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二百七十三章 在墙上留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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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好房间之后,李凡和男子走下楼。
老者和小女孩儿一直在楼下等着,见两人下来,老者和小女孩儿的脸上,均露出期待的神色。
老者很想知道李凡是否会在这里住下?但他并没有询问。
李凡笑了笑,说道:“老人家,我觉得这里还不错,今晚就住这里了。非常感谢你带我过来。”
老者听后大喜,他看得出来,李凡并不是勉为其难的打算住这里,而是真的觉得这里还行。老者笑着说道:“哪里,哪里,应该是我们感谢你照顾生意才对。”
小女孩儿则说道:“叔叔喜欢这里吗?”
李凡点点头,说道:“这里干净简朴,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叔叔喜欢住这里。”
小女孩儿欢呼一声,又说道:“我也喜欢这里,但我更喜欢家里。”
李凡笑道:“这话倒是没错,外面再好,那也是比不过家里的。”
而后,老者向李凡告辞,天已经黑了,他得赶回家去了。
李凡目送二人消失在夜色中。天虽然已经黑尽了,但并非漆黑一片,如银的月光消退了无边的黑色,今晚的月亮很圆,也很明亮。
老者和小女孩儿回去之后,李凡去城里吃了晚饭,又转悠了一会儿之后,才重新回到旅店里。
这个时候,夜渐渐深了,天空上的圆月,也似乎更加的明亮。
旅店房间里,李凡站在窗边,抬头看了一眼天空中的圆月。
圆月,总是诗情画意的,古代的很多诗人都喜欢以月亮作诗,或许正是因为它的诗意。
夜更深,李凡斜躺在简易的手工木床上,床边的地面上是一片淡淡的银白色,就像是冬天的寒霜一样,那是从窗外透进来的月光。
见此场景,李凡忽然心中一动,他想到了前世一首非常简单,却传唱千古的小诗。
千百年来,那首简单的小诗引发了无数游子的共鸣,那是前世最知名的古诗之一。
那首诗正是诗仙李太白的《静夜思》。
想到这首诗,李凡从床上坐了起来,下床,再次站到了窗边上。
李凡刚刚离家,对家本来并不思念,但不知为何,自想到前世的《静夜思》之后,再加上眼前的此情此景,对于家乡,李凡开始有了淡淡的思念。
思念很淡,却很真实。
这或许便是这首千古绝唱的魅力,能让并不思念家的人,都在心里产生了共鸣。倘若是一个离家很久的游子,心里本来就对家充满了思念,此情此景之下,他再看到这首诗,心里的共鸣必将极为的强烈。
月白霜清,回头看着透在床边的月光,李凡的心里忽然有些触动和感慨,他从仙缘空间里拿出一只毛笔和墨水,提笔蘸上墨,在床头斜对面的墙上写道: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没有诗名,也没有落款,仅有这二十个字。
……
第二天早上,李凡退房离开了旅店,在退房的时候,李凡对男子表示,如果他今晚还在小镇过夜的话,会再来这家旅店。
男子自然极为欣喜,说小店随时欢迎李凡来住。
李凡离开之后,男子进入李凡昨晚住的房间,准备将房间打扫一遍,再换一套干净的床单被套。
一进房间,男子便注意到了一面墙上多出了几句诗。
“咦?”男子颇有些意外,这诗很明显是昨晚那个年轻人留下的。
“他哪来的毛笔?”男子在心里嘀咕了一句,他这房间里自然没有准备毛笔,应该是那年轻男子随身携带的了。
“出远门还将毛笔带在身边,看样子应该是一个喜好书法之人。”男子又在心里如此想道。
对于李凡擅自在墙面上写字这一点,男子倒是不觉得有什么,反正这店也开不下去了,写几个字就写几个字吧。
而后,男子定睛仔细一看,这一看之下,心里猛然一惊,不是他看出了这首有多好,而是因为字本身。
男子不懂书法,但他却看得出来,墙面上的字写得极好。
怎么个好法?他不知道,也形容不出。他只知道字非常非常的好看,非常的有力和潇洒,这是他看过的最好看的毛笔字。
男子并不喜欢书法,他觉得字再好看,也就那样。他也理解不了,为什么一些喜欢书法的人会说,看那些写得好的字,简直就是一种享受?
