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8 四海之内皆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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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清清微垂眼眸,看起来有几分忧伤:“铃儿,你说的没错,我就是特意来告诉你这些的。我想让你知道,从今往后,我们不再是敌人了,我……本来我也想跟你做姐妹的,可是既然你不喜欢,那我们能不能做朋友?”
她看着林铃儿,目光中满是坚定,让人很难怀疑她的真心,“我真的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只是……太寂寞了。”
上官清清说自己寂寞,这一点倒不像是假话,最起码林铃儿是这样想的。
她与她不同,虽然她整日在冲霄阁里也不太出门,但至少身边有夏雨小郑子等人陪伴着,几人又都是志同道合、惺惺相惜的,相互之间都是真心相待,从来没有人会耍心机玩阴的,她从不会感到空虚寂寞,相反,这些人让她的生活变得无比充实。
再反观上官清清,可能是她的个性使然,她身边的下人大都怕她,连说句话都要小心翼翼,更别谈与她嬉笑打闹了,一个骄纵跋扈的人身边,又能有多少知心朋友、多少欢乐?
加上拓跋九霄远征在外,上官无用也随军而行,在这若大的王府里,再没有人能消磨她的时光,所以,她的寂寞,应是必然,她能理解。
林铃儿点点头:“嗯……因为你感到寂寞,需要朋友,但又怕我不跟你做朋友,所以你才跟我说要放弃王爷之类的话?”
上官清清听出话中含义,忙解释说:“不不不,铃儿,我不是为了要跟你做朋友才说要放弃王爷的,我是真的,真的太累了。”
说话间,她又流露出忧伤的神色,“经过一次醉生梦死方才明白,不爱你的人,是你无论如何也强求不来的。王爷不喜欢我,我知道,却不愿相信。毕竟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我不相信他怎么会不喜欢我,从前那些快乐的时光难道都是骗人的吗?可是后来我看到他跟你在一起的样子,我才知道,他对我的喜欢不过是兄妹之情,对你,才是情侣,那是我永远望尘莫及的。所以,我放弃,不想再浪费我的时间了,我不想等到头发都白了,心里惦记着的还是一个不喜欢我的人,那样的话,我就太失败了。”
这一番话说得情真意切,句句透着真情实感,字字在理,第1次得到夏雨等人的认同,算是让他们重新认识了她。
林铃儿也感到吃惊,若说昨晚她不过认为她说的是醉话,那么今天在这样清醒的状态下,可信度倒是增加了不少。
对于上官清清的转变,她却不好多说,鼓励她也不是,劝慰她也不是,不管怎么说,上官清清爱了那么多年的男人被她一朝“抢”走,她怎么谦虚也脱离不了一个胜利者的身份,说什么都好像是在看她的笑话,索性就听着,不说。
“所以,铃儿,不要怀疑我的真心,去定国寺的那段日子里,我想明白了一些事。女人的一生里不只有男人,她也可以有朋友,就像你一样,王爷出征在外,你不是也一样过得很好吗?我想这都是因为你有这么多好朋友的缘故,所以我也要向你学习,多交些好朋友,至于男人,慢慢再说吧。”
说起定国寺,小郑子就不由得想吐槽,他看了一眼上官清清,然后夸张地翻了个白眼道:“上官小姐,话可别说得那么满,你在定国寺的时候,我也在,王爷也在,你那时可是天天围着王爷转,这才过了多久就说要放弃,那我之前看到的都是假的?再者说那可是你爱了十几年的男人,一句话就给放了?我还真有点不敢相信!”
顿了顿,他又讥讽道,“你说要跟铃儿做朋友,那可就意味着我们这群奴才也就攀了您的高枝儿,跟您做起朋友了,您有我们这群奴才朋友,不觉得降低了身份吗?这可实在不像您的风格,恕奴才不敢恭维。”
小郑子的一番话让夏雨刚刚转变的看法又有回笼的趋势,觉得小郑子说的话似乎更有道理,可这一次的上官清清也不像是虚情假意,真是不好判断、难住了她。
正思忖间,上官清清又道:“我不是说了嘛,醉生梦死一次,才明白了这许多道理,如果我能早一点喝个酩酊大醉,说不定早就懂了呢?”
小郑子又呛道:“哟,那依着您这么说,您要是天天都醉生梦死,那还不早就看破红尘、得道升仙了啊?”
