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章 巷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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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无前例的给了哲别一个离别摇抱,胡忧带着两千人马,绕小路进了洞拱城后的那片山区。按计划他们将有十二个小时的时间,十二个小时,他们必须完成爬山到打开城门的全过程。
这是一个经过计算的时间,因为李世奇已经发现了他们这支部队的存在,而离洞拱城最近的寨良守军,从接到增援命令,到部队赶到洞拱城,大约需要的时间,就是十二个小时。所以无论如何,没有任何理由的,胡忧他们这一万人,必须要在十二个小时之内,拿下洞拱城,不然他们这支深入到敌后的奇兵,就将变成孤军,无依无靠的,被烈火军给吞噬掉。
这是一个时间与空间的比赛,时间成为了决定胜负的关键,在和平年代,无忧的人们,可以用整整一天来发呆,而在此时,短短的十二个小时,将有可能改历史。
成功或是失败,摆在人们眼前的,永远都有两个结果。有些结果,是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的,而有些结果,必须靠自己去努力。多一份汗水,就多一分成功的可能。谁要是偷一分钟的懒,那么他将品赏那失败的苦果。
从浪天一路摸到洞拱城,又刚刚经历过一仗,虽然部队没有受到什么损失,但是疲惫,还是一拨一拨的冲击着人家的神经。从士兵们那不再利落的动作,胡忧知道,他的士兵,已经很累了。
然而累不是借口,敌人不会因为你累,就不打你。他们巴不得你累,最好是累得连走到走不动,那才好呢。
胡忧走在了士兵的中间,不时找这个吹吹牛,那个打打屁,以期让大家把神经放松下来,让身体在行进之中,得到一些休息。
胡忧知道,士兵们之所以会觉得累,那是因为他们的精神,崩得太紧了。那是精神紧张 造成的疲惫。适当的放松,对他们是有好处的。
经过五个小时最艰苦的上山之路,胡忧一行二千人,终于走完了这最为耗费体力的一段路。二千士兵,包括胡忧在内,没有一个不尽湿甲衣,汗如雨下的。
这一段路,他们又失去了二十八名战士,这是胡忧预料之中,又不愿接受的结果。对于一条松石与滑坡并存,悬崖与绝壁同在的路来说,只要二十八人掉下去,那已经是非常小的损失了。
“少帅,前面就是望月岭,我们只要把绳索放下去,就可以进入洞拱城,从内部把他们给绞碎”
负责代路的士兵,给胡忧做着汇报。
胡忧抬看着那已经西沉的落日,问道:“离天黑还有多久的时间。”
“大约还有一个小时左右。”
“命令部队,原地休息一个小时,一个小时之后,行动开始”
“是”
坐在山头之上,胡忧极目远眺,在太阳的余辉之下,出现在眼中所有的一切,都带着黄金般的色彩。
天地之间,一片寂静,胡忧能看到下面洞拱城的房屋和街上的行人,但是下面,没有半点声音传上来,偶尔有人抬头往这里看,看到了,也不点是满山的绿色。就算是有谁能发现,那藏在绿色之中的黑点,也绝对不会有人想到,这些黑点,是一个个身穿黑色不死鸟军服的士兵。再过一个小时,这些士兵,将会改变下面的平静。
“知道吗,四年之前,我做梦也不会想到,有一天,我会带兵,干这种偷袭之事。”
四年之前,胡忧还是一个很每为生计与城管打游击的江湖混混,自己都经常吃不饱的他,哪有什么可能,组建什么不死鸟军团,更没有什么可能,带两千虎狼一样的士兵,在这里准备着偷袭人家一个城池。
“少爷四年之前,在干什么?”
旋日细心的为胡忧擦去额头上的汗,胡忧本不想带她来,但是她说什么也不干。
胡忧笑道:“四年之前,我也许每天都在想法偷看女孩子洗澡吧。”
旋日的小脸一红,看了胡忧一下,小声的说道:“女孩子洗澡,真的有那么好看吗?”
