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北郊围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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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升月落,斗转星移,不知不觉间已过去三个月有余。
赢平和韩珠公主在长明院过起了愉快的新婚生活,就像无数小说和戏剧的结尾一样:从此,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赢平的确过的很滋润,每天和珠公主夫唱妇随,如胶似漆。闲暇时读书练。经历了三个月的沉淀,赢平对鬼谷子的精义领会的更深了。三个月前他只是被鬼谷子强行灌注了他的学问,就像一个人吃了一肚子的饭,现在正是消化吸收的时候了。赢平无事时就盘腿打坐,仔细体悟自己脑海里的内容。越体会越感觉鬼谷子的厉害,只能用“学究天人,深不可测”来形容。
赢平从鬼谷子那里学到的主要有四种。一曰神学,可占卜八卦,观人相面,定吉凶生死。二曰兵学,行军布阵,变化无穷。三曰辩才,出口成章,巧舌如簧。四曰技击,武艺高强,有万夫不当之勇。后世流传的《鬼谷子》一书仅十四篇,大半精华多有遗失,而赢平学到的却是完本。本来这技击之术,鬼谷子也是极为重视的。因文事必有武备,大争之世必先身体强悍,其次精神才能强悍,若手无缚鸡之力,空有屠龙之术,也可能会受制于一两个匹夫莽汉。孔夫子的六艺里边尚有“射“,”御“。是以技击之术,人生之大事,死生之地,不可不察也。
赢平很勤奋,每天打坐练功,体悟鬼谷子学问的精华。特别是技击之术,他更是上心,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自觉进步飞速。他深知技击不仅仅是口传心授,更是一刀一枪的实战,就像前世看过的一部电视剧《天龙八部》一样,里边的女主角王语嫣能识别天下武功的招数,但是然并卵,临场上阵还是用不上。在没被穿越之前,赢平的武功底子本就稀松平常,毫无出彩之处。在王宫里名师的教导下,到十六岁了还不能敌得过秦军连个普通士兵,他兄长扶苏,只比他大一岁,已经能敌得上五人了,所以秦王更喜欢扶苏,扶苏也是众人眼中理所当然的太子。
但上次在勤政殿里议事,赢平的惊艳表现,还是让秦王和众位大臣吃了一惊,他们不知何时,这个从来都是扔在人群里就找不到的二王子,竟然滔滔不绝长篇大论,相比较之下,弄得他们这些重臣都很汗颜。所以后来再有几次议事,也都让赢平列席,参谋国政。但也仅仅是参与而已,琐碎细务,具体落实,自有大臣们全排,赢平全然不管,也乐得逍遥。
生活从来都不是平平静静的,这一日,宫里突然传出消息,说大王要在三日后到北郊猎场围猎!
秋高气爽,秋气肃杀,正是狩猎的好时机,赢平久静思动,也早就出去活动活动筋骨了。至于为什么要狩猎,狩猎的动机和意义是什么,赢平猜想,大概和后世的军事演习差不多,意在震慑敌人,彰显王权天威吧。
“珠儿,珠儿,三日后我随父王到北郊猎场狩猎,到时候一定为你打好多猎物回来。”赢平毕竟少年心性,一回到长明院,就兴冲冲的对珠公主说。
“那挺好的。”珠儿好像已经知道了这个消息,一点也不惊喜,反应也淡淡的。
“珠儿,要不你也和我一块儿去,到了那里我保护你,我要你亲自看到我为你猎杀一匹狼!”赢平眼里闪着光芒。在那个时代,狩猎是男人的事,还很少有带着女人去的。但赢平看她反应不热烈,就邀请她一同前往,兴许她会高兴些。
珠儿眉头微皱,好像若有所思的样子,突然盯着赢平,认真的看着,说:夫君,猎场风大,野兽凶猛,我是不去。你最好也别去了,待在家里,和我一块儿对弈可好?“
赢平没想到珠公主这么扫兴,但也不好勉强,就嘟囔道:“珠儿不去就不去吧,我是肯定要去的。“说完悻悻的去睡了。
