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万恶的资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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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市中心,高楼耸立,灯火辉煌。四通八达的公路上,车水马龙,川流不息。
占地面积约八千平方米的极乐夜总会就坐落在这黄金地段。极乐物质昂贵,设施豪华,服务到位。当然,无数富豪权贵对极乐夜总会趋之若鹜的原因不可能只是前面那些,最重要的是极乐有各色各样的美女,俊男。
莫宇是这家夜总会的幕后老板,没事的时候他就喜欢来给自己捧场。
极乐夜总会总经理听人报道说老板来了,急忙笑着迎了出去:“莫先生,您来了!额,不知这位先生怎么称呼?”
天一压下一肚子的火气,冷冷道:“天。”
总经理楞了一下,生面孔,又很快堆起笑容:“天先生,您好。”老板的事情不是他该管的。继而他又向莫宇询问道:“莫先生,老规矩吗?”
“来到这里了你还担心我走么?”天一用力晃了下被莫宇拽住的手臂,略带讽刺地说道。这个男人的臂力不是一般的大,怎么甩都甩不开。
莫宇挑眉,放开了手。说实话,抓着天一的手臂,让他有种抓着女人手臂的错觉。“作为拽你来这里的补偿,你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天一没有回答莫宇的问题,而是看向总经理:“老规矩是?”
总经理看了看莫宇,见他微微点头,便说道:“让所有未破处的美女一次排开,任莫先生选择。”
靠,*……天一用厌恶的眼神瞟了一眼莫宇,对总经理说道:“开一间隔音效果好一点的包厢就可以了,美女什么的就免了吧。”他不喜欢太嘈杂的环境,也不喜欢面对形形色色的人,更不喜欢一夜情。
*谁都有,但是若对方不是自己爱的人,他宁愿和自己的右手过一辈子。
总经理的第一反应就是看莫宇的反应,见对方微微耸肩表示无所谓,便热情地招呼他们去了极乐的帝王包厢。
莫宇的屁股刚沾上高级沙发,手机就响了。他把手机从裤袋里拿出来,看了一下来见显示,下意识地认为对方是想表扬他,兴高采烈地按下了接听键。他把听筒凑到耳边,还没来得及跟对方打招呼,就传来对方气急败坏的吼声。
“莫宇!你竟然给我损失五架‘鹰’!”
敢情这人是来算账的?莫宇被吼得一愣一愣地,弱弱地反问了一句:“你不是说不管我用什么方法,只要往颜家本部投下一颗炸弹就算成功么?”
电话那头的凌烨用手指揉了揉自己两侧的太阳穴,继续吼道:“对,但我没说不管你花费多少财力!一个月的休假减少到一天!后天你不滚回来,就等着去非洲挖矿吧。”
莫宇听完后正想为自己求情,却听到一阵“嘟嘟”声,他不敢置信地把手机拿到自己眼前,烨就这么挂电话了?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天一挑眉,嘴角弯起一个好看的弧度。他说这人怎么无论如何都要在颜家本部留个洞,就算是五架“鹰”为代价也在所不惜,原来是想休假想疯了。
莫宇怎么也无法消化自己的假期从一个月变成一天的事实,他将手机扔在一旁,俯身双手撑在膝盖上,咬牙切齿地低咒道:“万恶的资本家!自己富可敌国,钱多得像沙漠中的沙子,却还在乎那么点钱。”
天一双腿交叠,随意地靠在背沙发上,一边看酒水单,一边好心地提醒旁边炸毛的某人:“五架‘鹰可不是那么便宜的。”
莫宇一口气憋在喉咙,上又不是,下又不是,小声嘟囔道:“不就是三十多亿么,对比烨拥有的财富,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今晚你请?”天一懒得跟对方在这里磨叽,他向来崇尚速战速决,不是喝酒么?那快点喝,喝完快点走。不过这酒水单上的价格还真是……
莫宇抬头看了眼对方,很豪迈地应道:“那是必须的,随你点。”人是被他拉来的,自然由他请客。
天一深邃的蓝色眼睛里闪过一抹诡异的笑意,像是报复了仇人般的爽快,他将酒水单往桌子上一扔,语气轻快地说道:“顶级名酒各来一瓶。”
这家夜总会真是令他刮目相看,想不到它竟然拥有1982年拉菲古堡干红葡萄酒,1995年罗曼尼康帝干红葡萄酒,路易十三和轩尼诗李察等闻名世界的至尊酒水。
莫宇违背了自己的意愿,想要不脱一层皮是不可能的,买单都买死他。
出乎意料地,莫宇听后眉头都没皱一下,似乎对这点钱毫不在意。不过他也确实没什么好在意的,首先这点钱对他来说真不是什么钱,其次,极乐是他开的,他消费也是在胀自己钱包。
很快,训练有素的服务员捧着各种名酒鱼贯而入,整整上了100瓶酒才停了下来。好在帝王包厢的空间够大,它的酒桌长八米,宽一米,不然这些被别人视若珍宝的酒就该放地上了。
“全部打开。”天一对着正为他们开瓶的四个服务员说道。自己则坐到了酒桌旁,优雅万分地往高脚杯里倒进了一口红酒,没错,就是一口,多都没有。
他酒量真心不怎么样,之所以叫那么多酒,一是为了花莫宇的钱,二是想尝一下这些在外面难得一见的珍贵名酒。
莫宇因为假期的急剧缩减,郁闷不已,一坐到酒桌旁,就拿了瓶烈酒,对着嘴巴猛灌。
正在细细回味口中红酒味道的天一,一看对方这架势就傻了。没看错的话,莫宇手里抓着的那瓶烈酒整整四十三度,他就这么面无表情地一口气喝下去了?!难道是蒸馏水?
