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四章:封门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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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立刻跑去找胖子,把苗苗让我去封门村的事情和他说了。
胖子听完脸色有些震撼,道:“看来你们洪村的事还真是不少啊,竟然有封门村的人嫁到了你们村。”
“能跟我说说这个封门村吗?”我有些好奇到问道。
封门村乃是赫赫有名到鬼村,其大名不光在奇门界很有名,在俗世也同样被人所津津乐道。
提到鬼村就必然绕不过封门村,在网络上搜索封门村三个字,网页多达数十万,甚至有好部基于封门村而拍摄到恐怖电影。我最初知道封门村这三个字,就说受到电影的影响。
“封门村是一个鬼村,人鬼混居,风俗很特别,三十多年前到那场大浩劫时候,封门村还有人居住,后来越闹越凶,浩劫结束之后,封门村的后代就陆陆续续离开了,如今那个村子已经无人居住。”胖子道。
“不会吧,人鬼混居?!”我听了头皮发麻,人鬼殊途,么能混居在一起?就算是半步多,居住的地方却是分开的,阴民和阳民居住地泾渭分明,并没有混居在一起。
“我告诉你一条你就明白了。”胖子看着我,缓缓道:“封门村不拜神,拜鬼!”
“靠!”我大吃一惊,这是什么风俗?也太惊世骇俗了吧?
俗世老百姓数千年来都遵循了一条规则,那就是拜神拜佛不拜鬼!
君不见小到土地神煌都有人供奉香火,但权力更大的阎王酆都大帝却无人拜。
为何?
因为土地再小也是神,而阎王和酆都大帝再大也是鬼!
人鬼殊途乃天定,是拜不得的,拜鬼必定要出事,会受到天谴。
不说是人,就是王朝也一样,凡是敬拜鬼神的朝代,必定弄得天怒人怨,乌烟瘴气,烽烟四起,这不是没有道理的。
说起拜鬼,我本能的联想到了太阴文明,太阴文明很容易演变成拜鬼的习俗,这点在洪村地宫和大魔城都有体现。而这个文明已经泯灭,灭在了文明程度远落后于它的华夏文明之手。
我心里本能的冒出一个猜测,这拜鬼的封门村,会不会和太阴文明有什么联系?
魔王张献忠就曾经拜鬼为师,结果荼毒天下生灵,造就了无数的杀孽,所过之处寸草不生,最后被龙牙箭射死,残魂躲入了洪家老祖把持的洪村地宫。
几百年后,有来自拜鬼习俗封门村的一个女人,却嫁给了洪家仅剩的一丝血脉洪庆生,还诞下了二女一子。
我不知道海梅蓉到底拜不拜鬼,但这里里面的弯弯绕却让我不得不泛起了嘀咕。
两者之间会是巧合吗?
我不禁回忆起海梅蓉的样子,人不高,称得上娇小,长的很标致,哪怕是现在的眼光给她打分,至少也有七分的样子,岁月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迹并不多;反观洪庆生,弯腰驼背,又瘦又黑,两人站在一起可以说完全不般配。
再者,洪庆生的老爹继承了洪家祖上的田产,属于地主阶级,连累洪庆生的成分也不好,在那个被压制的年代是看不到出路的,也不知道海梅蓉为什么会嫁给他。
“封门村那个地方,一到晚上就凶邪的很,不过我们白天去的话问题应该不大,带上七彩鹰足够应付了,快进快出。”胖子道。
我点点头,苗苗也叮嘱我带上七彩鹰。之后我们又说了几句,胖子便说好好休息,明天一早出发,尽可能两天之内把事情搞定。
我说好,还有四天就要再去一次半步多见皮鬼先生,给苏岳奶奶弄转世投胎的事情,时间确实有点紧。
……
歇息了一夜,第二天一早,我和胖子带上东西直奔飞机场,胖子已经定好飞往郑州的机票。
