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5章 爱的唯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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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没有照温法兰的话去做,并且一直在拖延,有一部分是出于好奇,一部分是因为她的想要螳臂挡车需要有人协助她,还有一部分是因为他真的很想把她弄上床。她在和赖罗德玩危险游戏,而洛克天生爱冒险,当然也想要下场一起玩。他应该要立刻把她带离风暴圈,却反而想知道那间实验室里在搞什么。如果他能找出答案,就算他没有在第一次接近黎璃时就完工作,温法兰应该也不会把他放逐到某个地下室的办公室里。
但最重要的是,他玩得很愉快。他住在豪华酒店,开着极品跑车,吃着法国料理。在穷山僻壤待了十年,他也该享受一下了。
黎璃很有挑战,她谨慎而聪明,还有一点小小的鲁莽,而且他绝不能忘了她是欧洲最厉害的杀手之一。虽然在她杀了赖维多之前一直对暗杀行动有着不切实际的看法,他还是要谨记绝不能走错一步而惹火了她。
她也很悲伤,哀悼着两位朋友及那个她视如己出的小女孩。洛克想到自己的孩子,知道如果有人杀了其中一个他会有什么感觉。那个人绝对逃不了,甚至不用等到审判——不管是谁都一样。对这一点,他完全能感同身受,虽然他改变不了最后结果。
那天晚上,他躺在床上想着她喝下明知有毒的酒,只为了要让赖维多继续喝。该死,她真的太冒险了。听过她对毒药的说明,明白毒有多强后,他知道她一定曾病得很严重,可能现在仍很虚弱。以她的状况,绝不可能独自闯进实验室,也许这就是她会找他的原因。他不在乎她的理由是什么,只是很高兴她打電話给他。
她才开始信任他,甚至在他的怀中哭泣。他有种感觉,她并不常让人那么接近自己。她总是发出「别碰我」的讯号,但他看得出来,那是出于自卫而不是冷漠。她一点也不冷漠,只是谨慎。
他这么迷恋她也许有点疯狂,但管他的,有些公螳螂都愿意在交配时让对方咬掉头部,他觉得自己在这一方面强过它们,至少黎璃还没杀他。
他想知道她的原动力是什么,她的幽默感在哪里。对,他绝对很想逗她笑。她的样子就仿佛最近都很不快乐,但人总要有点开心的事。他想要让她放松,在他的身边能放下防备,开怀畅语、说说笑话、****做的事。他曾瞥到一丝幽默感,所以想要更多。
无疑地,他会渐渐地迷上她,也很可能会昏了头,而变风流鬼。
绅士不会想要诱惑奉命要拿下的女人,但他从来都不是个绅士。他只是个莽撞的德州乡巴佬,不喜欢听从老人言,十八岁高中一毕业就娶了爱咪,十九岁当了父亲,但他一点也不明白安定的意义。他从未背叛过爱咪,因为她是个很棒的女孩,但他也从不曾真正陪在她身边。现在他年纪大了,也比较有责任感,所以很懊悔把养育两个孩子的责任全丢给她。他唯一能自夸的是他有负担家计,即使离婚后也一样。
过去几年他去了很多地方,也世故多了,但行为良好、且会用三种语言点餐,并不代表他已为绅士。他还是很莽撞,也仍不喜欢墨守规,而且他真的喜欢孟黎璃。他很少碰到抗拒得了他的女人,但黎璃可以,她的个和他一样强势。她只要下定决心就会去做,义无反顾。她很有骨气,但同时又很女化、温暖而亲切。要挖掘她的各个面貌,会耗掉男人的一生。他没有那么多时间,但很想要尽可能去发现。他开始觉得和黎璃相处几天,绝对胜过和其它女人共度十年。
他还没有照温法兰的话去做,并且一直在拖延,有一部分是出于好奇,一部分是因为她的想要螳臂挡车需要有人协助她,还有一部分是因为他真的很想把她弄上床。她在和赖罗德玩危险游戏,而洛克天生爱冒险,当然也想要下场一起玩。他应该要立刻把她带离风暴圈,却反而想知道那间实验室里在搞什么。如果他能找出答案,就算他没有在第一次接近黎璃时就完工作,温法兰应该也不会把他放逐到某个地下室的办公室里。
但最重要的是,他玩得很愉快。他住在豪华酒店,开着极品跑车,吃着法国料理。在穷山僻壤待了十年,他也该享受一下了。
黎璃很有挑战,她谨慎而聪明,还有一点小小的鲁莽,而且他绝不能忘了她是欧洲最厉害的杀手之一。虽然在她杀了赖维多之前一直对暗杀行动有着不切实际的看法,他还是要谨记绝不能走错一步而惹火了她。
她也很悲伤,哀悼着两位朋友及那个她视如己出的小女孩。洛克想到自己的孩子,知道如果有人杀了其中一个他会有什么感觉。那个人绝对逃不了,甚至不用等到审判——不管是谁都一样。对这一点,他完全能感同身受,虽然他改变不了最后结果。
那天晚上,他躺在床上想着她喝下明知有毒的酒,只为了要让赖维多继续喝。该死,她真的太冒险了。听过她对毒药的说明,明白毒有多强后,他知道她一定曾病得很严重,可能现在仍很虚弱。以她的状况,绝不可能独自闯进实验室,也许这就是她会找他的原因。他不在乎她的理由是什么,只是很高兴她打電話给他。
她才开始信任他,甚至在他的怀中哭泣。他有种感觉,她并不常让人那么接近自己。她总是发出「别碰我」的讯号,但他看得出来,那是出于自卫而不是冷漠。她一点也不冷漠,只是谨慎。
他这么迷恋她也许有点疯狂,但管他的,有些公螳螂都愿意在交配时让对方咬掉头部,他觉得自己在这一方面强过它们,至少黎璃还没杀他。
他想知道她的原动力是什么,她的幽默感在哪里。对,他绝对很想逗她笑。她的样子就仿佛最近都很不快乐,但人总要有点开心的事。他想要让她放松,在他的身边能放下防备,开怀畅语、说说笑话、****做的事。他曾瞥到一丝幽默感,所以想要更多。
无疑地,他会渐渐地迷上她,也很可能会昏了头,而变风流鬼。
绅士不会想要诱惑奉命要拿下的女人,但他从来都不是个绅士。他只是个莽撞的德州乡巴佬,不喜欢听从老人言,十八岁高中一毕业就娶了爱咪,十九岁当了父亲,但他一点也不明白安定的意义。他从未背叛过爱咪,因为她是个很棒的女孩,但他也从不曾真正陪在她身边。现在他年纪大了,也比较有责任感,所以很懊悔把养育两个孩子的责任全丢给她。他唯一能自夸的是他有负担家计,即使离婚后也一样。
过去几年他去了很多地方,也世故多了,但行为良好、且会用三种语言点餐,并不代表他已为绅士。他还是很莽撞,也仍不喜欢墨守规,而且他真的喜欢孟黎璃。他很少碰到抗拒得了他的女人,但黎璃可以,她的个和他一样强势。她只要下定决心就会去做,义无反顾。她很有骨气,但同时又很女化、温暖而亲切。要挖掘她的各个面貌,会耗掉男人的一生。他没有那么多时间,但很想要尽可能去发现。他开始觉得和黎璃相处几天,绝对胜过和其它女人共度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