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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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离离开后不久,沈承也回了沈家老宅——
沈承倒是没说是不是想走,只沈金随后捧出了一只黑黝黝生有倒刺的长鞭。沈承不过怔了一下当即就没有犹豫的跟着人离开了。
单看外形,那鞭子就让人胆寒的紧,真抽一鞭子到身上,不定疼成什么样呢……
希和直觉沈承此番回去,怕是会受些责罚。尤其是沈金离开时看向自己的那意味深长的一眼……
“小姐,”却是青碧,正急匆匆跑进来,待瞧见希和,脸上神情明显有些兴奋,“外面来客人了呢。是商家小姐呢,和她一起来的还有两位客人。”
“商姐姐到了?”希和怔了一下,忙站起身形,脸上神情又是欣喜又是疑惑。
前些时日,希和委派了商诚去京城商号做事,临去时商诚说起,待那边安置妥当了再回来接取家人,又透露了想让女儿到杨家暂住的意思——
商诚的女儿名叫商妍。
因前半生蹉跎,成亲的晚,说是老来得女也不为过,商诚自来宠的紧。本以为自己宠女儿已然是天下第一了,待看了杨家父子的行事,才知道跟人家比起来,自己这点儿微末道行实在算不得什么,毕竟,杨家可是把那么大一片基业都交给一个刚过及笄的小丫头折腾了。
至于自己,不过是花些银两给女儿买点儿好吃的好喝的之类的,实在算不得什么。
当然送女儿来还有另外一头的意思,委实是商妍也对生意往来感兴趣的紧,又想着既知道了杨希和的真实身份,以后真有什么事了,让女儿来往沟通更为便宜。
只还有两位客人,倒不知什么来头了。
希和迎出来时,正看见拐角处三辆马车缓缓驶来,伴着马车一路行来的还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子。
“小曼姐。”希和笑着招了招手。
“阿和——”小曼眉眼细长,皮肤白皙,生的着实秀丽。见希和叫她,忙小跑着上前,脸上神情明显很是开心,“都是阿和的客人呢,以后阿和要做什么,就有人陪了。”
“好了,我知道了,瞧把你热的。”希和笑着递过一方帕子——
世上有沈母那般把别人的帮助当成理所应当的无耻之辈,也有如小曼般对别人的一点点善意都铭记心头的可敬之人。
小曼是附近的绣娘,家中就只姐弟两人——说是姐弟,其实和弟弟程琇是双胞胎。
只两人也是苦命的,甫出生,母亲便因难产去世,父亲缠绵病榻数年,五年前也走了。
人都说,这一家子怕是要散了,甚而亲叔叔程堂已然放出口风,说是给程曼找好了人家,至于程琇则过继到同族另一户无子的人家便好。
程曼却是如何也不肯和弟弟分开,更兼是个烈性子,竟然直接拿了条白绫挂在叔叔家门前,甚而自来斯斯文文的程琇也在怀里揣了把刀,言说他有爹娘,才不会叫别人爹娘,要是有人胆敢抢他姐姐,就跟人同归于尽,程堂虽爱钱更惜命,这才吓得再不敢上门。
只即便如此,却依旧不死心,竟是不许任何人对程曼姐弟出手相帮,想着年幼的两人走投无路之下,说不得最后还得跟自己这个叔叔低头。
不妨程曼性子倔的紧,竟是一家一家开始找活干,却均被拒绝,最后走投无路之下,跪倒在杨家大门外。
彼时还是杨希言当家,就把这件事交给了希和处理。
第一次见面,希和就觉得小曼合自己眼缘的紧,当即就应了下来。
小曼感激涕零之下,却并不就起来,而是把自家和叔叔程堂家的纠葛说了个一清二楚。又说若然主人家怕惹上麻烦,尽可拒绝。只好容易强撑着讲完那番话,小曼却早已抖得跟筛糠一样。
到现在希和还能忆起小曼跪在那里时眼睛里微不可察的希冀和巨大的绝望——
明明人生已经极度悲惨,却依旧坚持自己做人的底限。
好在旁人畏惧程堂,杨家却不怕。
只和程曼的感恩戴德不同,希和却并不认为自己帮了他们多少。
毕竟杨家当时不过是给了程曼一个可以养家糊口的机会罢了,至于他们花的每一文钱分明全是程曼自己的心血所得,并没有一文是不劳而获。
甚而每每看到那一针一线绣出来的精美衣衫,希和都觉得自家给出的工钱还是太低了些。
便是程琇,明明杨泽芳已不再主持明湖书院,每逢年节时,都会过府磕头,执礼堪比亲传弟子。
以致杨希言每每笑言,妹子看人的眼光当真是好的紧,那程家分明就是买一送一,说不好将来自己还能白白得个状元公师弟——
程琇也是前年考中的举人,在府学中的名次仅次于沈亭罢了。
要说以程琇眼下的身份,自然可以给姐姐提供相对安稳的生活,再也无须程曼给人帮佣做活,独程曼却是个闲不住的,其他家也就罢了,唯独弟弟程琇和希和的衣服,她必得亲手做了方安心。一来二去之下,小曼名义上是府里的绣娘,实际上和希和却真真是好的亲姐妹般相仿。
两人说话间,三辆马车也相继停好。
三个和希和年龄相仿的女孩子先后下了马车。
第一个着一身杏黄衣衫,圆圆的眼睛,小巧的口鼻,生的很是圆润可喜——
希和之前听商诚说起过他家女儿,可不就是一副极为喜庆的讨喜模样?心知这位应该就是商妍了。
至于后面的身着翠衫环佩叮当的女子也就罢了,那红衣女郎却着实美丽,眉宇间更是有一股矜持傲然之意。
当下笑着上前一步:
“这位就是商家姐姐吧?”