他愣神这会儿,莫宇又将一瓶烈酒喝得滴酒不剩。
天一咽了咽口水,拿起另外一瓶红酒,往一个干净的酒杯里又倒了一口酒,一边轻轻摇晃着酒杯,一边满是狐疑地问道:“你喝的是蒸馏水吗?”
莫宇两瓶酒下肚,心情好了不少,他坏坏地勾起唇角,说道:“是不是蒸馏水你试一下不就知道了?”他没猜错的话,天一酒量不好,不敢碰烈酒。
天一想了想,还是不要以身试险。
莫宇放慢喝酒的速度,一边往酒杯里倒酒,一边问道:“你为什么会选择为烨做事?”
天一微微仰头,红酒顺着酒杯缓慢有序地流入他的薄唇中,好不诱惑。待最后一滴酒消失在酒杯中,他将酒杯放到酒桌上,像是在回忆般地说道:“因为他赢了我。”
莫宇挑眉,问道:“哪方面?”总不能是在电脑技术方面吧……
天一笑了笑:“我自以为无敌的方面——电脑技术。”
纽约市中心,高楼耸立,灯火辉煌。四通八达的公路上,车水马龙,川流不息。
占地面积约八千平方米的极乐夜总会就坐落在这黄金地段。极乐物质昂贵,设施豪华,服务到位。当然,无数富豪权贵对极乐夜总会趋之若鹜的原因不可能只是前面那些,最重要的是极乐有各色各样的美女,俊男。
莫宇是这家夜总会的幕后老板,没事的时候他就喜欢来给自己捧场。
极乐夜总会总经理听人报道说老板来了,急忙笑着迎了出去:“莫先生,您来了!额,不知这位先生怎么称呼?”
天一压下一肚子的火气,冷冷道:“天。”
总经理楞了一下,生面孔,又很快堆起笑容:“天先生,您好。”老板的事情不是他该管的。继而他又向莫宇询问道:“莫先生,老规矩吗?”
“来到这里了你还担心我走么?”天一用力晃了下被莫宇拽住的手臂,略带讽刺地说道。这个男人的臂力不是一般的大,怎么甩都甩不开。
莫宇挑眉,放开了手。说实话,抓着天一的手臂,让他有种抓着女人手臂的错觉。“作为拽你来这里的补偿,你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天一没有回答莫宇的问题,而是看向总经理:“老规矩是?”
总经理看了看莫宇,见他微微点头,便说道:“让所有未破处的美女一次排开,任莫先生选择。”
靠,*……天一用厌恶的眼神瞟了一眼莫宇,对总经理说道:“开一间隔音效果好一点的包厢就可以了,美女什么的就免了吧。”他不喜欢太嘈杂的环境,也不喜欢面对形形色色的人,更不喜欢一夜情。
*谁都有,但是若对方不是自己爱的人,他宁愿和自己的右手过一辈子。
总经理的第一反应就是看莫宇的反应,见对方微微耸肩表示无所谓,便热情地招呼他们去了极乐的帝王包厢。
莫宇的屁股刚沾上高级沙发,手机就响了。他把手机从裤袋里拿出来,看了一下来见显示,下意识地认为对方是想表扬他,兴高采烈地按下了接听键。他把听筒凑到耳边,还没来得及跟对方打招呼,就传来对方气急败坏的吼声。
“莫宇!你竟然给我损失五架‘鹰’!”
