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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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是不敢多喝了,彭磊同志知道自己的酒性,喝醉了倒是没事,就怕半醉不醉的时候,那个时候什么都敢做。 记得认识小青的不久前,那次也是喝得半醉,结果和人打赌,光了屁股在闹市跑了半夜,调动了半城的值班警察,就为了1oo块钱的赌金。
彭磊虽然嘴里说着不喝了,但是大半碗酒不知不觉间还是没有了,话也渐渐地多了起来。
若是能晚出生几千年,白露她们一定都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渐渐没有了初时的羞怯后,一个个新名词都被重新翻出来,老彭粗制滥造的茶叶也让她们好奇了好久。这一教一学间,时间倒是过得快了,弥漫在屋子里的暖暖的暧昧好像也淡了。
夜虽然很长,却已在不知不觉间渐渐流尽。
白浪的身体还真是没说的。没有经过陈年窖藏的新酒其实很难喝,醉了以后的感觉也不好,可是这家伙虽然当时醉得半死,大半夜后竟然能爬起来找水喝了。醉醒后的感觉和大病后的感觉是差不多的,不过男人都很贱,自以为是的大男人更贱,偏偏都喜欢那种大醉的感觉。这白浪酒醒后见到还在火塘边品酒的彭磊,开口的第一句话竟然是感慨:“磊,这酒真是天底下最神奇的东西,你一定要送我一些。”
“大哥,酒确实是好东西,不过醉酒就不好了。不是我小气,我们兄弟谁跟谁啊。可是这酒是用粮食酿的,而且我也是才找到方法,就这么多了。来年新粮丰收的时候,我们也一定已经报了大仇,到时候我要酿它几大缸。不过小酒娱情,醉酒伤身,贪杯是会误事的。”彭磊叹道,“天亮了,我要去看看梁聃那家伙醒了没有,今天我一定要去见熊汗。”
“嘿嘿嘿,昨晚还真的是很狼狈,不过我的酒量是不是比梁勇和梁聃稍微好一点?我知道你的酒藏在哪里,放心,我能控制自己,每天小喝一点没关系吧?”
“哥哥,你不回族里去了吗?”白露大惊,想不到白浪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露儿有所不知,这里和竹山只隔了一道浅水,肯定是日后的前出之地。而且,露儿还没有见到鸟族的勇士。我回去干什么?庸老他们已经在招集战士,这两天就会6续过来,我要让我族的战士和鸟族的勇士一起训练。我留在这里是和三位族老商量后决定的,并不全是因为这美酒。”白浪的嘴里全是理由。
“哥哥……”白露欲言又止,眼中闪过一丝不安。
“露儿只要照顾好彭公就行了,族事吾自有分寸。”白浪看了一眼正对着炉火出神的彭磊,叹道,“吾若是女子,此生绝不肯离开彭公半步。露儿是吾亲妹,怜爱尤恐不及,岂肯害你终身。彭公乃神人也,露儿有福,当谢天意。”
这家伙醒了酒之后的话比喝醉时还多,彭磊真是服了。本来还想让他将礼品原封带回去的,现在听他怎么说?他自己也不回去了!心里暗骂:“操!这家伙是不是和老子前世有仇,非要害老子万劫不复?”