“这怎么敢当?”商妍顿时有些受宠若惊——别人不知道,商妍却一早从爹爹口里得知,杨希和可是商号的真正当家人,便是爹爹也得恭恭敬敬的尊一声“小姐”的,本想着父亲口里被一家人如珠如宝宠着又掌管着这般大商号的杨家大小姐不定得怎样盛气凌人呢,倒没想到性子这般平易近人。
“小姐只管叫我的名字便好。”
希和笑着点头,又看向在丫鬟服侍下跟上来的其他两人。
不妨商妍却微不可察的摇了摇头——
三人虽是同时到达,彼此间却并不相识。
倒是那翠衫女子先开了口,只话却是朝红衣女子说的:
“这真是你那姨母家?那个百年书香的名门……”
语气匪夷所思中更透出些不可置信的轻视。
听女子这般说,希和面上不显,青碧却差点儿翻脸——
自大房遭受冷遇,这样的话也听了不老少了,只别人都是背后说说罢了,哪有人当着主人的面这般议论的?就只是此女分明是和红衣女郎一道的,据她言讲,红衣女子可要叫自家夫人一声姨母的。
红衣女子面上也有些尴尬,也没接翠衫女子的话,径自上前一步:
“你是希和妹妹吧?我娘是安平迟家娘子,不知顾家姨母可曾跟妹妹提过?”
安平迟家?希和稍一思索,就明白了来者是谁——
就说娘亲并没有其他姐妹吗,怎么就会凭空多了个外甥女来?却原来是迟家女。
倒也听娘亲说过,当年待字闺中时,确然有亲密的姐妹,名唤秦媛,两家父辈相交,还曾合作经商,相处颇为相得。甚而两家夫人同时有孕,本戏言要亲上加亲的,结果俱生了个女儿来。
甚而两人之后的命运也极为相似,都是嫁了人做续弦,婚后各自仅生养了一个女儿罢了。只和顾秀文身体受损,无法再生育不同,那秦家姨母则是因为丈夫房里美妾太多又辖制不了丈夫才经年不孕……
好像那秦家姨母的女儿小字芳云,应该就是眼前这个了。
听说那迟家老爷已是入了内务府为官,两家也有十多年没有来往了。
按理说关系这般生疏之下,若然登门怎么也要提前打了招呼才是,怎好贸贸然直接就来了?
“原来是迟小姐,秦家姨母可安好?不知小姐大驾光临,当真是有失远迎。”
语气里虽是客气的紧,相较于方才对商妍的态度,却明显有着不容错认的疏远。
迟芳云笑容就有些发僵,却很好的掩饰了过去——
和娘亲秦媛经常因父亲花天酒地,哭诉嫁的不如顾秀文好不同,迟芳云却是自有一番见解——
作为官家女,杨家大房的情形自然也听人说起过。
虽是顶着百年书香的名头,可谁不知在家族甚而士林中已是毫无地位影响可言?以他家之没落,说不得连生活都有些艰难,哪有钱蓄养什么娇花美妾?
