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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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价最贵的地方是深圳,到底贵到什么地步,戚凌深有体会。
他今天看了两套房子,都是在六层以上的“接吻楼”,通风和采光不好也就算了,阳台紧挨着隔壁楼的窗户,*性也相当不好。条件差成这样的房子,每个月两千六,还是抢手货。
戚凌咬咬牙,把订金交了,跟房东定下日子过两天搬家。
他拿到钥匙和收据以后,路过苏宁电器,再咬咬牙,走进去买了台笔记本电脑。
刚刚踏入社会的时候,他也干过杀手的行当,一条人命换来的几万块钱,花出去就像洒水一样毫无感觉。可是刚刚用的几千块,都是慢慢一点一点攒下来的,用起来完全是两种滋味,养家果然不是件容易的事。
感概归感概,但戚凌心里还是很高兴,带着点得意,还有说不出的满足感。
也许是近朱者赤,因为陶秋安也是个容易满足的人,这台电脑,估计会让他高兴好一阵了。
可惜接下来,一盆冷水兜头淋下。
戚凌挤在围观的群众当中,隔着由武警栋起的人墙,他看见了陶秋安。
此时陶秋安被两名体形健壮的武警扭着胳膊,从楼梯间押出大门,一路朝停放在巷子外的警车走去。周围的人指指点点,甚至还有人拿出手机拍照,类似于游街示众的感觉,让他脸色煞白,而手腕上锃亮的银镯子,更是刺痛了戚凌的眼。
仿佛有心电感应似的,本来一直垂头看地面的陶秋安,突然抬眼望向人群。
戚凌也正望着他,两人视线对上了,心尖猛地一颤,紧握成拳的手背冒起青筋。
陶秋安微微一摇头,移开目光。
警车开走了,武警撤离了,看热闹的人们也渐渐散开。天快黑了,他们要回家吃饭了。
戚凌仍站在原地,离住处不到五十米的地方,点燃支烟,心想订金白给了,家搬不成了。
“凌大哥。”陶夏宁提着刚从超市买来的日用品,好奇问:“你在这里做什么?怎么不回家?”
“回不去了。”戚凌面无表情答。
陶夏宁怔怔看着他,黑白分明的眼睛里满是疑惑。
戚凌却看也不看他,吐掉了烟蒂,用鞋底碾灭火星,转身就走:“跟上。”
陶夏宁紧跟着他的脚步,走了大概有二十分钟,进入一间廉价的小宾馆里。戚凌把钱丢在前台,要了一个双人房,拿起门卡进入电梯,陶夏宁忙跟了进去。
进到房间以后,陶夏宁问:“是不是我哥出事了?”
“你哥被警察带走了,你先在这里呆着,别乱跑,我会打电话到房间找你。”
陶夏宁看他连门都不进,追问:“凌大哥,你要去哪里?”
戚凌没有回答他,关门,直接走掉了。
现在的时间每一分一秒都很宝贵,他必须抓紧准备。
半个小时以后,戚凌从计程车里下来,这时夜晚刚刚降临,酒吧街还不算特别热闹。他推开玻璃门,走到了吧台面前,敲敲台面,等擦拭酒杯的调酒师走过来,然后说:“Johnny。”
调酒师愣了下,从头到脚打量他一遍,才说:“楼上十八号卡位。”
戚凌踏上五光十色的旋转楼梯,在酒吧阁楼张望了片刻,锁定一个西装革履戴着黑框眼镜的男人,他走过去,一屁股坐到十八号卡位的沙发椅,翘起二郎腿。
Johnny看到他,拍拍身边女人的肩膀,女人站起来,婀娜多姿的扭臀走了。
随后,Johnny拿起脚边的黑色公文包,取出一叠钞票递过去:“喏,上次的尾数,过了那么久才来拿,我还以为你不要了。”
戚凌没接那叠钱,张口就说:“两把枪,满子弹,以及安排偷渡去香港的船,三个位置。”
Johnny听后转了转手里的酒杯:“这倒不难办,只要你出得起钱……”
“二十四小时之内安排好,我没有钱。”
Johnny笑了:“黑脸鬼,我只是个中间人,收不收钱可不是我说了算。”
“我可以帮你杀人,杀谁,杀几个,你说了算。”
Johnny抬抬眼镜,交握双手放在膝盖上,不言不语。
戚凌也不催他,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辛辣的味道涌入喉管,反倒让他平静下来。
当时他就在边上,眼看着陶秋安被警察带走,这种感觉一点也不好受,抓心挠肺。而且他明知道陶秋安接下来会遭遇到什么事,审讯、严刑逼供、不让睡觉,也不给吃不给喝。虽然法律条文清楚列明,对嫌疑人用刑是违规行为,但只不过是一纸空文,曾经他的手下都被特别“招待”过。
陶秋安一定更加难受,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当成罪犯押走,是人都不会好受!