封门村位于县级市沁阳,隔着重庆一千多公里,飞往郑州后转乘汽车赶往是最快捷的方式。
好在重庆是的川东区的大本营,我和胖子带着七彩鹰一路绿灯上了飞机,七彩鹰这畜生居然不肯去货仓,硬是跟着我们来到了客舱,还把胖子的座位给占了,幸好这个时间年节两不挨,飞机颇为冷清,还有空位,否则胖子就得站到郑州了。
你没看错,七彩鹰像个人一样,四平八仰的坐在座位上,一副谁赶它就跟谁拼命的样子,惹得机上不少乘客纷纷侧目。
胖子敢怒不敢言,只得乖乖挨着它旁边坐下。
一帆风顺,到了郑州之后,我和胖子花重金开道,找了一辆车和代驾,直奔沁阳王屋镇封门村。
等到王屋镇之后,时间已经推移到了下午,离天黑还有一个多小时。
我们找人问了一下,得知封门村非常闭塞,山路难行,步行的话至少要走三个小时,骑摩托车也得一个小时。
于是,我们便找了一家镇里的旅馆住下,打算明天再动身,顺便买两把挖坟用的工具。
封门村不光在奇门界有名,在俗世也一样有名,吸引了不少胆大猎奇的游客前来,所以王屋镇这个离鬼村最近的镇子,却显并不显得冷清,还颇有些热闹,旅馆甚至打出住宿免费送进封门村的招牌,电线杆子上还有不少临时向导的小广告。
俨然一副旅游产业兴旺的样子。
我放下东西,从旅馆窗子看楼下操各种口音的游客,一时间有些无语,道:“这封门村不是鬼村么,怎么搞得更旅游胜地似得?不怕出事么?万一有人胆大妄为天黑了还往封门村里面钻,闹出人命怎么办?”
千万不能低估某些脑残驴友的胆量,越是危险的地方他们就越是兴奋。
“放心吧,这种事情,本地的奇门势力早就做好了准备,普通游客去的是假的封门村,真的封门村他们根本不知道在哪。”胖子笑笑道。
我眉头一扬:“村庄也能造假?”
“想要旅游经济,又想要保护旅客人生安全,你说能怎么办,只能造一个假的让他们去游去玩咯。”胖子耸耸肩,又道:“就像你老家丰都的鬼城,真正的鬼城是地府建造的,怎么可能给阳民旅游?”
我一阵无语,这点确实是,丰都县鬼城全国闻名,游客如织,是人为建造的;实际上和地府没有半毛钱关系,真正的鬼城只能说是在丰都境内,具体在哪,普通人肯定是找不到的,一定不会再游客能到达的地方,阳人是不可能进入地府的鬼城的,否则阴阳两界的秩序就乱了。
“放心吧,我昨天已经做了一些功课,只要到了假的封门村,就一定能找到真的。”胖子拍了拍我的肩膀,笑道。
我点点头,之后和胖子稍稍歇息了一下,便出门去吃晚饭,七彩鹰亦步亦趋的跟着,威猛的体型时不时引得人群注目。
带着它就是这样,去哪都特别高调,之前入住旅馆的时候,老板硬是收了我们两倍的房钱才肯让七彩鹰也一同住下。
我和胖子下楼,发现附近的餐馆人都挺多的,便想走远一点,找一家人少一点的地方吃饭。
走着走着,七彩鹰忽然“咕咕”叫了两声,颇为兴奋的样子,然后扑棱棱朝着一条小巷子钻了进去,一闪就不见了。
我和胖子吃了一惊,立刻抽出武器跟上,左拐右拐,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咕咕咕”很密集的声音,甚至还有七彩鹰高亢的鸣叫。
我和胖子跑近一看,顿时目瞪口呆,这里分明是一个小型的养鸡场,此刻,七彩鹰把一只母鸡摁在地上,正对着母鸡后面做那羞人的动作。
旁边一只芦花大公鸡被七彩鹰的气势吓得瘫在地上,像鸵鸟一样将头埋进树叶堆里,如烂泥一般,慑慑发抖。
“靠!”
我心中万千羊驼狂奔而过,本以为这畜生是发现了什么鬼魅邪祟,火急火燎的,结果却是跑到这里来传宗接代来了。
“咳咳,我说过七彩鹰啥都好,就是这点不太好。”胖子饶有兴趣的观察着七彩鹰一耸一耸的动作,笑道。
我无语了,道:“怎么会这样?”