即便对父亲行为颇为腹诽,面对希和时,依旧有一种隐秘的优越感。
本想着以自己的身份肯到杨家来,即便有些突兀,对方也定然会受宠若惊的,倒不妨杨希和气势上竟然丝毫不逊于自己。听她语气,分明已知道了自己是谁,却依旧比之之前对个商贾女子的亲热态度差了不是一点半点。
苏离离开后不久,沈承也回了沈家老宅——
沈承倒是没说是不是想走,只沈金随后捧出了一只黑黝黝生有倒刺的长鞭。沈承不过怔了一下当即就没有犹豫的跟着人离开了。
单看外形,那鞭子就让人胆寒的紧,真抽一鞭子到身上,不定疼成什么样呢……
希和直觉沈承此番回去,怕是会受些责罚。尤其是沈金离开时看向自己的那意味深长的一眼……
“小姐,”却是青碧,正急匆匆跑进来,待瞧见希和,脸上神情明显有些兴奋,“外面来客人了呢。是商家小姐呢,和她一起来的还有两位客人。”
“商姐姐到了?”希和怔了一下,忙站起身形,脸上神情又是欣喜又是疑惑。
前些时日,希和委派了商诚去京城商号做事,临去时商诚说起,待那边安置妥当了再回来接取家人,又透露了想让女儿到杨家暂住的意思——
商诚的女儿名叫商妍。
因前半生蹉跎,成亲的晚,说是老来得女也不为过,商诚自来宠的紧。本以为自己宠女儿已然是天下第一了,待看了杨家父子的行事,才知道跟人家比起来,自己这点儿微末道行实在算不得什么,毕竟,杨家可是把那么大一片基业都交给一个刚过及笄的小丫头折腾了。
至于自己,不过是花些银两给女儿买点儿好吃的好喝的之类的,实在算不得什么。
当然送女儿来还有另外一头的意思,委实是商妍也对生意往来感兴趣的紧,又想着既知道了杨希和的真实身份,以后真有什么事了,让女儿来往沟通更为便宜。
只还有两位客人,倒不知什么来头了。
希和迎出来时,正看见拐角处三辆马车缓缓驶来,伴着马车一路行来的还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子。
“小曼姐。”希和笑着招了招手。
“阿和——”小曼眉眼细长,皮肤白皙,生的着实秀丽。见希和叫她,忙小跑着上前,脸上神情明显很是开心,“都是阿和的客人呢,以后阿和要做什么,就有人陪了。”
“好了,我知道了,瞧把你热的。”希和笑着递过一方帕子——
世上有沈母那般把别人的帮助当成理所应当的无耻之辈,也有如小曼般对别人的一点点善意都铭记心头的可敬之人。
小曼是附近的绣娘,家中就只姐弟两人——说是姐弟,其实和弟弟程琇是双胞胎。
只两人也是苦命的,甫出生,母亲便因难产去世,父亲缠绵病榻数年,五年前也走了。
人都说,这一家子怕是要散了,甚而亲叔叔程堂已然放出口风,说是给程曼找好了人家,至于程琇则过继到同族另一户无子的人家便好。
程曼却是如何也不肯和弟弟分开,更兼是个烈性子,竟然直接拿了条白绫挂在叔叔家门前,甚而自来斯斯文文的程琇也在怀里揣了把刀,言说他有爹娘,才不会叫别人爹娘,要是有人胆敢抢他姐姐,就跟人同归于尽,程堂虽爱钱更惜命,这才吓得再不敢上门。
只即便如此,却依旧不死心,竟是不许任何人对程曼姐弟出手相帮,想着年幼的两人走投无路之下,说不得最后还得跟自己这个叔叔低头。
不妨程曼性子倔的紧,竟是一家一家开始找活干,却均被拒绝,最后走投无路之下,跪倒在杨家大门外。
彼时还是杨希言当家,就把这件事交给了希和处理。
第一次见面,希和就觉得小曼合自己眼缘的紧,当即就应了下来。
小曼感激涕零之下,却并不就起来,而是把自家和叔叔程堂家的纠葛说了个一清二楚。又说若然主人家怕惹上麻烦,尽可拒绝。只好容易强撑着讲完那番话,小曼却早已抖得跟筛糠一样。
到现在希和还能忆起小曼跪在那里时眼睛里微不可察的希冀和巨大的绝望——
明明人生已经极度悲惨,却依旧坚持自己做人的底限。
好在旁人畏惧程堂,杨家却不怕。
只和程曼的感恩戴德不同,希和却并不认为自己帮了他们多少。
毕竟杨家当时不过是给了程曼一个可以养家糊口的机会罢了,至于他们花的每一文钱分明全是程曼自己的心血所得,并没有一文是不劳而获。
甚而每每看到那一针一线绣出来的精美衣衫,希和都觉得自家给出的工钱还是太低了些。
便是程琇,明明杨泽芳已不再主持明湖书院,每逢年节时,都会过府磕头,执礼堪比亲传弟子。
以致杨希言每每笑言,妹子看人的眼光当真是好的紧,那程家分明就是买一送一,说不好将来自己还能白白得个状元公师弟——
程琇也是前年考中的举人,在府学中的名次仅次于沈亭罢了。
要说以程琇眼下的身份,自然可以给姐姐提供相对安稳的生活,再也无须程曼给人帮佣做活,独程曼却是个闲不住的,其他家也就罢了,唯独弟弟程琇和希和的衣服,她必得亲手做了方安心。一来二去之下,小曼名义上是府里的绣娘,实际上和希和却真真是好的亲姐妹般相仿。
两人说话间,三辆马车也相继停好。
三个和希和年龄相仿的女孩子先后下了马车。
第一个着一身杏黄衣衫,圆圆的眼睛,小巧的口鼻,生的很是圆润可喜——
希和之前听商诚说起过他家女儿,可不就是一副极为喜庆的讨喜模样?心知这位应该就是商妍了。
至于后面的身着翠衫环佩叮当的女子也就罢了,那红衣女郎却着实美丽,眉宇间更是有一股矜持傲然之意。
当下笑着上前一步:
“这位就是商家姐姐吧?”
