不分老少的,靠你的天份在加上我的能力,想要追赶上我们还是有希望的,所以,今天开始,我就教你修练的放门吧。。”
我激动得全身发抖,这是真的吗,真不敢相信我能做这些,我有些飘飘然的。
“来吧,把手放在这上面。”阳旭打开红色盒子,盒子里有个透明玻璃球,有小孩拳头那么大,像颗水晶,我听话的把手放上去,球里马上出现五彩光辉,像一块块画布那样,画布一会又被搅拌成碎片,漂浮在球里。
“好乱!!!”
“是不是不好,还能修练吗?”感觉阳旭的语气有点糟糕,我更是心都提到嗓门眼那,生怕他在说些不好的话。
阳旭沉思了一会,才笑着说,“没关系,也有人像你一样,身体里的量素乱七八糟,但也能修练,只要找准一个方向努力钻研就行了。”
这时,我注意到站到阳旭身边的李叔不自觉的凝了下眉毛,但很快又恢复常态。
不过,我没想别的,只要阳旭说我能修练就行,他总会想到办法,只要能修练就好,我一只脚都踏进了个全新的圈子,不可能现在就退出来。
阳旭盖上盒子把珠子给了李叔,然后让我站在树下,让我摸摸树木有什么感觉,在感受风,然后又是水,在就是躺在土上面,说实在的,没有一样东西我有什么感觉。
折腾了大半晚上,我什么感就也没有出来。
终于阳旭皱起了眉,“我找的这个地方,是整个城里灵气最好的地方,只要有点天份的人几乎就能感觉到跟自己相呼应的那一面灵气,为什么你不行。”
我实在不知道什么灵力感应,只觉得树很咯手,风有点大,水比较凉,地上也很不舒服,还有很多杂草沾到身上,有点痒。
突然,头上有什么东西一下子掉了到地上,啪的一声响,一个指头粗的大甲虫举着触角向我的脚上爬了过来。
我却一点也不怕,还觉得虫子很有趣。
阳旭怪异的看看虫子又看看我,“感觉怎么样,是不是觉得它很可爱,也不害怕??”
可爱??
从小到大我的确不怕虫子,还能拿着各种毛毛虫当玩具,多数是因为我在乡下长大,并不会觉得虫子可怕,却也不会觉得它们可爱。
我连忙摇摇头,有些不知所措。
阳旭像是松了口气,随后又脸色凝重起来,过了半响,他才对李叔说:“难道我搞错了,还是。。。。。”李叔摇摇头,坚定的说,“没有错。”
我听得一头雾水,隐约知道自己可能有修练障碍,这一段时间我一直很顺利的洗身,阳旭也对我测试过许多次是能修练的,他也不止一次高兴的说我天份极高,怎么一到关键时刻就会不行呢?
“看来,我们遇到麻烦了,本以为以她的体质可以很顺利进行,看到是不行,难道是因为混血的原因??”阳旭在次说了我完全听不懂的话,但旁边的李叔却一下子就懂了过来,犹豫了了下,说了至今为止最长的一句话,“不会,如果是小的时候还在混沌期,反而没显像,不过现在已经开始有了原血统的显像了,如果不是,她天份不会那么高,牵引球也不会有反应,看牵引球的样子,我们可能遇到另一个麻烦了。”
两人完全没有避开我的意思。
只听阳旭不可思议的猛提高声音,“你的意思是。。。。”看着李叔坚定的点点头,他张了张嘴表情沮丧,还是不相信的说:“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两个极端出现在一个人身上,当时我完全没有测出可能是空架子,不可能那高的天份,还有显像的原血统,却跟本不能修练,不。。。。就算是千年完难得出这么一个异数,怎么可能的。。。”
李叔在次沉默起来。
我没听懂他们说什么,却听懂了里面最关键的那几个字,我跟本不能修练,那我喝的那些’饮料’呢,那些东西也是白喝了吗。
阳旭也不在说什么,让李叔送我回去。
一整个晚上了,我一直很不好,李叔送我回去后就不知如踪,阳旭也没有回来,整个别墅就只有我一个人在,早上上班也没有精神,好不容易熬到下班回去,居然也没看到他们回来过的影子。
空空的房子就只有我一个人。
就这样,我的生活又被迫回到了原先的日子,我不知道是走还是应该留下来,那两人就像他们突然的到来又突然的消失了,仿佛从来没有出过似的。
混混沌沌的半个月后我接到志的结婚请帖,大红的烫金喜帖跟笑得甜蜜的两个结婚照,刺得人眼睛生疼,差不多忘掉的记忆又回到脑子里,瞬间就被酸涩的情绪给压到了。
平凡如我,为了选择另一种生活,为了忘掉所有一切,最后还是被生生抛进现实中。
一天的工作不在状态,被领导骂得狗血临头然后小心陪着笑脸,生怕吃饭的工作被剥夺走了,平凡如我,回到现实中就不得不面对着现实。
请贴快被揉碎了,在下班回去的公车上,我决定还是去参加他们的婚礼,即然他们能毫无愧疚发来请贴,我为何不去看看,他们是有多幸福。
晚上,妈妈打来电话,我不知道怎么跟她说跟志分手的事,虽然过了这一二个月了,可我还是开不了口,妈妈是见过志得,一直对他很满意,如今,我马上要去参加他的婚礼,新娘却不是我,我开不了口。
坐在屋门口,阳旭或是李叔,他们依然没有出现。
或许,我在也见不到他们了吧,我这样的身体虽有天份,却不能修练就跟废物一样的,也只能成为平凡人,所以,被放弃也是应该的。
很快,志的婚礼就到了。
也许我应该好好打扮一下,但我没有那样做,我的身材变得标准的苗条,脸也美丽了许多,照着镜子也能看到几分优雅的气质,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我不打扮,也不想把这个美丽给一个渣一样的男人看,更不想打扮得像只宠物去取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