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九章:【趾高气扬、前倨后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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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班头,原来并不姓金。
不过,因为早年当佣兵时让人打崩了脸,牙齿全碎,后来镶换一口金牙,又偶然获得止风国主座下大总管事赏识,当上了轮值护卫的班头,所以,金班头的名字,就一直这样叫了下来。
大后天就是止风国主第八十八房爱妾的生日庆典。
金班头现在很忙。
他趾高气扬地在大街指挥着奴仆们,让这些贱民的动作再快些,将所需要的各种肉类酒类搬上车。
虽然金班头这次负责的准备,只是在国主府外围贺喜的次等客人,并不是府内的贵宾,可是,这依然是个重任。为了博得这次任务,金班头足足向大总管事和大总管事的儿子分别孝敬了一万金,两个黄金级宝物和四个尚是处女的美貌女奴。
有大付出,当然也会有大收获。
当金班头他成功拿下这个重任之后,无数的商人各种巴结,原来一次交情不深的护卫也暗中不断孝敬,希望能够在这次任务中分一杯羹。
要知道,止风国主虽然爱妾众多,但最得宠就是这第八十八房爱妾。
原来这一个爱妾,按地位来说是完全可以排进前五的,除了发妻和两位平妻,接下来就差不多轮到她了。但说来也奇怪,这一位名叫‘珠光’的爱妾,似乎不喜欢前五的名次,倒是特别喜欢八十八这个数字。为了讨这个珠光美人的开心,止风国主竟然将他八十七以后的小妾统统杀光,让珠光美人心愿如偿坐到了第八十八房的位置。由此可见,这位珠光美人在止风国主的心中有多么的得宠。
在绿柳城中,除了国主和国主第一夫人的生日庆典之外,就要数这一位珠光美人的生日庆典,最是隆重。
自三年前,止风国主偶然得到珠光美人,就一直如获至宝,恨不得天天捧她在掌心中。
珠光美人的一笑一颦。
直接决定了止风国主的喜怒哀乐。
要不是第一夫人是由域皇亲自赐予的,背后又出身天华域的大家族,无法废除,否则止风国主都会废掉日渐冷淡的第一夫人,扶心爱的珠光美人上位。
“金班头,金班头,金班头……”
金班头听见有人唤自己,转头一看,发现是早年以前冒过险,但混得很不好,据说后来转黑陵城做城门队长的‘火眼人’靳云。虽然快十年不见,他当然还是认得这个昔年同伴的,但一看这位同伴,身上穿着兽皮,就像个猎户模样,脸还让人打得浮肿,不用说,一看就知道是让黑陵城主扫地出门,无可依靠,前来投奔自己。要换成别人,金班头是绝对不会理睬对方的,但火眼人靳云还是有点实力,不但擅于看人,脑袋也好用,以前还是队伍中的智囊,再说,当年冒险时也照顾过自己……最重要的一点,金班头觉得像自己这样发迹的人,没有一两个昔年的落魄同伴衬托下,就显不出自己的成功。
他心中想定,脸上露出了微笑,佯装认不得这个‘火眼人’靳云,故作疑惑地问:“你,你是?”
前黑陵城门队长‘火眼人’靳云,自然知道这货在装糊涂羞辱自己。
但为了完成任务,忍下怒气。
赶紧上前,恭敬行礼:“金班头高升了,贵人忙碌,怕是忘了我这个老朋友。我是靳云,当年一起在止风沼泽外围做过收集任务的那个靳云。”
金班头听了,一拍额头,似乎想起了什么,大叫起来:“哎哎哎,真的是,我怎能忘了老朋友呢!都怪这糊涂脑子,老了就不中用了,一时竟然还反应不过来!啧啧啧,火眼人靳云嘛,当时我们的好团副,料理后勤打听情报安排计划,样样行,智慧和眼力都是万中无一的强者,我怎么可能会忘掉呢!只是你这装扮,靳云团副,你不是到黑陵城任职了吗,怎么弄成这个样子?”
“我,咳,我辞职了。”火眼人靳云一想自己做了逃兵,还有点汗颜。
“原来是辞职……”金班头心中冷笑,明明是让人扫地出门,还装什么逼啊?混成这样子,还死要脸!当然了,混到金班头这种地位的老油子,心中再鄙视,表面也是看不出来的。他伸手摸了摸前黑陵城门队长靳云身上的兽皮,佯唉了一口气:“还是自由之身好,像我现在,管几百人的吃吃喝喝,忙得前脚踢后腿,就连上吊也抽不出时间来,太苦了。哪及得你们自由自在大碗酒喝大块肉吃的潇洒,我是脱不了身,要是再干几年,我也像你们一样辞了这苦差,享受一下自由的生活!”