可是他们只能忍着,即使忍字头上一把刀。
“成交。”考虑良久以后,Johnny说。
戚凌回过神来,一口喝光杯子里的酒,把台面上的钱踹进兜里,起身说:“再加十万港币。”
男人怔住,这家伙也太坑爹了,临时加价。
“Johnny,你赚翻了。”戚凌勾勾嘴角,扬长而去。
事情比想象中顺利,他和Johnny都是社会的边缘人,没有信仰,不属于任何组织,只为钱财卖命的边缘人。但是这种人有个好处,守信和重承诺,因为背后没有靠山,名声臭了就很难再混下去。
在枪支弹药到手之前,戚凌还有别的事情要做,他换了一间酒吧,呆到打烊。
凌晨四点钟,是整个城市最安静的时候,戚凌步入公共厕所,在隔间里把自己脱了个精光。
他闭了闭眼睛,释放潜能,身体开始发热毛孔张开,筋骨扭曲变形。
一只黑豹从公厕的通风口跃了出来,穿过无人的马路,爬上栽种在屋前的树木,跳上了房顶。它肆无忌惮的在一栋栋高低不平的屋顶奔跑跳跃,速度飞快,仿佛驰骋在辽阔的平原上,最后,弓腰纵身一跃。
黑豹高高立在信号塔顶上,皮毛让它轻易融入了夜色里,只剩一双金色的眼睛熠熠发亮。
而信号塔的斜对面,是深圳市罗湖区公安分局。
夜视能力极佳的眼睛,从高处望下去,周边的环境和道路一目了然。
黑豹迎着冷清的晚风,发出一声低沉的、冗长的嗥叫。
关门的声音惊醒了陶夏宁,他从床上坐起身,揉了揉眼睛,看着一身寒气的戚凌。
“凌大哥,原来是你啊,吓我一大跳。”
“吵醒你了啊。”戚凌踢掉脚上的球鞋,倒在另外一张床,闭起眼睛:“睡吧。”
陶夏宁用力吸了两下鼻子,下床,坐到他身边问:“凌大哥,你喝酒了?”
戚凌用鼻音应了一声,没有开口说话的*。
陶夏宁往前挪了挪,借着床头灯柔和的微光看他的脸——初见这个男人时意气风发,像打不败的拳王一样屹立在擂台上,而大半年过去了,意气风发的气质犹在,只是添了几分沧桑,变得更加有男人味。
他垂下眼帘,缓缓把手落在戚凌的肩膀:“我哥会不会有事?我很担心他。”
“不会。”戚凌一口咬定。
“那……”陶夏宁俯□,凑到戚凌耳边问:“你喜欢我哥什么?”
丝丝缕缕的热气钻进耳蜗里,戚凌蓦地睁开眼,偏过头定定的审视着陶夏宁,长久无语。
“凌大哥,告诉我吧,我真的很想知道。”陶夏宁迎着他的目光说。
“你没必要知道。”戚凌翻了个身,用后背对着他:“回床上睡觉。”
陶夏宁愣了愣,嘴巴张开,又合上,最后很不甘心地吐出一句:“我也喜欢你啊,为什么……”
“那是你自己的事。”戚凌冷冷打断他。换做平时戚凌还会委婉的说些好话,或者敷衍一下,可是因为陶秋安正在局子里受苦,他一门心思都扑到这事上面,哪里还顾得了其他人。
“凌大哥,我觉得你变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陶夏宁坐了一会儿,回到自己的床上,他竖起枕头靠在床头,望着戚凌的背影,一字一字地说:“你变了。”
戚凌听到了,没吭声,他快要睡着了,懒得去管陶秋安的指责。
他今晚必须要好好休息,才有精力应付明天的事。
陶夏宁却怎么也睡不着了,心里很烦躁,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戚凌的刻意冷淡刺激了他,从小到大,他从来没有输给谁过,除了没有父母,他样样都比别人做得好,到底有哪里比不上陶秋安?
