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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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之间成为“兵王”,赢平非常惊喜。也不再谦虚了,大步上前,接受嘉奖。
该谦虚时赢平可以谦虚,机会来时就要当仁不让,这是赢平的作风。
现场五万观众的目光都集聚到了赢平身上,大声呼喊着“兵王……兵王……兵王……”,在他们的心中,“兵王”是偶像级的存在,赢平刚才的表现也深深地折服了这些热血儿郎。原来的“准兵王”霍木东,已经被健忘的观众忽视。这也没办法,现实很残酷,这就是第一名和第二名的差距。正如赢平前世喜欢的篮球明星科比说的那样——第二名只说明你是头号输家。
接下里就是颁奖环节,升军旗,奏军歌,领导讲话,皆大欢喜。霍木东虽然输了比赛,但他最服气比自己强的人,当下跟着赢平忙前忙后,死活求赢平收他做个亲兵,也好长长见识,赢平无奈,也只好依着他了。
比赛之事一了,赢平等人就回到中军大帐,讨论出兵事宜。这次准备出征的五万铁骑所属的五个万夫长,也被叫了过来。加上赢虎,赢平,白亮,霍木东等人,也算得上是一个军事扩大会议了。
蒙武为粮草之事,在蓝田滞留一天,已经让他心急如焚了。好在他派出的探马报告,说内史腾还在筹备人马,估计两日后出兵,然后直接带领十万步骑奔赴韩国首都新郑。才让他感觉自己并未落后。
看官要问这十万步骑从何而来,答曰:战时为兵,平时为民。因内史郡是秦国第一大郡,人力充足,秦王等人朝会时就决议,内史腾这一路,不从蓝田大营调兵,直接在本郡征发士兵,再配合上原有的府兵,十万人马,三天应该可以备齐。。
蒙武敲着桌子,用他浑厚的嗓音说道:“这次内史腾和老夫有一赌,谁先早日完成作战计划,灭韩之功就归谁。行动慢的,劳师无功!诸位都是征战沙场的猛将,可有信心与老夫同领灭国之功?”
“有信心!”众将回答的很痛快。赢平倒还罢了,五个万夫长第一次听说这个赌约,但也回答的毫不含糊。
“老夫刚才捋了捋,他是临时征召之兵,我是从常备兵里边挑选精锐;他要进攻的时韩国首都,我进攻的只是一个军事重镇;他离新郑远,我离宜阳近。如此算来,怎么算怎么赢。真不知道内史腾拿什么和我赌,他哪儿来的自信?”
说到激动处,蒙武兴奋的眉毛都抖了起来,突然蹦出一句两千多年后才出现的流行语,惊的赢平一个激灵。
“我意:明日五万铁骑出发,兵出函谷,直奔宜阳。不走大路官道,只走偏僻小路,长途奔袭,火速抵达宜阳!不给敌人反应的时间,务求一战制胜!”
”诺!“众人应道。
蒙武说的激情澎湃,下边的人也被他描绘出的美好前景感染了。似乎秦军的旗帜已经插满了宜阳的城头,灭国之功让每个人的脸上都特别有光彩。
”平公子,你率领五千铁骑为先锋!为大军开路!”
“诺!”赢平应道。
这时候,一直在旁边不说话的赢虎笑呵呵的说道:“先锋是一军之尖刀,必须得有好的刀刃才行。经秦王首肯,这次大比武的前一百名将士,组成一个特战百人队,由平公子率领。平公子意下如何啊?”
我去,这么好的条件还问意下如何,赢平当然是一万个愿意了。当然他也知道,赢虎只是提议,这事儿秦王点头才行,毕竟那是大秦将士里万一挑一的精锐,谁也不能随便动。这次给了赢平一百人,也是考虑到赢平初次带兵打仗,恐怕安全有失,有这一百人在身边,至少能保全身而退。赢虎向秦王提议,也是算准了秦王必然会答应这件事儿,毕竟亲父子嘛,岂有不护短之理。这下两头都做了个人情,赢虎也很开心。
赢平转身对着白亮,霍木东说道:“以后你们就是特战百人队的左右将军了,希望你们能用好这一百个兄弟,为我军披荆斩棘,勇立头功!”
