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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欢VS乐乐(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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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少名叫王修仁,可这人和“仁”字是好不搭边的。鴀璨璩晓他是某王姓高官的唯一的儿子,是高官在外豢养的女演员生的。政界虽然烂事一堆,但是面子上的体面必须维护,因此,王修仁不能登堂入室,只能寄养在某远亲名下,对外声称是王姓高官的侄子。

    官员的妻子是个厉害人物,婚生的女儿也不是吃素的,他顾忌妻女,又心怀愧疚,不敢直接抬举这个儿子,因此这王修仁无职位,只在某企业挂个闲差。不过,对这个儿子他心里也有些歉疚,因此金钱什么的要求都满足他,有人通过儿子求他办事,无伤大雅的事他都会办了,儿子在外犯事,也让人去替儿子擦屁股。

    因此,很多人都想方设法要搭上王修仁这条线,他从中也得了很多好处,过得嚣张跋扈,仗着老爹的能量,无恶不作,甚至欺压过某些有势力的人,却被王老头下死命压住了。

    池家陆家等和王家毫无交情,平时也尽量远着这种家风不正的家族,免得子弟受到不良影响,也避免自己牵扯进一些烂事。烜赫一时,下场凄惨的家族,从古到今例子太多,真正能传承下来的大族,都是低调,重视教育,谦和待人的人家。

    池铭实在是没法理解王家的蠢,放任子弟为非作歹,对任何家族都是大忌讳,姓王的高官这点都不知?溺爱儿子到了这种地步,得罪了太多的人,即使是升斗小民,也有“拼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的决绝,那些有势力的人家,虽然暂时被压制住了,可是他们岂会真正的善罢甘休琨?

    高官的妻女也过了头,的确有不少正牌的妻子和孩子,放任丈夫/父亲的私生子胡天胡地享受,明面上是宽容,实际上是用酒色财气毁掉那人,但是,放任到这种地步,甚至影响到王家的根基,最终她们也会反受其害不是?

    如今,那小子竟然敢欺压到他们池家的头上,害得爱子爱女都差点送命,这个仇,怎可能不报。

    王修仁随身携带迷·药和干扰器,可见类似的恶事是做熟了的,池家对他没深入了解过,只知道是个嚣张的纨绔,查了才知道他竟然坏到这种地步。狗杂种如果再姑息,今后不知会有多少无辜的人受害裰。

    恐怕王家还打着小算盘,认为没出人命就好,叫王修仁来赔礼道歉,再象征性的打一顿就OK了,就算是送进牢里,也不过是做做样子。给某些高官准备的特殊监狱条件好得和干部招待所似的,姓王的小子也可以想走就走,只是在他们关注的时候进去老实一会儿罢了。

    他怎么可能让王家如愿。

    池昕听完王修仁的来历,目光一冷,道:“爸,大哥,这个仇是必须报的,我的肋骨不能这样白白断了。放心,我知道王家不好搞,我不会催你们,耐心等到能动手的时候再动手。不过,我断三根肋骨,到时候他得断六根,我右腿骨裂,他得废两只腿。敢对欢欢起那种心思,那么就让他再也没本钱糟蹋姑娘。王老头那么宠他,不就是觉得儿子才能真正的传宗接代么?干脆就让他们王家断子绝孙吧,这种基因,流传下去也是祸害。”

    池铭池乐自然不会反对他。

    池欢和池昕都很清楚,目前王家正得势,要报复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到的,因此两个人都沉住气,先好好的养伤。

    池昕一有精神就自己控制着电动轮椅跑来池欢病房,如果有漂亮的女同学来探访,他就做出一副贴心哥哥的模样卖萌,让一众女生感动得快飙泪,大呼“如果有个这样的哥哥,情愿折寿二十年”。如果没有人探访,池昕便兴高采烈的笑她满身的药糊糊,她如果气着了,他便把轮椅往后挪一些,贱贱的说:“不服气啊?不服气就来打我啊,你来呀你来呀。”

    池欢没穿衣服,又不敢乱动弄崩了伤口,只能躺床上干瞪眼。

    池欢好得比池昕快得多,毕竟她只需要用药物调节调节内分泌,恢复身体的愈合能力,再治治皮肤。池昕伤筋动骨,内脏出血,至少得住院三个月,然后还要进行复健,又会经历一次折腾。

    池欢皮肤上的伤口渐渐结了疤,不再溃烂流水,又过了一星期,结痂陆续脱落,新长出的皮肤粉红粉红的,十分脆弱,又养了一阵才恢复如常。池欢终于有胆子去照镜子,医生没哄她,她全身的皮肤已经和受伤前没有分别了,白皙细软,脸也红润粉嫩,只是两天前才停止剃头,现在头顶只见一片淡淡青色头皮,让她显得有些滑稽。