珠公主转过脸去,轻叹一口气,闭上漂亮的眼睛,却有两行清泪悄悄的从脸颊滑下。
北郊猎场是咸阳城周围最大的猎场,此地山高林密,植被丰富,野生动物也很多,自秦穆公时期就被特批为王家猎场,供王族子弟专享,此时正值秋季,草黄马肥,猎场里的大小飞禽走兽也在上秋瞟,正是打猎的好时机。
刚到辰时,只见猎场外已是人声鼎沸,车马喧闹。秦王嬴政带着诸位王族子弟,文臣武将,三千御林军,声势浩荡的来了。一千御林军由秦王带领,从南面山坡正面进山,东西两侧各有一千从两翼包抄,只留北边山不围。那个时候的人们已经懂得了竭泽而渔的道理,虽是狩猎,却并不赶尽杀绝。围三面,留一面,是狩猎时不成为的规定。
秦王走在队伍最前方,胯下骑阴山战马,身穿铠甲,腰挎长剑,背带数十支金翎羽箭,整个人威风凛凛,霸气侧漏。紧跟他身后的正是太子扶苏,这位太子刚从关中回来,虽然风尘仆仆,但也掩饰不住英武本色,剑眉星目,鼻正口方,生的沉稳敦厚,器宇轩昂。赢平比扶苏慢一个马头,后边便是李斯,王翦,蒙恬,李信等人。
三千多人进山,那动静自然不小,早有飞禽走兽受惊而走,只是秦王还没开始动手,说也不敢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众人正热闹间,只见一匹麋鹿跑了出来,速度飞快,竟然直往秦王面前的大队人马撞去。显然是麋鹿受惊,分不清东西南北了。
秦王一看,顿时哈哈大笑,从身上取下宝弓,装上金翎羽箭,弓开如满月,箭射如流星,一箭射去,麋鹿应声倒地。三千御林军看到大王如此神勇,都高呼“秦王万岁,大秦万岁。”秦王既已开了好彩头,众人也都不客气了。大家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追杀猎物,整个猎场人声鼎沸。
“扶苏,赢平,此处人多,想那猎物早被吓走了,你二人随寡人到山林深处寻找猎物。“秦王显然兴致很高。
“父王,林深之处多有毒虫猛兽,太过危险,还是不去的好。“扶苏有同龄人没有的持重。
“怕什么毒虫猛兽,秦人以勇武为荣,以胆怯为耻,寡人自有天命,无妨,无妨。“说着,已经驱马向前奔去了。
扶苏不好再劝什么,再劝就真显得自己胆怯了,也赶紧策马跟上,赢平本来就是尝新鲜的,自然是双手赞成,兴冲冲的跟着跑过去了。
三人向前赶着,渐渐脱离了大部队。一路说说笑笑,正好也叙叙天伦之乐、突然,又一只麋鹿在树林里窜出来,秦王赶紧搭弓射箭,没想到这只鹿灵活异常,在稠密的树叶中间一闪,竟然没射中。这鹿又扭头往丛林深处跑去,秦王一看,这还了得,顿时激起了他的好胜心,就纵马追了过去。扶苏和赢见状,也跟着追了过去。
眼看就要追上,秦王正待搭箭再射,突然间前面树林响动,只见十余个蒙面人从树林茂密处钻了出来。这些蒙面人一色的黑衣长剑,劲装打扮,看到嬴政,立马弧线包抄。二话不说,举剑便刺!
嬴政大惊,转瞬间已有三名刺客的剑到马前一步远,仓促间来不及多想,本来准备射向麋鹿那一剑对着眼前最近的那个刺客射去,那刺客倒也不慌,轻轻一闪,箭并未射中,轻飘飘的落到树林中去了。
嬴政一箭射空,对方的三柄长剑却已经到了眼前,正躲无可躲之时,只见一柄长剑从旁边斜拉拉的伸出,轻轻一跳,就把三名刺客的剑挑开了。原来是扶苏赢平他们两个,一直跟在秦王身后,看到秦王遇险,赶紧前来支援。刚才挑开三柄刺客之剑的,正是赢平。他最近练习鬼谷子的技击之术,感觉进步一日千里,不仅气力见长,临场应变也更迅速。随意一剑便挡开了三名刺客的必杀之势,却是让自己也感到震惊。
三人聚齐,顿时士气大振,但刺客显然志在必得,一击不中,又发起狠来,十余柄长剑齐齐的向嬴政身上招呼,因为他们知道这山上还有三千御林军,若不速战速决,定当后患无穷。
嬴政从来都是唯我独尊,还没有被逼到这个份儿上,此刻利刃加胸,只觉得又惊又怒,大喝一声:鼠辈猖狂!左右,快与我拿刺客!“
可此刻左右只有两位王子,三千御林军都忙着打猎呢,谁也不知道树林深处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