胡忧把旋日拉到自己的身边坐下,温柔的为她理了理那被风吹乱的刘海,笑道:“这是男人的不良兴趣,你们女孩子不会理解的。”
旋日闭上一双凤眼,感受着胡忧的温柔,心里想像着,有一天胡忧偷看自己洗澡的样子。
“嗯。”
旋日忍不住呻吟了一声,皮肤变成了可爱的粉红色。
突然感觉手上一凉,旋日睁开眼睛,只见一片雪花,飘落在她的手中,此时在慢慢的融化。
“下雪了。”
耳边传来胡忧的声音,旋日点点头,没有说话,美目看着那些在空中打着转,自由飞舞着的飘雪。
随着第一片雪的洒落,强大的雪花军团,仿佛一瞬间,占领了整个天际。苍天之下,无数的城市、乡镇、村舍,被披上了白色的外衣,在最后一点夕阳的衬托之下,展现出它们的岁月。
“好美”
旋日迷醉的把脑袋靠在了胡忧的肩上,所有的军事行动都已经布置好,她这个侍女兼军师,暂时没有什么事做,可以尽情的享受属于她的平静。
可惜这份宁静,没有能持续太久,随着最后一缕阳光的逝去,胡忧站了起来,他们必须要一些准备工作。
“一会你要紧紧的跟在我的身边”
胡忧不容反驳的说道。
尽管旋日有着一身不下于胡忧的功夫,但她还是乖巧的点头。因为就算是胡忧不说,她也会紧紧跟着胡忧的,必要的时候,她会用自己的生命,来确保胡忧的安全。这是欧阳寒冰公主的命令,也是她自己的意愿
条绳索被绑在山石和大树之下,士兵开始一个接着一个的往下爬。没有任何的保护错失,失手,就意味着死亡。不但是自己死,而且还可能连累到其他人。为了自己和战友们,每一个士兵,都爬得很小心。
老天爷这一次,似乎站在了胡忧这一边。二千不死鸟战士,下地山下的时候,居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为了感谢老天爷的帮忙,胡忧给了旋日一个拥抱做为感谢。那个叫‘老天爷’的家伙,为此相当的郁闷,看这年头,还是美人吃香呀。
“按计划行事”
胡忧在黑暗之中,打出了手势。内卫团的士兵,都学过手势暗语,这个时候,并不需要用语言来指挥部队。
士兵们接到胡忧的命令,一声不吭的拿出五连弩和马刀,这是他们的标准配制。经过长期的练习,每个人都能熟练的同时运用两种武器同时对敌。
正在用餐的烈火军士兵,浑然不知大祸马上要降临到他们的头上,一些将领,还在为今晚的火食而骂厨子。
两千把特制的马刀,在黑暗之中,没有反射出任何的光线。黑色的军服,也更好的把他们藏在了黑暗之中。
目标东门,一路掩杀
这八个字,是胡忧的作战方针。非常简单的八个字,它背后代表的,却是血腥战争
只有脚步声,没有说话的声音。这是不死鸟军团做声的特点,他能像一群来自地狱的杀神,无论是杀人还是被杀,他们几乎都不会发出任何的声音。
随着胡忧手中马刀的落下,一声血雨风暴,代替了那依然飘洒的雪花。雪是白色的,而血却是红色的。
烈火军的士兵,甚至还没有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他们甚至还没有反应过来,自己受到了乱袭,就已经有不少人,倒在了五连弩的弩箭之下。
“敌袭反击........”
一个烈火军的军官,想要组织自己的部队,不过他永远都没有那个机会了。一把马刀,削掉了他半个脑袋。他致死也没有弄明白,这些本应该在城外的敌人,是什么时候进城的
有人想用弓箭反击,射完了五支弩箭的不死鸟士兵,用马刀给他们上了一课。近距离,就不要用远程武器了,那对人对已,都不太好。
确实有人成功的射出了箭,不过他们的下场不是那么好。手拿连弩的士兵,重点招呼着那些拿弓箭的士兵,乱放箭,只会更早的为自己拿到去地狱的门票。
有聪明的家伙,以为弓箭不行,刀枪可以有点用。但是不死鸟士兵此时就像是一个不讲理的孩子,他们左弩右刀,或是右弩左刀,能上弩就上弩,不能上弩就上刀,跟本不管你手里拿的是什么,更不跟你讲任何的公平。
打仗,拼的就是谁活得久,那有人会去管那些狗屁公平不公平。
没听说兵者诡道吗?