    池昕看到穿病号服的光头妹妹,拍手大笑,叫她小尼姑,她一瞪眼,他就说她出家人不能动恶念,她跑过来要收拾他,他就往后一靠,哼哼叫疼。池欢不可能真揍他这个重伤员,只能在原地气得打转。

    因为他伤重,又是为了保护池欢才受的伤,上至花海天下至池乐,个个都让池欢让一让他,不要和他置气,而以前兄妹起纷争,池家所有人都是让他让着池欢的。池昕喜得天天唱歌,只唱那一首《翻身农奴把歌唱》,池欢在场的时候,他唱得尤其起劲。

    因为生意缘故,池铭必须去一趟法国,要常驻几个月。那个城市气候温润,以温泉和矿泉水著名,是个疗养胜地,比家里养人许多。池铭便把池昕一起带走,让他好好的养养骨伤。

    池昕状况不大好,短时间不可能回校上课,只能给他办了一年休学。他各种不满意,因为休学一年后,就会比池欢低一个年级,池欢又在他面前蹦跶个不停,叫他小学弟,让他很郁闷。她头发也长出来一些,虽然短,可是也不能再叫她尼姑了,回嘴都不好回。

    花映月和花海天又悉心照顾了池欢一个月,由于担心池昕,父女两又去了法国。如此一来,照顾池欢的责任就落在坐镇总公司的池乐身上。

    那种迷`药对于池欢的体质来说,不啻剧毒,虽然她住了两个月医院就出院了,看外表也没什么异常,但是她的胃肠功能受到了很大影响,还需要调理至少一年。因此她饮食上必须格外注意,多油多盐的食物不能吃,辛辣或者过酸的食物不能吃,冷的不能吃,除此之外,肉类的摄入量也要注意,不能过多,否则消化不了。

    这对于池欢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她的口味遗传了花映月,嗜好辛辣的食物,对四川火锅干锅烧烤什么的几乎毫无抵抗力,这些统统都是重油重盐辛辣的玩意儿,必须远离。眼见着春花越来越烂漫,已经到了繁盛期,再过一段时间就得准备入夏了,到时候一天比一天热,没有刨冰还怎么活?

    而且,她好喜欢吃肉啊……

    这一日中午,池欢下了课,一边收拾课本一边听同学们聊天。成天在食堂吃东西,姑娘们个个都受不了了,但是正逢月底,大家包里的余钱不多了,合计了一下,决定去吃好吃又便宜的酸辣粉解解馋。

    糟糕的食堂促进了学校周围的餐饮业的蓬勃发展,便宜又好吃的小店俯拾皆是。这群人正商量是去北门那家小辣椒,还是走远点去渝记,忽然觉得脖子凉飕飕的,纷纷扭头,发现了池欢哀怨得和女鬼一样的脸。

    大家最喜欢欺负这个比她们小的女孩子了,坏笑道:“池小欢要乖哦,千万要忍住,不要吃坏了胃啊。”

    “你哥哥特意拜托过我们,要我们管好你,不准你吃这些又油又辣的东西,你想想啊,酸辣粉这玩意,就是泡在红红的辣椒油汤里面的。”

    她描述得很生动,池欢立刻想起红红的辣椒里的晶莹红薯粉,上面洒了绿莹莹的葱花和香菜,还有脆生生的炒黄豆,忍不住咽了咽口水,愤愤道:“不能吃就不能吃嘛,你给我形容得那么详细做什么?”

    同学捂着嘴乐:“诶,不好意思啊,我男朋友是中文系的,被他一感染,我遣词造句的本事进步了好多呀。”

    “你就故意气我的!”池欢顿了顿,狠狠的咬牙,“你们干嘛听大哥的话啊!你们才见过他几次啊!我成天和你们一起,你们反而更待见他!”

    另一个同学笑了:“大家说,愿意听帅哥的,还是听美女的?”

    众人异口同声:“听帅哥的!”

    于是同学做出慈祥的样子拍拍她肩膀,道:“欢欢呀,这就叫性别优势,这是你的命。好啦,我们走了,你回寝室吧,估计给你送饭的人已经要到了。”

    食堂的饭菜油不少,又难吃,池家为了养好她的胃,每天都会来给她送饭。

    池欢走到宿舍楼下,发现门口停了一辆气派的车,她大步跑到车前,车窗降下,池乐的脸露了出来:“欢欢,上车。”

    池欢坐到他旁边,欣喜的问:“大哥,你怎么来了?”

    池乐微笑:“今天不怎么忙,你下午三点半才有课,干脆一起去吃点好吃的。”

    “什么好吃的呀?”

    “齐家小馆。”

    池欢语气平平静静的:“哦,还不错。”

    池乐问:“怎么,这么好吃的餐厅,你都不高兴?”