又不能赶他走,以后还想拜托他照顾鸟族的子民呢。
“天亮了,在下要去早锻炼,你老哥还是再睡一会儿吧。”
喝了一夜的小酒,还是没有醉,酒意倒是稍稍有了。这个时候部队也该出早操了,自己也去凑个数吧,省得在这里尴尬。
梁聃和梁勇的酒醒得也不慢,居然没有耽误了早操。不过去有熊族的路不近,而且还不知道熊伯的态度,保守估计,至少得三、四天才能回转。因为彭磊是想以族长的身份去串门,所以礼物也是不能少的。昨天才想起来要做这事,却又被老酒耽误了准备工作,今天肯定是走不了的。虽然彭磊心急如焚,但是他也知道,急也没有用,礼不能废。
一夜没睡,又玩命似地泄了一阵体力,竟然还是没有觉得疲劳,彭磊有时会怀疑自己是不是成了仙,甚至可以不需要睡觉了。这种感觉并不是今天才有,竹女和绢先后怀了孩子后,他满身的精力没处释放,那时就常常做夜游神。不过今天彭磊算是领教了,这世上精力充沛的并不仅仅是他彭磊同志,昨晚陪他喝酒的三个女孩同样不简单。
屋里好像是重新布置过了,添了许多的摆设。靠近火塘处的那张矮几上,甚至还摆着一张古琴;炉火烧得旺旺的,浓香在空气中弥漫,红药和叶子两个正忙着给火塘上的烤野兔上佐料——昨晚刚刚学到手的,这一刻马上就用上了。白露妹妹则是斜坐在琴几旁,指上套着厚厚的皮垫,正在专心志致地做着针线活。
心微微地痛,眼前好似突然蒙了层薄纱——就在不久之前,同样的火塘边,不同样的纤手也做过同样的事。呆立在门口,脸颊上竟然不争气地挂起两道清流。
“彭公回来了,快请坐。”三个女人马上忙碌起来,打水的打水,递衣服的递衣服,碗筷酒杯也很快准备妥了。
“你们在忙啊?咳咳,我自己来。谢谢,白浪兄呢,他哪里去了?”洗把脸还真是用得着,最好是能冲个热水澡,不过从白露纤秀的小手中接过擦脸的布巾,那就有点不好意思了。
“哥哥回去了呢,他说有许多事要做,不向彭公告辞了。他过两天还会来。”
“这家伙,不是说不回去了吗,怎么又走了?这……露儿其实应该跟白浪兄回家去的,来我这里做客人就可以了。”
手微微一颤,刚刚接到手上的擦脸布差一点掉进火塘里。痴痴地看着火塘里暗红的炭火,两串大大的泪珠突然滚出眼窝,在炭火上砸出两团水汽。
“怎、怎么了?你若是不想回家,那就住这里好了,反正我家房子大,我一个人住着也冷清。”到了这古代,彭磊觉得自己都快变成天下第一的多情人了。要是在以前,老娘的眼泪也不能左右他的思想。
奶奶的,这小姑娘的两行泪,让彭磊觉得自己的心里也是酸酸的。这是为什么呀?老子还不知道小姑娘为什么伤心呢!
“彭公为什么不要露儿?”流泪不算,竟然轻轻地抽泣起来。
晕死了,这是为你们好,不知道吗?才十七岁就被当作物品送人,全无尊严可言,难道还很受用?
“露儿还年轻呢,白浪竟然将你送人,这家伙太过份了。你放心,我会和他说的,让露儿将来嫁个好男人。”
“不!不要!露儿不要回去!彭公,求你了?”喃喃着,突然转过身子,不顾一切地扑倒在地,双手抱紧了彭磊的右腿,怎么也不肯松开。
“不要这样,有话好好说。”
手足无措,怎么会这样?家里难道反而是火坑?
“起来啊,没让你一定要回去啊。你想留在这里就留下好了,是不是?不过我家里没有女人,你们……唉!说什么好呢?”
“奴家就是彭公的女人,求彭公不要赶露儿走。”还在抽泣着。
只能苦笑,想不到自己这个男人中的残次品,在这个年代是这么受欢迎。上次绢和竹儿把自己当成宝贝,这次这位白露mm更把自己当成救命稻草,至于吗?
“放心,我不会赶你们走的,你们住在这里,这家也不冷清了,是不是?不过……为什么不愿意回家?”
总得有个理由吧?自己这房子倒真的比鱼族那些茅草屋漂亮、舒服,但是……
“彭公……”人是站起来了,不过眼泪就像那漏水的笼头,再也关不断了。
未语泪先流,够伤心的!那小小的身体里,积留了多少委屈?眼泪这东西还会传染,刚才还在开开心心地准备酒肉的另两位,此刻也是一把鼻涕和着一把眼泪,伤心得肝肠寸断了。
怎么了这是?老头子是一族之长,女儿就相当于公主、郡主,至少也是千斤小姐,哪里来的这么多委曲?