“诺!”这两位自视甚高,一般的兵他们也懒得去带,这个特战百人队正好合他们的胃口。同时,这种队伍也只有他们才能降的住。
计议已定,众人散去,回营厉兵秣马,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五万铁骑从大营里缓缓驶出,一路向东而去。黑色的旗帜,黑色的盔甲,黑人黑马,宛如一条黑色的长龙。长龙在大地上游动,风吹过黑色的旗帜,发出一阵腊腊作响。突然,不知谁开了个头,整个长龙都跟着唱了起来,唱的就是秦军的军歌——《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五万人合唱军歌的场面,赢平也是第一次经历,以前虽然学过这篇《无衣》,但没多想,今天让这么多血性汉子唱出来,自有不一样的感觉。歌声苍凉悲壮,朴实动人,道出了军中儿郎们的保家卫国的豪情壮志和兄弟之谊。“袍泽”一词就是由此转化而来。赢平只觉得热血沸腾,血脉喷张,此刻就算战死沙场,马革裹尸,也死而无憾了。
不说行军,单说他们这次要攻打的宜阳铁山,确实是需要好好掰扯掰扯。宜阳铁山不是铁山,只是宜阳产铁,世人都这样混着叫了。此地属于韩国的战略要地,有重兵把守。而宜阳在秦武王时期,就曾被秦国占领过一次,后来秦昭王后期,国势衰落,六国联合攻秦,这宜阳又被韩国夺了回去。战国时期各国的边界领土多次遭到拉锯战,其中秦魏为了争夺河西之地,更是斗争了上百年之久,几任国君,所以宜阳易一次手,并不稀奇。
内史腾之所以敢和蒙武打赌,就是因为这个宜阳太难打了,当初秦武王派甘茂攻打宜阳,刚开始也是派了五万,打了五个月还没打下来,后来秦武王又增加了五万军队,才把宜阳拿下,可见宜阳易守难攻之极。
这些事,赢平当然也知道。只是这次,宜阳还会那么难啃吗?
宜阳,我来了!为胜利而战!
突然之间成为“兵王”,赢平非常惊喜。也不再谦虚了,大步上前,接受嘉奖。
该谦虚时赢平可以谦虚,机会来时就要当仁不让,这是赢平的作风。
现场五万观众的目光都集聚到了赢平身上,大声呼喊着“兵王……兵王……兵王……”,在他们的心中,“兵王”是偶像级的存在,赢平刚才的表现也深深地折服了这些热血儿郎。原来的“准兵王”霍木东,已经被健忘的观众忽视。这也没办法,现实很残酷,这就是第一名和第二名的差距。正如赢平前世喜欢的篮球明星科比说的那样——第二名只说明你是头号输家。
接下里就是颁奖环节,升军旗,奏军歌,领导讲话,皆大欢喜。霍木东虽然输了比赛,但他最服气比自己强的人,当下跟着赢平忙前忙后,死活求赢平收他做个亲兵,也好长长见识,赢平无奈,也只好依着他了。
比赛之事一了,赢平等人就回到中军大帐,讨论出兵事宜。这次准备出征的五万铁骑所属的五个万夫长,也被叫了过来。加上赢虎,赢平,白亮,霍木东等人,也算得上是一个军事扩大会议了。
蒙武为粮草之事,在蓝田滞留一天,已经让他心急如焚了。好在他派出的探马报告,说内史腾还在筹备人马,估计两日后出兵,然后直接带领十万步骑奔赴韩国首都新郑。才让他感觉自己并未落后。
看官要问这十万步骑从何而来,答曰:战时为兵,平时为民。因内史郡是秦国第一大郡,人力充足,秦王等人朝会时就决议,内史腾这一路,不从蓝田大营调兵,直接在本郡征发士兵,再配合上原有的府兵,十万人马,三天应该可以备齐。。
蒙武敲着桌子,用他浑厚的嗓音说道:“这次内史腾和老夫有一赌,谁先早日完成作战计划,灭韩之功就归谁。行动慢的,劳师无功!诸位都是征战沙场的猛将,可有信心与老夫同领灭国之功?”