    池欢小脸垮了下来:“麻辣小龙虾更好吃……”

    “不行。”

    池欢哀愁的叹了口长长的气,就像受到了天大的委屈,把司机逗笑了。

    池乐看了她一眼:“欢欢,我是为了你好。”

    池欢乖乖点头:“我知道啊。”她现在小脾气发作得越来越少。

    大多数男人能容忍一个骄纵任性无法无天的妹妹,却没几个肯要个爱耍脾气的老婆。

    如果她很乖,有贤惠的气质,池乐会不会对她有所改观呢?她要成熟,要乖巧,要学着做个贤妻良母。

    刚刚苏醒的那段时间,她时常做噩梦,要么梦见自己被那姓王的拖走,要么梦见池昕满身血,要么梦见自己全身都烂了,永远都好不了。几乎每夜她都被吓醒,然后再难入睡,神经渐渐衰弱,精神也脆弱了起来。可是池铭很忙,花映月也手术不断,花海天老了,她不能要求家长深夜来陪她安慰她。她也不想把辛苦值夜的护士叫过来。最后池乐察觉了她的异常,从此之后每晚都住在她病房的陪护床上,温柔耐心的哄她睡觉,她害怕的话,就一直让她握着手,也从来不嫌弃她满身的药膏,还有难看的光头。

    这样的温柔耐心,她不愿意让除了妈妈和自己女儿之外的人享受到。

    她身上的伤看着不再骇人的时候,陆续有人来探病,其中有不少年轻漂亮的女人。那些女人们个个表现得比亲姐姐还温柔,一是想她在池乐面前说点好话,二是让池乐看见她们温柔耐心的一面。

    她不能发作,憋得心情抑郁之极。池乐又一向温柔,对任何人都谦和有礼,有人来探病,他自然是得好好接待的。她看到他微笑着和那些美女谈话,心就像被丢入了浓醋之中,酸得发疼。

    普通的应酬,她都能酸成这样,今后如果池乐真正的和别人在一起了,看到他牵着那女人的手,亲吻她,甚至和那女人有了孩子……她怎么可能接受得了?到时候,她会疯狂,还是彻底消沉?

    为了继续当个正常人,她必须把池乐夺到手!

    可是,怎么夺呢?

    上次他隐晦的拒绝了自己,如果自己直接去告白,他把话说死,今后的转圜余地就很小了。她如果不停的缠他,万一他对自己不耐烦,采取躲避的姿态怎么办?他的本事比她大,想远离她,轻而易举。

    爬他床是绝不可能的。不自爱的女人,哪儿配和他并肩携手呢?

    怎么办怎么办,好愁好愁……

    “欢欢?”池乐的声音把她从沉思中拉了出来。

    “下车了。”池乐给她拉开车门,等她下了车,笑着说,“在想什么呢?那么入神,车停了都不知道。”

    池欢自然不能说她正在YY他,轻咳一声,道:“在……在想自己的头发……难看。”

    池乐揉了揉她的短发,柔声道:“哪儿难看了?很多女人专门剪成你这样短短的样子,显得很干练爽快。你长得这么可爱,不管是长头发短头发,都很合适你。别瞎想了,嗯?”

    他夸她可爱……池欢心里一甜,眨巴着眼睛问:“真的啊?”

    这俏生生的样子让他很想俯下去吻住那张微微翘起的嘴唇。他定定神,道:“当然是真的。”

    侍者将两人引到了露台上的卡座,镂空铁花的围栏上缠绕着蔷薇花藤,红白粉黄四种颜色的花开得很热闹,不名贵,却很香,池欢坐下来,看着对面的池乐,总觉得在这样的环境下,有种在约会的感觉,心思又开始飘扬,但是飘不了一会儿又想起现实,然后开始不安。

    她毕竟是个被家人娇宠保护的乖女孩,又太年轻,即使聪明,也没法做到喜怒不形于色。她一副患得患失的模样,手指不停的绞缠桌布的流苏,把她的纠结全部暴`露在池乐眼中。

    他早就混成了人精,对她的想法一清二楚,不过……现在不是和她摊牌的好时候。

    她还处在情绪波动频繁的年龄,容易喜欢上人,也容易对人失去兴趣,如果感情来得太容易,也许她过段时间冷静一些了,就会离开他,获取得容易,丢弃的时候也不会怎么心疼。

    付出得多,才会死心塌地,即使起了别的心思,想起曾经付出的成本,也会因为肉疼而舍不得放弃。人都会格外珍惜自己花了大代价争取来的人或事物。

    他在感情上是个死心眼,认定了一个人,就不想再更换,不愿承受任何变数。

    看到她生命垂危的样子,他觉得整个世界都要塌了。他不知道她的倩影是什么时候融入了自己的灵魂的,但是他想清楚了,他不愿意把她交给任何人,不管是死神,还是别的男人。

    那么,为了一辈子安稳的拥有她,他要用一些心机,让她急,让她患得患失,让她争取,让她在付出中渐渐的陷入他设好的圈套,永远舍不得离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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