众刺客的长剑已形成了一道剑网,从上中下三路向秦王刺来,他们对扶苏赢平二人似乎不敢兴趣,只对嬴政重下杀手,必欲除之而后快。
日升月落,斗转星移,不知不觉间已过去三个月有余。
赢平和韩珠公主在长明院过起了愉快的新婚生活,就像无数小说和戏剧的结尾一样:从此,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赢平的确过的很滋润,每天和珠公主夫唱妇随,如胶似漆。闲暇时读书练。经历了三个月的沉淀,赢平对鬼谷子的精义领会的更深了。三个月前他只是被鬼谷子强行灌注了他的学问,就像一个人吃了一肚子的饭,现在正是消化吸收的时候了。赢平无事时就盘腿打坐,仔细体悟自己脑海里的内容。越体会越感觉鬼谷子的厉害,只能用“学究天人,深不可测”来形容。
赢平从鬼谷子那里学到的主要有四种。一曰神学,可占卜八卦,观人相面,定吉凶生死。二曰兵学,行军布阵,变化无穷。三曰辩才,出口成章,巧舌如簧。四曰技击,武艺高强,有万夫不当之勇。后世流传的《鬼谷子》一书仅十四篇,大半精华多有遗失,而赢平学到的却是完本。本来这技击之术,鬼谷子也是极为重视的。因文事必有武备,大争之世必先身体强悍,其次精神才能强悍,若手无缚鸡之力,空有屠龙之术,也可能会受制于一两个匹夫莽汉。孔夫子的六艺里边尚有“射“,”御“。是以技击之术,人生之大事,死生之地,不可不察也。
赢平很勤奋,每天打坐练功,体悟鬼谷子学问的精华。特别是技击之术,他更是上心,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自觉进步飞速。他深知技击不仅仅是口传心授,更是一刀一枪的实战,就像前世看过的一部电视剧《天龙八部》一样,里边的女主角王语嫣能识别天下武功的招数,但是然并卵,临场上阵还是用不上。在没被穿越之前,赢平的武功底子本就稀松平常,毫无出彩之处。在王宫里名师的教导下,到十六岁了还不能敌得过秦军连个普通士兵,他兄长扶苏,只比他大一岁,已经能敌得上五人了,所以秦王更喜欢扶苏,扶苏也是众人眼中理所当然的太子。
但上次在勤政殿里议事,赢平的惊艳表现,还是让秦王和众位大臣吃了一惊,他们不知何时,这个从来都是扔在人群里就找不到的二王子,竟然滔滔不绝长篇大论,相比较之下,弄得他们这些重臣都很汗颜。所以后来再有几次议事,也都让赢平列席,参谋国政。但也仅仅是参与而已,琐碎细务,具体落实,自有大臣们全排,赢平全然不管,也乐得逍遥。
生活从来都不是平平静静的,这一日,宫里突然传出消息,说大王要在三日后到北郊猎场围猎!
秋高气爽,秋气肃杀,正是狩猎的好时机,赢平久静思动,也早就出去活动活动筋骨了。至于为什么要狩猎,狩猎的动机和意义是什么,赢平猜想,大概和后世的军事演习差不多,意在震慑敌人,彰显王权天威吧。
“珠儿,珠儿,三日后我随父王到北郊猎场狩猎,到时候一定为你打好多猎物回来。”赢平毕竟少年心性,一回到长明院,就兴冲冲的对珠公主说。
“那挺好的。”珠儿好像已经知道了这个消息,一点也不惊喜,反应也淡淡的。
“珠儿,要不你也和我一块儿去,到了那里我保护你,我要你亲自看到我为你猎杀一匹狼!”赢平眼里闪着光芒。在那个时代,狩猎是男人的事,还很少有带着女人去的。但赢平看她反应不热烈,就邀请她一同前往,兴许她会高兴些。
珠儿眉头微皱,好像若有所思的样子,突然盯着赢平,认真的看着,说:夫君,猎场风大,野兽凶猛,我是不去。你最好也别去了,待在家里,和我一块儿对弈可好?“
赢平没想到珠公主这么扫兴,但也不好勉强,就嘟囔道:“珠儿不去就不去吧,我是肯定要去的。“说完悻悻的去睡了。
珠公主转过脸去,轻叹一口气,闭上漂亮的眼睛,却有两行清泪悄悄的从脸颊滑下。
北郊猎场是咸阳城周围最大的猎场,此地山高林密,植被丰富,野生动物也很多,自秦穆公时期就被特批为王家猎场,供王族子弟专享,此时正值秋季,草黄马肥,猎场里的大小飞禽走兽也在上秋瞟,正是打猎的好时机。