一千多烈火军的士兵,就像就像是掉到火里的雪花,没怎么反抗,就成为了历史的尘埃。在后世的史书里,他们只能留下一个番号而已,而他们的生命,则成为了人家的战绩。
要想在人群之中找到胡忧,那是很容易的事。一是因为他的身边,时时刻刻都跟着一个大美人旋日,二是因为胡忧手里拿是不是马刀,而是霸王枪。
在发生死亡命令的同时,胡忧手里的霸王枪,闪出一个黄光,扎入住一个烈火兵的胸膛里在。
这个士兵,也许是妻子的丈夫,孩子的父亲,不过此时,他是敌人。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胡忧在打仗的时候,从来不会去想太多,敌人就是敌人,不是杀死敌人,就是被敌人杀死,只要知道这些,就够了。
解决掉这一千人,部队赶场一样,继续前进。开局好,不代表如果好,后面还有九千人,而且他们的目标,已经被暴露,接下来的,就是苦战了。
四处不断的响起警报声,那援军正在赶来,用不了多久,就会有无数的敌人,往这边扑来。不有下命令,先头部队把那个还在苟延残喘的烈火兵留给了战友,按着胡忧制定的方针,往前突进。在飞奔的同时,他们相斥掩护着,给手中的五连弩,装上新的弩箭。
大批的弓箭手,出现在了出方,报复式的箭雨,雨一般的泼来。
狭路相逢勇着胜,先头部队顶着烈火兵的箭雨,用连弩回击着往前冲。一个士兵中箭倒下,立即有别一个士兵顶上去。不死鸟军团的士兵,没有怕死的他们的勇气,让敌人都胆寒。
“少爷”
“怎么?”
胡忧回头看向旋日,刚才的战斗,她一直护在胡忧的身边,就像是胡忧背后的眼睛一样,保护着胡忧身后的安全
“你刚才的样子好帅”旋日的眼中射出狂热之色,激动的说道。
自古美女爱英雄,哪怕是一向以智慧著称的旋日,此时也不免落入了俗套。
胡忧嘿嘿一笑,刚要笑话,突然脸色一片,看向对面的街道。那轰轰的马蹄声,告诉胡忧,李世奇的骑兵部队到了。
在雪屑与尘土的翻飞之中,烈火军的骑兵部队,取代了步兵的位置,呼啸着向胡忧的先头部队冲了过来。铿锵的马蹄打在石板街上,发出震天的响声,气势逼人。
这条长街平直无险,能八马并行。一但让那些骑兵部队冲过来,胡忧这两千人,就会像灌肠一样,让人家给踩死。
已经取得一定优势的先头部队,被骑兵的强大给压了回来。胡忧的脸色,无比的凝重,他们这次轻装偷袭,没有配备对抗骑兵的重型长枪,拒马桩。一但让骑兵形成冲击,他们就不完了。
不但是他们这两千人,拿不下洞拱城,就连城外哲别手上的那八千人,也得一个不剩的,全让人家给吃掉。以胡忧的本事,在士兵的掩护之下,应该可以逃回到浪天。不过胡忧拒绝那样想,因为他不接受失败
“少爷,我们也许可以上房”
旋日瞬间给胡忧出了一个主意。爬到房顶上去,就可以避过骑兵的冲击,还可以占高位,用五连弩射杀烈火兵。
“不行”胡忧摇头道:“一但上房,表现上是可以避开骑兵,但是烈火兵把我们一围,再放把火,我们就全熟了。”
旋日本还想说房子里有老百姓,他们不敢放火。不过这话,她没有说出来,因为这在宁南帝国也许不会,但是在曼陀罗,这是百分之百分的。在战争之中,老百姓在将军的眼里,就算是个屁。杀不杀,完全看他们的心情,与老百姓本身无关。
翻开曼陀罗帝国那不长的历史,识字的人,都可以看到一组数据。在曼陀罗这片大地上,每逢战事,士兵和平民的死亡比是一比八。平均每战死一个士兵,就有八个老百姓无辜的死掉。里杰卡尔德在拿下浪天的一战之中,光死掉的平民,就达到五十万
“拼了”
胡忧大喝一声,把霸王枪交给旋日,反手拉出换日弓,道:“射马,别让他们跑起来”
胡忧的暴喝,惊醒了有些混乱的士兵,一瞬间,所有的攻击点,全都从人转到了马上。蹦跑的战马,遭遇到强大的攻击,领头的几十匹马,下全倒在到上,后面的马儿避闪不急,直接被出面的马绊倒,一时之间,人仰马翻,极度的混乱。
就是这个机会。
胡忧抢一样的,把霸王枪重新抓在手里,大喝一声:“不死鸟的士兵,跟我冲”
声音方落,胡忧一个箭步上冲了上去。
“保护少帅”
旋日只来得急叫了一声,就紧跟着胡忧,冲了上去。
“保护少帅”