胖子笑着解释:“七彩鹰本来就是公鸡中的极品,阳气十足,换一个通俗易懂的说法就是它雄性荷尔蒙分泌极度旺盛,有时候会难以控制自己的冲动,特别是长出三根羽毛成熟以后。”
我彻底无语,仔细看了一下,发现这畜生还挺持久,一般的公鸡上母鸡其实就几秒钟的事,看这家伙,一分钟还没完。
“走吧,我们回去找地方吃东西,它一时半会儿完不了事的。”胖子转身往回走。
“那要多久?”我问。
“这就不太清楚请了,这鸡窝起码二三十之母鸡,它要把后宫临幸一个遍的话,怎么也得半个小时吧。”胖子道。
“什么?你是说……它要把这一窝母鸡全给办了?”我无语问苍天,那旁边那只公鸡的心理阴影面积该有多大?
胖子点点头:“放心吧,也就第一次,后面会好一些的。”
“靠!”
我无语的骂了一句,和胖子返回街上。
回到街上,此时正是饭点,那些店面餐馆全部没了位置,我们走一段,终于在一个很偏僻的角落里找到了一家烧烤摊。
烧烤摊看起来挺寒酸,一盏瓦数不高的白炽灯随着冷风摇摇晃晃,昏黄昏黄的,看不清摊主的脸,只有在木炭被扇红的时候,能偶尔瞥见他的脸,病怏怏的。
烧烤摊旁边的食客也很少,只有两桌,一桌三人,一桌两人,而且旁边只剩下一桌空桌子。
“老板,点单!”我和胖子坐下,胖子冲老板喊了一句。
老板微微回头看了我们一眼,却没动身,而是继续忙着手上的活,顿了一下,沙哑的声音才道:“菜单在桌上,有需要就说,烤好之后送来。”
我和胖子有些奇怪,这老板看起来怪怪的,一点都不热情。
之后胖子照着菜单点了一些,让老板加快速度;老板还是没说话,依然忙活着手上的事。
没多久,我们的烧烤好了,先送上来的是一盘鸡爪子和鸡翅。
我和胖子早就有些饿了,拿起鸡爪就开啃。
可就在这时,远处突然“咕咕咕……”传来一阵七彩鹰尖锐的叫声。
我和胖子扭头,只见七彩鹰扑棱棱朝我们飞扑而来,一双鹰眼泛着冷光,死死地盯着烧烤摊主的方向。
“不对劲!”
我和胖子立刻起身,回头一看发现烧烤摊主不见了,而他的考摊旁边,竟然多了一具血淋淋的尸体,最恐怖的是尸体的手脚不见了。
我大惊,本能的低头,当看到我手上的“鸡翅”时,顿时汗毛炸立,惊得把东西直接扔了。
这东西哪里是什么鸡爪,而是一只烧焦的人手!
胖子那边也一样,不同的是,上面有两排牙印!
……
我立刻跑去找胖子,把苗苗让我去封门村的事情和他说了。
胖子听完脸色有些震撼,道:“看来你们洪村的事还真是不少啊,竟然有封门村的人嫁到了你们村。”
“能跟我说说这个封门村吗?”我有些好奇到问道。
封门村乃是赫赫有名到鬼村,其大名不光在奇门界很有名,在俗世也同样被人所津津乐道。
提到鬼村就必然绕不过封门村,在网络上搜索封门村三个字,网页多达数十万,甚至有好部基于封门村而拍摄到恐怖电影。我最初知道封门村这三个字,就说受到电影的影响。
“封门村是一个鬼村,人鬼混居,风俗很特别,三十多年前到那场大浩劫时候,封门村还有人居住,后来越闹越凶,浩劫结束之后,封门村的后代就陆陆续续离开了,如今那个村子已经无人居住。”胖子道。
“不会吧,人鬼混居?!”我听了头皮发麻,人鬼殊途,么能混居在一起?就算是半步多,居住的地方却是分开的,阴民和阳民居住地泾渭分明,并没有混居在一起。
“我告诉你一条你就明白了。”胖子看着我,缓缓道:“封门村不拜神,拜鬼!”