看个字还能是一种享受?男子无法理解,他也看过一些被人称之为是一种享受的字,他感觉不到是一种享受。
字当然是好字,但也仅仅只是好字而已,说是享受就太夸张了吧?
但是现在,男子看着墙面上的字,他突然之间相信了那些喜欢书法的人的说法。
因为,此时的他真的感觉到了,看墙上的那些字是一种享受。那些字苍劲潇洒,就像是有生命一般在跳动,缥缈似仙。
男子一时之间,竟看得有些入了迷。他从来没有想过,不懂书法,也不喜欢书法的他,有一天会因为几个字而入了迷。
但他现在真真切切的入了迷。
原来,不是他不会因字而入迷,而是他之前看到的所有字,都不能让他入迷罢了。
男子对昨晚住店的年轻人肃然起敬,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一个比他还要年轻的年轻人,其书法造诣竟然如此之深。
他之前还对年轻人在墙上写字不在意,但是现在,他突然之间变得极为在意了。
不是责怪年轻人擅自在墙上写字,而是书法造诣如此之深的字写在这墙上,简直就是花重金也求不来的。
男子莫名的变得十分兴奋,不管他这店以后能不能够开得下去,能有幸让一位书法造诣如此之深的年轻人在墙上留字,那已经足够了,也不枉他在这里耗费了近一年的时间。
本来,男子是不会有这样的想法的。毕竟,艺术这个东西它终究是虚的,墙上的字再好,它也不是真金白银。
男子在这里耗费了近一年的时间,不仅没有赚到钱,还亏了钱。他是不会因为几个字,而有不枉在这里耗费了近一年时间的想法的。
几个字怎么低得了近一年的时光和成本?
但男子现在真的有了这样的想法,近一年的时光也好,成本也罢,耗费了就耗费了,没有关系。
或许,这样的想法男子并不会持续太久,但却是真真切切的有了这样的想法。
……
确定好房间之后,李凡和男子走下楼。
老者和小女孩儿一直在楼下等着,见两人下来,老者和小女孩儿的脸上,均露出期待的神色。
老者很想知道李凡是否会在这里住下?但他并没有询问。
李凡笑了笑,说道:“老人家,我觉得这里还不错,今晚就住这里了。非常感谢你带我过来。”
老者听后大喜,他看得出来,李凡并不是勉为其难的打算住这里,而是真的觉得这里还行。老者笑着说道:“哪里,哪里,应该是我们感谢你照顾生意才对。”
小女孩儿则说道:“叔叔喜欢这里吗?”
李凡点点头,说道:“这里干净简朴,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叔叔喜欢住这里。”
小女孩儿欢呼一声,又说道:“我也喜欢这里,但我更喜欢家里。”
李凡笑道:“这话倒是没错,外面再好,那也是比不过家里的。”
而后,老者向李凡告辞,天已经黑了,他得赶回家去了。
李凡目送二人消失在夜色中。天虽然已经黑尽了,但并非漆黑一片,如银的月光消退了无边的黑色,今晚的月亮很圆,也很明亮。
老者和小女孩儿回去之后,李凡去城里吃了晚饭,又转悠了一会儿之后,才重新回到旅店里。
这个时候,夜渐渐深了,天空上的圆月,也似乎更加的明亮。
旅店房间里,李凡站在窗边,抬头看了一眼天空中的圆月。
圆月,总是诗情画意的,古代的很多诗人都喜欢以月亮作诗,或许正是因为它的诗意。
夜更深,李凡斜躺在简易的手工木床上,床边的地面上是一片淡淡的银白色,就像是冬天的寒霜一样,那是从窗外透进来的月光。
见此场景,李凡忽然心中一动,他想到了前世一首非常简单,却传唱千古的小诗。
千百年来,那首简单的小诗引发了无数游子的共鸣,那是前世最知名的古诗之一。
那首诗正是诗仙李太白的《静夜思》。
想到这首诗,李凡从床上坐了起来,下床,再次站到了窗边上。
李凡刚刚离家,对家本来并不思念,但不知为何,自想到前世的《静夜思》之后,再加上眼前的此情此景,对于家乡,李凡开始有了淡淡的思念。