“我们是内卫团的战士,保护少帅是我们的使命,怎么可以让少帅为我们冲锋”
“冲,杀光烈火兵,胜力属于我们”
在胡忧的领头之下,一瞬间,内卫团的士兵,被点燃了起来。什么骑兵,什么箭雨,什么生死,都无关紧要,他们只知道,冲上去,杀死敌人,取得胜利少帅都已经冲上去了,他们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胡忧的速度极快,在烈火军从整队伍之前,扑进了人群之中。霸王枪上下翻飞,在死神点收着生命
旋日紧紧跟在胡忧的身边,手中一对分水刺,左突右进,一双美目,暴射出寒光。别看她长得柔弱,走的却是刚强的路子,所到之处,叮叮当当的激烈金属敲击响声,为断的响起,全都是硬碰硬的打法。在火星四射之中,她仿佛一朵美丽的金花
内卫团的士兵,也冲了上来。他们比胡忧更快,更猛,更疯狂,更不要命。
惨叫之声不断的响起,有些是来自人的,有些是来自马的。往日供人行走买卖的长街,此时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绞肉机。而胡忧和他们士兵,就像是绞肉机里的刀片一样,什么都不 管的往前冲杀。
胡忧此时似乎已经忘记了外面的世界,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他的热血在疯狂的燃烧着,霸王枪似乎已经与他融合成了一体,他能感觉到枪的喜欢。就像上次感受都箭的想法一样,这种经验,很奇妙。
猛的压力一空,胡忧有些茫然的抬起头,前面一片空寂,居然已经杀透了。身上这些黏黏的,是血吗?v
史无前例的给了哲别一个离别摇抱,胡忧带着两千人马,绕小路进了洞拱城后的那片山区。按计划他们将有十二个小时的时间,十二个小时,他们必须完成爬山到打开城门的全过程。
这是一个经过计算的时间,因为李世奇已经发现了他们这支部队的存在,而离洞拱城最近的寨良守军,从接到增援命令,到部队赶到洞拱城,大约需要的时间,就是十二个小时。所以无论如何,没有任何理由的,胡忧他们这一万人,必须要在十二个小时之内,拿下洞拱城,不然他们这支深入到敌后的奇兵,就将变成孤军,无依无靠的,被烈火军给吞噬掉。
这是一个时间与空间的比赛,时间成为了决定胜负的关键,在和平年代,无忧的人们,可以用整整一天来发呆,而在此时,短短的十二个小时,将有可能改历史。
成功或是失败,摆在人们眼前的,永远都有两个结果。有些结果,是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的,而有些结果,必须靠自己去努力。多一份汗水,就多一分成功的可能。谁要是偷一分钟的懒,那么他将品赏那失败的苦果。
从浪天一路摸到洞拱城,又刚刚经历过一仗,虽然部队没有受到什么损失,但是疲惫,还是一拨一拨的冲击着人家的神经。从士兵们那不再利落的动作,胡忧知道,他的士兵,已经很累了。
然而累不是借口,敌人不会因为你累,就不打你。他们巴不得你累,最好是累得连走到走不动,那才好呢。
胡忧走在了士兵的中间,不时找这个吹吹牛,那个打打屁,以期让大家把神经放松下来,让身体在行进之中,得到一些休息。
胡忧知道,士兵们之所以会觉得累,那是因为他们的精神,崩得太紧了。那是精神紧张 造成的疲惫。适当的放松,对他们是有好处的。
经过五个小时最艰苦的上山之路,胡忧一行二千人,终于走完了这最为耗费体力的一段路。二千士兵,包括胡忧在内,没有一个不尽湿甲衣,汗如雨下的。
这一段路,他们又失去了二十八名战士,这是胡忧预料之中,又不愿接受的结果。对于一条松石与滑坡并存,悬崖与绝壁同在的路来说,只要二十八人掉下去,那已经是非常小的损失了。
“少帅,前面就是望月岭,我们只要把绳索放下去,就可以进入洞拱城,从内部把他们给绞碎”
负责代路的士兵,给胡忧做着汇报。
胡忧抬看着那已经西沉的落日,问道:“离天黑还有多久的时间。”
“大约还有一个小时左右。”
“命令部队,原地休息一个小时,一个小时之后,行动开始”
“是”
坐在山头之上,胡忧极目远眺,在太阳的余辉之下,出现在眼中所有的一切,都带着黄金般的色彩。