“彭公……族长之女虽然锦衣玉食,可以不劳而获。可是,生来就是一货物,卑贱尤胜贫女。若不是葛氏事败,岁未奴就是葛成之妾。彭公若是不要奴家,奴不知又会被送与何处。彭公多情之人,兄长怜惜露儿,为奴觅得这个好去处。奴不要太多恩爱,只愿彭公不弃。”
这话说得够伤心的!小脸微仰着,眼中满是乞求。
“这是什么世道,还讲不讲人权了?”话说出口才知道不对,这个时候欧洲那些文明人的祖宗或许还没有褪尽身上的白毛呢,人权这个名词还没有被提升到无与伦比的高度。
看来做族长也是要尽一点义务的,至少生出的女儿是随时用来送人的。当然,这种年代,女人完全是生儿育女的工具,另外还是男人泄精力的玩物。漂亮一点或许还能得到恩宠,若是长相过不去,命运一定很惨。
“露儿别哭,在我这里是不会有这样的事的。红药、叶子,你们哭什么?都快点去洗把脸。天冷了,应该多穿一点。”女孩们虽然都穿着棉袄,可是领子里空落落的,好像连毛衣都没穿。
要死了,又有点糊涂了!这个年代应该还没有明绒线编织技术吧。彭磊贼眼一亮——小时候看着老妈织绒线,自己瞎绕着好像也玩过,原理就是用几个竹签绕线。找时间倒是要好好回想一下,说不定能想出大概的织法。
“彭公收下露儿了?呀!太好了!”又是不顾一切地跳起,这下是猛冲入彭磊的怀里。这个年代还没有明钮扣,小姑娘这一激动,棉大衣的腰带也松了,露出里面洁白的内衣。十八岁,已经完全成熟了,该隆的地方隆、该翘的地方翘,细嫩的皮肤在炉火的映衬下闪着妖艳的光。这一刻忘乎所以,将小脸贴在彭磊的胸前,身子也恨不得粘到男人的身上,没有一点点羞怯。旁边的两位也很亢奋,没有男人抱,她们两个就相互拥着,抽抽泣泣、又是喜笑颜开,不知道究竟是笑还是哭。
猛咽了几口口水,拼命地告戒自己要克制,心却不争气地狂跳,脸一下子变得比炉火还要烫。
“露儿放手,我去看看壁炉上的水烫不烫。今天出了好几身的汗,身上臭死了,我要去洗个澡。你们不用客气,若是饿了就先吃,早点睡。明天我要去有熊族,路虽然不远,但是非常时期,或许也不会太平,今天就不喝酒了。要不,来一小杯就够了。”从小女人的紧抱中挣扎出来,彭磊狼狈不堪地逃走。
为了自己那未出世的儿女,也为了让竹女和绢享受生活,彭磊的家在那个年代绝对是级现代化的。屋里设计有专门的卫生间,专门的洗澡间,澡间的墙面还能加热,甚至还有模仿桑拿浴的蒸气炉。
彭磊同学设计的目标是在三九严寒时也能给小孩子洗澡。反正烧的是柴和炭,满山遍野都是,几千年后这里也没有因为他彭磊砍树烧柴而变成沙漠。
酒是不敢多喝了,彭磊同志知道自己的酒性,喝醉了倒是没事,就怕半醉不醉的时候,那个时候什么都敢做。 记得认识小青的不久前,那次也是喝得半醉,结果和人打赌,光了屁股在闹市跑了半夜,调动了半城的值班警察,就为了1oo块钱的赌金。
彭磊虽然嘴里说着不喝了,但是大半碗酒不知不觉间还是没有了,话也渐渐地多了起来。
若是能晚出生几千年,白露她们一定都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渐渐没有了初时的羞怯后,一个个新名词都被重新翻出来,老彭粗制滥造的茶叶也让她们好奇了好久。这一教一学间,时间倒是过得快了,弥漫在屋子里的暖暖的暧昧好像也淡了。
夜虽然很长,却已在不知不觉间渐渐流尽。
白浪的身体还真是没说的。没有经过陈年窖藏的新酒其实很难喝,醉了以后的感觉也不好,可是这家伙虽然当时醉得半死,大半夜后竟然能爬起来找水喝了。醉醒后的感觉和大病后的感觉是差不多的,不过男人都很贱,自以为是的大男人更贱,偏偏都喜欢那种大醉的感觉。这白浪酒醒后见到还在火塘边品酒的彭磊,开口的第一句话竟然是感慨:“磊,这酒真是天底下最神奇的东西,你一定要送我一些。”
“大哥,酒确实是好东西,不过醉酒就不好了。不是我小气,我们兄弟谁跟谁啊。可是这酒是用粮食酿的,而且我也是才找到方法,就这么多了。来年新粮丰收的时候,我们也一定已经报了大仇,到时候我要酿它几大缸。不过小酒娱情,醉酒伤身,贪杯是会误事的。”彭磊叹道,“天亮了,我要去看看梁聃那家伙醒了没有,今天我一定要去见熊汗。”
“嘿嘿嘿,昨晚还真的是很狼狈,不过我的酒量是不是比梁勇和梁聃稍微好一点?我知道你的酒藏在哪里,放心,我能控制自己,每天小喝一点没关系吧?”