“噗……”
林铃儿没忍住,一口茶喷了出来,笑得前仰后合,半天才说,“行了行了,你们都快别说了,跟说相声似的,你们说着不累,我听着还累呢。”
夏雨忙递过来一条手帕,她接过来边擦嘴边道,“上官小姐,不,我叫你清清好不好?”
“清清?”
上官清清有些惊讶,随即点头应下,“嗯,好,你这是把我当朋友了?”
林铃儿放下茶杯和手帕,正色道:“其实我的三观一直是这样的,四海之内皆兄弟,天下之大皆朋友,只要不是敌人,那我们就有成为朋友的可能。我这个人一向不愿与人结怨、为敌,所谓多个朋友多条路嘛,所以呢,对于你的提议,我接受。至于他们怀疑你的真心,希望你也不要介意,不是还有一句话么,叫作日久见人心。时间久了,自然就能知道真假,不必争论一时,你说呢?”
她的话让上官清清喜笑颜开,日久见人心,哼,就怕她再也不会见到她的真心了。
上官清清激动地握住了林铃儿的手:“嗯,好,我一定会努力证明我的真心,努力跟你们成为好朋友的。”
她说着看向了林铃儿身后的夏雨等人。
夏雨低着头不看她,小郑子扬着下巴望天,只有小英子看着她,勉强笑了一下。
“对了,刚才你们在说什么有趣的事情吧,我在外面等着的时候,听到里面好像很热闹的样子?”
她收回手,打算快速融入林铃儿的生活中来,于是主动问道。
林铃儿笑说:“哦,倒不是什么有趣的事,不过……是很有意义的事。”
“什么有意义的事,能让我也听听吗?”
上官清清的态度很是积极,一副求知若渴的样子。
林铃儿托着下巴,朝后面的人招手道:“喂,你们几个,也别拘着了,都过来坐下,咱们继续讨论讨论吧。”
夏雨与小英子两人互相看了看,小郑子却不管上官清清,率先在林铃儿身边坐了下来,见状,夏雨与小英子也纷纷落了座。
待大家都坐好了,林铃儿才道:“是这样的,我打算在外面做点小生意,他们有的赞成有的反对,我们刚才就是在说这件事,是不是很有意义?”
“做生意?”
上官清清显然被惊着了,瞪大眼睛看了看大家,幽幽道,“铃儿,你说的做生意,就是像外面集市上的人那样,摆摊吆喝卖东西?或是小玩意儿,或是胭脂水粉,或是首饰什么的,是这样吗?”
不等林铃儿说话,小郑子呛道:“切,你说的那是什么生意?那跟我们铃儿的身份配吗?”
上官清清瞪了他一眼,又猜道:“那……那是什么生意?像钱庄、古董店那样的大生意?”
“切,像我们铃儿这么漂亮的人,怎么能天天坐在古董店里,像个古董一样地被人看来看去?”
“这也不对,那也不对,你若知道倒是说啊?”
小郑子与上官清清之间的矛盾从定国寺时就开始了,两人说话都夹枪带棒的。
被她这么一问,小郑子顿感语塞,因为他也不知道林铃儿说的生意到底是什么。
装模作样地咳嗽了两声,他说:“这么重要的事情,当然是铃儿自己来宣布。”
他转向林铃儿,挤眉弄眼道,“铃儿,该你了。”
林铃儿也不急着说,而是神神秘秘地从内室里拿出一套衣服呈现在大家面前,顽皮地眨眨眼睛,问道:“你们觉得,这套衣服怎么样?”
大家的目光都落在衣服上,只是看了一眼,夏雨便说:“姐姐,这衣服不就是你平时闲来无事做的吗,有什么特别?”
夏雨和小英子、小郑子自是对这样的衣服不陌生,因为林铃儿平时不是做手工就是做衣服,自从有了七七后,她的玩心倒是减了不少,可是“闲心”却丝毫不减。
别人家的女人都是想着如何讨好自家的男人,可她的心思却从来不用在这上面,所谓的“闲心”便是如此了。
可上官清清却没见过,她盯着衣服看了半天,眼中不由露出惊艳之色:“这衣服,上身用白色流光锦裁成一件短衫,下身用同样面料的紫色裁成大幅摆裙,短衫与长裙上都绣着鸢尾花,与白色紫色相映成趣。”
说罢,她又将目光落在了林铃儿身上,“这套衣裳清新淡雅,又不失俏皮活泼,与咱们瓦倪的服装相近却又不同,若是穿在铃儿你的身上,那一定会将它诠释得非常完美。”
上官清清微垂眼眸,看起来有几分忧伤:“铃儿,你说的没错,我就是特意来告诉你这些的。我想让你知道,从今往后,我们不再是敌人了,我……本来我也想跟你做姐妹的,可是既然你不喜欢,那我们能不能做朋友?”