天地之间,一片寂静,胡忧能看到下面洞拱城的房屋和街上的行人,但是下面,没有半点声音传上来,偶尔有人抬头往这里看,看到了,也不点是满山的绿色。就算是有谁能发现,那藏在绿色之中的黑点,也绝对不会有人想到,这些黑点,是一个个身穿黑色不死鸟军服的士兵。再过一个小时,这些士兵,将会改变下面的平静。
“知道吗,四年之前,我做梦也不会想到,有一天,我会带兵,干这种偷袭之事。”
四年之前,胡忧还是一个很每为生计与城管打游击的江湖混混,自己都经常吃不饱的他,哪有什么可能,组建什么不死鸟军团,更没有什么可能,带两千虎狼一样的士兵,在这里准备着偷袭人家一个城池。
“少爷四年之前,在干什么?”
旋日细心的为胡忧擦去额头上的汗,胡忧本不想带她来,但是她说什么也不干。
胡忧笑道:“四年之前,我也许每天都在想法偷看女孩子洗澡吧。”
旋日的小脸一红,看了胡忧一下,小声的说道:“女孩子洗澡,真的有那么好看吗?”
胡忧把旋日拉到自己的身边坐下,温柔的为她理了理那被风吹乱的刘海,笑道:“这是男人的不良兴趣,你们女孩子不会理解的。”
旋日闭上一双凤眼,感受着胡忧的温柔,心里想像着,有一天胡忧偷看自己洗澡的样子。
“嗯。”
旋日忍不住呻吟了一声,皮肤变成了可爱的粉红色。
突然感觉手上一凉,旋日睁开眼睛,只见一片雪花,飘落在她的手中,此时在慢慢的融化。
“下雪了。”
耳边传来胡忧的声音,旋日点点头,没有说话,美目看着那些在空中打着转,自由飞舞着的飘雪。
随着第一片雪的洒落,强大的雪花军团,仿佛一瞬间,占领了整个天际。苍天之下,无数的城市、乡镇、村舍,被披上了白色的外衣,在最后一点夕阳的衬托之下,展现出它们的岁月。
“好美”
旋日迷醉的把脑袋靠在了胡忧的肩上,所有的军事行动都已经布置好,她这个侍女兼军师,暂时没有什么事做,可以尽情的享受属于她的平静。
可惜这份宁静,没有能持续太久,随着最后一缕阳光的逝去,胡忧站了起来,他们必须要一些准备工作。
“一会你要紧紧的跟在我的身边”
胡忧不容反驳的说道。
尽管旋日有着一身不下于胡忧的功夫,但她还是乖巧的点头。因为就算是胡忧不说,她也会紧紧跟着胡忧的,必要的时候,她会用自己的生命,来确保胡忧的安全。这是欧阳寒冰公主的命令,也是她自己的意愿
条绳索被绑在山石和大树之下,士兵开始一个接着一个的往下爬。没有任何的保护错失,失手,就意味着死亡。不但是自己死,而且还可能连累到其他人。为了自己和战友们,每一个士兵,都爬得很小心。
老天爷这一次,似乎站在了胡忧这一边。二千不死鸟战士,下地山下的时候,居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为了感谢老天爷的帮忙,胡忧给了旋日一个拥抱做为感谢。那个叫‘老天爷’的家伙,为此相当的郁闷,看这年头,还是美人吃香呀。
“按计划行事”
胡忧在黑暗之中,打出了手势。内卫团的士兵,都学过手势暗语,这个时候,并不需要用语言来指挥部队。
士兵们接到胡忧的命令,一声不吭的拿出五连弩和马刀,这是他们的标准配制。经过长期的练习,每个人都能熟练的同时运用两种武器同时对敌。
正在用餐的烈火军士兵,浑然不知大祸马上要降临到他们的头上,一些将领,还在为今晚的火食而骂厨子。
两千把特制的马刀,在黑暗之中,没有反射出任何的光线。黑色的军服,也更好的把他们藏在了黑暗之中。
目标东门,一路掩杀
这八个字,是胡忧的作战方针。非常简单的八个字,它背后代表的,却是血腥战争
只有脚步声,没有说话的声音。这是不死鸟军团做声的特点,他能像一群来自地狱的杀神,无论是杀人还是被杀,他们几乎都不会发出任何的声音。
随着胡忧手中马刀的落下,一声血雨风暴,代替了那依然飘洒的雪花。雪是白色的,而血却是红色的。
烈火军的士兵,甚至还没有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他们甚至还没有反应过来,自己受到了乱袭,就已经有不少人,倒在了五连弩的弩箭之下。
“敌袭反击........”