“金班头你高升了,是国主府的重要管事,忙是正常的。”火眼人靳云陪个笑脸,心中恨不得一巴抽死这货。
“国主府的事都是大事,老哥我也是拿命来拼啊,要是怠慢了哪位大人,这脑袋说不定哪天就掉了。”金班头洋洋得意,恨不得对方再吹捧自己,最好不要停,一说就是三天三夜。
“是,国主府的事当然重要……”火眼人靳云没办好,只好附和。
“团副今天是?今天应该刚刚进城,还没吃饭吧?来来来,到了绿柳城,有老哥在,怎么可能让团副饿肚子呢!走走,我带你去喝酒,今儿高兴,咱们喝个不醉无归!团副啊,来到绿柳城,来到了老哥的地头,你就再也不用怕了,有万大的事我替你作主,别的不敢说,咱金班头要有一碗饭吃,团副你就不会饿着!走走,咱们到绿柳城最好的醉春风楼去喝花酒,别的不说,一个末开苞的处女咱金班头还是请得起的。”金班头越说越得意,越说越大意,让满街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在无数恭敬的目光注视下,他满脸红光,虎躯一震,散发无数王八之气来。
“其实今天我是,有件事想拜托金班头。”火眼人靳云强忍了,为了完成任务,让这货羞辱一把又如何?
“要是不重要,先吃饭再说,咱金班头再怎么着也不能让兄弟饿肚子是不是。走走走,有话席间说,团副你给我安心,一句话,来到了老哥这,万事有我。”金班头觉得吐气扬眉,早年的倒霉落魄晦气一扫而光。
他心中还有一点可惜,要是这个靳云当年是得罪过自己就好了。
自己趁机踩他几脚,报仇雪耻。
可是当年火眼人靳云对自己还不错,甚至还小小地算是救过自己一命,没有什么恶迹,一时之间,还真想不起有什么可以报复的。
算了,能够在当年比自己威风的人面前炫耀自己现在的成功,那就足够开心了。这个火眼人靳云又怎么可能想得到,当年差点没命的穷佣兵,有一天会混到这等身家地位,还在他落魄潦倒无依无靠时出手提携,哈哈,想必他一定是既耻辱又感激。
火眼人靳云低声地说了此行目的:“是这样,金班头,我给一家小商会牵线,那家商会,想趁珠光夫人的生日寿宴,进去国主府内表示下敬意和心意,希望金班头能够出手帮一把,至于孝敬和酬劳,那定不会少的。”
这种事,对于金班头来说,不算是很高的难度。
因为商会的供奉,对于止风国主来说,是来者不拒的。
最多是宾客的座位安排什么位置的问题,要是商会供奉出手大方,划为贵宾也不是没有可能。
但来求的人是火眼人靳云这个旧友,金班头一听就露出了难色,故作为难地摆手:“团副,这事啊,不是我想为难你,你是我兄弟,我是不可能为难你的,但在前头,老哥得给你说句实话。这事还真有点难度,虽然老哥是负责安排这事的,但主要负责在于府外。要想进府内占个座,你想想,这止风国内,还要外面,得有多少商会的人想进来?这简直就是打破头的活啊,不是老哥不出力,是实在为难!”
这事就算没难度。
为了羞辱火眼人靳云,金班头也要往高难度去做。
他要的,就是这个落魄的老友,拼命地求自己,最好跪下来,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哀求。
金班头是看出来了,这个火眼人靳云,实在已经落魄到人人可欺的境界,要是自己不趁机踩他一脚,让他仰视一下自己,都对不起这次机会。
“我们断不会让金班头感到为难的!”