从前戚凌明明比较亲近他,讨厌陶秋安,可现在怎么就反过来了呢?
他想不通,他不甘心,输得一点也不甘心。
冬天的阳光照在身上,却一点暖意也没有。
陶秋安身穿单薄的居家服,光着双脚,缩在警车里瑟瑟发抖,他在审讯室里熬了四十多小时,熬出一张脸青嘴唇白的死人脸。
因为车里有暖气,他僵硬的身体渐渐放松下来,脑袋靠着座椅昏昏欲睡。他太累了,身心都极度疲惫,只想好好倒头睡上一觉,没心思管身边盯住自己的警察。
警车正往看守所的路上开,前后一共三辆,陶秋安坐在中间的车厢里。
这时,车身突然剧烈摇晃,撞击声震耳欲聋。有股巨大的冲力,让陶秋安整个人猛地往左边一甩,摔进了警察同志的怀抱里,而警察同志则重重撞到车门,两人跌成一团。
有辆蓝色的三菱货车直冲过来,先撞上了警车,再把警车一直铲上人行道,顶在商铺的闸门上。
陶秋安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在疼痛中听到了枪声,有人大喊大叫,还有人拉扯着他,很用力的拉扯,仿佛要把他撕成两半。一记枪声就在他耳边响起,紧接着,鲜血溅了他满头满脸,又热又烫。
对,是血,咸腥的味道让陶秋安精神一振,他舔了舔嘴边的血渍,咽了下口水。他感觉到更加饿了,饿得牙齿发痒,急切地想要撕咬什么东西,畅快淋漓地撕咬,才能缓解饿得灼痛的胃部,以及干得冒烟的喉咙。
陶秋安扭过头,无法自控地向前爬过去,武警的尸体就在眼前,额头赫然一个黑洞洞的弹孔。他爬到了武警的身上,低头嗅了嗅,露出贪婪而饥渴的目光,舌尖一卷,把尸体前额的血水裹进嘴里。
味道好极了,但不够,还远远不够……
陶秋安意犹未尽,埋头乱拱乱嗅,鼻尖触到了武警颈部尚有余温的皮肤,瞳孔变了色,大大地张开嘴巴。
中国房价最贵的地方是深圳,到底贵到什么地步,戚凌深有体会。
他今天看了两套房子,都是在六层以上的“接吻楼”,通风和采光不好也就算了,阳台紧挨着隔壁楼的窗户,*性也相当不好。条件差成这样的房子,每个月两千六,还是抢手货。
戚凌咬咬牙,把订金交了,跟房东定下日子过两天搬家。
他拿到钥匙和收据以后,路过苏宁电器,再咬咬牙,走进去买了台笔记本电脑。
刚刚踏入社会的时候,他也干过杀手的行当,一条人命换来的几万块钱,花出去就像洒水一样毫无感觉。可是刚刚用的几千块,都是慢慢一点一点攒下来的,用起来完全是两种滋味,养家果然不是件容易的事。
感概归感概,但戚凌心里还是很高兴,带着点得意,还有说不出的满足感。
也许是近朱者赤,因为陶秋安也是个容易满足的人,这台电脑,估计会让他高兴好一阵了。
可惜接下来,一盆冷水兜头淋下。
戚凌挤在围观的群众当中,隔着由武警栋起的人墙,他看见了陶秋安。
此时陶秋安被两名体形健壮的武警扭着胳膊,从楼梯间押出大门,一路朝停放在巷子外的警车走去。周围的人指指点点,甚至还有人拿出手机拍照,类似于游街示众的感觉,让他脸色煞白,而手腕上锃亮的银镯子,更是刺痛了戚凌的眼。
仿佛有心电感应似的,本来一直垂头看地面的陶秋安,突然抬眼望向人群。
戚凌也正望着他,两人视线对上了,心尖猛地一颤,紧握成拳的手背冒起青筋。
陶秋安微微一摇头,移开目光。
警车开走了,武警撤离了,看热闹的人们也渐渐散开。天快黑了,他们要回家吃饭了。
戚凌仍站在原地,离住处不到五十米的地方,点燃支烟,心想订金白给了,家搬不成了。
“凌大哥。”陶夏宁提着刚从超市买来的日用品,好奇问:“你在这里做什么?怎么不回家?”