一个烈火军的军官,想要组织自己的部队,不过他永远都没有那个机会了。一把马刀,削掉了他半个脑袋。他致死也没有弄明白,这些本应该在城外的敌人,是什么时候进城的
有人想用弓箭反击,射完了五支弩箭的不死鸟士兵,用马刀给他们上了一课。近距离,就不要用远程武器了,那对人对已,都不太好。
确实有人成功的射出了箭,不过他们的下场不是那么好。手拿连弩的士兵,重点招呼着那些拿弓箭的士兵,乱放箭,只会更早的为自己拿到去地狱的门票。
有聪明的家伙,以为弓箭不行,刀枪可以有点用。但是不死鸟士兵此时就像是一个不讲理的孩子,他们左弩右刀,或是右弩左刀,能上弩就上弩,不能上弩就上刀,跟本不管你手里拿的是什么,更不跟你讲任何的公平。
打仗,拼的就是谁活得久,那有人会去管那些狗屁公平不公平。
没听说兵者诡道吗?
一千多烈火军的士兵,就像就像是掉到火里的雪花,没怎么反抗,就成为了历史的尘埃。在后世的史书里,他们只能留下一个番号而已,而他们的生命,则成为了人家的战绩。
要想在人群之中找到胡忧,那是很容易的事。一是因为他的身边,时时刻刻都跟着一个大美人旋日,二是因为胡忧手里拿是不是马刀,而是霸王枪。
在发生死亡命令的同时,胡忧手里的霸王枪,闪出一个黄光,扎入住一个烈火兵的胸膛里在。
这个士兵,也许是妻子的丈夫,孩子的父亲,不过此时,他是敌人。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胡忧在打仗的时候,从来不会去想太多,敌人就是敌人,不是杀死敌人,就是被敌人杀死,只要知道这些,就够了。
解决掉这一千人,部队赶场一样,继续前进。开局好,不代表如果好,后面还有九千人,而且他们的目标,已经被暴露,接下来的,就是苦战了。
四处不断的响起警报声,那援军正在赶来,用不了多久,就会有无数的敌人,往这边扑来。不有下命令,先头部队把那个还在苟延残喘的烈火兵留给了战友,按着胡忧制定的方针,往前突进。在飞奔的同时,他们相斥掩护着,给手中的五连弩,装上新的弩箭。
大批的弓箭手,出现在了出方,报复式的箭雨,雨一般的泼来。
狭路相逢勇着胜,先头部队顶着烈火兵的箭雨,用连弩回击着往前冲。一个士兵中箭倒下,立即有别一个士兵顶上去。不死鸟军团的士兵,没有怕死的他们的勇气,让敌人都胆寒。
“少爷”
“怎么?”