“靠!”我大吃一惊,这是什么风俗?也太惊世骇俗了吧?
俗世老百姓数千年来都遵循了一条规则,那就是拜神拜佛不拜鬼!
君不见小到土地神煌都有人供奉香火,但权力更大的阎王酆都大帝却无人拜。
为何?
因为土地再小也是神,而阎王和酆都大帝再大也是鬼!
人鬼殊途乃天定,是拜不得的,拜鬼必定要出事,会受到天谴。
不说是人,就是王朝也一样,凡是敬拜鬼神的朝代,必定弄得天怒人怨,乌烟瘴气,烽烟四起,这不是没有道理的。
说起拜鬼,我本能的联想到了太阴文明,太阴文明很容易演变成拜鬼的习俗,这点在洪村地宫和大魔城都有体现。而这个文明已经泯灭,灭在了文明程度远落后于它的华夏文明之手。
我心里本能的冒出一个猜测,这拜鬼的封门村,会不会和太阴文明有什么联系?
魔王张献忠就曾经拜鬼为师,结果荼毒天下生灵,造就了无数的杀孽,所过之处寸草不生,最后被龙牙箭射死,残魂躲入了洪家老祖把持的洪村地宫。
几百年后,有来自拜鬼习俗封门村的一个女人,却嫁给了洪家仅剩的一丝血脉洪庆生,还诞下了二女一子。
我不知道海梅蓉到底拜不拜鬼,但这里里面的弯弯绕却让我不得不泛起了嘀咕。
两者之间会是巧合吗?
我不禁回忆起海梅蓉的样子,人不高,称得上娇小,长的很标致,哪怕是现在的眼光给她打分,至少也有七分的样子,岁月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迹并不多;反观洪庆生,弯腰驼背,又瘦又黑,两人站在一起可以说完全不般配。
再者,洪庆生的老爹继承了洪家祖上的田产,属于地主阶级,连累洪庆生的成分也不好,在那个被压制的年代是看不到出路的,也不知道海梅蓉为什么会嫁给他。
“封门村那个地方,一到晚上就凶邪的很,不过我们白天去的话问题应该不大,带上七彩鹰足够应付了,快进快出。”胖子道。
我点点头,苗苗也叮嘱我带上七彩鹰。之后我们又说了几句,胖子便说好好休息,明天一早出发,尽可能两天之内把事情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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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门村位于县级市沁阳,隔着重庆一千多公里,飞往郑州后转乘汽车赶往是最快捷的方式。
好在重庆是的川东区的大本营,我和胖子带着七彩鹰一路绿灯上了飞机,七彩鹰这畜生居然不肯去货仓,硬是跟着我们来到了客舱,还把胖子的座位给占了,幸好这个时间年节两不挨,飞机颇为冷清,还有空位,否则胖子就得站到郑州了。
你没看错,七彩鹰像个人一样,四平八仰的坐在座位上,一副谁赶它就跟谁拼命的样子,惹得机上不少乘客纷纷侧目。
胖子敢怒不敢言,只得乖乖挨着它旁边坐下。
一帆风顺,到了郑州之后,我和胖子花重金开道,找了一辆车和代驾,直奔沁阳王屋镇封门村。
等到王屋镇之后,时间已经推移到了下午,离天黑还有一个多小时。
我们找人问了一下,得知封门村非常闭塞,山路难行,步行的话至少要走三个小时,骑摩托车也得一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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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门村不光在奇门界有名,在俗世也一样有名,吸引了不少胆大猎奇的游客前来,所以王屋镇这个离鬼村最近的镇子,却显并不显得冷清,还颇有些热闹,旅馆甚至打出住宿免费送进封门村的招牌,电线杆子上还有不少临时向导的小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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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阵无语,这点确实是,丰都县鬼城全国闻名,游客如织,是人为建造的;实际上和地府没有半毛钱关系,真正的鬼城只能说是在丰都境内,具体在哪,普通人肯定是找不到的,一定不会再游客能到达的地方,阳人是不可能进入地府的鬼城的,否则阴阳两界的秩序就乱了。