刚到辰时,只见猎场外已是人声鼎沸,车马喧闹。秦王嬴政带着诸位王族子弟,文臣武将,三千御林军,声势浩荡的来了。一千御林军由秦王带领,从南面山坡正面进山,东西两侧各有一千从两翼包抄,只留北边山不围。那个时候的人们已经懂得了竭泽而渔的道理,虽是狩猎,却并不赶尽杀绝。围三面,留一面,是狩猎时不成为的规定。
秦王走在队伍最前方,胯下骑阴山战马,身穿铠甲,腰挎长剑,背带数十支金翎羽箭,整个人威风凛凛,霸气侧漏。紧跟他身后的正是太子扶苏,这位太子刚从关中回来,虽然风尘仆仆,但也掩饰不住英武本色,剑眉星目,鼻正口方,生的沉稳敦厚,器宇轩昂。赢平比扶苏慢一个马头,后边便是李斯,王翦,蒙恬,李信等人。
三千多人进山,那动静自然不小,早有飞禽走兽受惊而走,只是秦王还没开始动手,说也不敢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众人正热闹间,只见一匹麋鹿跑了出来,速度飞快,竟然直往秦王面前的大队人马撞去。显然是麋鹿受惊,分不清东西南北了。
秦王一看,顿时哈哈大笑,从身上取下宝弓,装上金翎羽箭,弓开如满月,箭射如流星,一箭射去,麋鹿应声倒地。三千御林军看到大王如此神勇,都高呼“秦王万岁,大秦万岁。”秦王既已开了好彩头,众人也都不客气了。大家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追杀猎物,整个猎场人声鼎沸。
“扶苏,赢平,此处人多,想那猎物早被吓走了,你二人随寡人到山林深处寻找猎物。“秦王显然兴致很高。
“父王,林深之处多有毒虫猛兽,太过危险,还是不去的好。“扶苏有同龄人没有的持重。
“怕什么毒虫猛兽,秦人以勇武为荣,以胆怯为耻,寡人自有天命,无妨,无妨。“说着,已经驱马向前奔去了。
扶苏不好再劝什么,再劝就真显得自己胆怯了,也赶紧策马跟上,赢平本来就是尝新鲜的,自然是双手赞成,兴冲冲的跟着跑过去了。
三人向前赶着,渐渐脱离了大部队。一路说说笑笑,正好也叙叙天伦之乐、突然,又一只麋鹿在树林里窜出来,秦王赶紧搭弓射箭,没想到这只鹿灵活异常,在稠密的树叶中间一闪,竟然没射中。这鹿又扭头往丛林深处跑去,秦王一看,这还了得,顿时激起了他的好胜心,就纵马追了过去。扶苏和赢见状,也跟着追了过去。
眼看就要追上,秦王正待搭箭再射,突然间前面树林响动,只见十余个蒙面人从树林茂密处钻了出来。这些蒙面人一色的黑衣长剑,劲装打扮,看到嬴政,立马弧线包抄。二话不说,举剑便刺!
嬴政大惊,转瞬间已有三名刺客的剑到马前一步远,仓促间来不及多想,本来准备射向麋鹿那一剑对着眼前最近的那个刺客射去,那刺客倒也不慌,轻轻一闪,箭并未射中,轻飘飘的落到树林中去了。
嬴政一箭射空,对方的三柄长剑却已经到了眼前,正躲无可躲之时,只见一柄长剑从旁边斜拉拉的伸出,轻轻一跳,就把三名刺客的剑挑开了。原来是扶苏赢平他们两个,一直跟在秦王身后,看到秦王遇险,赶紧前来支援。刚才挑开三柄刺客之剑的,正是赢平。他最近练习鬼谷子的技击之术,感觉进步一日千里,不仅气力见长,临场应变也更迅速。随意一剑便挡开了三名刺客的必杀之势,却是让自己也感到震惊。
三人聚齐,顿时士气大振,但刺客显然志在必得,一击不中,又发起狠来,十余柄长剑齐齐的向嬴政身上招呼,因为他们知道这山上还有三千御林军,若不速战速决,定当后患无穷。
嬴政从来都是唯我独尊,还没有被逼到这个份儿上,此刻利刃加胸,只觉得又惊又怒,大喝一声:鼠辈猖狂!左右,快与我拿刺客!“
可此刻左右只有两位王子,三千御林军都忙着打猎呢,谁也不知道树林深处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
众刺客的长剑已形成了一道剑网,从上中下三路向秦王刺来,他们对扶苏赢平二人似乎不敢兴趣,只对嬴政重下杀手,必欲除之而后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