“哥哥,你不回族里去了吗?”白露大惊,想不到白浪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露儿有所不知,这里和竹山只隔了一道浅水,肯定是日后的前出之地。而且,露儿还没有见到鸟族的勇士。我回去干什么?庸老他们已经在招集战士,这两天就会6续过来,我要让我族的战士和鸟族的勇士一起训练。我留在这里是和三位族老商量后决定的,并不全是因为这美酒。”白浪的嘴里全是理由。
“哥哥……”白露欲言又止,眼中闪过一丝不安。
“露儿只要照顾好彭公就行了,族事吾自有分寸。”白浪看了一眼正对着炉火出神的彭磊,叹道,“吾若是女子,此生绝不肯离开彭公半步。露儿是吾亲妹,怜爱尤恐不及,岂肯害你终身。彭公乃神人也,露儿有福,当谢天意。”
这家伙醒了酒之后的话比喝醉时还多,彭磊真是服了。本来还想让他将礼品原封带回去的,现在听他怎么说?他自己也不回去了!心里暗骂:“操!这家伙是不是和老子前世有仇,非要害老子万劫不复?”
又不能赶他走,以后还想拜托他照顾鸟族的子民呢。
“天亮了,在下要去早锻炼,你老哥还是再睡一会儿吧。”
喝了一夜的小酒,还是没有醉,酒意倒是稍稍有了。这个时候部队也该出早操了,自己也去凑个数吧,省得在这里尴尬。
梁聃和梁勇的酒醒得也不慢,居然没有耽误了早操。不过去有熊族的路不近,而且还不知道熊伯的态度,保守估计,至少得三、四天才能回转。因为彭磊是想以族长的身份去串门,所以礼物也是不能少的。昨天才想起来要做这事,却又被老酒耽误了准备工作,今天肯定是走不了的。虽然彭磊心急如焚,但是他也知道,急也没有用,礼不能废。
一夜没睡,又玩命似地泄了一阵体力,竟然还是没有觉得疲劳,彭磊有时会怀疑自己是不是成了仙,甚至可以不需要睡觉了。这种感觉并不是今天才有,竹女和绢先后怀了孩子后,他满身的精力没处释放,那时就常常做夜游神。不过今天彭磊算是领教了,这世上精力充沛的并不仅仅是他彭磊同志,昨晚陪他喝酒的三个女孩同样不简单。
屋里好像是重新布置过了,添了许多的摆设。靠近火塘处的那张矮几上,甚至还摆着一张古琴;炉火烧得旺旺的,浓香在空气中弥漫,红药和叶子两个正忙着给火塘上的烤野兔上佐料——昨晚刚刚学到手的,这一刻马上就用上了。白露妹妹则是斜坐在琴几旁,指上套着厚厚的皮垫,正在专心志致地做着针线活。
心微微地痛,眼前好似突然蒙了层薄纱——就在不久之前,同样的火塘边,不同样的纤手也做过同样的事。呆立在门口,脸颊上竟然不争气地挂起两道清流。
“彭公回来了,快请坐。”三个女人马上忙碌起来,打水的打水,递衣服的递衣服,碗筷酒杯也很快准备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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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回去了呢,他说有许多事要做,不向彭公告辞了。他过两天还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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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怎么了?你若是不想回家,那就住这里好了,反正我家房子大,我一个人住着也冷清。”到了这古代,彭磊觉得自己都快变成天下第一的多情人了。要是在以前,老娘的眼泪也不能左右他的思想。
奶奶的,这小姑娘的两行泪,让彭磊觉得自己的心里也是酸酸的。这是为什么呀?老子还不知道小姑娘为什么伤心呢!
“彭公为什么不要露儿?”流泪不算,竟然轻轻地抽泣起来。
晕死了,这是为你们好,不知道吗?才十七岁就被当作物品送人,全无尊严可言,难道还很受用?
“露儿还年轻呢,白浪竟然将你送人,这家伙太过份了。你放心,我会和他说的,让露儿将来嫁个好男人。”
“不!不要!露儿不要回去!彭公,求你了?”喃喃着,突然转过身子,不顾一切地扑倒在地,双手抱紧了彭磊的右腿,怎么也不肯松开。
“不要这样,有话好好说。”
手足无措,怎么会这样?家里难道反而是火坑?