思念很淡,却很真实。
这或许便是这首千古绝唱的魅力,能让并不思念家的人,都在心里产生了共鸣。倘若是一个离家很久的游子,心里本来就对家充满了思念,此情此景之下,他再看到这首诗,心里的共鸣必将极为的强烈。
月白霜清,回头看着透在床边的月光,李凡的心里忽然有些触动和感慨,他从仙缘空间里拿出一只毛笔和墨水,提笔蘸上墨,在床头斜对面的墙上写道: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没有诗名,也没有落款,仅有这二十个字。
……
第二天早上,李凡退房离开了旅店,在退房的时候,李凡对男子表示,如果他今晚还在小镇过夜的话,会再来这家旅店。
男子自然极为欣喜,说小店随时欢迎李凡来住。
李凡离开之后,男子进入李凡昨晚住的房间,准备将房间打扫一遍,再换一套干净的床单被套。
一进房间,男子便注意到了一面墙上多出了几句诗。
“咦?”男子颇有些意外,这诗很明显是昨晚那个年轻人留下的。
“他哪来的毛笔?”男子在心里嘀咕了一句,他这房间里自然没有准备毛笔,应该是那年轻男子随身携带的了。
“出远门还将毛笔带在身边,看样子应该是一个喜好书法之人。”男子又在心里如此想道。
对于李凡擅自在墙面上写字这一点,男子倒是不觉得有什么,反正这店也开不下去了,写几个字就写几个字吧。
而后,男子定睛仔细一看,这一看之下,心里猛然一惊,不是他看出了这首有多好,而是因为字本身。
男子不懂书法,但他却看得出来,墙面上的字写得极好。
怎么个好法?他不知道,也形容不出。他只知道字非常非常的好看,非常的有力和潇洒,这是他看过的最好看的毛笔字。
男子并不喜欢书法,他觉得字再好看,也就那样。他也理解不了,为什么一些喜欢书法的人会说,看那些写得好的字,简直就是一种享受?
看个字还能是一种享受?男子无法理解,他也看过一些被人称之为是一种享受的字,他感觉不到是一种享受。
字当然是好字,但也仅仅只是好字而已,说是享受就太夸张了吧?
但是现在,男子看着墙面上的字,他突然之间相信了那些喜欢书法的人的说法。
因为,此时的他真的感觉到了,看墙上的那些字是一种享受。那些字苍劲潇洒,就像是有生命一般在跳动,缥缈似仙。
男子一时之间,竟看得有些入了迷。他从来没有想过,不懂书法,也不喜欢书法的他,有一天会因为几个字而入了迷。
但他现在真真切切的入了迷。
原来,不是他不会因字而入迷,而是他之前看到的所有字,都不能让他入迷罢了。
男子对昨晚住店的年轻人肃然起敬,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一个比他还要年轻的年轻人,其书法造诣竟然如此之深。
他之前还对年轻人在墙上写字不在意,但是现在,他突然之间变得极为在意了。
不是责怪年轻人擅自在墙上写字,而是书法造诣如此之深的字写在这墙上,简直就是花重金也求不来的。
男子莫名的变得十分兴奋,不管他这店以后能不能够开得下去,能有幸让一位书法造诣如此之深的年轻人在墙上留字,那已经足够了,也不枉他在这里耗费了近一年的时间。
本来,男子是不会有这样的想法的。毕竟,艺术这个东西它终究是虚的,墙上的字再好,它也不是真金白银。
男子在这里耗费了近一年的时间,不仅没有赚到钱,还亏了钱。他是不会因为几个字,而有不枉在这里耗费了近一年时间的想法的。
几个字怎么低得了近一年的时光和成本?
但男子现在真的有了这样的想法,近一年的时光也好,成本也罢,耗费了就耗费了,没有关系。
或许,这样的想法男子并不会持续太久,但却是真真切切的有了这样的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