胡忧回头看向旋日,刚才的战斗,她一直护在胡忧的身边,就像是胡忧背后的眼睛一样,保护着胡忧身后的安全
“你刚才的样子好帅”旋日的眼中射出狂热之色,激动的说道。
自古美女爱英雄,哪怕是一向以智慧著称的旋日,此时也不免落入了俗套。
胡忧嘿嘿一笑,刚要笑话,突然脸色一片,看向对面的街道。那轰轰的马蹄声,告诉胡忧,李世奇的骑兵部队到了。
在雪屑与尘土的翻飞之中,烈火军的骑兵部队,取代了步兵的位置,呼啸着向胡忧的先头部队冲了过来。铿锵的马蹄打在石板街上,发出震天的响声,气势逼人。
这条长街平直无险,能八马并行。一但让那些骑兵部队冲过来,胡忧这两千人,就会像灌肠一样,让人家给踩死。
已经取得一定优势的先头部队,被骑兵的强大给压了回来。胡忧的脸色,无比的凝重,他们这次轻装偷袭,没有配备对抗骑兵的重型长枪,拒马桩。一但让骑兵形成冲击,他们就不完了。
不但是他们这两千人,拿不下洞拱城,就连城外哲别手上的那八千人,也得一个不剩的,全让人家给吃掉。以胡忧的本事,在士兵的掩护之下,应该可以逃回到浪天。不过胡忧拒绝那样想,因为他不接受失败
“少爷,我们也许可以上房”
旋日瞬间给胡忧出了一个主意。爬到房顶上去,就可以避过骑兵的冲击,还可以占高位,用五连弩射杀烈火兵。
“不行”胡忧摇头道:“一但上房,表现上是可以避开骑兵,但是烈火兵把我们一围,再放把火,我们就全熟了。”
旋日本还想说房子里有老百姓,他们不敢放火。不过这话,她没有说出来,因为这在宁南帝国也许不会,但是在曼陀罗,这是百分之百分的。在战争之中,老百姓在将军的眼里,就算是个屁。杀不杀,完全看他们的心情,与老百姓本身无关。
翻开曼陀罗帝国那不长的历史,识字的人,都可以看到一组数据。在曼陀罗这片大地上,每逢战事,士兵和平民的死亡比是一比八。平均每战死一个士兵,就有八个老百姓无辜的死掉。里杰卡尔德在拿下浪天的一战之中,光死掉的平民,就达到五十万
“拼了”
胡忧大喝一声,把霸王枪交给旋日,反手拉出换日弓,道:“射马,别让他们跑起来”
胡忧的暴喝,惊醒了有些混乱的士兵,一瞬间,所有的攻击点,全都从人转到了马上。蹦跑的战马,遭遇到强大的攻击,领头的几十匹马,下全倒在到上,后面的马儿避闪不急,直接被出面的马绊倒,一时之间,人仰马翻,极度的混乱。
就是这个机会。
胡忧抢一样的,把霸王枪重新抓在手里,大喝一声:“不死鸟的士兵,跟我冲”
声音方落,胡忧一个箭步上冲了上去。
“保护少帅”
旋日只来得急叫了一声,就紧跟着胡忧,冲了上去。
“保护少帅”
“我们是内卫团的战士,保护少帅是我们的使命,怎么可以让少帅为我们冲锋”
“冲,杀光烈火兵,胜力属于我们”
在胡忧的领头之下,一瞬间,内卫团的士兵,被点燃了起来。什么骑兵,什么箭雨,什么生死,都无关紧要,他们只知道,冲上去,杀死敌人,取得胜利少帅都已经冲上去了,他们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胡忧的速度极快,在烈火军从整队伍之前,扑进了人群之中。霸王枪上下翻飞,在死神点收着生命
旋日紧紧跟在胡忧的身边,手中一对分水刺,左突右进,一双美目,暴射出寒光。别看她长得柔弱,走的却是刚强的路子,所到之处,叮叮当当的激烈金属敲击响声,为断的响起,全都是硬碰硬的打法。在火星四射之中,她仿佛一朵美丽的金花
内卫团的士兵,也冲了上来。他们比胡忧更快,更猛,更疯狂,更不要命。
惨叫之声不断的响起,有些是来自人的,有些是来自马的。往日供人行走买卖的长街,此时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绞肉机。而胡忧和他们士兵,就像是绞肉机里的刀片一样,什么都不 管的往前冲杀。
胡忧此时似乎已经忘记了外面的世界,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他的热血在疯狂的燃烧着,霸王枪似乎已经与他融合成了一体,他能感觉到枪的喜欢。就像上次感受都箭的想法一样,这种经验,很奇妙。
猛的压力一空,胡忧有些茫然的抬起头,前面一片空寂,居然已经杀透了。身上这些黏黏的,是血吗?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