“起来啊,没让你一定要回去啊。你想留在这里就留下好了,是不是?不过我家里没有女人,你们……唉!说什么好呢?”
“奴家就是彭公的女人,求彭公不要赶露儿走。”还在抽泣着。
只能苦笑,想不到自己这个男人中的残次品,在这个年代是这么受欢迎。上次绢和竹儿把自己当成宝贝,这次这位白露mm更把自己当成救命稻草,至于吗?
“放心,我不会赶你们走的,你们住在这里,这家也不冷清了,是不是?不过……为什么不愿意回家?”
总得有个理由吧?自己这房子倒真的比鱼族那些茅草屋漂亮、舒服,但是……
“彭公……”人是站起来了,不过眼泪就像那漏水的笼头,再也关不断了。
未语泪先流,够伤心的!那小小的身体里,积留了多少委屈?眼泪这东西还会传染,刚才还在开开心心地准备酒肉的另两位,此刻也是一把鼻涕和着一把眼泪,伤心得肝肠寸断了。
怎么了这是?老头子是一族之长,女儿就相当于公主、郡主,至少也是千斤小姐,哪里来的这么多委曲?
“彭公……族长之女虽然锦衣玉食,可以不劳而获。可是,生来就是一货物,卑贱尤胜贫女。若不是葛氏事败,岁未奴就是葛成之妾。彭公若是不要奴家,奴不知又会被送与何处。彭公多情之人,兄长怜惜露儿,为奴觅得这个好去处。奴不要太多恩爱,只愿彭公不弃。”
这话说得够伤心的!小脸微仰着,眼中满是乞求。
“这是什么世道,还讲不讲人权了?”话说出口才知道不对,这个时候欧洲那些文明人的祖宗或许还没有褪尽身上的白毛呢,人权这个名词还没有被提升到无与伦比的高度。
看来做族长也是要尽一点义务的,至少生出的女儿是随时用来送人的。当然,这种年代,女人完全是生儿育女的工具,另外还是男人泄精力的玩物。漂亮一点或许还能得到恩宠,若是长相过不去,命运一定很惨。
“露儿别哭,在我这里是不会有这样的事的。红药、叶子,你们哭什么?都快点去洗把脸。天冷了,应该多穿一点。”女孩们虽然都穿着棉袄,可是领子里空落落的,好像连毛衣都没穿。
要死了,又有点糊涂了!这个年代应该还没有明绒线编织技术吧。彭磊贼眼一亮——小时候看着老妈织绒线,自己瞎绕着好像也玩过,原理就是用几个竹签绕线。找时间倒是要好好回想一下,说不定能想出大概的织法。
“彭公收下露儿了?呀!太好了!”又是不顾一切地跳起,这下是猛冲入彭磊的怀里。这个年代还没有明钮扣,小姑娘这一激动,棉大衣的腰带也松了,露出里面洁白的内衣。十八岁,已经完全成熟了,该隆的地方隆、该翘的地方翘,细嫩的皮肤在炉火的映衬下闪着妖艳的光。这一刻忘乎所以,将小脸贴在彭磊的胸前,身子也恨不得粘到男人的身上,没有一点点羞怯。旁边的两位也很亢奋,没有男人抱,她们两个就相互拥着,抽抽泣泣、又是喜笑颜开,不知道究竟是笑还是哭。
猛咽了几口口水,拼命地告戒自己要克制,心却不争气地狂跳,脸一下子变得比炉火还要烫。
“露儿放手,我去看看壁炉上的水烫不烫。今天出了好几身的汗,身上臭死了,我要去洗个澡。你们不用客气,若是饿了就先吃,早点睡。明天我要去有熊族,路虽然不远,但是非常时期,或许也不会太平,今天就不喝酒了。要不,来一小杯就够了。”从小女人的紧抱中挣扎出来,彭磊狼狈不堪地逃走。
为了自己那未出世的儿女,也为了让竹女和绢享受生活,彭磊的家在那个年代绝对是级现代化的。屋里设计有专门的卫生间,专门的洗澡间,澡间的墙面还能加热,甚至还有模仿桑拿浴的蒸气炉。
彭磊同学设计的目标是在三九严寒时也能给小孩子洗澡。反正烧的是柴和炭,满山遍野都是,几千年后这里也没有因为他彭磊砍树烧柴而变成沙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