她看着林铃儿,目光中满是坚定,让人很难怀疑她的真心,“我真的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只是……太寂寞了。”
上官清清说自己寂寞,这一点倒不像是假话,最起码林铃儿是这样想的。
她与她不同,虽然她整日在冲霄阁里也不太出门,但至少身边有夏雨小郑子等人陪伴着,几人又都是志同道合、惺惺相惜的,相互之间都是真心相待,从来没有人会耍心机玩阴的,她从不会感到空虚寂寞,相反,这些人让她的生活变得无比充实。
再反观上官清清,可能是她的个性使然,她身边的下人大都怕她,连说句话都要小心翼翼,更别谈与她嬉笑打闹了,一个骄纵跋扈的人身边,又能有多少知心朋友、多少欢乐?
加上拓跋九霄远征在外,上官无用也随军而行,在这若大的王府里,再没有人能消磨她的时光,所以,她的寂寞,应是必然,她能理解。
林铃儿点点头:“嗯……因为你感到寂寞,需要朋友,但又怕我不跟你做朋友,所以你才跟我说要放弃王爷之类的话?”
上官清清听出话中含义,忙解释说:“不不不,铃儿,我不是为了要跟你做朋友才说要放弃王爷的,我是真的,真的太累了。”
说话间,她又流露出忧伤的神色,“经过一次醉生梦死方才明白,不爱你的人,是你无论如何也强求不来的。王爷不喜欢我,我知道,却不愿相信。毕竟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我不相信他怎么会不喜欢我,从前那些快乐的时光难道都是骗人的吗?可是后来我看到他跟你在一起的样子,我才知道,他对我的喜欢不过是兄妹之情,对你,才是情侣,那是我永远望尘莫及的。所以,我放弃,不想再浪费我的时间了,我不想等到头发都白了,心里惦记着的还是一个不喜欢我的人,那样的话,我就太失败了。”
这一番话说得情真意切,句句透着真情实感,字字在理,第1次得到夏雨等人的认同,算是让他们重新认识了她。
林铃儿也感到吃惊,若说昨晚她不过认为她说的是醉话,那么今天在这样清醒的状态下,可信度倒是增加了不少。
对于上官清清的转变,她却不好多说,鼓励她也不是,劝慰她也不是,不管怎么说,上官清清爱了那么多年的男人被她一朝“抢”走,她怎么谦虚也脱离不了一个胜利者的身份,说什么都好像是在看她的笑话,索性就听着,不说。
“所以,铃儿,不要怀疑我的真心,去定国寺的那段日子里,我想明白了一些事。女人的一生里不只有男人,她也可以有朋友,就像你一样,王爷出征在外,你不是也一样过得很好吗?我想这都是因为你有这么多好朋友的缘故,所以我也要向你学习,多交些好朋友,至于男人,慢慢再说吧。”
说起定国寺,小郑子就不由得想吐槽,他看了一眼上官清清,然后夸张地翻了个白眼道:“上官小姐,话可别说得那么满,你在定国寺的时候,我也在,王爷也在,你那时可是天天围着王爷转,这才过了多久就说要放弃,那我之前看到的都是假的?再者说那可是你爱了十几年的男人,一句话就给放了?我还真有点不敢相信!”
顿了顿,他又讥讽道,“你说要跟铃儿做朋友,那可就意味着我们这群奴才也就攀了您的高枝儿,跟您做起朋友了,您有我们这群奴才朋友,不觉得降低了身份吗?这可实在不像您的风格,恕奴才不敢恭维。”
小郑子的一番话让夏雨刚刚转变的看法又有回笼的趋势,觉得小郑子说的话似乎更有道理,可这一次的上官清清也不像是虚情假意,真是不好判断、难住了她。
正思忖间,上官清清又道:“我不是说了嘛,醉生梦死一次,才明白了这许多道理,如果我能早一点喝个酩酊大醉,说不定早就懂了呢?”
小郑子又呛道:“哟,那依着您这么说,您要是天天都醉生梦死,那还不早就看破红尘、得道升仙了啊?”