一个清澈如泉的声音,在两人身边不远处响了起来。
金班头扭头一看,发现有位准天阶实力眼光很锐利的护卫,陪同一位身穿银铠相貌英武俊美的公子少爷,向这边走来。以金班头在国主府混出来的眼光,一看就知道,这位公子爷,简直是人中之龙。别的不说,仅看他一身的打扮,就知道他身份不凡。
表面看来,这位年轻人似乎像个普通的武士。
事实上,仅看他手中的一枚戒指,就可以看出,他是刻意低调,打扮成普通武士的模样。
那可是一枚圣级的戒指,但不知施展了什么特殊技能,竟然将光华遮蔽了起来。这枚戒指叫做‘雨花’,非常罕有,据说整个天华域原是五只一套,分为‘狂飙’、‘止风’、‘遨游’、‘穿云’、‘雨花’,前两者为狂飙国主和止风国主持有,由域皇亲手所赐,皆为圣级上品的强力宝物,也是两位国主国名的来由。后面三戒稍逊些,但都是圣级宝物,据说,集齐五戒,还有神秘的功能。
金班头,原来并不姓金。
不过,因为早年当佣兵时让人打崩了脸,牙齿全碎,后来镶换一口金牙,又偶然获得止风国主座下大总管事赏识,当上了轮值护卫的班头,所以,金班头的名字,就一直这样叫了下来。
大后天就是止风国主第八十八房爱妾的生日庆典。
金班头现在很忙。
他趾高气扬地在大街指挥着奴仆们,让这些贱民的动作再快些,将所需要的各种肉类酒类搬上车。
虽然金班头这次负责的准备,只是在国主府外围贺喜的次等客人,并不是府内的贵宾,可是,这依然是个重任。为了博得这次任务,金班头足足向大总管事和大总管事的儿子分别孝敬了一万金,两个黄金级宝物和四个尚是处女的美貌女奴。
有大付出,当然也会有大收获。
当金班头他成功拿下这个重任之后,无数的商人各种巴结,原来一次交情不深的护卫也暗中不断孝敬,希望能够在这次任务中分一杯羹。
要知道,止风国主虽然爱妾众多,但最得宠就是这第八十八房爱妾。
原来这一个爱妾,按地位来说是完全可以排进前五的,除了发妻和两位平妻,接下来就差不多轮到她了。但说来也奇怪,这一位名叫‘珠光’的爱妾,似乎不喜欢前五的名次,倒是特别喜欢八十八这个数字。为了讨这个珠光美人的开心,止风国主竟然将他八十七以后的小妾统统杀光,让珠光美人心愿如偿坐到了第八十八房的位置。由此可见,这位珠光美人在止风国主的心中有多么的得宠。
在绿柳城中,除了国主和国主第一夫人的生日庆典之外,就要数这一位珠光美人的生日庆典,最是隆重。
自三年前,止风国主偶然得到珠光美人,就一直如获至宝,恨不得天天捧她在掌心中。
珠光美人的一笑一颦。
直接决定了止风国主的喜怒哀乐。
要不是第一夫人是由域皇亲自赐予的,背后又出身天华域的大家族,无法废除,否则止风国主都会废掉日渐冷淡的第一夫人,扶心爱的珠光美人上位。
“金班头,金班头,金班头……”
金班头听见有人唤自己,转头一看,发现是早年以前冒过险,但混得很不好,据说后来转黑陵城做城门队长的‘火眼人’靳云。虽然快十年不见,他当然还是认得这个昔年同伴的,但一看这位同伴,身上穿着兽皮,就像个猎户模样,脸还让人打得浮肿,不用说,一看就知道是让黑陵城主扫地出门,无可依靠,前来投奔自己。要换成别人,金班头是绝对不会理睬对方的,但火眼人靳云还是有点实力,不但擅于看人,脑袋也好用,以前还是队伍中的智囊,再说,当年冒险时也照顾过自己……最重要的一点,金班头觉得像自己这样发迹的人,没有一两个昔年的落魄同伴衬托下,就显不出自己的成功。
他心中想定,脸上露出了微笑,佯装认不得这个‘火眼人’靳云,故作疑惑地问:“你,你是?”
前黑陵城门队长‘火眼人’靳云,自然知道这货在装糊涂羞辱自己。
但为了完成任务,忍下怒气。
赶紧上前,恭敬行礼:“金班头高升了,贵人忙碌,怕是忘了我这个老朋友。我是靳云,当年一起在止风沼泽外围做过收集任务的那个靳云。”
金班头听了,一拍额头,似乎想起了什么,大叫起来:“哎哎哎,真的是,我怎能忘了老朋友呢!都怪这糊涂脑子,老了就不中用了,一时竟然还反应不过来!啧啧啧,火眼人靳云嘛,当时我们的好团副,料理后勤打听情报安排计划,样样行,智慧和眼力都是万中无一的强者,我怎么可能会忘掉呢!只是你这装扮,靳云团副,你不是到黑陵城任职了吗,怎么弄成这个样子?”
“我,咳,我辞职了。”火眼人靳云一想自己做了逃兵,还有点汗颜。
“原来是辞职……”金班头心中冷笑,明明是让人扫地出门,还装什么逼啊?混成这样子,还死要脸!当然了,混到金班头这种地位的老油子,心中再鄙视,表面也是看不出来的。他伸手摸了摸前黑陵城门队长靳云身上的兽皮,佯唉了一口气:“还是自由之身好,像我现在,管几百人的吃吃喝喝,忙得前脚踢后腿,就连上吊也抽不出时间来,太苦了。哪及得你们自由自在大碗酒喝大块肉吃的潇洒,我是脱不了身,要是再干几年,我也像你们一样辞了这苦差,享受一下自由的生活!”
