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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延赫伸出粗长的手指戳了戳小皇子鼓鼓的右腮,“怎么突然不高兴了?”

    许锦逸头一偏,将呼延赫的手指含进嘴里,两排贝齿用力咬着,以发泄心中的醋意。

    小皇子的红唇在火光下越显水润饱满,如果仔细看,看到看到贝齿之下的粉舌,呼延赫的手指十分粗糙,倒是没感觉到痛意,不过被小小的贝齿上下磨着,不知怎么的猝然发痒,这痒意不仅在食指上,还在他心里。

    呼延赫将自己的手指向里探了探,压到小皇子的舌尖上,碰到那团温热的软肉,指腹便又酥又麻,当真觉得天底下再没这般*的地儿了。

    呼延赫玩上了瘾,粗长的食指在许锦逸的嘴里窜来窜去,一会儿挑挑舌头,一会儿扫扫牙床,当真是百玩不厌。

    许锦逸狠狠咬了那只手指一口,伸出舌头将其顶了出去,这家伙,本来是想惩罚他,如今倒是让他占了便宜。

    小皇子的嘴巴倒是一个妙地儿,离开了此处,呼延赫颇觉可惜,却只依着许锦逸的动作退了出来。这世上还没有敢拒绝他的人,也没有值得呼延赫妥协的人,但一看见小皇子,呼延赫便只想处处依着他,由着他,宠着他。

    这种感觉对呼延赫来说实在匪夷所思,不过一看见小皇子,呼延赫便觉得正常了,他生来就是该依着这人,宠着这人的。

    呼延部落在草原之上,白日里倒是不觉得冷,但晚间温度却突然降了几十度,许锦逸面前烤着篝火,后背紧紧倚在呼延赫的火炉般的胸膛之上,倒是十分温暖。

    饱暖思睡欲,再加上在爱人的怀里十分放松,不一会儿,许锦逸便抱着呼延赫的一只胳膊迷糊了过去。

    部落众人喝着喝着就到了日上中天,等部落众人和呼延赫告别,篝火场上渐渐没了人,呼延赫朝怀里一看,果然,小皇子双颊白里透红,已经睡得香甜。

    格桑根兄妹来朝呼延赫告别,“大汗?”

    “轻声!”呼延赫瞪着虎目斜了两人一眼,将两人不再出声,才轻轻将左臂从许锦逸的怀里抽出来,又扯下椅子上的虎皮毯子给许锦逸盖严实,呼延赫这才伸出两只铁臂穿过许锦逸身体,小心翼翼地将许锦逸抱了起来。

    格桑花看着呼延赫抱着许锦逸走远的背影,杵了杵身边的哥哥,“哥哥,大汗怀里的那个人可不可小觑!”

    格桑根颇为赞同地点了点头,他和大汗从小一起长大,还未见过大汗如此温柔地对待一个人,他们这些做属下的自然要极为重视。

    呼延赫抱着许锦逸进了呼延部落最豪华的大帐篷里,早有奴仆为他烧好了火,铺好了床。

    宽大的被子足能装下三四个人,呼延赫先轻手轻脚将小皇子放进被窝里,再三下两下脱掉自己的衣服,光裸着身体钻进被窝,将自己的脑袋贴在小皇子的发顶,吸着他乌发的清香味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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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延部落身处鸾凤国和苍龙国交界处,它是一个非常强大的部落,或者说是一个非常强大的种族。

    究竟强大到什么程度?强大到呼延赫公然抢了和亲苍龙国的鸾凤国三皇子,杀害了苍龙国回国使臣和鸾凤国送亲队伍共千余人,两国竟对此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始终没见出兵向呼延部落讨回公道。

    剧情中,若不是呼延赫率领部下不战而降,最终胜的是有新型武器装备在身的鸾凤*队,还是骁勇善战以一敌十的呼延部落,可并不好说。

    转眼间,许锦逸已经在此生活了半个月,这天天朗气清,惠风和畅,正是呼延部落的围猎大会。

    呼延部落民众十分威猛,勇敢与战斗已经刻进了他们的骨血。在这里,十岁孩童勇斗猛虎的事迹并不是传说,甚至呼延部落男儿的成人礼就是单枪匹马跑进草原打上一只猛虎,至于身体上更加威猛的女人,更是一个铁拳便能敲碎饿狼的脑壳。

    想到此处,许锦逸转向呼延赫,看到他在女尊世界却比女人还要威猛上一倍有余的身躯,好笑地勾起了唇。

    呼延赫还是前任大汗的儿子时,因为这副威猛的身躯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大汗母亲并不喜欢他,异父兄弟姐妹更是时常欺辱他,部落中也没有一个女人愿意“娶”他。

    谁知等前任大汗在一场战斗中受伤而死,呼延赫竟率领一部分早就投靠他的属下将几个异母兄弟姐妹全部杀光,一夕之间以一个男儿身坐上了大汗的宝座。

    从最初的备受部落众人怀疑,到如今被整个部落奉若神明,呼延赫的男人之路走得颇为霸道。

    这个男人,当真是狂傲自大的很,走到哪个世界都不肯改变他的固有属性。

    因为本性就是骁勇善战,呼延部落众人一年中最为期待的便是今天这个日子:围猎大会。

    围猎大会时不仅可以尽情地与猎物撕斗,等围猎结束时,大汗还将会按照猎物的多少给他们进行排名,捕到猎物最多的那名勇士,还会收到大汗亲自赐予的“呼延第一勇士”的尊贵称号。

    部落众人极为好战,能获得这个珍贵的称号是他们每个人的梦想!