“这怎么敢当?”商妍顿时有些受宠若惊——别人不知道,商妍却一早从爹爹口里得知,杨希和可是商号的真正当家人,便是爹爹也得恭恭敬敬的尊一声“小姐”的,本想着父亲口里被一家人如珠如宝宠着又掌管着这般大商号的杨家大小姐不定得怎样盛气凌人呢,倒没想到性子这般平易近人。
“小姐只管叫我的名字便好。”
希和笑着点头,又看向在丫鬟服侍下跟上来的其他两人。
不妨商妍却微不可察的摇了摇头——
三人虽是同时到达,彼此间却并不相识。
倒是那翠衫女子先开了口,只话却是朝红衣女子说的:
“这真是你那姨母家?那个百年书香的名门……”
语气匪夷所思中更透出些不可置信的轻视。
听女子这般说,希和面上不显,青碧却差点儿翻脸——
自大房遭受冷遇,这样的话也听了不老少了,只别人都是背后说说罢了,哪有人当着主人的面这般议论的?就只是此女分明是和红衣女郎一道的,据她言讲,红衣女子可要叫自家夫人一声姨母的。
红衣女子面上也有些尴尬,也没接翠衫女子的话,径自上前一步:
“你是希和妹妹吧?我娘是安平迟家娘子,不知顾家姨母可曾跟妹妹提过?”
安平迟家?希和稍一思索,就明白了来者是谁——
就说娘亲并没有其他姐妹吗,怎么就会凭空多了个外甥女来?却原来是迟家女。
倒也听娘亲说过,当年待字闺中时,确然有亲密的姐妹,名唤秦媛,两家父辈相交,还曾合作经商,相处颇为相得。甚而两家夫人同时有孕,本戏言要亲上加亲的,结果俱生了个女儿来。
甚而两人之后的命运也极为相似,都是嫁了人做续弦,婚后各自仅生养了一个女儿罢了。只和顾秀文身体受损,无法再生育不同,那秦家姨母则是因为丈夫房里美妾太多又辖制不了丈夫才经年不孕……
好像那秦家姨母的女儿小字芳云,应该就是眼前这个了。
听说那迟家老爷已是入了内务府为官,两家也有十多年没有来往了。
按理说关系这般生疏之下,若然登门怎么也要提前打了招呼才是,怎好贸贸然直接就来了?
“原来是迟小姐,秦家姨母可安好?不知小姐大驾光临,当真是有失远迎。”
语气里虽是客气的紧,相较于方才对商妍的态度,却明显有着不容错认的疏远。
迟芳云笑容就有些发僵,却很好的掩饰了过去——
和娘亲秦媛经常因父亲花天酒地,哭诉嫁的不如顾秀文好不同,迟芳云却是自有一番见解——
作为官家女,杨家大房的情形自然也听人说起过。
虽是顶着百年书香的名头,可谁不知在家族甚而士林中已是毫无地位影响可言?以他家之没落,说不得连生活都有些艰难,哪有钱蓄养什么娇花美妾?
即便对父亲行为颇为腹诽,面对希和时,依旧有一种隐秘的优越感。
本想着以自己的身份肯到杨家来,即便有些突兀,对方也定然会受宠若惊的,倒不妨杨希和气势上竟然丝毫不逊于自己。听她语气,分明已知道了自己是谁,却依旧比之之前对个商贾女子的亲热态度差了不是一点半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