“噗……”
林铃儿没忍住,一口茶喷了出来,笑得前仰后合,半天才说,“行了行了,你们都快别说了,跟说相声似的,你们说着不累,我听着还累呢。”
夏雨忙递过来一条手帕,她接过来边擦嘴边道,“上官小姐,不,我叫你清清好不好?”
“清清?”
上官清清有些惊讶,随即点头应下,“嗯,好,你这是把我当朋友了?”
林铃儿放下茶杯和手帕,正色道:“其实我的三观一直是这样的,四海之内皆兄弟,天下之大皆朋友,只要不是敌人,那我们就有成为朋友的可能。我这个人一向不愿与人结怨、为敌,所谓多个朋友多条路嘛,所以呢,对于你的提议,我接受。至于他们怀疑你的真心,希望你也不要介意,不是还有一句话么,叫作日久见人心。时间久了,自然就能知道真假,不必争论一时,你说呢?”
她的话让上官清清喜笑颜开,日久见人心,哼,就怕她再也不会见到她的真心了。
上官清清激动地握住了林铃儿的手:“嗯,好,我一定会努力证明我的真心,努力跟你们成为好朋友的。”
她说着看向了林铃儿身后的夏雨等人。
夏雨低着头不看她,小郑子扬着下巴望天,只有小英子看着她,勉强笑了一下。
“对了,刚才你们在说什么有趣的事情吧,我在外面等着的时候,听到里面好像很热闹的样子?”
她收回手,打算快速融入林铃儿的生活中来,于是主动问道。
林铃儿笑说:“哦,倒不是什么有趣的事,不过……是很有意义的事。”
“什么有意义的事,能让我也听听吗?”
上官清清的态度很是积极,一副求知若渴的样子。
林铃儿托着下巴,朝后面的人招手道:“喂,你们几个,也别拘着了,都过来坐下,咱们继续讨论讨论吧。”
夏雨与小英子两人互相看了看,小郑子却不管上官清清,率先在林铃儿身边坐了下来,见状,夏雨与小英子也纷纷落了座。
待大家都坐好了,林铃儿才道:“是这样的,我打算在外面做点小生意,他们有的赞成有的反对,我们刚才就是在说这件事,是不是很有意义?”
“做生意?”
上官清清显然被惊着了,瞪大眼睛看了看大家,幽幽道,“铃儿,你说的做生意,就是像外面集市上的人那样,摆摊吆喝卖东西?或是小玩意儿,或是胭脂水粉,或是首饰什么的,是这样吗?”
不等林铃儿说话,小郑子呛道:“切,你说的那是什么生意?那跟我们铃儿的身份配吗?”
上官清清瞪了他一眼,又猜道:“那……那是什么生意?像钱庄、古董店那样的大生意?”
“切,像我们铃儿这么漂亮的人,怎么能天天坐在古董店里,像个古董一样地被人看来看去?”
“这也不对,那也不对,你若知道倒是说啊?”
小郑子与上官清清之间的矛盾从定国寺时就开始了,两人说话都夹枪带棒的。
被她这么一问,小郑子顿感语塞,因为他也不知道林铃儿说的生意到底是什么。
装模作样地咳嗽了两声,他说:“这么重要的事情,当然是铃儿自己来宣布。”
他转向林铃儿,挤眉弄眼道,“铃儿,该你了。”
林铃儿也不急着说,而是神神秘秘地从内室里拿出一套衣服呈现在大家面前,顽皮地眨眨眼睛,问道:“你们觉得,这套衣服怎么样?”
大家的目光都落在衣服上,只是看了一眼,夏雨便说:“姐姐,这衣服不就是你平时闲来无事做的吗,有什么特别?”
夏雨和小英子、小郑子自是对这样的衣服不陌生,因为林铃儿平时不是做手工就是做衣服,自从有了七七后,她的玩心倒是减了不少,可是“闲心”却丝毫不减。
别人家的女人都是想着如何讨好自家的男人,可她的心思却从来不用在这上面,所谓的“闲心”便是如此了。
可上官清清却没见过,她盯着衣服看了半天,眼中不由露出惊艳之色:“这衣服,上身用白色流光锦裁成一件短衫,下身用同样面料的紫色裁成大幅摆裙,短衫与长裙上都绣着鸢尾花,与白色紫色相映成趣。”
说罢,她又将目光落在了林铃儿身上,“这套衣裳清新淡雅,又不失俏皮活泼,与咱们瓦倪的服装相近却又不同,若是穿在铃儿你的身上,那一定会将它诠释得非常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