    但自呼延赫上位后,这个称号却始终没有被他授出去过,因为部落中每次都是他的猎物最为繁多。

    部落众人既为自己的大汉感到自豪,也时时刻刻将超越大汉当做是自己的梦想。

    日头升高,眼见众人骑在马上,眼巴巴盯着围猎大会现场通向外部大草原的栅栏门,呼延赫铁壁直直指向前方,“开始!”

    众人欢呼一声争先恐后出了门去,渐渐消失在高过牛羊的肥沃牧草之中,许锦逸歪头看向呼延赫,双眉一挑,“怎么,比上一局?”

    呼延赫就喜欢小皇子这副不可一世的小模样,闻言欣然应邀,朗笑道:“比就比!”

    两人同时挥鞭,胯|下的两匹骏马如同两道闪电般行至远方。

    虽然清楚小皇子应该身手不错,但草原内大型动物不知凡几,不知何时就会遇见猎豹,猛虎,更甚者还会碰上九死一生的狼群……呼延赫极不放心,并不敢如同之前和他人比赛时分了方向自行打猎,而是紧跟在许锦逸身边打算护他周全。

    许锦逸自然知道呼延赫的想法,虽然心中感动,却也存了让呼延赫见见他真本事的想法,他扬鞭一挥,身下骏马疾行,不一会儿便触到了大草原的深部。

    呼延部落所在的格朗草原十分肥沃,一条大河贯穿草原腹部,水源亦是十分丰富。这样资源极为充足的情况下,格朗草原不仅生长着高可遮人的肥美牧草,若是接近河流的地方,还生长着灌木及高大的林木。

    眼见周围树木越来越高,越来越密,许锦逸和呼延赫同时勒马慢行,两双眼睛四处扫着,两对耳朵也不约而同地听着四处传来的声音。

    对身负武功的人来说,耳朵和眼睛一样,都是他们寻物的利器。

    猎了半天,也不过是你射一只兔子,我射一只羚羊,算算总体数量,两人竟相差无几,这时,前方百米之外的灌木丛处不停耸动,许锦逸眼尖,率先从缝隙处看见一抹棕红色的毛发。

    “有东西。”许锦逸和呼延赫对视一眼,忙勒住缰绳,抽箭搭弓,对准还在耸动的灌木丛。

    终于,那抹棕红色越来越大,一只庞然大物陡然出现在两人眼前。

    那是一只野马,棕红色的毛发在金色阳光的照耀之下如同踱上一层金光,腰身挺直,蹄大腿细,肌肉健美,毛发红亮,一眼便知其为不可多得的一只好马!

    “野马!”两人轻声惊呼一声,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有了一个相同的念头。

    霎那间,两人如同两只矫健的雄鹰一般飞了出去,许锦逸身子翩然,间或像蜻蜓点水一般在灌木从上点上一点,便又灵巧地飞向了前方。呼延赫体格庞大,如同一座气势迫人的小山,也快速地朝那只野马疾行而去。

    因为内力不及积蓄了几个世界的许锦逸,体格颇为沉重的呼延赫最终慢了许锦逸一步,他却满脸笑容,站于一只林木之上,一眨不眨地盯着落于野马背上的小皇子。

    野马桀骜难驯,这只棕红色毛皮发亮的野马更是一眼便能看出其中不凡。许锦逸刚落在它的背上,野马便身子大力一扭,如同鱼儿一般滑手,若非许锦逸紧紧扒着它的脖子,恐怕还真得被它颠飞出去。

    一颠不成,野马打着响鼻,鬃毛乱拂,旋身凌空尥几个蹶子,马脚之下顿时被它抛出几个深坑,泥土与杂草纷杂地扬到半空。

    坐在他背上的许锦逸此时随着野马的动作左摇右晃,颠上颠下,几次差点儿被这只野马颠飞出去。

    此时许锦逸需要的是重量,却不是翩飞矫捷,他的小身板着实削瘦了些,实在难以在这批异常桀骜的野马上保持身体平衡。

    许锦逸一声低吼,双手聚拢真气压在野马背上,野马仿佛遭受万钧之重,自然急于摆脱他,不过无论怎么动作,许锦逸始终牢牢黏在野马背上,将浑厚的内力变换成千钧重量压在野马之上。

    两人陷入一场持久战,人和马都极为清楚,谁若是撑不住了,谁便是输了。

    终于,也不知是过了几息,还是过了几刻钟,更甚者过了几个时辰,野马嘶叫一声,四肢俱弯,跪伏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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