“放心吧,我昨天已经做了一些功课,只要到了假的封门村,就一定能找到真的。”胖子拍了拍我的肩膀,笑道。
我点点头,之后和胖子稍稍歇息了一下,便出门去吃晚饭,七彩鹰亦步亦趋的跟着,威猛的体型时不时引得人群注目。
带着它就是这样,去哪都特别高调,之前入住旅馆的时候,老板硬是收了我们两倍的房钱才肯让七彩鹰也一同住下。
我和胖子下楼,发现附近的餐馆人都挺多的,便想走远一点,找一家人少一点的地方吃饭。
走着走着,七彩鹰忽然“咕咕”叫了两声,颇为兴奋的样子,然后扑棱棱朝着一条小巷子钻了进去,一闪就不见了。
我和胖子吃了一惊,立刻抽出武器跟上,左拐右拐,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咕咕咕”很密集的声音,甚至还有七彩鹰高亢的鸣叫。
我和胖子跑近一看,顿时目瞪口呆,这里分明是一个小型的养鸡场,此刻,七彩鹰把一只母鸡摁在地上,正对着母鸡后面做那羞人的动作。
旁边一只芦花大公鸡被七彩鹰的气势吓得瘫在地上,像鸵鸟一样将头埋进树叶堆里,如烂泥一般,慑慑发抖。
“靠!”
我心中万千羊驼狂奔而过,本以为这畜生是发现了什么鬼魅邪祟,火急火燎的,结果却是跑到这里来传宗接代来了。
“咳咳,我说过七彩鹰啥都好,就是这点不太好。”胖子饶有兴趣的观察着七彩鹰一耸一耸的动作,笑道。
我无语了,道:“怎么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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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吧,我们回去找地方吃东西,它一时半会儿完不了事的。”胖子转身往回走。
“那要多久?”我问。
“这就不太清楚请了,这鸡窝起码二三十之母鸡,它要把后宫临幸一个遍的话,怎么也得半个小时吧。”胖子道。
“什么?你是说……它要把这一窝母鸡全给办了?”我无语问苍天,那旁边那只公鸡的心理阴影面积该有多大?
胖子点点头:“放心吧,也就第一次,后面会好一些的。”
“靠!”
我无语的骂了一句,和胖子返回街上。
回到街上,此时正是饭点,那些店面餐馆全部没了位置,我们走一段,终于在一个很偏僻的角落里找到了一家烧烤摊。
烧烤摊看起来挺寒酸,一盏瓦数不高的白炽灯随着冷风摇摇晃晃,昏黄昏黄的,看不清摊主的脸,只有在木炭被扇红的时候,能偶尔瞥见他的脸,病怏怏的。
烧烤摊旁边的食客也很少,只有两桌,一桌三人,一桌两人,而且旁边只剩下一桌空桌子。
“老板,点单!”我和胖子坐下,胖子冲老板喊了一句。
老板微微回头看了我们一眼,却没动身,而是继续忙着手上的活,顿了一下,沙哑的声音才道:“菜单在桌上,有需要就说,烤好之后送来。”
我和胖子有些奇怪,这老板看起来怪怪的,一点都不热情。
之后胖子照着菜单点了一些,让老板加快速度;老板还是没说话,依然忙活着手上的事。
没多久,我们的烧烤好了,先送上来的是一盘鸡爪子和鸡翅。
我和胖子早就有些饿了,拿起鸡爪就开啃。
可就在这时,远处突然“咕咕咕……”传来一阵七彩鹰尖锐的叫声。
我和胖子扭头,只见七彩鹰扑棱棱朝我们飞扑而来,一双鹰眼泛着冷光,死死地盯着烧烤摊主的方向。
“不对劲!”
我和胖子立刻起身,回头一看发现烧烤摊主不见了,而他的考摊旁边,竟然多了一具血淋淋的尸体,最恐怖的是尸体的手脚不见了。
我大惊,本能的低头,当看到我手上的“鸡翅”时,顿时汗毛炸立,惊得把东西直接扔了。
这东西哪里是什么鸡爪,而是一只烧焦的人手!
胖子那边也一样,不同的是,上面有两排牙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