“回不去了。”戚凌面无表情答。
陶夏宁怔怔看着他,黑白分明的眼睛里满是疑惑。
戚凌却看也不看他,吐掉了烟蒂,用鞋底碾灭火星,转身就走:“跟上。”
陶夏宁紧跟着他的脚步,走了大概有二十分钟,进入一间廉价的小宾馆里。戚凌把钱丢在前台,要了一个双人房,拿起门卡进入电梯,陶夏宁忙跟了进去。
进到房间以后,陶夏宁问:“是不是我哥出事了?”
“你哥被警察带走了,你先在这里呆着,别乱跑,我会打电话到房间找你。”
陶夏宁看他连门都不进,追问:“凌大哥,你要去哪里?”
戚凌没有回答他,关门,直接走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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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小时以后,戚凌从计程车里下来,这时夜晚刚刚降临,酒吧街还不算特别热闹。他推开玻璃门,走到了吧台面前,敲敲台面,等擦拭酒杯的调酒师走过来,然后说:“Johnny。”
调酒师愣了下,从头到脚打量他一遍,才说:“楼上十八号卡位。”
戚凌踏上五光十色的旋转楼梯,在酒吧阁楼张望了片刻,锁定一个西装革履戴着黑框眼镜的男人,他走过去,一屁股坐到十八号卡位的沙发椅,翘起二郎腿。
Johnny看到他,拍拍身边女人的肩膀,女人站起来,婀娜多姿的扭臀走了。
随后,Johnny拿起脚边的黑色公文包,取出一叠钞票递过去:“喏,上次的尾数,过了那么久才来拿,我还以为你不要了。”
戚凌没接那叠钱,张口就说:“两把枪,满子弹,以及安排偷渡去香港的船,三个位置。”
Johnny听后转了转手里的酒杯:“这倒不难办,只要你出得起钱……”
“二十四小时之内安排好,我没有钱。”
Johnny笑了:“黑脸鬼,我只是个中间人,收不收钱可不是我说了算。”
“我可以帮你杀人,杀谁,杀几个,你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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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凌也不催他,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辛辣的味道涌入喉管,反倒让他平静下来。
当时他就在边上,眼看着陶秋安被警察带走,这种感觉一点也不好受,抓心挠肺。而且他明知道陶秋安接下来会遭遇到什么事,审讯、严刑逼供、不让睡觉,也不给吃不给喝。虽然法律条文清楚列明,对嫌疑人用刑是违规行为,但只不过是一纸空文,曾经他的手下都被特别“招待”过。
陶秋安一定更加难受,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当成罪犯押走,是人都不会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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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四点钟,是整个城市最安静的时候,戚凌步入公共厕所,在隔间里把自己脱了个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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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黑豹从公厕的通风口跃了出来,穿过无人的马路,爬上栽种在屋前的树木,跳上了房顶。它肆无忌惮的在一栋栋高低不平的屋顶奔跑跳跃,速度飞快,仿佛驰骋在辽阔的平原上,最后,弓腰纵身一跃。
黑豹高高立在信号塔顶上,皮毛让它轻易融入了夜色里,只剩一双金色的眼睛熠熠发亮。
而信号塔的斜对面,是深圳市罗湖区公安分局。
夜视能力极佳的眼睛,从高处望下去,周边的环境和道路一目了然。
黑豹迎着冷清的晚风,发出一声低沉的、冗长的嗥叫。
关门的声音惊醒了陶夏宁,他从床上坐起身,揉了揉眼睛,看着一身寒气的戚凌。
“凌大哥,原来是你啊,吓我一大跳。”
“吵醒你了啊。”戚凌踢掉脚上的球鞋,倒在另外一张床,闭起眼睛:“睡吧。”
陶夏宁用力吸了两下鼻子,下床,坐到他身边问:“凌大哥,你喝酒了?”