敢情这人是来算账的?莫宇被吼得一愣一愣地,弱弱地反问了一句:“你不是说不管我用什么方法,只要往颜家本部投下一颗炸弹就算成功么?”
电话那头的凌烨用手指揉了揉自己两侧的太阳穴,继续吼道:“对,但我没说不管你花费多少财力!一个月的休假减少到一天!后天你不滚回来,就等着去非洲挖矿吧。”
莫宇听完后正想为自己求情,却听到一阵“嘟嘟”声,他不敢置信地把手机拿到自己眼前,烨就这么挂电话了?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天一挑眉,嘴角弯起一个好看的弧度。他说这人怎么无论如何都要在颜家本部留个洞,就算是五架“鹰”为代价也在所不惜,原来是想休假想疯了。
莫宇怎么也无法消化自己的假期从一个月变成一天的事实,他将手机扔在一旁,俯身双手撑在膝盖上,咬牙切齿地低咒道:“万恶的资本家!自己富可敌国,钱多得像沙漠中的沙子,却还在乎那么点钱。”
天一双腿交叠,随意地靠在背沙发上,一边看酒水单,一边好心地提醒旁边炸毛的某人:“五架‘鹰可不是那么便宜的。”
莫宇一口气憋在喉咙,上又不是,下又不是,小声嘟囔道:“不就是三十多亿么,对比烨拥有的财富,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今晚你请?”天一懒得跟对方在这里磨叽,他向来崇尚速战速决,不是喝酒么?那快点喝,喝完快点走。不过这酒水单上的价格还真是……
莫宇抬头看了眼对方,很豪迈地应道:“那是必须的,随你点。”人是被他拉来的,自然由他请客。
天一深邃的蓝色眼睛里闪过一抹诡异的笑意,像是报复了仇人般的爽快,他将酒水单往桌子上一扔,语气轻快地说道:“顶级名酒各来一瓶。”
这家夜总会真是令他刮目相看,想不到它竟然拥有1982年拉菲古堡干红葡萄酒,1995年罗曼尼康帝干红葡萄酒,路易十三和轩尼诗李察等闻名世界的至尊酒水。
莫宇违背了自己的意愿,想要不脱一层皮是不可能的,买单都买死他。
出乎意料地,莫宇听后眉头都没皱一下,似乎对这点钱毫不在意。不过他也确实没什么好在意的,首先这点钱对他来说真不是什么钱,其次,极乐是他开的,他消费也是在胀自己钱包。
很快,训练有素的服务员捧着各种名酒鱼贯而入,整整上了100瓶酒才停了下来。好在帝王包厢的空间够大,它的酒桌长八米,宽一米,不然这些被别人视若珍宝的酒就该放地上了。
“全部打开。”天一对着正为他们开瓶的四个服务员说道。自己则坐到了酒桌旁,优雅万分地往高脚杯里倒进了一口红酒,没错,就是一口,多都没有。
他酒量真心不怎么样,之所以叫那么多酒,一是为了花莫宇的钱,二是想尝一下这些在外面难得一见的珍贵名酒。
莫宇因为假期的急剧缩减,郁闷不已,一坐到酒桌旁,就拿了瓶烈酒,对着嘴巴猛灌。
正在细细回味口中红酒味道的天一,一看对方这架势就傻了。没看错的话,莫宇手里抓着的那瓶烈酒整整四十三度,他就这么面无表情地一口气喝下去了?!难道是蒸馏水?
他愣神这会儿,莫宇又将一瓶烈酒喝得滴酒不剩。
天一咽了咽口水,拿起另外一瓶红酒,往一个干净的酒杯里又倒了一口酒,一边轻轻摇晃着酒杯,一边满是狐疑地问道:“你喝的是蒸馏水吗?”
莫宇两瓶酒下肚,心情好了不少,他坏坏地勾起唇角,说道:“是不是蒸馏水你试一下不就知道了?”他没猜错的话,天一酒量不好,不敢碰烈酒。
天一想了想,还是不要以身试险。
莫宇放慢喝酒的速度,一边往酒杯里倒酒,一边问道:“你为什么会选择为烨做事?”
天一微微仰头,红酒顺着酒杯缓慢有序地流入他的薄唇中,好不诱惑。待最后一滴酒消失在酒杯中,他将酒杯放到酒桌上,像是在回忆般地说道:“因为他赢了我。”
莫宇挑眉,问道:“哪方面?”总不能是在电脑技术方面吧……
天一笑了笑:“我自以为无敌的方面——电脑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