“有信心!”众将回答的很痛快。赢平倒还罢了,五个万夫长第一次听说这个赌约,但也回答的毫不含糊。
“老夫刚才捋了捋,他是临时征召之兵,我是从常备兵里边挑选精锐;他要进攻的时韩国首都,我进攻的只是一个军事重镇;他离新郑远,我离宜阳近。如此算来,怎么算怎么赢。真不知道内史腾拿什么和我赌,他哪儿来的自信?”
说到激动处,蒙武兴奋的眉毛都抖了起来,突然蹦出一句两千多年后才出现的流行语,惊的赢平一个激灵。
“我意:明日五万铁骑出发,兵出函谷,直奔宜阳。不走大路官道,只走偏僻小路,长途奔袭,火速抵达宜阳!不给敌人反应的时间,务求一战制胜!”
”诺!“众人应道。
蒙武说的激情澎湃,下边的人也被他描绘出的美好前景感染了。似乎秦军的旗帜已经插满了宜阳的城头,灭国之功让每个人的脸上都特别有光彩。
”平公子,你率领五千铁骑为先锋!为大军开路!”
“诺!”赢平应道。
这时候,一直在旁边不说话的赢虎笑呵呵的说道:“先锋是一军之尖刀,必须得有好的刀刃才行。经秦王首肯,这次大比武的前一百名将士,组成一个特战百人队,由平公子率领。平公子意下如何啊?”
我去,这么好的条件还问意下如何,赢平当然是一万个愿意了。当然他也知道,赢虎只是提议,这事儿秦王点头才行,毕竟那是大秦将士里万一挑一的精锐,谁也不能随便动。这次给了赢平一百人,也是考虑到赢平初次带兵打仗,恐怕安全有失,有这一百人在身边,至少能保全身而退。赢虎向秦王提议,也是算准了秦王必然会答应这件事儿,毕竟亲父子嘛,岂有不护短之理。这下两头都做了个人情,赢虎也很开心。
赢平转身对着白亮,霍木东说道:“以后你们就是特战百人队的左右将军了,希望你们能用好这一百个兄弟,为我军披荆斩棘,勇立头功!”
“诺!”这两位自视甚高,一般的兵他们也懒得去带,这个特战百人队正好合他们的胃口。同时,这种队伍也只有他们才能降的住。
计议已定,众人散去,回营厉兵秣马,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五万铁骑从大营里缓缓驶出,一路向东而去。黑色的旗帜,黑色的盔甲,黑人黑马,宛如一条黑色的长龙。长龙在大地上游动,风吹过黑色的旗帜,发出一阵腊腊作响。突然,不知谁开了个头,整个长龙都跟着唱了起来,唱的就是秦军的军歌——《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五万人合唱军歌的场面,赢平也是第一次经历,以前虽然学过这篇《无衣》,但没多想,今天让这么多血性汉子唱出来,自有不一样的感觉。歌声苍凉悲壮,朴实动人,道出了军中儿郎们的保家卫国的豪情壮志和兄弟之谊。“袍泽”一词就是由此转化而来。赢平只觉得热血沸腾,血脉喷张,此刻就算战死沙场,马革裹尸,也死而无憾了。
不说行军,单说他们这次要攻打的宜阳铁山,确实是需要好好掰扯掰扯。宜阳铁山不是铁山,只是宜阳产铁,世人都这样混着叫了。此地属于韩国的战略要地,有重兵把守。而宜阳在秦武王时期,就曾被秦国占领过一次,后来秦昭王后期,国势衰落,六国联合攻秦,这宜阳又被韩国夺了回去。战国时期各国的边界领土多次遭到拉锯战,其中秦魏为了争夺河西之地,更是斗争了上百年之久,几任国君,所以宜阳易一次手,并不稀奇。
内史腾之所以敢和蒙武打赌,就是因为这个宜阳太难打了,当初秦武王派甘茂攻打宜阳,刚开始也是派了五万,打了五个月还没打下来,后来秦武王又增加了五万军队,才把宜阳拿下,可见宜阳易守难攻之极。
这些事,赢平当然也知道。只是这次,宜阳还会那么难啃吗?
宜阳,我来了!为胜利而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