戚凌用鼻音应了一声,没有开口说话的*。
陶夏宁往前挪了挪,借着床头灯柔和的微光看他的脸——初见这个男人时意气风发,像打不败的拳王一样屹立在擂台上,而大半年过去了,意气风发的气质犹在,只是添了几分沧桑,变得更加有男人味。
他垂下眼帘,缓缓把手落在戚凌的肩膀:“我哥会不会有事?我很担心他。”
“不会。”戚凌一口咬定。
“那……”陶夏宁俯□,凑到戚凌耳边问:“你喜欢我哥什么?”
丝丝缕缕的热气钻进耳蜗里,戚凌蓦地睁开眼,偏过头定定的审视着陶夏宁,长久无语。
“凌大哥,告诉我吧,我真的很想知道。”陶夏宁迎着他的目光说。
“你没必要知道。”戚凌翻了个身,用后背对着他:“回床上睡觉。”
陶夏宁愣了愣,嘴巴张开,又合上,最后很不甘心地吐出一句:“我也喜欢你啊,为什么……”
“那是你自己的事。”戚凌冷冷打断他。换做平时戚凌还会委婉的说些好话,或者敷衍一下,可是因为陶秋安正在局子里受苦,他一门心思都扑到这事上面,哪里还顾得了其他人。
“凌大哥,我觉得你变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陶夏宁坐了一会儿,回到自己的床上,他竖起枕头靠在床头,望着戚凌的背影,一字一字地说:“你变了。”
戚凌听到了,没吭声,他快要睡着了,懒得去管陶秋安的指责。
他今晚必须要好好休息,才有精力应付明天的事。
陶夏宁却怎么也睡不着了,心里很烦躁,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戚凌的刻意冷淡刺激了他,从小到大,他从来没有输给谁过,除了没有父母,他样样都比别人做得好,到底有哪里比不上陶秋安?
从前戚凌明明比较亲近他,讨厌陶秋安,可现在怎么就反过来了呢?
他想不通,他不甘心,输得一点也不甘心。
冬天的阳光照在身上,却一点暖意也没有。
陶秋安身穿单薄的居家服,光着双脚,缩在警车里瑟瑟发抖,他在审讯室里熬了四十多小时,熬出一张脸青嘴唇白的死人脸。
因为车里有暖气,他僵硬的身体渐渐放松下来,脑袋靠着座椅昏昏欲睡。他太累了,身心都极度疲惫,只想好好倒头睡上一觉,没心思管身边盯住自己的警察。
警车正往看守所的路上开,前后一共三辆,陶秋安坐在中间的车厢里。
这时,车身突然剧烈摇晃,撞击声震耳欲聋。有股巨大的冲力,让陶秋安整个人猛地往左边一甩,摔进了警察同志的怀抱里,而警察同志则重重撞到车门,两人跌成一团。
有辆蓝色的三菱货车直冲过来,先撞上了警车,再把警车一直铲上人行道,顶在商铺的闸门上。
陶秋安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在疼痛中听到了枪声,有人大喊大叫,还有人拉扯着他,很用力的拉扯,仿佛要把他撕成两半。一记枪声就在他耳边响起,紧接着,鲜血溅了他满头满脸,又热又烫。
对,是血,咸腥的味道让陶秋安精神一振,他舔了舔嘴边的血渍,咽了下口水。他感觉到更加饿了,饿得牙齿发痒,急切地想要撕咬什么东西,畅快淋漓地撕咬,才能缓解饿得灼痛的胃部,以及干得冒烟的喉咙。
陶秋安扭过头,无法自控地向前爬过去,武警的尸体就在眼前,额头赫然一个黑洞洞的弹孔。他爬到了武警的身上,低头嗅了嗅,露出贪婪而饥渴的目光,舌尖一卷,把尸体前额的血水裹进嘴里。
味道好极了,但不够,还远远不够……
陶秋安意犹未尽,埋头乱拱乱嗅,鼻尖触到了武警颈部尚有余温的皮肤,瞳孔变了色,大大地张开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