“金班头你高升了,是国主府的重要管事,忙是正常的。”火眼人靳云陪个笑脸,心中恨不得一巴抽死这货。
“国主府的事都是大事,老哥我也是拿命来拼啊,要是怠慢了哪位大人,这脑袋说不定哪天就掉了。”金班头洋洋得意,恨不得对方再吹捧自己,最好不要停,一说就是三天三夜。
“是,国主府的事当然重要……”火眼人靳云没办好,只好附和。
“团副今天是?今天应该刚刚进城,还没吃饭吧?来来来,到了绿柳城,有老哥在,怎么可能让团副饿肚子呢!走走,我带你去喝酒,今儿高兴,咱们喝个不醉无归!团副啊,来到绿柳城,来到了老哥的地头,你就再也不用怕了,有万大的事我替你作主,别的不敢说,咱金班头要有一碗饭吃,团副你就不会饿着!走走,咱们到绿柳城最好的醉春风楼去喝花酒,别的不说,一个末开苞的处女咱金班头还是请得起的。”金班头越说越得意,越说越大意,让满街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在无数恭敬的目光注视下,他满脸红光,虎躯一震,散发无数王八之气来。
“其实今天我是,有件事想拜托金班头。”火眼人靳云强忍了,为了完成任务,让这货羞辱一把又如何?
“要是不重要,先吃饭再说,咱金班头再怎么着也不能让兄弟饿肚子是不是。走走走,有话席间说,团副你给我安心,一句话,来到了老哥这,万事有我。”金班头觉得吐气扬眉,早年的倒霉落魄晦气一扫而光。
他心中还有一点可惜,要是这个靳云当年是得罪过自己就好了。
自己趁机踩他几脚,报仇雪耻。
可是当年火眼人靳云对自己还不错,甚至还小小地算是救过自己一命,没有什么恶迹,一时之间,还真想不起有什么可以报复的。
算了,能够在当年比自己威风的人面前炫耀自己现在的成功,那就足够开心了。这个火眼人靳云又怎么可能想得到,当年差点没命的穷佣兵,有一天会混到这等身家地位,还在他落魄潦倒无依无靠时出手提携,哈哈,想必他一定是既耻辱又感激。
火眼人靳云低声地说了此行目的:“是这样,金班头,我给一家小商会牵线,那家商会,想趁珠光夫人的生日寿宴,进去国主府内表示下敬意和心意,希望金班头能够出手帮一把,至于孝敬和酬劳,那定不会少的。”
这种事,对于金班头来说,不算是很高的难度。
因为商会的供奉,对于止风国主来说,是来者不拒的。
最多是宾客的座位安排什么位置的问题,要是商会供奉出手大方,划为贵宾也不是没有可能。
但来求的人是火眼人靳云这个旧友,金班头一听就露出了难色,故作为难地摆手:“团副,这事啊,不是我想为难你,你是我兄弟,我是不可能为难你的,但在前头,老哥得给你说句实话。这事还真有点难度,虽然老哥是负责安排这事的,但主要负责在于府外。要想进府内占个座,你想想,这止风国内,还要外面,得有多少商会的人想进来?这简直就是打破头的活啊,不是老哥不出力,是实在为难!”
这事就算没难度。
为了羞辱火眼人靳云,金班头也要往高难度去做。
他要的,就是这个落魄的老友,拼命地求自己,最好跪下来,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哀求。
金班头是看出来了,这个火眼人靳云,实在已经落魄到人人可欺的境界,要是自己不趁机踩他一脚,让他仰视一下自己,都对不起这次机会。
“我们断不会让金班头感到为难的!”
一个清澈如泉的声音,在两人身边不远处响了起来。
金班头扭头一看,发现有位准天阶实力眼光很锐利的护卫,陪同一位身穿银铠相貌英武俊美的公子少爷,向这边走来。以金班头在国主府混出来的眼光,一看就知道,这位公子爷,简直是人中之龙。别的不说,仅看他一身的打扮,就知道他身份不凡。
表面看来,这位年轻人似乎像个普通的武士。
事实上,仅看他手中的一枚戒指,就可以看出,他是刻意低调,打扮成普通武士的模样。
那可是一枚圣级的戒指,但不知施展了什么特殊技能,竟然将光华遮蔽了起来。这枚戒指叫做‘雨花’,非常罕有,据说整个天华域原是五只一套,分为‘狂飙’、‘止风’、‘遨游’、‘穿云’、‘雨花’,前两者为狂飙国主和止风国主持有,由域皇亲手所赐,皆为圣级上品的强力宝物,也是两位国主国名的来由。后面三戒稍逊些,但都是圣级宝物,据说,集齐五戒,还有神秘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